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的研究旅程
第一節 我的研究方法的選擇
「車禍遺族家庭的哀傷調適」一直是我想深入了解的主題,我想知道青年車禍致 死事件對家庭成員的衝擊與悲傷反應為何?並進一步探討車禍遺族家庭,面對家庭喪失 成員,如何進行角色調整與取得新的平衡?更想知道有那些方法可以幫助車禍遺族的家 庭走出傷痛及進行家庭重建?所以,採用質性研究法進行研究,並以半結構式的深度訪 談法為蒐集資料的主要方法,以蒐集受訪者的生活經驗與主觀感受。
壹、選擇自我敘說研究的理由
然而,實際進行家人的深度訪談之後,我有了一些體會與發現,讓我決定放棄深 度訪談法,改成自我敘說,說明如下:
一、我質疑我自己還沒準備好
1. 我還未走出失去哥哥的喪慟:我以為自己已經走出失去哥哥的喪慟,可以客觀的 訪談家人及整理家人的哀傷調適歷程,然而,在描寫對哥哥的記憶時,我的情緒 還是很激動;一再閱讀失落與喪慟的文獻時,心情好幾度跌入谷底;接受前導性 訪談時,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情緒崩潰,這時,我懷疑自己真的走出傷痛了嗎?
為什麼談論到哥哥的死,還會這麼的難過與心痛?
2. 我無法客觀訪談家人:訪談過程,身兼多種角色(研究者、訪談者、女兒)的情 況下,我無法深入的訪談,因為,我的情緒會隨著父母的情緒波動,我會忘卻自 己是研究者、訪談者,而回到只是女兒的陪伴,然而又不全然是女兒的角色,理 智會提醒我繼續訪談,我一直處在角色的拉扯狀態,無法深入訪談,也無法客觀。
3. 我擔心訪談會傷害父母:團體訪談過程,姊妹們同悲,最後都能提及死亡事件帶 來的正面意義。可是,爸爸媽媽不同,他們失去兒子的痛,至今仍如此深刻,尤 其是爸爸,尚覺得失志、人生沒有希望與目標,看不到死亡的正面意義,我擔心 這樣的訪談,我會傷害到爸爸媽媽。
4. 我質疑談哀傷的幫助性:所有的文獻資料都支持談論哀傷的價值,我理智上相信 這樣的知識,但是,實際上則充滿納悶與懷疑,我擔心我想幫助家人整理哀傷經 驗的研究初衷,會傷害到我的家人,我不想讓家人變成實驗白老鼠,我想先從碰 觸自己的哀傷經驗出發,了解談哀傷對我的幫助。
二、懷疑自己錯估家人的準備度
1. 我不確定家人真的想碰這個傷心的議題:考慮論文的研究主題和方向時,家人表 示願意接受訪談,但是,實際面臨訪談時,我感受得到家人的退縮,我擔心家人 是為了幫我完成論文,才硬著頭皮接受訪談,我害怕家人因為愛我而受傷。
2. 生活的很好,並不能判定是否走出喪親的哀慟:我以為家人現在生活的很好,表 示已經走出喪慟,事實不然,爸爸媽媽原來都還不敢跟人家談論我哥哥,接受訪 談是他們喪子 21 年來第一次談,他們只是日復一日的過生活,並沒有好好處理喪 子的傷痛。
經過上述的評估,我放棄訪談研究,改成自我敘說,我本身就是車禍遺族,我想 身體力行的探索自己、了解自己的哀傷,想看清楚哀傷調適的真實面貌,想放下對談 論哀傷的許多懷疑和恐懼,我決定從自己談論哀傷做起,我想體驗談論哀傷如何能療 癒哀傷。決定做自我敘說研究,我開始去了解什麼是自我敘說?
