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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1990 年~2010 年:台塑六輕的初期的水利社 會治理

隨著一級產業用水的需求上升,雲林地區長期超抽地下水,導致原本充滿 水溶液的未固結地層孔隙,因地下水流失太快,自然補注不及而無法支撐,加 速了地層不均勻的壓實作用(曹以松,1989),日積月累下便導致雲林地區出現 地層下陷的危機,成為了臺灣沿海地區下陷面積最廣的地區(880 平方公里)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水土資源及防災科技研究中心,2003),民國六十四年

(1975)間到民國九十九年(2010)資料則顯示,雲林台西鄉達最大累積下陷 量(244 公分),持續下陷面積達 267.1 平方公里;民國八十一(1992)年到八 十七年(1998)年則以麥寮鄉為最大下陷區域(行政院,2011),此時期的麥寮 鄉急待處理地層下陷的問題,並再度面臨缺水的危機。

1990~2010 年這段期間,為應對已然發生的地層下陷和缺水問題,公部門 行動者透過「量」的層面來控管水資源的消耗,其治理方針可分為「開源」和

「節流」兩大面向進行;而私部門的角色在這個時期為麥寮鄉帶來重大的改 變,1991 年「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的正式編定,確認台塑企業和六輕工業 進駐雲林的決策。六輕的進駐,帶來了改變並同時埋下未來台塑參與漁業治理 的契機,改變之一是因工業的進駐,產業轉變外,也使麥寮人口結構出現改 變。其二,為回應處理在地居民的對產業延伸出來的污染災害的疑慮,台塑公 司於2003 年成立「敦親睦鄰」計畫,旨在回饋鄉里及尋找與在地居民共同合作 互惠的機會,改變雲林居民對台塑企業的負面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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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部門 (Government services)

1950 至 1990 年,公部門的地下水開發政策面臨地層下陷的困境,加上 1990 年到 2010 年時期雲林產業開始轉變,公部門對水資源的管理策略因此有 所調整,此時期中央與地方政府轉而共同落實開源和節流策略,中央政府負責 大型水利設施的開發建置,地方政府則配合落實地下水節流管理政策。透過開 源和節流的行動綱領,公部門切入「量」的管控來進行水利社會的治理。

公部門角色裡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職掌分明。中央以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 源局為公部門主要行動者,分別針對地面水(水壩)和地下水(水井)進行統 籌分配,而地方單位則以雲林縣政府的水利管理科為支援,主要針對地下水

(水井)的水權登記和管理。透過圖4-1 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工管理,

以達成水利治理的目標成效。

圖4- 1 雲林縣公部門對水資源管理之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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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部門水利治理職掌劃分

為簡而易暸的闡明公部門行動者的執掌規劃,本研究繪製圖4-2,並將與雲 林縣地下水和地面水無直接管轄和相關性的部門省略排除。

圖4- 2 雲林縣公部門水利職掌分配 資料來源: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一)、中央政府

參照圖4-2,中央政府執掌水資源的相關部門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 局,其單位下共有十五個課室,為利研究重點整理,本研究僅列出七個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2020)。

1. 地面水─水壩管理及維護

地面水,也就是水壩及河流的管理上,以計劃課、工務課、品管課、養護 課和中區水資源的水庫(壩、堰)管理等五個單位為主。

 計畫課職掌新建水庫(壩、堰)的營運管理及規劃;

 工務課負責工程施工、督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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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地方政府主要的掌管範圍為地下水,如水井的登記和清查,並協助執行中 央政府制定節流封井政策。

二、 開源與節流政策

透過圖4-3,可發現公部門在此時期的治理行動,有透過大型水利設施建 置,如集集攔河堰以及湖山水庫建造;也有透過井水管制和監督,分別從地面 水及地下水兩大面向著手進行,以下則針對公部門透過兩大層面的治理行動進 行論述。

圖4- 3 公部門地層下陷防治策略 資料來源:行政院,2011

(一)、地下水:節流─封井

地下水政策開發了豐沛的水源,但也帶來了地層下陷的危害和風險,臺灣 在1970 年後逐漸步入工業化階段,用水量已逐漸上升,再者 1980 年代初期水 產養殖業興起,西南部沿海養殖地區開始超抽地下水,導致臺灣地下水的抽取 量也逐漸超越自然補注量。加上工業發展造成的河川污染,已導致地面水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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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地面水的供給、減少超抽地下水的問題,並緩和沿海地區地層下陷,解決 長久以來的水資源利用問題。

1. 集集攔河堰

濁水溪是台灣中部區域最重要的水來源之一,水源豐沛然而豐枯水期水量 差異極大,起初公部門發現建置集集共同引水計畫是為了攔截儲蓄濁水溪,以 協助農民因應枯水期,然因農業經濟效益低和高成本的考量,遲遲未定案,直 至1990 年台塑確定進駐雲林,集集共同引水終於在民國 82 年 5 月由行政院核 定實施,民國90 年完工,於民國 91 年起即正式營運管理。

