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係就國內技藝教育相關文獻進行探討,全章共分四節,第一 節為技藝教育實施概況;第二節為技藝教育中心問題探討;第三節為 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設置需求探討;第四節為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設置作 法探討。
第一節 技藝教育實施概況
本節係探討國內技藝教育的實施概況,分成技藝教育的意涵、國 內技藝教育的實施沿革、技藝教育方案的目標、技藝教育方案的體系、
技藝教育方案的內涵、技藝教育方案的組織架構及技藝教育方案的辦 理現況等七部分。
壹、技藝教育的意涵
技藝教育是先普遍出現在西方的學校再出現在東方的學校。
而 西 方 技 藝 教 育 的 實 施 可 以 溯 源 到 裴 斯 塔 洛 齊 (Johann H.Pestalozzi,1746-1827)的教學方法 — 透過實物和手工教學生 傳統的學科,亦即「由具體事物到抽象語文」(things to words),
而非「由抽象語文到具體事物」(words to things)的教法。嗣後,
由於有愈來愈多的教育人員主張手工和數學、語文一樣是普通文 化的一環,因而促成了十九世紀末期「技藝」(practical arts) 或手工訓練(manual training)運動的興起。在技藝教育運動之 後,技藝教育逐漸普遍成為中小學教育中的一個課程領域(李隆 盛,民 84)。
李隆盛(民 84)指出,技藝教育是一種課程領域的統稱,最常 見的四大次領域是工藝/科技教育、普通農業教育、普通商業教育 和普通家事/家政教育,其功能的三大面向是生活、就業與升學,
並協助增進學生全人格(德、智、體、群、美、技)的發展。
教育部郭前部長為藩(民 83)指出,盱衡歐美先進諸國前期中 等教育之做法,在制度上設立綜合或多軌的彈性學制;在輔導上 建立觀察輔導或定向輔導的生涯輔導體制;在課程上開設試探性 或準備性之多樣化職業課程,使學生能力、性向及興趣獲得適當 教育,導引適性發展,充份發揮潛能。
饒達欽、簡明忠及徐昊杲(民 87)亦指出,環顧世界各國中等
歸納而言,技藝教育是一種可以提供學生適性發展,發揮潛 能的課程,並能協助增進與健全學生的人格發展。因此,技藝教 育的實施確有其重要性與必要性。
貳、國內技藝教育的實施沿革
為提高國民素質,政府於民國五十七年起開始實施九年國民 義務教育,讓國人皆有機會接受國小六年和國中三年的國民教 育。國民教育是一種全民性的教育,因此特別強調「因材施教」、
「有教無類」的教育理念(吳明雄,民 87)。而技藝教育對於不具 有學術性向或技能學習能力強的國中生是一個很好的教育方案 (曾國鴻,民 83)。
國內技藝教育的實施,可區分成「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 法」、「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實施計畫」、「發展與改進 國中技藝教育方案 — 邁向十年國教目標」、「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 教育方案 — 邁向十年國教目標」等四個階段,以下分別說明各階 段之實施背景與相關作法:
一、「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民國 62 年 2 月至 71 年) 教育部為實現教育機會均等及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兼 顧未升學學生的生計發展,和配合國家經濟建設之需要,於 民國六十二年二月訂頒「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辦理
技藝教育,民國六十八年政府頒布「國民教育法」,並在第七 條規定,國民中學為適應升學與就業需要,採彈性選科制度;
第九條規定,國民中學輔導工作應兼顧生活輔導、學習輔導 及生計輔導(教育部,民 87)。
而後在民國七十一年修訂「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 法」,其中第二條中明文規定,國民中學除應依課程標準之規 定實施職業陶冶及指導活動外,得依 1.自設技藝教室或實習 工場、農場辦理;2.委請附近職業訓練中心、高級職業學校、
專科學校或高級中學附設技藝訓練中心協助辦理等方式,加 強三年級志願就業學生的技藝教育,此乃我國國民中學正式 實施技藝教育的開端(教育部,民 87)。
二、「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實施計畫」(民國 72 年至 82 年 8 月)
教育部配合當時延長國民教育的政策構想,自民國七十 二年起推動「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實施計畫」,針
服務精神及良好的職業道德為目標(許文敏,民 90)。
另外,本階段的技藝教育主要係以各國中自行辦理為 主,而限於經費、師資、設備、場地等因素,在量的方面不 夠普遍:八十一學年度台灣地區國中共開設 283 班,約一萬 名學生參加(徐昌慧,民 88)。
三、「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 — 邁向十年國教目標」(民國 82 年 9 月至 86 年 8 月)
教育部為在國中層級建立技藝教育體系,落實國中技藝 教育,加強向上銜接技職教育,吸引國中生就讀技藝教育及 技職學校,於民國八十二年研訂「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 方案 — 邁向十年國教目標」,並獲行政院核定自八十二學年度 開使試辦(教育部技職司,民 82)。該方案旨在輔導國中較不 具學術傾向之學生,自國三起至少接受二年技藝教育課程,
其於國三開辦技藝教育班,並以延教班(一年段)予以銜接,
