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探討
第一節 我國建材類標章制度發展現況
由於社會形態與運作方式的逐漸轉變,國人待在室內的時間有越來 越長的趨勢,因此建築材料的品質不僅攸關居住環境的舒適性、美觀性,
更會對居住者的健康產生不容忽視的影響。另一方面,全球也面臨了資 源匱乏、全球暖化的挑戰,建材的製造或使用階段應充分考量環境友善、
資源再利用等課題,綠建材標章制度的推動便是為了積極建構「人本健 康、地球永續」之生活環境。本部於民國 93 年建立綠建材標章制度,
期能透過相關檢測與評定程序,對於建材品質與性能予以鑑別及標示,
避免劣質及黑心建材魚目混珠,影響國人居住品質。綠建材標章分為 4 大類:健康、生態、高性能及再生綠建材,其中:「健康綠建材」是指 低甲醛逸散及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逸散之建材;「生態綠建材」
是指使用無匱乏危機之天然材料,以低人工處理方式製成之建材;「高 性能綠建材」則包括在防音、透水、節能等性能上有高度表現之建材;
「再生綠建材」是指將廢棄物依一定摻配比例再利用製成之建材。
我國自民國 93 年建立綠建材標章制度以來,截至 108 年 10 月底,
已累計核發 2,348 件綠建材標章(1802 件健康、9 件生態、187 件再生,
與350 件高性能綠建材),產品包括塗料、天花板、地板、隔間牆材料、
吸音材、磁磚、透水磚、節能玻璃、隔音門窗等共16,398 種系列產品,
顯見綠建材標章已成功獲得產業界重視與迴響,民眾可選購之建材產品 已趨於豐富多元,綠建材標章制度的推動已有效提升國人居住環境品質,
並帶動建材產業轉型與升級,歷年核發件數詳圖2.1 所示。此外,「建 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21 條規定室內綠建材使用率已逐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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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225 234 226
歷年綠建材標章核發件數
年度 件
數
本研究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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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之減量及回收再利用,同時喚醒消費者慎選可回收、低污染、省 資源之產品,以提昇環境品質。
環保標章是依據 ISO 14024 環保標章原則與程序而定,其本質上,
是一種經濟工具,目的是鼓勵那些對於環境造成較少衝擊的產品與服務,
透過生產製造、供應及需求之市場機制,驅動環境保護潛力。為達成其 效用,我國環保標章只頒發給同一類產品中,前20%~30%環保表現最 優良的產品。自民國82 年 2 月 15 日公告第一批產品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起,迄今已有15 大類產品類別,超過 1 百多種產品項目,截至 108 年 10 月底止,核發件數累計達到4029 件,產品高達 15277 種(詳表 2.1)。
表2.1 環保標章累計核發件數
產品類別 件數 累計產品數 效期內產品數
資源回收產品類 384 3958 1066
清潔產品類 149 180 66
資訊產品類 2010 5870 1930
家電產品類 408 1782 480
省水產品類 69 449 148
省電產品類 111 336 70
(OA)辦公室用具產品類 73 165 85
可分解產品類 13 26 12
有機資材類 33 251 78
建材類 328 1003 297
日常用品類 281 803 275
工業類 56 110 41
利用太陽能資源 4 48 0
服務類 55 55 32
第二類 55 241 38
總計 4029 15277 4618
本研究製表(截至108 年 10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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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為推廣更多環保產品,於 103 年 9 月 28 日公告「第二類環 保標章環境訴求評定基準」,內容包括適用範圍、用語及定義、特性及 要求、標示及其他事項,其中適用範圍中,可申請主張之環境訴求項目,
包括低污染、具可堆肥化、具可生物分解、具可拆解設計、具可回收設 計、具可再使用、使用回收料、具可延長壽命、回收能源、製程省資源、
製程或產品使用可再生能源、廢棄物減量、使用階段省能源及使用階段 省水,共14 項,廠商可依據產品主要特性選擇 3 項以內,作為申請之 評定基準,並據以提出產品環保優越性之佐證資料,供驗證機構驗證審 查,審查通過後,核發第二類環保標章使用證書,廠商可於產品或包裝 標示第二類環保標章圖案,進而共同推動環保行銷,推廣更多環保產品。
第二類環保標章環境訴求評定基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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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節能標章及能源效率分級標示
為使國內使用能源之設備及器具能源效率能達到國際標準,並防止 國外低效率產品輸入我國,我國能源局除依「能源管理法」規定訂定國 家能源效率標準逐年汰換老舊設備器具外,對於高效率省能產品亦建立 進一步推廣應用機制。經濟部能源局爰建立自發性節能標章認證制度,
以建構國內高能源效率之消費環境,引導消費者優先選用,進而積極鼓 勵廠商研發生產高能源效率產品。 「節能標章」之產品能源效率基準,
係針對該項產品市場現況各品牌之能源使用效率,擇其分佈曲線之中上 階層,作為訂定之參考依據,並配合定期的檢討隨著分佈曲線的變化加 以調升,以確保「節能標章」產品所具有的高能源效率的特性。因此,
一般消費大眾便可由「節能標章」,簡單明確的辨識出何者為高能源效 率產品。產品貼上這個圖樣,代表能源效率比國家認證標準高 10-50%。