貳、自我敘說研究
一、何謂「敘說」
「敘說」到底是什麼?Byatt(2000)宣稱「敘說」對人而言,就如同呼吸和血液 循環一樣重要。敘說滲透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我們出生在一個敘說的世界裡,我們永 遠被故事圍繞,我們透過敘說而生活,並用敘說來描述我們的生活。也就是說,敘說不 只是看世界的方式,人們也透過敘說主動建構世界,我們就活在自己講的故事和別人講 的故事中(丁興祥等譯,2006)。
Bruner ( 1990 ) 提 出 人 有 兩 種 思 維 模 式 典 範 式 ( paradigmatic ) 和 敘 說 式
(narrative)典範式思維是用科學的方法分類,敘說式思維則是用說故事的形式,把 我們對日常生活與世界的詮釋組織起來。所以,敘說是建構真實的方法,透過敘說我們 便能理解那些很難解釋或者不尋常的事件,透過敘說我們才得以在持續變化的生命流動 中找到秩序和意義,也就是說,我們不僅僅是創造關於這個世界的敘說,我們也透過敘 說來構思自我與認同(identity),認同一詞在這裡表示一個人對於他是誰,以及他作 為人的本質的理解,Taylor 認為一個人的認同並不是一種獨白式的自我建構,而是對 話式的,也就是透過與他者半公開、半內心對話的過程而形成的(胡紹嘉,2005;丁興 祥等譯,2006)。
所以,「敘說」簡言之就是「對事件的講述」,可以定義成對一連串的事件加以組 織與解釋,包括動態的陳述故事中的角色及推論事件的因果關係。而敘說的主要功能是 為無秩序帶來秩序,也就是,說故事的人會嘗試組織無秩序事件並賦予意義,所以,敘 說不只為我們每天的生活帶來秩序和意義,也會反過來提供我們自我概念的架構。而敘 說的歷程是經由不斷的回溯與意識往返,乃至事件接續與意義形構,最後展現敘說過程 捕捉到的現象與觀點(胡紹嘉,2005;丁興祥等譯,2006)。
二、何謂「自我敘說」
Crossley(2000)認為個人敘事(personal narrative)就是一種故事,是我們 透過敘事來組織和建構個人生活的方式。自我敘說即是我們選取生命中的特定事件,
加以連結組織與解釋,讓這些看似彼此無關的事件序列,變成有秩序、有意義的生命 故事。所以,透過自我敘說,我們開始定義自我、澄清生命的連續性,然後對其他人 表達(朱儀羚等譯,2004;丁興祥等譯,2006)。
建立生命敘說的過程是動態的,是發生在變動的社會與個人脈絡中,所以,自我 敘說的歷程是變動的,所有的敘說都是暫時性的,當有新訊息加入時,故事就會改變。
Flick 把自我敘說的變動歷程看成是一個「經驗我」、「文本我」、「詮釋我」循環不斷的 自我形構歷程,「經驗我」是指生命經驗,包含未能言說的經驗及前理解;「文本我」
是指將經驗我的文本化呈現,在此特別指書寫形式;「詮釋我」是指敘述主體把文本我 詮釋理解,將意義再歸入生命經驗的理解中,成為生命經驗的一部分,透過自我敘說
不斷的累積前述循環的結果,形構出自我的樣貌和理解(賴誠斌、丁興祥,2005;丁 興祥等譯,2006)。
Hollway 和 Jefferson(2000)提出當我們能夠說出生命故事時,生命的真實型態 才真正產生,而我們所訴說的這個故事結構,是受到有意識及無意識的社會與心理動 力影響而形塑的(丁興祥等譯,2006)。當人開始自己思考與解讀自己的生命故事時,
是把自己一生的故事當做詮釋的對象,理解自我文本的形構,正是理解自己獨特存於 世界之處,對於個人心理健康而言,也有深遠的意涵(賴誠斌、丁興祥,2005)。
理解了自我敘說是透過陳述自己成長過程中的特殊事件,讓看似無關連的事件,
變成有秩序有組織的故事,並從中找到一些意義,以理解自己生命的真實型態與獨特之 處,更讓我覺得自我敘說研究是適合用來理解與整理我的哀傷經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