使這些學生在接受第十年技藝教育後,再決定離校就業或繼 續升學。而民國八十三年底,立法院通過「職業學校法」第 四條及第十四條部分修正條文,將「延教班」更名為「實用 技能班」,並納入正式學制,修正條文之主要內容如下(國立 台灣師範大學技術職業教育研究中心,民 84):
(一)第四條:職業學校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設實用技 能班,其修業年限分一年段、二年段、三年段,
得分年修習。
(二)第十四條:修畢實用技能班一、二年段課程,成績及格,
由學校發給年段修業證明書,修畢三年段課 程,成績及格,發給結業證明書,結業生得 參加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舉行之資格考驗,
成績及格,給予資格證明,其考驗辦法,由 教育部訂之。
目前該方案的規劃架構為:國二下學期職業試探與輔 導,以簡介、參觀、實作等方式普遍試探工作世界及職業類 科;國三技藝教育班,從工業、商業、家事、農業、海事等 五大類二十一班別中選一妥適類班,以學習職業技能為主;
高一實用技能班(原延教班),則選取某一科進行專業化的學 習(徐昌慧,民 88)。而該方案之推行,對整體技職教育而言,
逐年擴大辦理實用技能班,加強(追蹤)輔導國中畢業未升學 學生繼續就學,並把國中技藝教育班的實施列為配套措施。
為能有效該計畫,教育部除積極動員教育體系人員追蹤輔導 外,還協調經濟部、警政署、勞委會職訓局、全國工業總會、
全國商業總會及地方警察機關、青少年輔導委員會、公會、
職訓機構、就業輔導站、村里幹事(長)協助追蹤(林清江,民 87)。
參、技藝教育方案的目標
技藝教育方案依據國民教育須兼顧學生升學及就業之需求與 因材施教之理想,並配合國家建設發展,因應經濟轉型與產業升 級的需求,在既有基礎上加速增進國中技藝教育,加強向上銜接 高級中等職業教育,建立完整技職教育體系,並為延長十年國民 教育奠定基礎。其具體目標如下(教育部技職司,民 82):
一、落實職業陶冶及生涯輔導,建立學生職業觀念,陶冶職業興 趣。
二、輔導適合接受技藝教育學生,修讀技藝教育課程及繼續就讀 技職學校相銜接之課程,培育健全的基層技術人才。
三、導正國中以升學為導向之教學,促進教學正常化;提供學生 多元化學習發展課程,落實適性教育的目的。
四、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接受技藝教育與訓練或養護與復健。
五、減少國中中途離校學生比例,並降低國中層級青少年犯罪比 例。
肆、技藝教育方案的體系
技藝教育方案的體系架構係依生涯教育的理念而建立,其分 成職業認知、職業試探、加深職業試探及職業準備等四階段。一 般學生可修讀職業認知與職業試探,至於適合接受技藝教育的學 生,則擴及加深職業試探與職業準備(教育部技職司,民 82)。其 體系架構如圖 2-1-1 所示。
職 校 建 教 班
職 校 補 校
實 用 技 能 班
學中 校心 與合 職作 訓班
高
中 職 校 正 規 班
專 科 五 年 制 高一
國三下學期 國中技藝教育班 職業陶冶
國三上學期 國中技藝教育班 升學輔導
適合接受技藝教育學生 一般學生
國二下學期 職業陶冶(試探)
國二上學期 職業陶冶(認知)
(以適合接受技藝教育學生為主,一般學生為輔)
圖 2-1-1 技藝教育方案體系圖
資料來源:教育部技職司(民 82),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 —邁 向十年國教目標。頁 23。
伍、技藝教育方案的組織架構
目前技藝教育方案係由教育部技職司進行統籌規劃與推動,
包括訂定開班審核原則與經費補助額度、辦理技藝教育設備補助 及舉辦技藝教育工作檢討會與業務承辦人員研習會等。至於相關 業務工作則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北高兩直轄市政府與各縣市政 府教育局等單位分工執行與配合推動。其中,國中技藝教育班相 關業務係由北、高兩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與各縣市政府教育局主 管;至於實用技能班相關業務,則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與北、高 兩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主管,其組織架構與分工,如圖 2-1-2 所示。
教育部技職司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北、高兩市政府教育局 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
職業學校、專科 學校、職訓機構
遴薦與進路
輔導委員會 國民中學
1. 依 合 作 事 項 辦 理。
2.負責專業科目之 師 資 、 教 材 教 學、實習場所等 事宜。
1.負責工作細部計畫之 擬訂、執行。
2. 協 調 職 業 學 校 與 國 中合作等事宜。
1.依合作事項辦理。
2.負責一般科目、學生 志願調查、輔導等事 宜。
圖 2-1-2 技藝教育方案組織架構與分工圖
資料來源:修改自教育部技職司(民 90a),技藝教育改革方案草案。頁 5。
陸、技藝教育方案的內涵
目前實施的技藝教育方案,包含國二下職業試探與輔導課 程、國三階段的國中技藝教育班,以及高中職階段的實用技能班 等三項內涵。其中,國二下職業試探與輔導課程以職業試探為目 的,而國三階段的國中技藝教育班係以加深職業試探為目的,至
於高中職階段的實用技能班則以職業準備為目的。
以下茲針對上述內涵中的國中技藝教育班與實用技能班兩 項,進行深入探討,分述如下:
一、國中技藝教育班
茲根據教育部(民 84)「開辦國中技藝教育班實施計畫」,
針對國中技藝教育班的實施目標、招收對象、設置類班、上 課時間、上課地點及課程與教材等六項目,分別說明如下:
(一)實施目標
1.提供學生適合其能力、性向及興趣之技藝教育,重建 學習信心,導引適性發展,以充分發展其潛能。
2.輔導學校習得行(職)業基礎知能,並為繼續升讀職 業學校實用技能班等奠定基礎.
