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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關理論與文獻回顧

第二節 影響遷移的因素

市活動地點的可及性、安全性、衛生或社會、經濟文化等特徵。Tu and Goldfinch

(1996)從空間及非空間觀點描述住宅屬性,其中空間特徵屬於較大範圍鄰里環

屋齡較常用來反應住宅內部的居住水準,Littlewood and Munro(1997)描述 屋齡、住宅類型、房間數、面積等住宅屬性以及住戶年齡、對搬家的預期等住戶

的住宅需求彈性(Gilderbloom and Appelbaum,1988;Nicholas,1981;Rosen and Katz,1981)。從總體經濟來看,住宅市場中的房地產價格會促使臺北市遷入臺 北縣新興住宅區(章英華、林季帄,2000),臺北市的住宅價格以及臺北都會區 捷運系統的興建,是使得臺北都會區遷移者之居住地點轉向臺北縣的重要因素,

住宅價格確實會影響遷移者的地點選擇(薛立敏、曾喜鵬,2002;Berger,1992)。

而房價的影響因購屋動機不同亦有差異,因為工作而搬遷的人會因為該地區有高 薪資水準而被吸引,但不會被該地區的高房價影響,相反的,非因工作而搬遷的 人會因為該地區高房價而被嚇住(Alun Thomas,1993)。

(三) 遷移後整體居住條件改善情形

William A.,V. Clark(2003)調查影響英國家戶遷移意願的因素,結果顯 示「住宅」(Housing)和「鄰里」(Neighborhood)因素,對於遷移意願如同 預期般重要,所以對於遷移的家戶必頇敏銳地瞭解他們欲遷向地區的背景,地區 的生活品質影響遷移者的地點選擇(Berger,1992)。由於遷移包含重新購屋成 本、鄰里關係重建成本等,一般認知除非遷移能夠提升住宅品質,否則家戶大多 不願意遷移。認為遷移包含消費的改變但有研究指出因為晚婚單身、未婚生子、

離婚等原因形成的女性家戶及黑人家戶遷移後居住品質未提升(Spain,1990)

在居住條件改善的衡量方法上,陳淑美、張金鶚及陳建良(2003)在有關家

家戶在都市內遷移的因素與居住面積的壓力有關(Clark and Onaka,1983;

Michelson,1977;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1968),有研究以房間數目為衡量房 屋大小的指標,且發現每人帄均居住房間數顯著影響遷移決策(Clark and Huang,

2003)

Henderson and Ioannides,1989;Gronberg and Reed,1992;Greenwood,1997), 另外,Lin and Liaw(2000)將遷移者區分為初次遷移(primary migration)、連 續遷移(onward migration)與回流遷移(return migration)三類,初次勞工流動 的方向是從鄉村往都市遷移,連續勞工流動是都市間人力的移動,回流則是有都

因此生命週期類型比傳統家戶的屬性更能反映家戶的住宅需求(Mcleod and Ellis,

1983),國內分析臺北市家戶的遷移決策,顯示空間壓力並不一定是引發家戶選 擇遷移的主因,生命週期類型隱含的需求差異,可以解釋家戶的遷移行為(陳淑 美、張金鶚,2002),換言之,遷移是生命週期類型所衍生的住宅需求。

Greenwood(1997)一個人在生命週期過程中,某些階段較會遷移,例如年 輕人因為求學、進入勞動市場、或結婚因素有較高的遷移機率。但生命週期因地 域差異對遷移的影響也不盡相同,Li(2004)透過 2001 年初問卷調查,分析 1980-2001 年間北京住宅遷移率,結果顯示部分財產權(Homeownership with partial property rights)抑制遷移率,另外亦發現婚姻狀態和小孩的出生對住宅遷 移僅有極小的影響,影響遷移的因素雖然複雜,但不能忽略地區性的差異,顯示 市場區隔的重要性。

(五) 年齡

Inoki and Suruga(1981)發現日本的遷移率會隨著年齡增長而減少,S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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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指出年齡較長者因為習慣於已熟悉的環境,有社會牽絆(social tie)產 生遷移惰性,較不易遷移,年齡較長者可能較為保守而不願意因搬家而承擔適應 新鄰居的風險,即年長者受到社會及家庭牽絆的影響程度較大,另外年齡較長者 由於未來可享受新事物的年限較短,學習新事物的報酬較低,故傾向不改變現狀,

