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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主義定義與流變

第二章、 文獻探討

二、 感官主義定義與流變

「感官主義」 (Sensationalism) 並不是傳播研究中的新概念,早在 70 年代美國 地方電視新聞興起時,即引發過激烈論戰,當時學者以新聞主題來定義「感官主義」。 例如 Adams 將報導災難的 (suffering)、娛人的 (amusing)、感人的 (heartwarming)、

令人震驚或好奇的新聞,均歸類於「感官新聞」範疇 (Adams, 1978)。王泰俐(2009:

3–35)將感官主義定義為「電子新聞媒體以聳動的新聞主題,以令人目眩的數位傳 播科技形式,刺激閱聽人感官經驗的新聞包裹手法 (packaging news)」。

20 Altheide (1976) 扭曲或製造「眞實」的新聞角

Dominick, Wurtzel, &

Lometti (1975)

以「輕鬆對談」敘事模式報導

Slattery &

Hakanen (1994)

「人情趣味」以及「災難」新 聞,以及硬式新聞中內嵌有

「感官新聞」成分者

此三類新聞在地方電視新聞中 的播出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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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e & Zhou (1998)

新聞主題與電視新聞「包裹」

(packaging) 形式

感官新聞主題包括「犯罪」、

「意外」或「災難」、「名人」、

「醜聞」及「性」五類。「包 裹」形式則含音樂、音效、慢 動作、flash 轉場以及記者口白 的突兀性等五個結構因素

資料來源:王泰俐(2004)《電視新聞節目「感官主義」之初探研究》,新聞學研 究第 81 期,台北:政治大學新聞系。

臺灣媒體報導影藝新聞、社會秘辛等「八卦新聞」長達數十年,2001 年壹傳媒 集團的《壹週刊》在臺發行後,八卦文化日益高張(吳昭輝,2013)。許瓊文(2009)

在研究新聞記者應面對的新聞倫理指出,臺灣新聞畫面與照片極盡羶色腥的能事,

對犯罪細節鉅細靡遺的描述,這類現象在壹傳媒集團引進後更為嚴重,引起其他媒 體爭相「蘋果化」,新聞媒體更加奉行感官主義。

以電視媒體為例,臺灣目前共有六個 24 小時新聞台、五個無線台的新聞時段,

綜合頻道也播出整點新聞,總計超過十餘個頻道製作、並播出新聞,這些電視新聞 頻道的經營方式,除了公共電視與慈濟大愛電視台,無一不是收視率導向,收視率 因此成為臺灣電視新聞製作的首要考量(林照真,2009)。商業新聞頻道激烈的競 爭,在電視台中不僅有滿滿的聲光效果吸引閱聽人注意,更呼應先前提及的「感官 主義」,透過種種方式刺激、提高閱聽人的注意力。

臺灣電視新聞工作者對於「感官主義」的認知,非常接近「新聞娛樂化」與「新 聞八卦化」的概念,而在新聞形式方面的認知,則是刺激閱聽人收看新聞的慾望。

但對於感官主義為何在臺灣如此盛行的原因,實務界與學界的看法卻截然不同,電 視新聞工作者認為是「閱聽眾的需求」,創造整個電視新聞感官主義的市場與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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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學界的看法則認為是電視新聞頻道經營者的「市場需求」,進而創造閱聽眾對感 官新聞的需求,並從中取得利潤。

未來倫理問題

談到了色情、小報化、感官主義新聞所引發的爭論,更要深加探討臺灣媒體充 斥色情新聞之風氣。某些媒體打著新聞自由的名號,行自私自利之實,整體缺乏深 度、有意義的內容,此舉不但違背了新聞倫理,同時更觸犯了法律(陳楚孟,2001)。 本節透過新聞倫理的剖析、網路倫理和色情、最後探討和新聞倫理相關的法令,以 瞭解未來的倫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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