3.培養學生的職業興趣,並涵養其勤奮、耐勞、敬業樂 群的職業道德。
4.減少國中學生中途離校比例,並降低國中層級青少年
(二)招收對象
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經國民 中學「技藝教育學生遴薦與進路輔導委員會」遴薦及獲 家長同意者:
1.第一優先:不想繼績升學之學生。
2.第二優先:升學意願不高之學生。
3.第三優先:適合與一般學生學習技藝教育課程之學障 及輕度智能障礙之學生。
4.第四優先:具有技藝教育發展傾向之學生。
(三)設置類班(科)
區域內辦理學校參酌學生意願、各校條件、地區特 色、市場供需及銜接實用技能班等因素,在教育部核定 當年度的國中技藝教育班開設類科班別中,選擇合適類 班(科)開辦,但具特殊原因者,經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核准後得開設其他類班(科)。
(四)上課時間
1.合作班與國中、高中職附設技藝教育中心開設的技藝 教育班,每週職業科目授課時間為十四小時,每學年 原則上安排三十四週,必要時得安排一節為班會或聯
課活動,每週原則上安排二天時間赴合作國中學校、
職業學校、專科學校或職訓中心學習職業科目。
2.其他模式自辦班,每週職業科目授課時間為大致十四 小時,每週原則上安排二個至四個半天授課,每學年 以三十四週為原則。
3.各縣市技藝教育班技藝課程授課時間應協調一致,俾 使國民中學配合安排一般科目。
(五)上課地點
一般科目以在原校上課,職業科目以在合作之國中 學校、職業學校、專科學校或職訓中心上課為原則;必 要時亦得利用業界場所授課。
(六)課程與教材
1.辦理學校以參照教育部頒訂之課程綱要、教材,並配 合學生能力、學生特色及實際可授課時數等,排定課 程、設計教材、進行教學。
3.自辦班每週授課時數六小時者,以傳授二項以上基礎 職業技能領域課程;每週授課時數九小時者,以傳授三 項以上基礎職業技能領域;每週授課時數十二小時以 上者,則以傳授四項以上基礎職業技能領域為原則。
4.辦理學校經核准開設教育部未訂課程綱要及教材之類 班,需組成教材編輯小組,自編教材。
二、實用技能班
茲根據教育部技職司(民 90b)「技職教育資訊傳播網」網 站所提供之「高職建教合作、進修補校與實用技能班(延教班) 比較摘要表」資料,針對實用技能班的招生對象、招生日期、
招生方式、修業年限、開學日期、收費及教材、學生出路及 特色等八項目,分別說明如下:
(一)招生對象
以招收參加國中技藝教育班具職業性向之學生為 主,有餘額時始招收具國中畢業或同等學歷者,年齡以 18 歲以下為主。另參加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班學生可優 先分發實用技能班。
(二)招生日期
1.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班自五月下旬起至八月二十日 止,分成二階段辦理分發作業。
2.每年八月二十日起招收未參加國中技藝教育班之國中 畢(結)業生至額滿為止。
(三)招生方式 1.分發入學。
2.登記或甄試入學。
其程序為分發後有餘額始辦理登記入學,若登記入 數太多時則辦理甄試入學。
(四)修業年限
分有一年段日間上課(每週 36 節)、一年段夜間上課 (每週 24 節)及三年段夜間上課。其中一年段之科班修業 期滿取得修業證書後就業或轉學插班高職日、補校或實 用技能班;三年段之科班則可分階段完成,即一年段修
二月下旬,第二學期為九月上旬。
(六)收費及教材
比照公立高職編制班收費,一年段並免費提供大部 份教科用書(除軍訓、三民主義、體育及選修科外)。
(七)學生出路
1.修完一年段課程成績及格,得發給修業證書,完成三 年段課程經資格考驗合格可取得高職畢業資格證明 書。
2.可連續完成學業或中途就業隨個人需求選擇。
3.三年段結業生取得資格證明後,可參加四技二專聯招 繼續升學,惟實用技能班課程係以就業為主,非升學 導向。
(八)特色
1.課程以技能實習為主,減少理論課程之修習。
2.資格考驗、筆試與術科操作並重落實課程特色。
3.銜接國中技藝教育,培育具職業性向之國中畢業生學 習一技之長。
4.辦理專案技能檢定,協助學生取得技術士證照。
5.提昇無力考取高中職、五專之國中學生就學機會,減
少升學壓力。
柒、技藝教育方案的辦理現況
國中技藝教育班與實用技能班的辦理現況,分別說明如下:
一、國中技藝教育班
國中技藝教育班分成自辦班、合作班、技藝教育中心開 班及特殊技藝教育班等四種班別(教育部技職司,民 89d)。目 前國三每週有六至十四小時技藝教育選修課程,計開設有一 般技藝教育課程工業、家政、農業、商業及海事等 5 類 21 班 別,特殊技藝教育課程共計工業、家政、農業、商業 4 類 10 班別(教育部技職司,民 90a),由各辦理學校依資源條件與學 生興趣,選擇合適班別開設。
根據教育部技職司(民 90a)「技藝教育改革方案」草案中 之統計資料,八十九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班共計開辦 1,290 班,其較八十八學年度(1,450 班)減少了 160 班;就讀學生人
而在八十二至八十七學年度間,國中技藝教育班的開班 數與學生人數係逐年增加與成長,惟自八十八學年度起,開 班數與學生人數開始呈現縮減的情況(八十二學年度至八十 九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班開班數與學生人數統計,如表 2-1-1)。
表 2-1-1 八十二至八十九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班開班數與學生人數統 計表
總 計 班別
學年度 合作班 自辦班 技藝教育 中心開班
特殊技藝
教育班 班數(班) 人數(人) 八十二 193 645 0 0 838 20,000 八十三 633 363 60 53 1,109 38,600 八十四 611 349 135 82 1,177 36,650 八十五 645 336 214 95 1,290 41,119 八十六 720 337 278 105 1,440 45,790 八十七 710 328 332 110 1,480 46,266 八十八 716 378 250 106 1,450 38,079 八十九 623 339 221 95 1,290 31,628 資料來源:教育部技職司(民 90a),技藝教育改革方案草案。頁 3。
