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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產業分析法

2.5.5 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又稱為自由市場經濟或自由企業經濟)的特色,就是認為市場上有很多 獨立的買者與與賣者,他們都對市場情況充分了解,可以自由的進入或退出市場,所有 廠商掌握具有高度流動性的資源。資源擁有者會將生產因素由較不利的用途,移往較有 利的用途,直到所有部份都變得同樣有利,移轉的過程才會停止,這時該體系即達到均 衡。在這種體系下,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及銷售完全由自由市場的自由價格機制所引導

〔51〕〔52〕。

諾貝爾經濟奬得傅利曼教授認為不論在配置社會資源或規範人類事務上,自由市場 都是最佳策略。他對一般經濟問題法綜合如下〔51〕:

 自由貿易利己利人,他反對任何形或程度的保護主義。

 企業本身不應當有雙重標準-同時要求政府實行自由經濟又要求補貼或獎勵。

 政府應當減少對企業的禁制與干預,讓市場上的「利潤」和「虧本」決定企業成敗。

 除了國防、治安、控制貨幣數及一些特殊情況外,任何政府可做的事,民間可以做

得更好。

 貨幣供給是影響總體經濟活動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控制貨幣供給的成長是保持經濟 繁榮與物價穩定的關鍵。

 除了貨幣供給量成長太快以外,政府赤字預算是引起物價膨脹的另一主因。

綜合來說,市場經濟的優點是:

 透過價格機能,供需可以達到均衡,不需政府操心。

 價格決定的力量是分散的,沒有一個廠商可壟斷價格,也毋需任何其他機構來決定 價格。

 資源可以較有效地利用,消費者慾望較易滿足,生產者的利潤較易增加。

 供需間的失調會逐漸消失。

這個體系所帶來的缺點是:

 貧富懸殊的問題。

 過多的私人消費財、過少的公共財。

 社會成本(生態、景觀破壞及公害)的產生。

 經濟起伏。

1. 生產要素:

在每一個商品或勞務的市場中,都必須有買賣雙方存在,交易才得以進 行。比方說,在氣體鋼瓶市場上,使用氣體的廠商是買方,鋼瓶製造廠商則是 賣方,市場並不一定具有某種特定形式或固定在某一特定場所,只要有買賣雙 方、商品、價格、就足以形成市場。

廠商是由一群人所組成,他們利用自己的勞務,加上購買的土地、建築物、

機器設備等生財器具和原料,來生產市場所需的產品和勞務,追求利潤最大化。

在分析廠商行為時,我們必須考慮廠商選擇生產多少,除了與產品的價格有關 也與生產技術和生產成本有關;至於如何生產則決定於生產技術與生產要素的 價格高低,廠商一定會選擇成本最小的方式來生產〔24〕。

企業可說是由一些契約所組成的個體,在生產過程中,通常都要先投入、

組合一些人力或物力,這些投入的人加或物力,我們稱之為「生產要素」,含 有勞動、資本、土地與企業家精神〔24〕。

(1) 勞動:

生產要素中最重要的一項,因為每一項工作都需要有人力負責。勞動 的報酬是「工資」,通常工資支出在廠商生產成本中都佔很高的比例。

(2) 資本:

資本則包括機器設備與廠房,資本的主要特色之一是其金額較大,使 用時間較長,通常都要1~3 年的時間才能完成裝置或興建,但是一旦設備 固定之後,就不易變動。

(3) 土地:

土地除了包含本身的土地之外,從土地中直接生產的物品也包含在土 地之內,例如礦產品。其特色是供給有限且沒有折舊的問題。

(4) 企業家精神:

企業家精神的範圍並不十分容易界定,企業家精神的報酬就是企業的 利潤。企業利潤的報酬主要來自兩方面:一個是企業要把這麼多生產要素組 合起來,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這屬於一種「創新行為」,利潤則是創新行 為的報酬;另一方面,企業除了生產產品以外,還必須承擔許多經營風險,

因此利潤也可視為承擔風險的報酬。

一般而言,廠商的最終目的在於追求最大利潤,應該把價格訂得愈高愈好,

但是在現實社會中,可能不一定會實現,真正決定市場價格的仍然是供需雙方。

廠商在制訂價格時與其是否具有市場力量有關,例如國內瓦斯價格,賣方中油 公司有相當大力量來決定市場價格,中油則具有市場力量;至於廠商具有多少 市場力量,則與「市場結構」有關〔24〕。

2. 市場結構〔24〕:

市場結構對於廠商利潤有很大的影響,並與廠商數目有很緊密的關係,不 同市場結構帶來的不同的競爭程度。大致來說,廠商的市場力量與廠商的數目 多少和產品品質的相似與否都有密切的關係;數目愈多、產品品質愈相似,競 爭愈激烈,廠商彼此關競爭愈激烈,市場力量愈小,影響價格能也愈小,其利 潤也就愈低,表 2-8 說明在不同的市場結構下,廠商之間的競爭程度與對價格 掌控的能力的差異。

表2-8 市場結構的特性

但是差異不大,每家廠商都有一些不同於其他廠商的特色,可能只是顏 色、包裝或銷售地點不同。

 與完全競爭市場非常接近,唯一的差別在於獨占性競爭市場的廠商之間 的產品略有差異。

 由於廠商規模不大,進出市場都十分自由,其他競爭者不會太在意,當 廠商在長期下失去其特色,則會在市場上淘汰。

(3) 寡占市場:

