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技藝教育中心問題探討共分成設立緣起、設立方式、目標與 任務、組織編制、經費來源、辦理現況及問題探討等七部分進行說明。
壹、設立緣起
教育部為均衡地區技藝教育發展,讓各地適合接受技藝教育 學生皆可依自己性向、興趣選擇合適類班就讀,由直轄市教育局 及縣市政府教育局選擇合適地點,於國民中學、高職附設技藝教 育中心,開辦技藝教育班(李彥儀,民 86)。
貳、設立方式
根據教育部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三十日頒訂之「國民中學附設 技藝教育中心試辦要點」第二條規定,國民中學經由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依「推動國中技藝教育實施計畫」選定並研提計畫報教育 部核定後,始得附設成立技藝教育中心。至於高職學校若欲附設
參、任務
根據「國民中學附設技藝教育中心試辦要點」第三條規定,
技藝教育中心具有以下四項主要任務:
一、規劃區域性技藝教學場所,設置實習場地,充實教學設備,
擔負區域內國民中學學生修讀技藝教育之需求。
二、開設多樣化技藝教育類班及課程,提供區域內國民中學學生 選讀。
三、提供實習場所並協助區域內國民中學辦理職業試探與輔導活 動。
四、其他規劃與執行技藝教育區域合作事宜。
另該試辦要點第五條亦規定,技藝教育中心得視需要設立各 科教學研究會,由各參與學校有關人員及任課教師組成,並由召 集人自組成人員中遴選一人主持教學研究會,推動改進教學、研 究與發展課程、教材、教具及學生輔導等事宜。
肆、組織編制
技藝教育中心係由附設學校校長擔任召集人,並成立諮詢委 員會,由召集人聘請區域內參與的國中校長、學者專家、相關專 業專長人員及教育行政人員擔任諮詢委員,專責策劃、審查及推 動中心工作計畫、行政規章等事宜。
召集人之下則設置執行秘書一人,以襄助處理中心業務,並 分設教學實習與學生輔導等兩工作小組,各小組設置組長一人,
組員一至三人,由召集人遴選校內教師兼任。教師兼任組長以上 職務者,得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每週授課時數依職務 別核減二∼六小時。茲將教學實習與學生輔導兩組的業務內容,
分述如下:
一、教學實習組
負責設班、課程、成續、設備之請購、驗收、保管、維 護及其他教務等事宜。
二、學生輔導組
中心召集人 (1 人)
諮詢委員會
執行秘書 (1 人)
教學實習組 (組長 1 人,
組員 1
∼
3 人)學生輔導組 (組長 1 人,
組員 1
∼
3 人)圖 2-2-1 技藝教育中心組織架構圖
伍、經費來源
開設技藝教育中心所需之儀器設備費或建築費,均由教育部 專案補助。而其開班費及學生交通補助等費用,則依技藝教育年 度實施計畫之規定予以補助。若補助經費不足時,則由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及學校自籌經費支應。
陸、試辦現況
依據教育部(民 87)「台灣地區技藝教育中心暨技術教學中心 評估報告」統計資料,八十三學年度全國共計設立 26 所技藝教育 中心(國中 26 所);而八十四學年度,全國共計設立 46 所技藝教 育中心(國中 46 所);至八十五學年度,全國共計設立 70 所技藝 教育中心(國中 61 所、高職 8 所、彰化縣政府 1 所);至八十六學 年度,全國共計設立 81 所技藝教育中心(國中 61 所、高職 18 所、
高中 1 所、彰化縣政府 1 所)。
至於八十七、八十八及八十九三個學年度,教育部則未核准 新的技藝教育中心設立,因此目前全國共計設立 81 所技藝教育中 心。八十三至八十九學年度技藝教育中心設立情形,以及各縣市 附設學校或單位名稱,如表 2-2-1 與附錄一所示。