二、實用技能班
實用技能班分成一年段制與三年段制二種,設置單位行 業衍生類科或配合社會需要創新之類科。就讀學生可選擇一 年段制於日間上課,每週上課時數 36 小時;或選擇三年段制 於夜間上課,每週上課時數 24 小時(教育部技職司,民 90)。
根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民 90)「台灣區八十九學年度辦 理實用技能班概況手冊」中的實用技能班各類科別代號資料 進行歸類,目前實用技能班計有工業、家事、農業、商業及 海事等 5 類 86 個科別(如表 2-1-2),其中工業類有 37 個科別;
農業類有 13 個科別;商業類有 14 個科別;家政類有 11 個科 別;海事類有 11 個科別,其係由各辦理學校依學校資源條件 與學生興趣,選擇合適科別開設辦理。
表 2-1-2 實用技能班各類科別一覽表
類別 科別名稱
1.汽車修護科 2.水電技術科 3.裝潢技術科 4.陶瓷技術科 5.製鞋技術科 6.皮革製品科 7.製鏡技術科 8.機械修護科 9.銲接科
10.汽車板金科 11.汽車電機科 12.視聽電子修護科 13.塗裝技術科 14.印刷製版科 15.電機修護科 16.家電技術科 17.冷作科 18.營造技術科 19.微電腦修護科 20.金屬工藝科 21.竹木工藝科 22.木雕技術科 23.引擎修護科 24.自行車技術科 25.冷凍空調修護科 26.模具基礎技術科 27.檢測器修護科 28.電腦繪圖科 29.金石飾品加工科 30.機械加工科 31.鑄造工科 32.機車修護科 33.事務機械修護科 34.儀表修護科 35.化工技術科 36.染整技術科 工
業 類 (37 科)
37.實用工藝科
1.農業技術科 2.園藝技術科 3.園景技術科 4.茶葉技術科 5.花藝技術科 6.寵物經營科 7.畜產加工科 8.食品經營科 9.茶業技術科 10.造園技術科 11.烘焙食品科 12.飲料調理科 農
業 類 (13 科)
13.肉品加工科
1.餐飲管理科 2.廣告技術科 3.商業事務科 4.商業行銷科 5.商用資訊科 6.會計實務科 7.觀光實務科 8.文書處理科 9.餐飲技術科 10.銷售事務科 11.中餐廚師科 12.西餐廚師科 商
業 類 (14 科)
13.裝裱技術科 14.旅遊事務科
1.西服科 2.女裝科 3.美髮技術科 4.玩偶製作科 5.刺繡科 6.美顏技術科 7.家事技術科 8.飲料調理科 9.烘焙食品科 家
政 類
(11 科) 10.飾品製作科 11.烹調技術科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民 90),台灣區八十九學年度辦 理實用技能班概況手冊。頁 307。
表 2-1-2(續) 實用技能班各類科別一覽表
類別 科別名稱
1.水產養殖技術科 2.漁輪技術科 3.船舶機械修護科 4.網魚具製造科 5.海事資訊處理科 6.船舶電機技術科 7.漁具製作科 8.動力小艇技術科 9.水產食品加工科 海
事 類
(11 科) 10.海洋觀光事業科 11.港埠事務科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民 90),台灣區八十九學年度辦 理實用技能班概況手冊。頁 307。
另根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民 89a、90)「台灣區八十八學 年度辦理實用技能班概況手冊」與「台灣區八十九學年度辦 理實用技能班概況手冊」兩份手冊之開班統計資料,八十九 學年度秋春兩季的實用技能班(包含一年段與三年段)共計開 辦 1,217 班,就讀學生人數則有 42,874 人,其較八十八學年 度實用技能班開班數(1,302 班)與學生人數(47,273 人),分 別減少了 85 班及 4399 人。而八十九學年度實用技能班秋春 兩季一年段、三年段的開班數與學生人數統計,如表 2-1-3 所示。
表 2-1-3 八十九學年度實用技能班秋春兩季一、三年段開班數與學 生人數統計表
秋季班 春季班
班別
開班年段 開班數
(班)
學生數 (人)
開班數 (班)
學生數 (人) 一年段 291 11,009 0 0 三年段一年級 223 9,432 25 676 三年段二年級 293 10,110 37 990 三年段三年級 288 9,214 60 1,443 合 計 1,095 3,9765 122 3,109 秋 春 兩 季 總 計 開班數:1,217 班;學生數:42,874 人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民 90),台灣區八十九學年度 辦理實用技能班概況手冊。頁 1。
若以實用技能班一年段與三年段一年級的開班數與學生 人數進行分析,八十二至八十七學年度間,一年段與三年段 一年級的開班數與學生人數皆呈現逐年成長的情況,然而自 八十八學年度起,其開班數與學生人數已呈現逐年縮減的情 況。以八十九學年度的開班數與學生人數為例,其較八十八 學年度分別減少了 64 班、3197 人;較八十七學年度則分別減 少了 258 班、7184 人。而此一縮減之情況同於國中技藝教育 班,其原因有必要做深入地探究。而八十二至八十九學年度 實用技能班一年段與三年段一年級的開班數與學生人數統
計,則如表 2-1-4 所示。
表 2-1-4 八十二至八十九學年度實用技能班一年段、三年段一年級開 班數與學生人數統計表
一年段 三年段一年級 合計
年段
學年度 班數(班) 人數(人) 班數(班) 人數(人) 班數(班) 人數(人)
八十二 15 420 294 9,417 309 9,837 八十三 50 2,464 296 11,000 346 13,464 八十四 156 4,440 226 11,587 382 16,027 八十五 275 9,684 230 10,780 505 20,464 八十六 348 12,040 201 9,398 549 21,438 八十七 446 16,253 351 12,048 797 28,301 八十八 353 13,696 250 10,615 603 24,314 八十九 291 11,009 248 10,108 539 21,117 資料來源:教育部技職司(民 90),技藝教育改革方案草案。頁 4。