全長352 公尺的集集攔河堰設置於濁水溪林尾隘口,透過永久性攔水構造 物的建設,來攔截儲蓄水源,成為濁水溪水資源統籌調配之總樞紐,落成後的 集集共同引水計畫年可掌握二十億立方公尺以上之可靠水源,集集攔河堰主要 為供應彰化、雲林水利會之農業用水、雲林離島工業區工業用水、林內淨水廠 公共給水與名間電廠水力用水(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017),是為滿足 農業、工業及民生用水之需求。

根據表4-1 水利署資料顯示攔河堰自民國 97 年到民國 106 年來,平均年供 水量為19.84 億噸,農業年平均供水量為 18.39 億噸(佔 92.7%),民生 0.42 億 噸(佔2.1%)及工業 1.03 億噸(佔 5.2%)。枯水期則由雲林農田水利會調度協 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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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 集集攔河堰近十年供水量

資料來源:水利署電子報,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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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4 集集攔河堰介紹圖

資料來源: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2020

雲林除了提供給灌溉用水以外,工業用水佔了大部分的使用,而公共給水 的量仍然不多,導致雲林縣公共用水不足(林隆財,2012),加上集集攔河堰水 源自濁水溪,受到水濁度影響存在無法穩定供水的情形,不足部分仍可能需使 用地下水,使得雲林縣地層下陷問題仍然存在。

2. 湖山水庫

湖山水庫是近期方落成的水庫,水庫計畫奉行政院於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 日核定,地址位於雲林斗六丘陵西麓北港溪支流梅林溪上游,建置目的是為了 協助解決雲林地區長期以來抽用地下水導致的地層下陷問題。主要水源為濁水 溪的支流─清水溪,於清水溪構築桶頭攔河堰(集水面積 259.2 平方公里)攔蓄 清水溪剩餘水量,引入水庫蓄存(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水土資源及防災科技研究 中心,2016)。集水區面積 6.58 平方公里,總蓄水量 5,347 萬立方公尺,湖山水 庫完工後與濁水溪本流之集集攔河堰聯合運用,雨季時優先使用集集堰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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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若遇到濁度太大或枯水期時,以湖山水庫為備用水,並以民生使用為優先

(林隆財,2012)。

依水利署湖山水庫工程計畫指出,湖山水庫優先供應民生用水,與集集攔 河堰聯合運用每日可供應約43.2 萬噸的水於彰化、雲林及嘉義地區(經濟部水 利署中區水資源局,2020),屆時雲林地區之自來水井即可全由地表水供應,可 有效取代地下水使用,改善雲林地區之自來水水質,也可減緩地層下陷(林隆 財,2012)。公部門期望透過湖山水庫,來補足集集攔河堰仍然不足供給的水資 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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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私部門 (Private company)

創立於1954 年的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塑),不僅是臺 灣最大的石化工業龍頭,更是在世界的石化產業中佔有一席之地的跨國企業,

台塑企業下的生產單位眾多,旗下有台塑、南亞、台化、台塑石化、南亞科 技、華亞科技、南亞電路板、台塑勝高科技、福懋、福懋科等,還有其餘多達 52 個未上市櫃的單位,橫跨煉油、石化、塑膠、紡織、纖維、電子、能源、運 輸、機械、生物科技等領域(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2016),而石化產業 建廠需要大量的土地和足夠的水源,所以台塑企業的六輕基地幾經輾轉,最終 定於雲林縣麥寮鄉為建廠地點。

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於1990 年起著手規劃,選定雲林縣西海岸規劃以圍 堤填造海埔新生地方式,設置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行政院於1991 年 6 月 26 日核准編定,台塑則於 1991 年 8 月 7 日宣布六輕工業的廠址為麥寮,1993 年7 月 5 日正式動工,1998 年正式營運。工業區原包括麥寮、新興、台西、四 湖區等四區,暨麥寮、四湖工業專用港,預計引進石化、煉油、煉鋼、電力及 相關中下游產業(經濟部工業局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服務中心,2019)。

工業產業的加入,帶來了雲林縣水利社會的治理挑戰。六輕進駐以後,

1990 年到 2010 年雲林縣麥寮鄉的產業結構緩緩出現了轉變,除了原第一產業 的農、漁業外,第二產業的工業也開始進駐,工業所帶動的人口拉力,推使人 口結構出現轉變,帶來人口年輕化的正面影響。

然而,這也意味著工業即將開始競逐雲林的水資源。雲林同時面對著工業 競逐用水,以及雲嘉地區因超抽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的缺水困境,更帶來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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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旨在回饋鄉里及尋找與在地居民共同合作互惠的機會,回應處理在地居民 對產業延伸出來的污染災害的疑慮,改變雲林居民對台塑企業的負面認知。

台塑企業進駐麥寮後,對麥寮地區帶來了下述的改變:

一、土地使用的改變

民國七零年代的臺灣,正面臨著製造業的發展困難,成本物價的上漲導致 大量的製造產業移往中國及東南亞國家,為減緩企業的外移,加強企業在臺灣 的投資意願,經濟部工業局於民國七十八年四月提出「開發海埔地設立基礎工

民國七零年代的臺灣,正面臨著製造業的發展困難,成本物價的上漲導致 大量的製造產業移往中國及東南亞國家,為減緩企業的外移,加強企業在臺灣 的投資意願,經濟部工業局於民國七十八年四月提出「開發海埔地設立基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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