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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工廠」與低碳之相關性探討

第三章 低碳建材評估之探討與分析

第三節 「綠色工廠」與低碳之相關性探討

1.綠色工廠定義

為鼓勵我國產業推動節能減碳,逐步朝向產業綠化與建立綠色產業,

以符合國際環保趨勢,經濟部工業局依「行政院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

於 2012 年建立綠色工廠標章制度,受理工廠標章申請。綠色工廠標章

(圖 3.7)資格需同時符合硬體及軟體兩層面之綠色規格,在硬體部份,

廠房建築物需取得內政部綠建築標章;而在軟體部份,生產營運管理需 通過工業局清潔生產評估。綠色工廠標章為自願性標章,工業局期透過 標章制度之推動與整合,引導產業永續發展。產業亦可藉由此項標章之 申請,全面檢討工廠生產體質,掌握未來持續改善方向,藉此開創綠色 市場。

清潔生產評估系統為綠色工廠標章認定資格之一,分為「一般行業 清潔生產評估系統」及「特定行業清潔生產評估系統」(圖 3.8)。一 般行業評估系統適用於所有行業之評定,其目的在於評估工廠是否持續 進行清潔生產活動。然而,由於各行業別屬性不同、能資源耗用與污染 物排放等環境議題差異大,經濟部工業局將依據產業之政策與重點發展 項目,陸續發展各特定行業之評估系統,以契合不同行業之特性、建立 行業別之綠色產業基準。

圖 3.7 綠色工廠標章

44  資料來源:工業局網頁

圖 3.8 清潔生產評估系統示意圖

工廠申請綠色工廠標章時,應選擇適當之特定行業評估系統進行清 潔生產評估,若工廠所屬行業之評估系統尚未公告,可使用一般行業評 估系統進行評定。通過清潔生產評估系統符合性判定者,始符合綠色工 廠於生產營運管理之要求。清潔生產評估系統之評分指標項目如下表所 示。其中,必要性指標總分 100 分,選擇性指標 10 分,為額外加分項 目,及格門檻為核心指標得分至少 40 分,且總分達 70 分,詳表 3.4。

指標項目 評估系統配分

46 

一般行業評估系統指標依功能應用分為「定量指標」及「定性指標」, 除能資源節約指標群之 9 項指標為定量指標外,其他指標皆為定性指 標。

由於一般行業評估系統適用對象為所有製造業,在各行業別屬性不 同,能資源使用與污染物排放無法統一量化標準之情況下,定量指標依 申請工廠2年度廠內數據之改善程度進行評估,以要求工廠持續改善。

若申請工廠為新設工廠,或己達改善極限且為產業領先者,可舉證說明 廠內對應之定量指標已達該產業標竿值或優於同業,經評審人員現場查 核無誤,評審人員可彈性給分。定量指標原則上為評估工廠2年度資料 之改善程度,評估工廠應先定義評估基準年度及申請年度,並建立此2 年度之數據資料。定性指標之評分方式,主要由申請工廠依本評估指引 及工廠現況自評指標得分,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透過書面審查及現場 查核之方式。評審人員將依工廠於該項定性指標之「策略」、「作法」

以及「績效」等三層面進行評比,以調整其自評。

2.「綠色工廠」作為綠建材低碳評估基準之探討

截至 106 年 7 月,工業局已頒發 45 張綠色工廠標章,及 85 張清 潔生產合格證書,節電效益達 8.4 億度電,節水 1.5 億噸,二氧化碳減 碳量達 179 萬噸(詳圖 3.9),目前取得綠色工廠之 45 件標章中,計 有冠軍磁磚、南寶樹脂、宏遠興業等三工廠為綠建材標章廠商。

綠色工廠標章資格需同時符合「綠建築標章」及「清潔生產評估」,

在綠建築的部分,僅評估外殼節能部分,綠建築至少有 20%的節能效 益,另外,尚有空調節能及照明節能等部分,因此,整體而言,保守估 計綠建築至少有 20%的節能效益,且不包括 30%的節水效益。至清潔 生產部分,細究其評估指標部分,核心指標總分為 58 分,及格門檻為

換言之,要符合清潔生產評估,一定必須在生產過程中有節能減碳的特 殊努力。因此,一個取得綠色工廠的建材製造廠,其建築硬體部分至少 可以有 20%的節能量,生產製程上亦必須符合節能減碳的評估指標,

故即使未經過完整的碳盤查,亦可確認綠色工廠製造出來的建材,在製 程與原料大致變動不大的前提下,會有較低之碳足跡,故本研究提出另 一碳綠建材評估基準,即該建材製造廠取得我國「綠色工廠」標章,且 必須位於我國境內,至於取得其他國家綠色工廠認證之工廠或取得我國 綠色工廠認證之境外工廠(目前尚無),因為境外生產將提高建材碳足 跡,因此,不予認可該產品具有低碳之特色。

此一基準,除可確認實際的減碳效益外,也考量了跨部會與跨標 章間的加乘效果,取得綠色工廠又可使其產品取得綠建材標章,提高了 綠色工廠的誘因,也簡化了綠建材評估的程序,對廠商而言,標章間的 整合,也簡化了重複認證的成本。

表 3.5 取得綠色工廠標章之建材廠商

廠商名稱 標章編號 取得日期

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GF0012 2013/07/15 南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 GF0023 2014/12/15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GF0041 2016/11/10

