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對社區體育推展的建議
學者(陳惠美,2003;楊坤芳,2004;鍾孟儒、許惠明,2008;劉奎辰,
2009)指出社區體育普遍存在的問題有四點:(一)組織管理的缺乏(二)參與者 的缺乏(三)專門人才的缺乏(四)社區體育場地設施與經費的缺乏。
鍾孟儒(2008)指出發展社區體育普遍存在的問題之一,乃是社區體育場地設 施與經費的缺乏。雖然相關硬體設施建置牽涉到主管行政機關之財政狀況,但運動 場館的相關基本資訊,如:場館位址、開放時間及使用方式、主要管理者及聯絡方 式等,如能經由實地調查,將前述資訊彙整後於公開之媒體介面揭露,對於民眾
「取得相關資訊並找到可供運動之場所」之因素上,將可使從事運動的門檻再降低 許多,對於全民運動及社區體育之推展,勢必有莫大助益。
首先就運動社團組織現況來看,主要以群眾自發、自己管理為主要社區體育組 織的運作形式。依據本研究調查對象數統計,共 315 個社區體育推廣單位,且調查 問卷發放方式採雙軌發放,研究者先確認各社團相關通訊資料,統一將問卷寄送至 各社團徵求填寫,並附上回郵信封以排除問卷填妥後無法順利回收之虞外,如能順 利取得聯繫則進一步安排研究者實地前往訪談,包括社團經營者之口述內容歸納、
整理,並實施錄影與照相,取得建置資訊網所需的動態影音或照片,方便搜尋者的 了解與視訊效果,以充實研究之完整性。然而如此綿密繁瑣之研究設計,仍有 212 個社團拒絕接受訪問(含無法取得聯絡人電話進行資料彙整、接受初步電訪時即表 明社團已無運作、電訪後無法進行實地深入調查、後續無法聯繫或無回應等各種狀 況),訪問成功比率僅 32.70%,顯示各社團運作大多停擺、無人接替或未上軌道,
其推動社區體育之能量不足,自然沒有相關運動現況可供參考,其現況與王聃
(2008)提出社區體育的組織不健全,指導、管理體制較弱,還有相當數量從事體 育活動的民眾處於無組織的自發狀態;周傳志、蔡志源(2005)明確指出中國群眾 體育活動 60%是自發組織的,體育會的組織管理比例僅占 6.6%的現象有相當一致的 地方。
其次針對已回收資料統計分析,社區體育參與人口以「40-49 歲」中年人最多,
其次為「19 歲以下」之青少年,各分齡層人數比例差距不大,但「70 歲以上」銀髮 族群約僅佔 1 成;若將年齡概分為「老(70 歲以上)、中(40-69 歲)、青(4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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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三組,則分別約佔 11%、47%、42%。周傳志、蔡志源(2005)更發現現 有指導員中 60%的年齡在 40 歲以上,指導內容以傳統健身養生方法為主,並且多數 是靠經驗而非科學知識去指導,對青少年缺乏吸引力。與大陸學者研究結果不同之 處,為本縣仍有部份運動社團以培育青少年選手為宗旨,而不以提供廣大年齡層民 眾從事休閒運動為服務主體,故青少年從事運動人口比例仍高,但以競技型項目居 多;中青年齡層之民眾比例佔最大,從事運動項目亦較多元;高齡民眾運動比例偏 低較令人憂心,80 歲以上人數比例不為 0%之運動僅 8 項,60 歲以上人數比例高於 10%之項目亦僅 11 項,對於臺灣走向高齡化社會的同時,高齡運動人口之比例竟如 此偏低,確實令人無法樂觀。
在專門人才的缺乏因素方面,雖然體委會近年來大力推動「社區體育指導員」
之設置,鼓勵高中以上具備各單項運動指導專長之青年投身此一工作,但因各縣市 財政狀況各有考量,目前已知大部分具備此一條件之鄉鎮市多位於西部,臺東縣除 了臺東市人口較多,故相關體育指導專長青年數量勉強堪用之外,其他鄉鎮自是無 此人力資源可供運用。
綜觀本研究之結果,研究者仍提出相關呼籲,建請政府機關或各界關注社區體 育發展人士,於社區體育推展工作上,仍需持續針對此四項加強:(一)社區體育 組織管理效能之提昇(二)社區體育參與者的引誘與號召(三)社區體育指導專門 人才培育制度的建立與健全(四)社區體育場地設施之完善便利與活動經費籌措之 持續努力。
二、 運動地圖建置調查期程之建議
自「運動人口倍增計畫」以降,每年針對運動社團之各項調查及評鑑工作均始 於計畫核准後之執行期程,然而許多自主性高的運動社團,其長年推動之社區體育 活動,均不以申請體委會經費補助為辦理與否之唯一考量,故本研究調查之期程應 始於各曆年之始,亦即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均為實施調查之期程,然為配合相 關行政主管機關合理之行政程序,研究者建議每年調查開始日期可定為1月1日,但 調查結束日期應提早至每年10月31日截止,以利後續資料彙整及分析統計之作業時 程。
三、 運動地圖建置調查方法之建議