表 2-2-1 八十三至八十九學年度技藝教育中心設立情形統計表
吳思達(民 83)認為,職業學校技藝教育中心的運作,必須以 配合政府政策推動辦理各項技藝教育為主,其次則是可以接受政 府機關或是民間事業機構的委託辦理各類技藝教育,以及自行規 劃辦理各類技藝教育。
李彥儀(民 86)認為,技藝教育中心可加強宣導技職教育、輔 導各國中辦理學校的「技藝教育學生遴薦與進路輔導委員會」正 確遴薦技藝教育班學生,並協調區域內技藝教育相關事宜。
此外,教育部曾於民國八十七年委託省立淡水商工進行「台 灣地區技藝教育中心暨技術教學中心評估報告」,報告中指出技藝 教育中心的定位應為:一、國中附設技藝教育中心定位在辦理技 藝教育班與職業試探與輔導;二、高中職附設技藝教育中心主要 定位在規劃辦理技藝教育和職業試探與輔導,次要定位在發展中 心特色,如專門辦理技藝教師培訓、教學媒體研發。而各中心則 應具備試探輔導、資源共享、規劃支援、專業諮詢及發展特色等 五項功能。
然而,根據教育部技職司於民國八十八年十月提出之「技藝 教育檢討與改進規劃報告」,報告中指出目前技藝教育中心辦理成 效並不理想,大體而言僅達到消極開班任務,亦即各縣市的技藝 教育中心,並未能發揮統籌規劃的角色功能及協助區域性技藝教 育整體發展。以下茲就教育部「台灣地區技藝教育中心暨技術教 學中心評估報告」中,國中附設技藝教育中心與高中職附設技藝 教育中心的現有問題,進行歸納與說明如下:
一、國中附設技藝教育中心
茲歸納分成組織編制、開班設科、學生輔導、師資研習、
經費運用及任務功能等六方面進行說明:
(一)組織編制
中心的人力編制不足。
(二)開班設科
1.有少數幾所中心開班數不足以應付學生需求人數。
2.多數中心採取自辦單一類科,較無法進行全面性的職 業試探。
3.開設類科太少,無法符合學生興趣,又缺乏其他選擇 機會,無法發揮職業試探功能。
4.某些地區開設的類科(如木雕班、寶石班、美容班等),
無法與當地高中職學校的實用技能班相互銜接,造成 學生未來升學進路的困難。
(三)學生輔導
1.部份學校學生流失率偏高。
2.他校參與技藝教育班之學生數不多,宣導工作應加強。
3.部份中心對於學生就讀技藝教育班的生涯輔導不足,
對未來進路亦不夠瞭解。
(四)師資研習
1.少數技藝教師的專業知能不足,在班級經營上,應辦 理技藝教師的知能研習活動。
2.師資講習人次只有彰化縣和群國中較多,其他中心幾 乎沒有,應加強辦理區域內技藝教育師資講習,或鼓 勵教師到公民營機構參加教師進修研習。
(五)經費運用
1.補助經費撥款太慢影響中心運作甚鉅。
5.中心之師資多為外聘教師,並需專門設備,所以在鐘 點費與設備費上常感經費不足。而多數中心位屬偏遠 地區,其交通費又是一項問題。
(六)任務功能
1.欠缺未來發展的遠程任務,且地區性輔導功能與研習 功能有待加強。
2.大多數國中附設技藝教育中心位屬偏遠地區,造成交 通上的困難,有時只服務本校之學生。
二、高中職附設技藝教育中心
茲歸納分成組織編制、學生輔導、經費運用及任務功能 等四方面進行說明:
(一)組織編制
中心的人力編制不足。
(二)學生輔導
1.部份學校學生流失率偏高。
2.中心的合作學校(國中)大致能維持四所以上,但仍可 再加強宣導工作,鼓勵鄰近國中同學參與。
(三)經費運用
1.補助經費撥款太遲,影響技藝教育班業務的推動。
2.經費補助的項目與額度不足,應增加交通費與材料費。
(四)任務功能
少數中心的任務過於狹隘,應增加對區域內國中學 生職業試探與陶冶之機會。
根據上述任務功能分析與問題探討,可知目前國中與高中職 附設的技藝教育中心因限於人力編制、補助經費、所在地點及相 關資源等因素,未能規劃與辦理區域內技藝教育師資培訓與學生 職業試探與陶冶、開班設科規劃、區域支援合作等工作事宜。因 此,有必要針對現行 81 所技藝教育中心的角色定位與任務功能重 新加以釐清與調整,提昇技藝教育中心的辦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