此外,教育部並自八十三學年度起採取專案方式,辦理 實用技能班一年段結業生丙級技術士證照技能檢定,以輔導 一年段結業生取得丙級技術士證照,俾有一技之長,再行就 業(教育部技職司,民 88)。而八十三至八十八學年度該專案
表 2-1-5 八十三至八十八學年度實用技能班一年段結業生丙級技術 士證照專案技能檢定合格率統計表
學年度 八十三 八十四 八十五 八十六 八十七 八十八 參加人數(人) 2,583 5,215 9,789 12,769 16,548 13,425 合格率(%) 39.9 37.0 40.4 43.8 46.8 40.75 資料來源:教育部技職司(民 89d),教育部八十九學年度技藝教育業務
承辦人員研習會暨第一季工作檢討會手冊。頁 9。
第二節 技藝教育中心辦理現況探討
本節技藝教育中心問題探討共分成設立緣起、設立方式、目標與 任務、組織編制、經費來源、辦理現況及問題探討等七部分進行說明。
壹、設立緣起
教育部為均衡地區技藝教育發展,讓各地適合接受技藝教育 學生皆可依自己性向、興趣選擇合適類班就讀,由直轄市教育局 及縣市政府教育局選擇合適地點,於國民中學、高職附設技藝教 育中心,開辦技藝教育班(李彥儀,民 86)。
貳、設立方式
根據教育部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三十日頒訂之「國民中學附設 技藝教育中心試辦要點」第二條規定,國民中學經由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依「推動國中技藝教育實施計畫」選定並研提計畫報教育 部核定後,始得附設成立技藝教育中心。至於高職學校若欲附設
參、任務
根據「國民中學附設技藝教育中心試辦要點」第三條規定,
技藝教育中心具有以下四項主要任務:
一、規劃區域性技藝教學場所,設置實習場地,充實教學設備,
擔負區域內國民中學學生修讀技藝教育之需求。
二、開設多樣化技藝教育類班及課程,提供區域內國民中學學生 選讀。
三、提供實習場所並協助區域內國民中學辦理職業試探與輔導活 動。
四、其他規劃與執行技藝教育區域合作事宜。
另該試辦要點第五條亦規定,技藝教育中心得視需要設立各 科教學研究會,由各參與學校有關人員及任課教師組成,並由召 集人自組成人員中遴選一人主持教學研究會,推動改進教學、研 究與發展課程、教材、教具及學生輔導等事宜。
肆、組織編制
技藝教育中心係由附設學校校長擔任召集人,並成立諮詢委 員會,由召集人聘請區域內參與的國中校長、學者專家、相關專 業專長人員及教育行政人員擔任諮詢委員,專責策劃、審查及推 動中心工作計畫、行政規章等事宜。
召集人之下則設置執行秘書一人,以襄助處理中心業務,並 分設教學實習與學生輔導等兩工作小組,各小組設置組長一人,
組員一至三人,由召集人遴選校內教師兼任。教師兼任組長以上 職務者,得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每週授課時數依職務 別核減二∼六小時。茲將教學實習與學生輔導兩組的業務內容,
分述如下:
一、教學實習組
負責設班、課程、成續、設備之請購、驗收、保管、維 護及其他教務等事宜。
二、學生輔導組
中心召集人 (1 人)
諮詢委員會
執行秘書 (1 人)
教學實習組 (組長 1 人,
組員 1∼3 人)
學生輔導組 (組長 1 人,
組員 1∼3 人)
圖 2-2-1 技藝教育中心組織架構圖
伍、經費來源
開設技藝教育中心所需之儀器設備費或建築費,均由教育部 專案補助。而其開班費及學生交通補助等費用,則依技藝教育年 度實施計畫之規定予以補助。若補助經費不足時,則由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及學校自籌經費支應。
陸、試辦現況
依據教育部(民 87)「台灣地區技藝教育中心暨技術教學中心 評估報告」統計資料,八十三學年度全國共計設立 26 所技藝教育 中心(國中 26 所);而八十四學年度,全國共計設立 46 所技藝教 育中心(國中 46 所);至八十五學年度,全國共計設立 70 所技藝 教育中心(國中 61 所、高職 8 所、彰化縣政府 1 所);至八十六學 年度,全國共計設立 81 所技藝教育中心(國中 61 所、高職 18 所、
高中 1 所、彰化縣政府 1 所)。
至於八十七、八十八及八十九三個學年度,教育部則未核准 新的技藝教育中心設立,因此目前全國共計設立 81 所技藝教育中 心。八十三至八十九學年度技藝教育中心設立情形,以及各縣市 附設學校或單位名稱,如表 2-2-1 與附錄一所示。
表 2-2-1 八十三至八十九學年度技藝教育中心設立情形統計表 技藝教育中心附設單位
學年度 國中(所) 高職(所) 高中(所) 縣政府(所)
該學年度 中心數目
(所)
八十三 26 0 0 0 26
八十四 20 0 0 0 20
八十五 15 8 0 1 24
八十六 0 10 1 0 11
八十七 0 0 0 0 0
八十八 0 0 0 0 0
八十九 0 0 0 0 0
總計 61 18 1 1 81
資料來源:修改自教育部(民 87),臺灣地區技藝教育中心暨技術教學 中心評估報告。頁 69。
柒、問題探討
根據教育部「 國民中學附設技藝教育中心試辦要點」之規定,
技藝教育中心應從事:一、規劃區域性技藝教學場所,設置實習 場地,充實教學設備,擔負區域內國民中學學生修讀技藝教育之 需求;二、開設多樣化技藝教育類班及課程,提供區域內國民中 學學生選讀;三、提供實習場所並協助區域內國民中學辦理職業 試探與輔導活動;四、其他規劃與執行技藝教育區域合作事宜等 四項任務。
吳思達(民 83)認為,職業學校技藝教育中心的運作,必須以 配合政府政策推動辦理各項技藝教育為主,其次則是可以接受政 府機關或是民間事業機構的委託辦理各類技藝教育,以及自行規 劃辦理各類技藝教育。
李彥儀(民 86)認為,技藝教育中心可加強宣導技職教育、輔 導各國中辦理學校的「技藝教育學生遴薦與進路輔導委員會」正 確遴薦技藝教育班學生,並協調區域內技藝教育相關事宜。