本研究調查對象與範圍,均與96年及98年建置臺東縣「運動地圖」網站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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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劉奎辰、吳騰達,2007;2009),但社區及運動社團先期調查對象之確認工 作,結果卻不盡理想。探究二者之研究調查步驟差異時,可發現96年之研究者尚經
「先期由臺東縣政府以正式公文函送各研究對象,並依據回報案件訂定實地採訪時 程及機關團體對象」之執行細節,以此推測各社團之立案及主管機關乃屬縣政府,
故問卷由縣政府以正式公文寄送至各社團填寫,亦不失為「確認實際研究對象」之 良方。
四、 運動地圖建置調查內容之建議
「運動地圖」網站的建置內容,若僅止於各社區及運動社團活動狀況的文字敘 述及說明,恐難引起潛在運動人口觀賞、瀏覽及查詢之意願,體委會推動「運動人 口倍增計畫」中亦提及,各社區及運動社團不僅應著力於規律性運動人口之倍增工 作,亦應重視觀賞性運動人口之開發工作(體委會,2007),準此,「運動地圖」
網站的建置內容除加入各社區及運動社團之活動照片外,以現今各大網站經營模式 而觀,更應加入影音媒介之素材,方能達成提升社區體育之運動人口倍增及運動社 團擴大經營之效果。
此外,網站營運是當今世代之顯學,但茫茫網海中,網站經營能持續不衰者,
除了政府機關因應E化需求設有專人維護外,營利事業之商務網站因有獲利空間,
商家亦多設有專人(或專責部門,Work-Team)負責建置、規劃、排版、美編、更 新、維護等繁瑣工作。本網站自96年草創規劃以來,便以「非營利、公益」之屬性 定位經營,期間亦多次因故(網址與網頁空間租金缺乏、維護人員非專職而無暇更 新、各社團資料非主動更新而營運團隊缺乏人力財力持續前往調查等因素)中斷服 務,致使此一立意甚善之舉有斷炊之虞。此一隱憂研究者建議,政府機關或可參酌 體委會為推動基層體育志工業務,曾籲請各縣市體育會鼓勵、輔導成立體育志工委 員會,而運動地圖之推廣與永續經營,或可亦依此模式規劃營運方向,使地方基層 社區體育發展得以持續努力。
五、 對未來相關研究的建議
(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所設計「半結構式的訪談」調查問卷,研究者認為可以適用在大多數的 地區進行研究目的相類似之調查工作使用,不論是工商業發達的北部都會區,或是 傳統農村型態較多的南部縣份,均可依地理環境或風土民情稍加修正後,即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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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工作;未來研究方面,可以針對已進入職場之成年人,或是大學以下之各級學 生做深入之研究,以瞭解不同年齡層及不同身分別的民眾,其從事社區體育活動之 型態與動機是否不同。
(二) 研究工具
本研究是以自編的「半結構式的訪談」調查問卷為主要研究工具之一,在設計 之初僅針對實用性進行考量,在信度方面礙於過去相關性質之研究數量太低,無法 取得對照或進行前測等前置作業;建議未來研究調查工作實施前,可先由單一鄉鎮 小範圍練習,以提高研究者自身訪談調查技巧,並熟悉整體研究調查工作之完整架 構。
(三) 後續研究之投入
因國內學者於進行研究工作中之文獻探討與蒐尋,大多均使用 Airiti Library 華 藝線上圖書館(前身為「思博網」,CEPS)之文獻資料庫,研究者在使用該資料庫 進行本研究之文獻探討與蒐尋過程中,有一現象令人十分震驚,即以「社區體育」
為關鍵字進行搜尋時,其結果為 2001 年至 2011 年期刊文章 269 篇,其中僅 13 篇為 台灣地區發行之期刊文獻,其餘 256 篇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發行之期 刊文獻,就此一領域研究之質與量,似乎較之對岸嚴重不足。
劉奎辰(2009)指出:「研究者若再進行實地訪談調查時,應函請地方體育行 政主管機關(縣政府)配合辦理,由縣政府以正式公文先行函知各研究對象配合調 查,方能改善此一資料不全之現象。」本研究中之調查工作均由研究者一人獨立完 成,顯示此一研究模式在方法及步驟上均有更大的討論空間,所需耗費之人力、物 力、時間、交通等相關資源充足與否,後續研究者應於研究籌備階段即規劃完善,
俾收事半功倍之效。
綜合上述,客觀環境的齊備程度是社區體育的推動能否持續成長的重要影響因 素,也是相關單位及主管機關需要積極重視及投入的一環;目前臺東縣部分地區的 社區體育推廣無法真正落實及融入民眾日常生活當中,主要原因應來自於運動場所
綜合上述,客觀環境的齊備程度是社區體育的推動能否持續成長的重要影響因 素,也是相關單位及主管機關需要積極重視及投入的一環;目前臺東縣部分地區的 社區體育推廣無法真正落實及融入民眾日常生活當中,主要原因應來自於運動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