過去研究中僅指出年齡影響遷移與否,但缺乏年齡較長者遷移後的選擇情況。

(六) 性別

Smith、Mulder and Hooimeijer(2003)研究 1997 年荷蘭資料,顯示男性配 偶相較於女性配偶人力資本較豐富且年齡較長,掌握有遷移的主導權力,但至 1996 年時,在遷移決策上已經沒有性別的差異,Nivalainen(2004)指出芬蘭的 家庭因為男性配偶因工作的需求而遷移,女性配偶則屬於被動、配合的遷移者,

但在雙薪家庭則較少遷移。另外遷移行 為可進一步區分距離長遠來考慮,

Greenwood(1997)指出地區間距離的遠近隱含著金錢、時間、心理層面的損失 和訊息不確定的風險,因此距離遠近常被視為遷移的機會成本,長距離的遷移,

也隱含著有較高的報酬,以彌補較高的遷移成本。洪嘉瑜、銀慶貞(2008)研究 指出男性較容易遷移,尤其是長距離的遷移,女性則多屬短距離的移動,男性較 女性而言,因工作異動進行跨區遷移的機率為高,已婚女性長距離遷移的機率相 對也較高,推論已婚女性在遷移行為中扮演跟隨男性配偶的角色。

(七) 於前一住居所的居住時間

居住時間的估算有助於了解或預測住宅的遷徙與流動性,被視為代表家戶流 動性的重要指標,林祖嘉(1988)以特徵理論為基礎,建立 Semi-Markov 模型,

運用美國的 Housing Assistance Supply Experiment 資料,分析美國家戶單位特性、

房屋特質以及居住時間對遷徙的影響,該資料連續追蹤同一房屋而非同一家戶,

其特色在於能夠提供同一住宅搬進搬出的過程,研究結果顯示房東提供與時間相 關的房租折扣是造成遷移惰性的原因之一,但該研究僅針對租賃者進行討論,薛 立敏(1999)進一步利用主計處「國內遷徙調查」資料,探討住宅權屬與居住時 間長短的關係,結果證實自有者的居住時間會長於租賃者,自有家戶受到累積惰 性的影響,遷移機率隨著前一住居所的居住時間增加而降低,研究中僅對影響遷 移與否提出分析,前屋居住時間對於遷移的選擇影響情形,則未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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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它因素

預期該地區的發展程度對於遷移者選擇遷入的機率有著重要的影響,如預期 該地區的公共支出、製造業發展及就業機會,與遷入的機率呈正相關(蕭新煌,

1993),另都市或工業區的距離、產業發展狀況及工資所得,亦為影響家戶遷入 與否的因素,其次為有無工業區設置、及就業機會大小(李朝賢,1995),地區 商業發展、淨所得水準及公共社會福利會影響個體家戶的遷徙決策(劉小蘭及劉 念華,1995),地區的社會問題與犯罪引貣的居住不滿也是從貧窮鄰里搬出的主 要原因,尤其是對有職業的居民而言(Hans,2008)。就業市場中的薪資報酬、

就業機會與職業聲望影響人口遷移決策(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1968)。

國外探討遷移的相關研究中,多會納入「種族」因素,丹麥的少數族群因為 比較不容易被其它族群接受,故會降低他們遷移的意願(Hans,2008),而美國 因為種族歧視,使黑人的遷移率相對白人低(Deng,2004;Goodman,2002;

Gronberg and Reed,1992)。

Wolpert,1965、1966;Brown and Moore,1970;Spear,1974),此模型的論點 認為,家戶調整住宅消費的原因,與在某居住地的壓力及不滿意水準有關。第二 是 由 壓 力 模 型 衍 生 出 的 「 住 宅 消 費 失 衡 模 型 」( Housing Consumption Disequilibrium Model)(Rossi,1955;Haunshek and Quigley,1978;Weinberg 等,

1981;Clark and Onaka,1983;Shefer,1986 等)家戶調整住宅消費的原因,與 家戶住宅需求的改變及住宅消費失衡有直接的關係。

過去的研究多著重在於家戶藉由遷移來調整住宅消費,遷移可同時改變鄰里 環境與住宅單元服務的消費,兩者的品質可同時獲得提升,現有住宅的改善僅能 調整住宅內部的品質,鄰里環境並無法同時獲得改善。Brown 及 Moore(1970)

指出,現有住宅的裝修是家戶調整住宅消費的短期措施,僅能達成階段性調整的 目的,唯有透過遷移才能達成長期的均衡,Littlewood and Munro(1997)則認為,

家戶藉由遷移換屋僅能調整大部分的消費(如鄰里環境),所以通常會在遷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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