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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1950~1990 年和 1990~2010 年此兩段時期,公部門行動者對於雲林縣 水利社會治理的行動著重於以「傳統大型水利設施」項目的建設以增闢水源,

2010~2019 年第三段時期,本研究透過質化訪談和文獻分析法,探討私部 門行動者和專業知識背景的社會組織合作,因地制宜的對雲林縣麥寮鄉的養殖 漁產業如何達成有效的治理方針,研究成果呼應Clarke(2012)研究結果,小 規模但創新的水利治理模式更有成效。台塑企業的治理模式,除了提升漁獲的 穩定外,更改變了在地漁民、居民對於台塑企業的負面認知。

水利社會下各部門的行動和治理方針既互相影響又錯縱複雜,回到本研究 問題意識,為了解台塑企業進駐雲林後,對其他行動者所帶來的認知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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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各行動者對於水利社會的麥寮如何進行互動,本研究透過文獻分析和深度 訪談方法,來探討各行動者的於此時期治理行動及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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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部門 (Government services)

一、以農業為優先的水資源治理模式

對於產業的供水系統而言,公部門角色對農業體系的水利系統一直以來都 建設的十分完善,然而,儘管漁業和農業同樣被歸類為第一產業,大部分的灌 溉水資源仍流向農田,相較於農業,養殖漁業的用水並未納入完善的調配管理 體系(行政院, 2011),而對於養殖漁業的用水管理和分配,公部門的行動著 重在水權的登記與發配上。

「原則上水利會服務對象以灌區的農民會員為主,漁民不包

含在內。而雲林縣政府的水利科管理的是私井的管理。」_A-1 公部門

此外,農業和養殖漁業對水來源的要求標準十分不同。考量到魚類的存活 環境,養殖漁業需要相對穩定、乾淨,無汙染且細菌含量穩定的水源,一但水 溫或水質出現異常,將導致魚類極易死亡,且河川地面水若有絲毫汙染便不適 合養殖使用(行政院,2011)。加上魚類極易互相傳染,一池之中少數魚類感染 疾病,容易快速互相傳染,若不及時應對處理,容易導致整池魚類全部死亡,

需將整池水源抽換掉,故漁業仍然十分仰賴水溫和質量皆相對穩定的地下水,

公部門的地下水節流政策對於漁民而言仍然無法完全適用。

「集集攔河堰的水不會到我們這裡,那是給六輕用的,我們 不是用海水就是使用地下水」_D-1 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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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寮工作站的水資源主要仍然輸給農田灌溉為主,集集攔 河堰的水集流後,會分配至新虎尾溪裡面,是開放式的河水 區,農民若有需要可以自行開水門,流至他們的田地」_A-1

公部門

加上建蓋好的地面水資源多流向工業用途和農業用途,公部門的水利社會 治理模式中,對於養殖業漁民的用水系統仍未建立完善。

二、地方大於中央

中央的公部門行動者,投入了大型的水利項目和設施,致力於解決人民遇 到的缺水和地層下陷的困境,然而不論是地方政府或者是在地漁民,對於中央 政府的施政方針和漁業治理作為皆不及於地方政府以及台塑企業的合作有感。

「台塑非常落實在地,補足農漁業的需要,確實受惠良多,

若能輔導更多戶那會更好,我一直都親身面對台塑,對於他 們的作為非常肯定的。」_A-2 公部門

「中央政府除了水利設施外,完整的措施仍然不足,中央不 太會處理地方的許多問題,要求中央來處理不太可能」_A-1

公部門

「中央政府完全沒有給我們幫助,除了雲林區漁會,有輔導 我們做檢驗,像我的SGS 檢驗都要花錢,都是我們雲林區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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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期地方政府的角色,如同麥寮居民與台塑的橋樑,台塑透過地方政府 與居民密切的關係,以此為初期和漁民聯繫的媒介,讓地方政府出面號召活 動,找尋願意參與農漁產業的輔導戶,透過地方政府的力量,間接讓在地居民 願意接觸台塑並進而改變對台塑的負面認知。

「我當時是農會的理事長,當時農民非常反對台塑、抗爭逐 漸擴大了,農民沒辦法接受,我聽到台塑的輔導方案,覺得 居民應該要接受嘗試看看,所以我們借了台塑場地,舉辦說 明會,邀請民眾一起來參加,一開始沒有人願意配合,沒有 人願意參與,但農民相信農會,所以隨著時間我們一次次更 多人,加入了越來越多人,大家開始願意了,我們會負責找

人」_A-2 公部門

麥寮鄉是一個居民與地方政治關係密切的鄉里,與麥寮鄉居民關係良好的 地方政府,更獲得居民的信賴以及支持,台塑企業透過與地方政府的合作,成 功開始推動農漁業推廣計畫,讓後期的治理行動能順利發展。

期延長(PoPo 公民新聞網,2009),更導致漁穫量、魚塭所需飼料及用電成本 等費用皆提高,造成漁民們有形和無形的經濟負擔。台塑六輕的進駐,使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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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而專業化的產業治理