本研究製表

48  資料來源:綠色工廠標章資訊網

圖 3.9 綠色工廠減碳效益

表 3.6 與節能減碳有關之綠色工廠核心指標

指標項目 得分

1-3 能源消耗量 3 1-5 水資源耗用量 2 1-9 溫室氣體排放量 2 4-2 採用節能設計 6

*5-3 自願性溫室氣體制度之導 6

*4-1 採用物質節約設計 4

本研究製表

1.木竹材碳足跡

木材及竹材為民生必需品,也是重要建材,國內近十年來,每年 平均消費量維持在約 622 萬立方米,而國內森林覆蓋率高達 58.5%,

國產材自給率卻不到 1%。木材作為木構造建築,室內裝修材料、木質 家具,各種木製品使用時,均會將 CO2 以有機質碳固定在其內部,達到 碳貯藏(固定)效果。因此計算木製品之碳足跡時,係以各種木製品於 生產製程所排出的 CO2 量減去各種木製品所固定的 CO2 量求出。木質 材料之原料木材的構成元素為碳 50%、氧 43%、氫 6%、及其他微量 元素 1%。因此木材內部會儲存 50%碳。木質材料之碳儲存(固定)量

=絕乾密度×0.5,若再乘上 44/12 值即可得二氧化碳(CO2)的儲存(固 定)量。

國內學者王松永教授,曾對木材生命週期 CO2排出量進行調查與 統計,除原木外,其他木質材料之生命週期的 CO2 排出量為各製程之 CO2 排出量 + 原木收穫(27.3kg-CO2/ m3) + 貯木場運送至木材加工廠 之運輸為(39.59 kg-CO2/ m3) + 流通(10.97 kg-CO2/ m3) + 廢料回收處 理為(16 kg-CO2/ m3)。各製程則依據乾燥方式、防腐方式、熱處理方式 等進行盤查,表 3.7 為王松永教授所研究之各種木竹製品碳足跡。其中 負質代表木材之固碳量大於生命週期中探排放量,但是該表是以國產木 材作為碳足跡調查之對象,然國內約有 99%木材來自國外,因此,若 為進口木材,則需增加由海外運輸至台灣港口之 CO2 排出量,分別如表 3.8 所示之值。在此係依散裝船,每公里、每公噸之 CO2 排出量為 10 g,

若木材及木質材料之密度為 500 kg/ m3 計算時,則每公噸相當 2m3, 則 1 m3 之 CO2 排出量為 5 g=0.005 kg,即 0.005 kg/ m3,乘上距離 即可算出每 m3 海運至台灣(高雄港)所排出的 CO2 量。

50  卷第2期,67-80頁,2016年。

表 3.8 木竹製品海運之碳排放量 卷第2期,67-80頁,2016年。

2.「國產木竹材」作為綠建材低碳評估基準之探討

52 

之基準為:取得林務局「國產木竹材生產地證明書」之木竹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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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低碳建材標章」之低碳意涵探討

1 低碳建材標章

有關低碳建材之評估與發展,「低碳建築聯盟」(Low Carbon Building Alliance,簡稱 LCBA)」已積極推動辦理,該聯盟是 2013 年在科技部「小產學聯盟計畫」下設立於成功大學研究展基金會下的產 業平台,為低碳建築產業發展協會內提供低碳建築產業發展服務的部門,

以成功大學建築系、成功大學產業永續中心等研究團隊為技術核心,以 發展低碳設計、低碳技術、低碳產品、低碳管理之產業策略,以及建構 台灣低碳建築產業鏈為目標,該聯盟並建立「低碳建築平台(Platform of Low Carbon Building Industry,簡稱 PLCB)」,該平台之目的係 以專業網路行銷方式推薦國內優質低碳產品、低碳建築設備、低碳技術

「標準情境條件」與「生命週期差異」,計算兩者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 放之差異,以證明其工法有明顯生命週期減碳效益。「長壽命減碳工法 標章」不針對建材頒發標章,只頒發給擁有該工法材料與施工技術兩者 兼具之施工廠商。

圖片來源:低碳建築聯盟網頁

圖 3.10 低碳建材標章

2.低碳建材評估方式

「低碳建材」、「低碳工法」、「長壽命減碳工法」之認證程序必 先確立其明確之生命週期,接著必須計算其在原料取得、製造與運輸、

使用期間、廢棄(回收)之碳排量。所有「低碳建材」、「低碳工法」

或「長壽命減碳工法」之生命週期各階段之碳排計算以 LCBA 公告之碳 排係數為標準,亦可採用自行盤查或其他機構之更可靠數據為之,但必 須提出該更可靠數據之證明。申請「低碳建材」、「低碳工法」或「長 壽命減碳工法」時,必先定義相同功能的「基準建材」或「基準工法」,

同時提出「低碳建材」、「低碳工法」或「長壽命減碳工法」之生命週 期 LC 以及「基準建材」或「基準工法」之生命週期 LCs 證明,接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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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低碳建材」、「低碳工法」或「長壽命減碳工法」的碳足跡指標 CI,並與「基準建材」或「基準工法」之碳足跡指標 CIs 比較,其公式 為:

CI =(C0+C1+C2+C3)÷LC ...(1)

CIs=(C0s+C1s+C2s+C3s)÷ LCs ...(2)

CI:「低碳建材」「低碳工法」或「長壽命減碳工法」之碳足跡指標(kg-CO2e/(功

(kg-CO2e/單位)

C0s~C3s 為「基準建材」或「基準工法」各階段之碳排放量(kg-CO2e/單位)

Rc=(CIs-CI)÷CIs ………(3)

材標章通則基準的評定後,應可認定該建材符合低碳綠建材基準,換言 之,取得低碳建材標章之建材,僅需通過通則基準及相關文件之查核(例

材標章通則基準的評定後,應可認定該建材符合低碳綠建材基準,換言 之,取得低碳建材標章之建材,僅需通過通則基準及相關文件之查核(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