至於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與能源標章制度是兩套獨立的制度,能源效 率分級制度是強制性的制度,目前全球已有超過 50 多個國家或地區採 用強制性能源效率標準,而實施強制性或自願性能源效率標示的地區人 口數量也涵蓋全球人口的8 成左右,可見能源效率標準與標示已成為政 府實施節能管理的重要措施。現在大多數的國家均以規範最低「容許耗 用能源基準」與「推動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做為提升耗能產品能源使用 效率的主要方法,而我國由於自產能源缺乏,能源進口依存度高達 99
%以上,加上近年來國民生活水準日益升高,使得國內能源需求量相對 加大,落實節能減碳對我國更形重要。
世界先進國家推動使用能源設備及器具能源效率管理之主要政策 有三,包括:訂定產品容許耗用能源基準(MEPS)、實施自願性節能 標章、以及推動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而我國為順應國際趨勢,於民國 98 年 7 月 8 日修正通過「能源管理法」,將強制性能源效率標示管理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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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4 省水標章通過件數
項目 件數
洗衣機(普級): 410 洗衣機(金級): 404 一段式省水馬桶(普級): 252 一段式省水馬桶(金級): 229 兩段式省水馬桶(普級): 473 兩段式省水馬桶(金級): 485 一般水龍頭: 1087 感應式水龍頭: 271 自閉式水龍頭: 27
蓮蓬頭: 344 沖水小便器: 20 免沖水小便器: 11 兩段式沖水器: 263 省水器材配件(小便斗沖水器): 281 省水器材配件(其他): 135 總件數 4692
本研究製表(截至108 年 10 月底)
2.1.5 碳足跡標籤發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近年來積極推動產品碳足跡及碳標籤等相關工 作,除於98 年 12 月正式發布「台灣碳標籤」圖示,宣示推動我國碳 標籤制度,並於99 年 2 月完成我國「產品與服務碳足跡計算指引」(以 下簡稱我國碳足跡計算指引),提供國內業者在計算產品與服務生命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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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碳足跡時,能有一致性之評估方法,並進一步促使其減量,讓消費者 有機會選擇對環境有利之產品。為確保我國推動之碳足跡及碳標籤等相 關政策能與有一致性作法並與國際接軌,環保署遂參採國際間相關碳足 跡查驗技術規範、蒐集國內現行案例作法,並參採我國碳足跡計算指引 之內容,完成「產品與服務碳足跡查證技術指引」(以下簡稱本指引),
除為查驗機構執行碳足跡查證業務之依循,更可作為業者在進行碳足跡 盤查與內部查證作業之參考,進而提升碳足跡評估結果之品質,以利推 動我國碳足跡工作。目前取得認證機構核發之碳足跡查驗機構認證證書 之查驗機構有四家,詳如表2.5。
表2.5 環保署認可之碳足跡查驗機構
查驗機構中文名稱 核准日期
香 港 商 英 國 標 準 協 會 太 平 洋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2015/12/14
台 灣 德 國 萊 因 技 術 監 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12/14 台 灣 衛 理 國 際 品 保 驗 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12/14 台 灣 檢 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07/06
本研究製表
我國產品碳標籤制度將規劃分為二階段推動:
一、推動產品碳足跡揭露
目前世界各國發展產品碳標籤制度相關配套措施尚無國際統一 規範,碳標籤制度推動初期取得碳標籤證書之產品較少,同類產品碳 足跡尚無法互相比較;因此,第一階段以鼓勵廠商分析產品碳足跡,
並以產品碳足跡揭露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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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廠商而言,分析產品碳足跡可以瞭解該產品在各生命週期階段 產生溫室氣體之比例,進一步檢討溫室氣體減量的對策,例如採用對 環境友善之原料、產品包裝減量或回收、提升運輸效率等,包括要求 產品上游供應商共同努力降低產品碳足跡,除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形 成綠色供應鏈外,通常同時可以得到降低成本的效果。
對消費者而言,可以優先選購具碳標籤產品支持廠商揭露產品碳 足跡,並於產品使用及廢棄處理時配合減少碳排放,達到減少溫室氣 體排放之目的。
二、發展減碳標籤制度
減碳標籤制度以現行碳標籤為基礎,廠商以碳標籤證書或經審查認 可之第三者查驗機構產品碳足跡查證聲明書上所載產品碳足跡數值,
做為減碳基線,並提出具體減碳承諾與實施方法,後續經環保署審查 達成減碳承諾者,可取得減碳標籤使用權。對廠商而言,取得減碳標 籤之產品未來會與環保集點制度結合,並可能納入政府機關優先採購 範圍,具申請誘因,應能達到實質溫室氣體減量與形成綠色供應鏈之 成效。 對消費者而言,可以優先選購具減碳標籤之產品,於購物時即 可為減緩氣候變遷作出貢獻,同時達到全民綠色消費之目的
做為減碳基線,並提出具體減碳承諾與實施方法,後續經環保署審查 達成減碳承諾者,可取得減碳標籤使用權。對廠商而言,取得減碳標 籤之產品未來會與環保集點制度結合,並可能納入政府機關優先採購 範圍,具申請誘因,應能達到實質溫室氣體減量與形成綠色供應鏈之 成效。 對消費者而言,可以優先選購具減碳標籤之產品,於購物時即 可為減緩氣候變遷作出貢獻,同時達到全民綠色消費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