此外,教育部曾於民國八十七年委託省立淡水商工進行「台 灣地區技藝教育中心暨技術教學中心評估報告」,報告中指出技藝 教育中心的定位應為:一、國中附設技藝教育中心定位在辦理技 藝教育班與職業試探與輔導;二、高中職附設技藝教育中心主要 定位在規劃辦理技藝教育和職業試探與輔導,次要定位在發展中 心特色,如專門辦理技藝教師培訓、教學媒體研發。而各中心則 應具備試探輔導、資源共享、規劃支援、專業諮詢及發展特色等 五項功能。
然而,根據教育部技職司於民國八十八年十月提出之「技藝 教育檢討與改進規劃報告」,報告中指出目前技藝教育中心辦理成 效並不理想,大體而言僅達到消極開班任務,亦即各縣市的技藝 教育中心,並未能發揮統籌規劃的角色功能及協助區域性技藝教 育整體發展。以下茲就教育部「台灣地區技藝教育中心暨技術教 學中心評估報告」中,國中附設技藝教育中心與高中職附設技藝 教育中心的現有問題,進行歸納與說明如下:
一、國中附設技藝教育中心
茲歸納分成組織編制、開班設科、學生輔導、師資研習、
經費運用及任務功能等六方面進行說明:
(一)組織編制
中心的人力編制不足。
(二)開班設科
1.有少數幾所中心開班數不足以應付學生需求人數。
2.多數中心採取自辦單一類科,較無法進行全面性的職 業試探。
3.開設類科太少,無法符合學生興趣,又缺乏其他選擇 機會,無法發揮職業試探功能。
4.某些地區開設的類科(如木雕班、寶石班、美容班等),
無法與當地高中職學校的實用技能班相互銜接,造成 學生未來升學進路的困難。
(三)學生輔導
1.部份學校學生流失率偏高。
2.他校參與技藝教育班之學生數不多,宣導工作應加強。
3.部份中心對於學生就讀技藝教育班的生涯輔導不足,
對未來進路亦不夠瞭解。
(四)師資研習
1.少數技藝教師的專業知能不足,在班級經營上,應辦 理技藝教師的知能研習活動。
2.師資講習人次只有彰化縣和群國中較多,其他中心幾 乎沒有,應加強辦理區域內技藝教育師資講習,或鼓 勵教師到公民營機構參加教師進修研習。
(五)經費運用
1.補助經費撥款太慢影響中心運作甚鉅。
5.中心之師資多為外聘教師,並需專門設備,所以在鐘 點費與設備費上常感經費不足。而多數中心位屬偏遠 地區,其交通費又是一項問題。
(六)任務功能
1.欠缺未來發展的遠程任務,且地區性輔導功能與研習 功能有待加強。
2.大多數國中附設技藝教育中心位屬偏遠地區,造成交 通上的困難,有時只服務本校之學生。
二、高中職附設技藝教育中心
茲歸納分成組織編制、學生輔導、經費運用及任務功能 等四方面進行說明:
(一)組織編制
中心的人力編制不足。
(二)學生輔導
1.部份學校學生流失率偏高。
2.中心的合作學校(國中)大致能維持四所以上,但仍可 再加強宣導工作,鼓勵鄰近國中同學參與。
(三)經費運用
1.補助經費撥款太遲,影響技藝教育班業務的推動。
2.經費補助的項目與額度不足,應增加交通費與材料費。
(四)任務功能
少數中心的任務過於狹隘,應增加對區域內國中學 生職業試探與陶冶之機會。
根據上述任務功能分析與問題探討,可知目前國中與高中職 附設的技藝教育中心因限於人力編制、補助經費、所在地點及相 關資源等因素,未能規劃與辦理區域內技藝教育師資培訓與學生 職業試探與陶冶、開班設科規劃、區域支援合作等工作事宜。因 此,有必要針對現行 81 所技藝教育中心的角色定位與任務功能重 新加以釐清與調整,提昇技藝教育中心的辦理成效。
第三節 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設置需求探討
本節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設置需求探討,共分成技藝教育資源中心 設置背景、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設置需求探討及綜合討論等三部分進行 說明。
壹、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背景
根據教育部(民 83)「國民中學附設技藝教育中心試辦要點」
之規定,現行於國中、高中職學校或縣市政府附設成立的 81 所技 藝教育中心應具有:一、規劃區域性技藝教學場所,設置實習場 地,充實教學設備,擔負區域內國民中學學生修讀技藝教育之需 求;二、開設多樣化技藝教育類班及課程,提供區域內國民中學 學生選讀;三、提供實習場所並協助區域內國民中學辦理職業試 探與輔導活動;四、其他規劃與執行技藝教育區域合作事宜等四 項任務。
然而,根據教育部技職司(民 88)於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公布之
「技藝教育檢討與改進規劃報告」,報告中指出目前技藝教育中心 成效並不理想,大體而言僅達成消極開班任務,欠缺整體規劃及 管理,亦無定期評鑑和追蹤輔導之措施。鑑於目前技藝教育中心 的功能較著重於教學設備的應用,忽略了技藝教育相關規劃的工
作,所以教育部擬於各縣市設立以功能導向、整合資源為主及服 務為基礎的「技藝教育資源中心」(教育部技職司,民 89b)。期望 透過該資源中心的設立,能建立完備的技藝教育聯繫網絡,以推 展技藝教育各項研發工作,改進技藝教育功能及提升技藝教育水 準與實施成效(教育部技職司,民 89c)。
貳、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設置需求探討
羅文基、孫仲山、張政華及邱秀玲(民 88)指出,「發展與改進 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邁向十年國教目標」實施以來,雖然提供了 部分就業學生接受技藝教育的機會,但是仍無法普及到全體志願 就業的學生。而且受限於經費、師資、設備、場地、以及技藝教 育的專業性,教學的品質也不易提昇。再加上整體規劃的缺失,
致使體系迄未建立、質與量均待提昇與擴充、相關行政措施未能 配合、高職學校及職訓中心與業界的資源未充份利用、以及未能 與高職學校相互銜接。
而教育部技職司(民 88)「技藝教育檢討與改進規劃報告」指
第一季工作檢討會」業務報告中指出,技藝教育方案在課程內容 之設計與轉銜、吸引優良師資與師資培訓、設備補助制度化、輔 導知能之加強、技藝教育中心功能定位之調整與加強等五大議 題,有逐項研擬改進措施之必要。
歸納而言,目前實施之技藝教育方案在設科、課程教材、師 資、輔導、設備、場地、技藝教育中心及資源運用等方面,皆有 檢討與改進之必要。
而本研究針對上述歸納結果,選定技藝教育開班設科、課程、
