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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建築師事務所規模與數量概述

依 據 內政 部 統 計 處 資 料 , 依 據 建 築 師 法 第 1 條規 定 :「 中 華 民 國 人民 經 建 築 師考 試 及 格 者 , 得 充 任建 築 師 」、 建 築 師 法第 5 條 規 定 :「請 領 建 築 師 證 書 , 應 具 申 請 書 及 證 明 資 格 文 件 , 呈 請 內 政 部 核 明 後 發 給 」 , 同 法 第 4 條 另 有撤 銷 或 廢 止 建 築 師 證書 之 規 定 。 截 至 105 年 6 月底 止 , 領 有 建築 師 證 書 (不 包 含 已 註 銷 或 已 失 效 者 ) 人 數 共 計 7,019 人 。 以 領 有 建 築 師 證 書 人 員 申 請 開業 登 記 人 數 比 率 觀 之, 截 至 105 年 6 月 底 止 , 領 有建 築 師 證 書者 申 請 開 業 登 記 比 率 為 56.76% 。 再 者 , 查 詢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資 料 , 現 有 建 築 師 開 業 家 數 及 人 數 如 下 表 2-11, 惟 分 析 其 內 容 , 建 築 師 人 數 的 統 計 數 字 似 有 大 量 誤 植 , 相 同 於 事 務 所 家 數 或 是 另 有 偏 離 統 計 數 字 的 狀 況 , 故 建 築 師 人 數 援 引 表 2-10 約 為 7,000 家, 開 業 家 數 引 用 表 2-11 約 為 4,000 家 , 開 業建 築 師 約 為 4,000 人 。

表 2-8 領 有 建 築師 證 書 申請 開 業 登 記 按 性 別 分

圖 5 BIM 設 施 管 理系 統

( 資 料 來 源 : 王 昌 昀 等 ( 2012) : 圖 片 來 源 : 台 灣 世 曦 )

資 料 來 源 :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http://sowf.moi.gov.tw/stat/gender/104analysis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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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前 並無 新 資 料 可 提 供 。

根 據 內政 部 營 建 署 95 年 委 託 中 華 民國 全 國 建 築師 公 會 研 究 之 「 建 築技 術 服 務 業 經 營 概 況 調 查 與 效 益 指 標 建 立 」成 果 報告 書 , 當 年 的 調 查 結 果 距 今 以 超 過 10 年, 經 106 年 7 月 間 本 研究 請 益 全 國建 築 師 公 會 , 確 認 無更 新 的 版 本 , 且 反 應 當 年 做 此 調 查 時 , 許 多 資 訊 都 因 為 可 能 屬 於 業 務 機 密 範 圍 , 回 收 數 量 以 及 調 查 成 果 都 不 甚 理 想 。 本 研 究 參 考 下 列 內 容 並 於 研 究 內 容 中 提 出 相 關 的 分 析 推 演 。 引 用 當 時 針 對 建 築 師 事 務所 調 查 內 容 如 下 :

一 、 產 值 及 人力 調 查

1.依 本 次 調 查 有 填 服 務 費 收 入金 額 之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計 有 880 家 , 其 總金 額為 527,486 萬 元 , 平均 產 值 為 606 萬/家 。 依此 推 估 全 國 建 築 師 事務 所 之 生 產 總 額 約 為 1,772,000 萬 元 。

2.每 家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的 營 運 支 出 ( 中 間 消 費 ) 平 均 為 22.01% , 附 加 價 值 =100%-22.01% =77.99% 。產 值 =1,772,000 萬元 ( 1-22.01% )

=1,382,000 萬 元 。

3.從 業 人 員 依 各 地 區不 同 平均 每 家 事 務 所 為 2~ 6 人 , 推 估 總 從 業 人 數為 13,201 人 。

二 、 建築 師 事 務 所 的 執 業 型 態 與 環 境

1.我 國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開 業年 數 在 15 年 以 下 者佔 52.87% , 屬 “年 輕 型