台塑對於麥寮鄉農漁業的回饋措施最早是以金錢給付為策略,民國95 年

(2006)台塑公司對於六親相關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的第 25 次審查監督委員 會議中決議成立「漁業發展基金」,直至民國99 年與時任蘇縣長達成由台塑四 年內提撥30 億元成立「雲林縣農漁業安定發展基金」的共識,基金之主要使用 用途為建構長期監控和檢測機制、生態資源調查與保育,並著重在產業的結構 優質化、標準化、精緻化以及現代化等(丁姝文,2013)。

「當時是我向公司提議成立農、漁業專門的團隊,去幫 助麥寮的產業,因為他們和我們反應,他們需要幫助,那我 就想,農業和漁業都是麥寮的主要產業,為甚麼不要為他們

努力看看,幫他們成立一個推廣團隊」_B 私部門

爾後分別於2009 年和 2011 年開始分別對於漁業和農業成立專業輔導團 隊,漁業現如今由高雄科技大學(原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合作執行,具體的治 理行動包括透過最基本的水質檢測、漁作物環境檢測等系統性的小規模治理;

農業則由朝陽科技大學執行,提供農業生產、農作物品質改善及農場經營策略 輔導,農業技術服務的協助包含水土檢測、栽培技術、氣象資訊、藥殘檢測、

經濟分析等不同面向(朝陽科大農業輔導團隊,2020),以雲林麥寮為特定服務 區域,深而扎根式的進駐麥寮,提供農漁產業特定的資金和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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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政府的政策應該跟上,政府一直沒有在狀況內),其實我 的態度是從負面到正面。」_D-2 漁民

台塑企業針對麥寮鄉,效率、因地制宜的產業治理方針,透過對在地具有 緊密關係的地方公部門行動者以及具有專業背景知識的社會組織行動者,獲得 居民正面認知的轉變。在成果上可以與Clarke 的研究呼應,因地制宜的小規模 治理更能有效率的達成產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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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漁民(Fisherman)

一、 無缺水意識的危機-與公部門的治理認知脫鉤

1950~1990 年和 1990~2010 年兩個時期,公部門耗費大量的資金和人力投 入水利社會的治理,然而漁民對缺水和公部門的水利治理作為較為無感,儘管 地層下陷主要因素是養殖漁業超抽地下水,然漁民仍然意識到使用地下水源是 最為正確且無虞的作為,並且認知缺水與超抽地下水毫無關聯。

「集集攔河堰對我們沒有幫助,他只是為了讓台塑不要用到 地下水,我們養殖的話一定得使用地下水,我們現在是有期 望湖山水庫配管之後會供水給我們,反正如果水夠用我不會 抽阿,不夠用我還是要抽,而且我們沒有缺水的問題,臺灣

不可能抽低於水平面啦。」_D-2 漁民

「缺水相對來說比較還好,我們不是用海水就是用地下水,

我們也沒有用到湖山水庫,如果缺水我會蓄一個水池的水,

缺水就互相抽過來,我是有合法水權的,地下水的水權。」

_D-1 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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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不僅僅是漁業,農業也同樣存在著缺水而鑿井的可能性

「主要水源仍然是鑿井,麥寮鄉是絕對禁止鑿井區,但有時 候真的不得已可能還是會(私鑿井),阿他們也要生活,真的

缺水還是會去挖,目前在地居民水源仍然是以水井為主」_A-1 公部門

根據水利署的資料(2020)顯示,集集攔河堰民國 106 年的集水資料統計 中,年供水量為19.96 億噸,農業年平均供水量為 18.62 億噸,雲林區農業灌溉 為10.52 億噸,僅 1.01 億噸輸往工業,民生 0.33 億噸。按理而言農業為供水的 主要對象,地方居民不僅對此無感,並且不認同中央政府有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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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也是反對到接受的,現在對於台塑與麥寮的互動 我真的給很正面的評價,你看麥寮的居民阿,我們是最年輕

化的,人口最多的,唯一一個。」_A-2 公部門

認知轉變的關鍵之一,是因為私部門台塑企業,所委託合作的專業組 織是針對麥寮鄉的漁民所規劃建立的,它相較公部門,更具效率和立即 性。

「台塑企業他們和高科大處理漁業問題非常立即,一通電話 他們就會出現馬上來處理,如果問題是菌的話,這種通常要 一個禮拜等魚都死掉了才看的出來,這需要像私部門比較

快,很立即,公部門水試所則很慢」_D-1-漁民

從圖5-1 和圖 5-2 來看,比較私部門與公部門的檢驗機構,所屬中央 主管機關行政院下的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成立於1929 年,是唯一隸屬 政府的漁業試驗研究與技術推廣機構,主要職掌漁業一切相關的技術開 發、養殖培育、水產物種和漁業資源評估等,透過創新通訊與科技技術,

監測海洋,扶植水產業成長轉型(水試所,2019)。與高科大的輔導團隊一 樣,水產試驗所也能夠協助漁民處理菌類和問題的檢驗,然而在地漁民認 為透過水產試驗所程序處理菌類的檢驗效率不及高科大推廣團隊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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