教材、學生輔導、師資、教學設備及教學場所等七個方面,探討 各項目在辦理上所產生的問題、反應出的相關需求及資源中心可 協助辦理事項等,並據以探究設置技藝教育資源中心的需求性,
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開班設科方面 (一)問題探討
吳思達(民86)「職業學校辦理國中技藝教育班教學問 題之研究」的研究報告指出,國中技藝教育班成立的班 別有限,加上受到地區、班級數、及人數上的限制,學 生的選擇機會受到相當的限制,選不到喜歡的類科就 讀,或常被編到不瞭解的班別就讀。
黃政傑(民87)則指出,各國中所能開設的國中技藝教 育班的班別,受限於開班人數之限制,一開始便能實際 成班的相當有限。在這種情形下,為了開設成班,可能 勉強把志趣和性向不同的學生集中在同一技藝教育班學 習。學生自國中技藝教育班畢業,想要升入同性質科別 的職校實用技能班,可能會因為職校未有相同或相近科 別可以升學,而產生不能適性的現象。
徐昌慧(民88)指出,部分縣市並未就供需面、現有資 源及相關開班原則整體規劃國中技藝教育班開班,究其 原因無論是協調困難抑或業務煩重,都對學生的受教權 造成不利影響。
而根據教育部技職司(民88)「技藝教育檢討與改進規 劃報告」,報告中指出目前技藝教育的開班設科限於各 辦理學校及合作學校的人力、物力等,其開班科別有其 限制,因此無法完全滿足參加學生的需求與興趣。
歸納而言,技藝教育開班設科受到地區資源、開班 數、招生人數等因素的限制,以及部分縣市未能依整體 規劃原則開班,並無法完全滿足參加學生的需求與興 趣。此外,國中技藝教育班學生畢業後,若其區域內職 校未開設有相同或相近科別可以升學,則將面臨轉科就 讀、興趣不符的情況。
(二)需求探討
王信智(民87)指出,以人力資源開發的觀點而言,技 藝教育的類科設置,直接影響整體技藝教育政策的成 敗,實在不可不慎重。國內知名企業董事長王永慶(民86) 指出,長期以來國內技職教育並未和工商企業的實際需 要相互配合,以致於職業學校所培育的人才未能受到肯 定。而,技藝教育亦為技職教育體系的一環,因此其開 班設科亦需兼顧工商企業界之實際需要,以增加學生就 業之機會。
黃政傑(民87)建議,技藝教育的科別設置應與學生的 性向和志趣結合起來,才能使其樂於所學,加強學習的 專注和效果。而且國中技藝教育班的科別,應該與職校 實用技能班和一般正規班科別銜接起來,以免國中技藝
教育班學生畢業以後,找不到進修的機會。此外,並宜 就地區進行整體規劃,使學生之升學進路更加順暢。
徐昌慧(民88)則建議,除以教育部頒布之開班規劃原 則為基本考量外,尤應結合縱貫面及橫貫面進行整體開 班規劃,縱貫面係自國二下職業試探與輔導、國三技藝 教育班,到高一實用技能班,提供多樣的選擇機會、暢 通升學進路、滿足學生需求;橫貫面則需考量學生興趣、
性向、學校行政配合、師資、設備、鄰近地區可合作之 資源、交通、區域的產業特色等。
王信智(民87)亦建議,技藝教育設科規劃初期應該評 估勞動市場的人力供需情形,同時調查學生參與技藝教 育的類科志願。其次,則必須調查地區的學校、訓練機 構、企業機構,以及其他可能提供支援的社會資源。並 在實施一段時間後,依據學生學習成效,畢(結)業生的 失業率、勞動參與率,以及社會效益、國家競爭力、經
需求評估 市場供需分 析、學生意願
調查
結合地區 教育訓練
資源
確認招生
類科 效益評估
回饋
圖 2-3-1 技藝教育設科規劃模式
資料來源:王信智(民 87),從人力資源發展的觀點談技藝教育 的設科規劃。技藝教育雙月刊,17 期,頁 23。
綜上所述,各級技藝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國中技藝教 育班及實用技能班辦理學校進行開班設科規劃時,需同 時考量學制間上下銜接和左右轉換、學生興趣和性向、
學校行政配合、師資來源、教學設備、交通便利性、地 方資源和特色及產業人力需求等因素,以兼顧和滿足學 生、社區及社會之需求。
此外,宜定期根據學生學習成效,畢(結)業生的失業 率、勞動參與率,以及社會效益、國家競爭力、經濟發 展情勢等指標,進行技藝教育開班設科之效益評估工 作,據以檢討與改進各縣市、地區的開班設科規劃成效,
並適時予以調整。
而根據上述探討,各縣市的技藝教育開班設科工作,
宜加強辦理或增加辦理下列九項工作事宜,期能提昇開 班設科工作的整體成效,列舉說明如下:
1.調查與統計各辦理學校當年度的開班設科情形。
2.建立各辦理學校開班設科情形資料庫。
3.調查與統計欲就讀技藝教育的學生人數與類科需求。
4.調查與統計各辦理學校次年度預訂開設的類班、班級 數及招收人數等資料。
5.調查企業界人力需求。
6.調查地方產業的特色與需求。
7.調查與統計學生歷年就學率、流失率、升學率及就業 率。
8.協助辦理學校開設具地方特色的技藝教育類班。
9.進行技藝教育開班設科效益評估工作。
二、課程
(一)問題探討
吳思達(民87)研究指出,「國中技藝教育方案」的課 程內容,並無法配合企業機構的需求,而且難度太高,
不適合學生學習。此外,教育部技職司(民88)「技藝教 育檢討與改進規劃報告」則指出,目前國中技藝教育班、
實用技能班的課程設計無法區別與銜接,而且實用技能 班一年段課程與補校及高職正規班之間難以轉銜,另外 亦欠缺生活應用課程。
歸納而言,目前國中技藝教育班課程無法配合企業機 構的需求,其與實用技能班的課程設計亦無法區別與銜 接。因此,國中技藝教育班與實用技能班間課程在區別 及銜接上,實有檢討與改進之必要。
(二)需求探討
黃政傑(民87)建議,宜加強學校本位之技藝教育課程 發展和改革,以便迅速反映社會需要和學生需要,並發 揮學校特色。
徐昌慧(民88)則建議,宜儘速組成「技藝教育方案課 程編修委員會」,就整個方案所涉及的職業試探與輔導、
國三技藝教育班、高一實用技能班課程架構一併檢討、
調整及規劃技藝教育一貫課程。
綜上所述,宜由教育部儘速成立專責之課程編修委員 會,以檢討、調整及規劃技藝教育一貫課程。另宜協助 各辦理學校發展學校本位之技藝教育課程,以反映學 生、社會的需要。
而根據上述探討,在技藝教育課程方面宜加強辦理或 增加辦理下列五項工作事宜,期能配合學生的學習需求 與企業界的實務,列舉說明如下:
1.舉辦學校本位技藝教育課程規劃研習活動。
2.協助辦理學校開設學校本位的技藝教育課程。
3.提供辦理學校技藝教育課程規劃的諮詢服務。
4.收集各辦理學校開設的課程資料。