 廠商數目較小,約在 2 家到 30 家左右,廠商規模較大,對於市場的影響 力也較大。

 廠商之間互相注意彼此的行動,當一方有動作時,另外一方可能立即有 反制行動,所以雖然廠商數目較少,但是彼此競爭激烈。

 由於廠商數目不多,之間要形成共識並不困難,協商成本較低,所以廠 商之間容易發生聯合或勾結行為。

(4) 獨占市場:

 廠商只有一家,獨家銷售產品。

 沒有競爭對手或潛在競爭者。

 產品少近似替代品。

3. 鋼瓶市場分析:

根據表2-8,本研究判斷鋼瓶供應端之市場特性為寡占市場,原因如下:

(1) 廠商數目:

全球主要鋼瓶生產供應商為數不多,大約僅約 20 家左右,規模比較 大,對市場影響力大,在議價時為強勢的一方。

(2) 產品有差異,且差異頗大:

各鋼瓶製造商依其投資機器設備及技術能力只能依其取得並符合的主 要鋼瓶認證標準之鋼瓶種類製造生產,雖然同為鋼瓶製造商,但是不同的製 造商依其取得的認證標準生產的鋼瓶,與其他家製造商的鋼瓶產品因為認證 的內容不同而有所不同。

(3) 進入市場困難:

依生產四大生產要素(勞動、資本、土地及企業家精神)分析;

 勞動:操縱大型機器設備的操作人員需要有相當技術能力及經驗。

 資本:鋼瓶製造廠規模就像一座鋼鐵廠,需求土地面積大以放置生產設 備及鋼鐵材料,鉅額土地成本;各項生產機器設備及相關檢驗設備規格 開發支出,例如:製造需經過各種檢驗(質量容量檢查、耐壓試驗、氣 密試驗、張力試驗、衝擊試驗等多項檢驗開發產品認證需要大量費用支 出並能承擔研究發展之風險、巨額機器設備支出、鋼鐵原料購買也需要 大額資金週轉。

 土地:需佔地面積廣大以容納大型機器設備,並取得安全相關法規許可 執照。

 企業家精神:高壓鋼瓶裝填各式氣體應用眾多產業,間接或直接與產品、

民生有關係,故需確實符合相關安全法規及驗證標準並嚴格執行。長期 不斷的員工教育訓練亦為重要管理的一環,需永續經營持續創新以設計 出更安全的鋼瓶推廣至客戶端使用,對全球的工業安全具有卓越的貢獻。

(4) 對價格具控制力,但擔心同業的價格報復:企業之間對於彼此技術能力、

產品都相當清楚,各自價格相差很大,不輕易採取價格競爭;例如2006 至 2008 年期間,由於市場鋼價上揚,鋼瓶價格也不約而同上漲 20~30%以上;

鋼瓶交貨期、價格等商業條件,多由供應商主導,議價空間小。

氣體供應商(鋼瓶需求端)之市場結構為完全競爭市場,原因如下:

(1) 廠商數目眾多:

台灣島 內約 有十 多家 國際氣 體大廠及 台灣本地廠商, 如美 系 Air Product、Praxair 及 Metheson;歐系 Air Liquide 及 Linde(BOC);日系Central Glass、 Kanto Denka、TaiyoToyo、Mitsui Chemicals 及 Sumitomo Seika 等及 韓系Ulsan、Sodiff、Coretech 等氣體供應商,氣體鋼瓶供應商家數眾多。

(2) 產品差異性小:

每家氣體廠商皆從國外進口大型包裝、或最終可銷售的氣體,到台灣 後再作分裝或銷售,產品重疊性高、差異性小。

(3) 進出市場容易:

依生產四大生產要素(勞動、資本、土地及企業家精神)分析;

 勞動:以外觀檢測、儲存及運輸人力為主、 操作人員需要技術能力不高。

 資本:租用土地或租用具危險品儲存執照之物流倉庫即可營運,較少開 發產品費用支出、機器設備支出較少、 氣體原料購買也不需要大額資金

週轉。

 土地:分裝及倉儲佔地面積較小,惟需取得安全相關法規許可執照。

 企業家精神:在台灣知名的氣體公司 Air Product, Air Liquide、Linde (BOC) 及Praxair 在國外的母公司成立都超過 60 年以上,在氣體鋼瓶的市場除 了幾家國際性的集團從事製造、分裝、貯存及銷售外,尚有非常多的地 區性經銷商或氣體製造商加入這個市場,透過網際網路的發達及全球化 的趨勢,只要取得氣體來源及投資鋼瓶再加上部份的生財工具,就像貿 易商的型態,辦理進出口、倉庫也可向外租借,即可從事氣體鋼瓶的銷 售。規模的大小視自身能力而定;在這個市場內,兩家規模大小懸殊很 大廠商,可能販售相同規格的氣體。

在這個屬於買方市場的環境下,氣體供應商對價格並沒有太大控制力,堅

在這個屬於買方市場的環境下,氣體供應商對價格並沒有太大控制力,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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