" 產 業。

2.開 業 建 築 師 的年 齡 , 在 36~55 歲 者 佔 60.87% 。 3.建 築 師 的 學歷 , 大 學 以 上 者 佔 87.09% 。

4.我 國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的 經 營 型 態 , 屬 個 人 事 務 所 佔 93.05% ,聯 合事 務 所 則大都 集 中 於 都 會 區 。

5.經 營狀 態 86.2% 為 正 常 營 運 , 9.4% 受 雇 於 私 人 公 司 或 學 校 , 5.8%

停 業狀 態 。

6.93 年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的 服 務 費 總 收 入 , 在 500 萬 以 下 者 佔 70.6% , 以 台 灣省 建 築 師 公 會 的 統 計 , 平 均 每 家 事 務 所 有 透 過 公 會 系 統 代 收 轉 付之 服 務 費 約 為 350 萬 。

7.建 築 師 事 務 所 的 主 要 業 務來 源 為 建 築 物 的 設 計 、 監 造 , 惟 近 年 公 安 檢 查、 室 內 裝 修 等 工 作 有增 加 之 趨 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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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 營 運 支 出 比例 , 主 要 為人 事 費 用 。

9.93 年 度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的 營 運 狀 況 有 盈 餘 或 虧 損 的 比 例 約 佔 7: 3,

但 在 盈虧 額度 都 屬 小 盈 小 虧, 盈 餘 在 100 萬 以 下者 佔 72.79% , 虧 損在 100 萬 以 下 者 佔 85.98% 。

10.員 工 人數 在 6 人 以 上 的 事 務 所 , 其 盈 餘狀 況比 5 人 以 下 事 務 所 為 佳 。

11.我 國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員 工 人數 在 10 人 以 下 者 , 佔 93.51% , 且 有 愈 趨 小 型化 趨 勢 。

12.建 築 師 事 務 所 有 派 駐 海 外 員 工 比例 為 3.33% 。

13.建 築 師 事 務 所 員 工年 資 以 1~3 年 為 最 多 , 5~10 年 次 之 。 主 要 學 歷 以 大 專 相 關 科 系 佔 最 多 比例 , 其 次 為 研 究 所 畢 業 , 而 其 在 事 務 所 主 要 工作 為 設 計 及 繪 圖 , 其次 為 現 場 監 造 。

14.未來 的 人 力 需 求 有 71.88% 的 事 務 所 將 維 持 現狀 , 有 22.52% 將 增 加 員 工 , 5.61% 將 減 少 員 工 , 其 中 會 增 加 員 工 人數 的 事 務 所 , 以 開業 15 年 以下 的 為 最 多 。

15.近年 大 專 以 上 建 築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人 數 約 為 4,300 人 , 與 事 務 所 每 年 專 業 人 力 需 求 約 呈 4:1 之 比例 。

16.建 築 師 對 未來 的 職 業 展 望 , 應 屬 “尚 可" 偏 “悲 觀" , 在 執 業 方 向 上 仍 以 維 持 目 前狀 況 為 最 多 , 但 有 14.23% 將 縮 小 經 營 規 模 , 及 6.93 % 擴 大 經 營 規 模 , 3.92 % 希 望 有 機 會 成 為聯 合 或 法 人 事 務 所 。

17.從 民 國 89 年 以 後 開 業 建 築 師 每 年 呈 微 幅 的 成 長 , 對 其 執 業 環 境 的 改 善 , 主 要 仍 在 於 整 體 經 濟 因 素 , 其 次 為 收 入 與 責 任 的不 平 衡 。

建 築 師 在 其 執 業 上 的 隱 憂 , 最 大 部 分 為 其 他 技 師 侵 蝕 固 有 的 業 務 範 圍 , 這 應 與 近來 技 師 公 會 提 出 修 改 建 築 法 及 室 內 裝 修 爭 議 有 關 。