三、教材
(一)問題探討
吳思達(民86)「職業學校辦理國中技藝教育班教學問 題之研究」的研究指出,國中技藝教育班編製使用的教 材,大多是以職業學校一年級的教材、或實用技能班的 教材來濃縮取代,與現行職業學校的實用技能班課程,
兩者重疊頗多。任課教師普遍認為國中技藝班的教材適 當性,有待商榷。
黃瑞堂、張政華(民88)亦認為,國中技藝教育方案從 八十二學年度起試辦實施迄今,雖然教育部已著手完成 各技藝教育教材編審作業,但是新教材仍然存在許許多 多缺失亟待改進之處。
徐昌慧(民88)則指出,雖然自職業試探與輔導至實用 技能班皆有教育部委託編印之教材,但過去的編修工作 係各自進行,雖力求銜接性,惟受限於既有的課程架構,
不免出現內容重疊或銜接困難等缺失。
歸納而言,國中技藝教育班教材大多是以職業學校一 年級的教材、或實用技能班的教材來濃縮取代,與現行 職業學校的實用技能班課程,兩者重疊頗多。因此,國
中技藝教育班與實用技能班教材間在區別及銜接上,仍 存有檢討與改進之必要。
(二)需求探討
徐昌慧(民88)建議,應研發技藝教育一貫課程教材,
並可辦理技藝教育優良教材評選,鼓勵教師自編教材,
並結合示範教學活動,推廣優良教材、交流教學心得。
黃瑞堂、張政華(民88)亦建議,應鼓勵教師參與教材 編寫工作,並訂定獎勵辦法,對於經過評鑑為優良的教 材,政府應積極推廣使用。
綜上所述,宜由教育部成立專責之課程編修委員會,
以檢討、調整及規劃技藝教育一貫課程。另宜協助各辦 理學校發展學校本位之技藝教育課程,以反映學生、社 會的需要。此外,則應辦理技藝教育優良教材評選、鼓 勵教師參與教材編寫工作、訂定相關獎勵辦法及積極推 廣優良教材。
製情形及參與教材編製意願等資訊。
2.收集各級學校、企業界、教育訓練中心及職業訓練中 心等單位,可做為技藝教育教學使用的相關教材。
3.編製技藝教育教材與補充教材。
4.辦理技藝教育優良教材甄選活動。
5.辦理技藝教育優良教材展覽與推廣活動。
6.建立技藝教育優良教材資料庫。
四、學生輔導 (一)問題探討
技藝教育方案旨在透過多元運作的方式,引導學校教 學與輔導並重(李錫津,民84)。林建成(民83)認為,要 有效推動「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首應教學 與輔導並重,落實生涯認知與職業輔導,建立完整鑑別 模式與輔導體系,而這些工作,在在需要優秀的輔導人 員、專業化的教師、以及全體國中教育人員的熱誠配合。
吳明雄(民87)亦認為對技藝教育的學生而言,輔導更 重於教學。因此若能增強技藝教育班導師的輔導功能,
加之輔導室的協助,則技藝教育成效應可大為增進。
然而,根據教育部技職司(民88)「技藝教育檢討與改 進規劃報告」,目前技藝教育學生輔導工作面臨的問題 有:
1.部分國中技藝教育班辦理學校以學業不理想或行為偏 差學生為對象,造成標籤作用。而篩選學生時又未能有 效使用測驗工具,常有性向不合情事。
2.國中「遴薦與進路輔導委員會」之功能未有效發揮,
輔導教師及導師對職業世界及技藝教育內涵認知不 足,不能有效實施進路輔導。
3.國中學生因就讀技藝班而中斷學校某些學科課程,無 法接受完整之國中教育,到高職上課,缺乏歸屬感.也 影響高職教師輔導成效。
互支援體系。
此外,根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民89b、民89c)「台灣 區八十八學年度實用技能班訪視綜合報告」與「台灣區 八十八學年度技藝教育訪視綜合報告」等兩份報告,報 告中則指出目前學生輔導工作仍存在下列問題:
1.部分國中技藝教育班辦理學校(指自辦式及技藝教育 中心開班)對技藝教育班未做良好的宣導,使學生認為 讀技藝教育班同學會瞧不起,家長會有異樣眼。
2.大部分實用技能班辦理學校並無專業輔導人員編制,
大都由導師、教官負責學生的輔導工作。
3.部分學校在進行學生個別輔導時,未能留下個案追蹤 記錄,影響輔導成效。
4.少部分學校缺乏認輔制度、學生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制度 之建立。
另外,李基常、鄭增財(民87)「高職實用技能班一年 段學生學習狀況分析」的研究指出,實用技能班夜間班 學生,其在學校設備與器材使用上較不充份,另外教師 輔導的時間亦較為匆促。而該研究在訪談中亦普遍發 現,教師對學生瞭解不足,並缺乏與家長聯繫。
歸納而言,目前技藝教育學生輔導工作,欠缺整體規 劃及相互支援的體系。除部分國中技藝教育班辦理學校 國中,未能有效利用測驗工具為學生進行生涯輔導外,
於國中設立之「遴薦與進路輔導委員會」,亦未能有效 發揮其功能。
此外,國中輔導教師與導師普遍缺乏職業世界和技藝 教育內涵的認知,而高職專業教師則普遍缺乏輔導知能 及技巧。另外,國中技藝教育班、實用技能班辦理學校,
其相關輔導配合措施(如認輔制度、緊急事件處理系 統)、學生進路輔導及追蹤輔導等工作,仍待加強與落實。
(二)需求探討
林建成(民83)建議,應加強國中藝能科教師、各級行 政人員及導師在職業陶冶方面的認識、社會各階層職業 生涯的瞭解,進而具有共識與能力來輔導學生,並應結 合社區資源,建立區域性的適用專業人才資料庫,俾便
吳思達(民86)則建議,應使全校師生對技藝教育都有 正確的認識,以有助於技藝教育學生良好學習態度的養 成。具體的措施,如分送宣導資料、舉辦家長座談、召 集教師研討講習、辦理成果發表、舉辦展覽活動或技能 競賽等,以輔導更多不具學術傾向而較具職業技能傾向 的學生選擇及就讀。
此外,李基常、鄭增財(民87)指出,在國中技藝教育 班中表現較為優異的學生,皆可循一般升學途徑就讀 公、私立高職日、夜間部及補校,其餘學生則分發至實 用技能班。因此建議學校於辦理實用技能班時,對於技 藝教育班分發就讀之學生,有必要加強生涯輔導、職業 輔導及學習輔導的工作,而教育行政單位則宜增加教師 輔導知能研習機會。
另外,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民89b)「台灣區八十八學 年度實用技能班訪視綜合報告」報告亦指出,實用技能 班學生畢業後,多以就業為主,能繼續升學者有限(升學 率極低),所以建議各實用技能班辦理學校加強升學輔 導,並應主動提供學生升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