1.經 本 次 調 查 , 未來 一 年 建築 師 事 務 所 的 人 力 需 求 約 在 1000 人 。 2. 建 築 師 的 業 務量 資 訊 , 公 部 門 的 部 分 可 從 各 機 關 年 度 預 算 中 取

得 , 私 部 門 則 從 房 地 產 景 氣預 測 資 訊 推 估 。

3.未來 資 料 庫 方 案 , 人 力 資 源 部 分 , 可 由 營 建 署 “全 國 建 築 管理 資 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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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統 入 口 網" 內 之 “建 築 師 開 業 管理 " 及 “建 築 師 公 會 全 國聯 合 會 網 站" 之 資 料 庫 系 統 建 立 。 建 築 技 術 服 務 市 場 部 分 , 則 由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建立 之 “工 程 技 術 服 務 市 場 資料 庫 " 內 提 供 “建 築 技 術 服 務 市 場" 之 資 料 庫 。

該 研 究的 建 議 事 項 提 出 下 列 五 項

一 、 以歷 次 對 建 築 師 的 執 業 調 查 成 果 皆 不 盡 滿 意 , 本 次 亦 同 , 主 要 原 因 為 : 專 門 執 業 人 員 把 其 執 業 內 容 視 為 機 密 ,不 易 把 實 際 資 料 做 群 實 填

答 , 造 成 分 析 結 果 的 誤 差 ; 建 議 以 後 有 關 業 務 收 入 、 營 運 支 出 、 員 工 人 數 等 數據 資 料 可 由 國 稅 局 、 勞 保 局 取 得 , 應 可 建立 更 準 確 資 訊 。 二 、 經 本 次 調 查 , 在兩 次 專 家 學 者 座 談 會 中 , 均 表 達 類 似 調 查 的 必 要 性 ,

並 應 有經 常 性 的 調 查 與 報 告 。

三 、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我 國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規 模 絕 大 多數 是 偏 向 小 型 化 , 每 人 的 產 值 亦屬 偏 低 : 在 台 灣 今 天已 成 APEC 建 築 師 計畫 的 會 員 經 濟 體 , 未來 在 國 際 接 軌 及 競 爭 上 甚 多 堪 慮 , 故 在 法令 上 如 何 扶 植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朝 大 型 化 、法 人 化 發 展 , 應 是 重要 課 題 。

四 、 本 研 究 顯 示 , 我 國 建 築 相 關 科 系 每年 畢 業 人 數 雖 超 過 需 求 甚 多 , 其 多 餘 人力 流 至 何 處 , 可 另 作 探 討 , 至 於 從 業 人 力 是 否 符 合 需 求 , 亦 可 作 另 一 主 題之 研 究 , 以 作 學 術 單位 之參 考 。

五 、 我 國 各 專 門 執 業 在 “國 際 接 軌" 的 呼 籲 頗 多 , 建 築 師 的 專 業 涵 養 及 其 執 業 範 圍 , 在 各類 技 師 侵 蝕 之 下 , 實 有 相 當 的 隱 憂 , 故 如 何 提 升 建 築 師 的 專 業 水平 , 結 合 學 術 界 提 供產 學 合 作 平 台 , 亦 是努力 的 目 標 。

根 據 前 項 研 究 成 果 , 人 事 成 本 是 最 大 的 支 出 項 目 , 作 為 知 識 經 濟 產 業 的 一 環 , 做 為 建 築 全 生 命 週 期 的 開 端 , 優 良 的 設 計 繪 圖 與 協 調 能 力 , 是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在 AEC 產 業 中 的 價 值 所 在 。 這 份 價 值 , 獨 屬 於 建 築 師 , 是 一 種 決 定 環 境 發 展 的 權 力 , 更 是 建 築 師 的 行 業 使 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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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立 BIM 模型的意義與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