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傳統信仰的轉換」
第一節 排灣族的傳統生命儀禮
在排灣族各類的 cemas 中,和人類關係最密切的是稱為 vuvu 的祖先。祖先 是排灣族傳統權威的表徵和傳統道德的守衛者,而頭目、巫師和男祭司則是祖先 和其後裔溝通的中間人和媒介者。他們透過舉行祭儀來向祖先和其他的 cemas 祈求平安、祈求醫治疾病和請求饒恕罪過。排灣族語稱祭儀為 palisi,代表將祭 品獻給 cemas 的行動。排灣族人通常用豬當作祭品,典型的 palisi 就是從殺豬、
除去豬肉不潔、獻給鬼、祖先和神靈、到參加儀式者共享豬肉的一連串儀式行為。
儘管巫師有時候只以豬骨、豬皮等豬身上的一部份都作祭品,但從巫師的眼光來 看仍然等於是獻上一豬活豬的意思。(譚昌國 2005:120-121)
傳統排灣族人認為從出生到死亡,在其一生中要經歷一連串的儀式才能成 為一個有名字、身分與地位且被社會所接納的人。排灣族人稱這些儀式為 kakudan,意為「風俗、習慣」、「自祖先傳下來的作法」。依照一個人的生命階段,
排灣族將生命儀禮概分為四類,分別是(1)自懷孕、出生到成長的儀式;(2)自青 少年到成年的儀式;(3)婚禮;(4)喪葬儀式89。以下只略述婚禮及喪葬儀式。
一、排灣族的婚姻禮俗
在排灣族的社會中,認為正當的婚姻是由一男一女為終生共同生活而結合,
和漢人社會相同,也不容許一男配有數女,或一女配有數男,這種情形皆被視為 禁忌;並且以同一血族絕不通婚為原則。在傳統原住民社會部落中,「婚姻」是 非常神聖的,因為象徵著男女一體的誓約,婚姻所建立的家是自治性部落社會的 基本元素,也是社會生活與經濟生活的基本行動團體。
排灣族採取長嗣繼承制度,其餘的弟妹必須分支出去,因此多為小家庭,且 男女必須分工合作,所以造就男女一樣重要的事實。也因為這種男女平等/相同 重要的傳統,而創造出雙系制或男女平權制度。排灣族認為完成結婚成為「家」
才能納入家族秩序的一份子、部落的成員之一。所以結婚是一個人的一生大事,
也是從「個人」轉換成「家」的重要關鍵。結婚之後,成了「家」才能夠分配家
89 譚昌國,2007:85-86。
產及生活的資源,耕種和收成才有自主權。但如果男子已達結婚年齡而未結婚,
則必須執行保護部落的巡邏勤務,直到結婚後才可以停止。
排灣族嚴格的階級制度是眾所皆知的,此種社會階級制度係建立在土地關係 及長嗣繼承上,可分為下列幾種:
(一)貴族階級(mamatsangilan):頭目90是一個部落的統治者,也象徵了精神支 柱。以頭目為核心的貴族階層是傳統排灣族的社會政治制度,貴族擁有部落
2.二級貴族(terter):係為頭目的堂兄弟,所以其社會地位又低於核心貴族。
3.邊緣貴族(bakatilangan mamatsangilan):係為貴族階級中最低的階級,並 與士族的社會地位相仿。除了隸屬於貴族階級--被尊稱為「邊緣貴族」,及 了男女的平等。(達西烏拉彎‧畢馬,2002:58)
91 包括水源、獵場、河流等。(達西烏拉彎‧畢馬,2002:54)
要納貢給貴族等。
(7)二級貴族與地主結婚 (8)二級貴族與核心貴族結婚 (9)二級貴族與邊緣貴族結婚 (10)二級貴族與平民結婚 (11)邊緣貴族與核心貴族結婚 (12)平民與二級貴族結婚 (13)平民與邊緣貴族結婚
一般平民結婚沒有牽涉到階級的問題,因此形式上會比較簡單一些。但是相 較之下,由於貴族的婚姻往往關係到整個家族的第位,在婚姻的考慮層面就較為 廣泛,因此貴族的婚姻複雜許多。貴族婚姻是親戚家及幾乎全部落各家都全部參 與。一個尊榮的家族婚姻,各部落都會帶著賀禮參加,一同參與那尊榮的喜慶,
是一個各部落盛大的集會場面。
在古代,部分的排灣族尚行搶婚習俗,就是男方看中某女,先聲言搶婚,雙 方請親友幫助。某日,男方與親友衝入女家搶女,女家親友竭力阻擋,或將女兒 藏匿,此時男方與親友團須尋找至搶到為止,並背上女方回男方家。返家後,由 頭目宣布為夫婦,祭拜祖先,設宴歌舞。此種搶婚儀式,現今部落已少見92。
二、排灣族的喪葬禮俗
在排灣族的觀念中,認為死者並沒有走遠,仍然和在世的親友常相左右。排 灣族人相信活時有生靈(Apak)在身體之中,生靈之數各地方群不同,在布曹爾群 相信只有一個靈魂;在南部排灣族則相信有三至八個靈魂。排灣族病死者臨終由 家屬敬奉飯菜,表示最後一餐,親友及子女輩們圍繞哭泣。
石磊在《筏灣》紀載筏灣有關喪葬的神祇如下:
(一)Lalumukan:女,以編繩子製造人類的氣管,住在 kapadainan。除了創造 氣管外,還管理人類的壽命,她每天注視著每個人類。若不再看某人,則表 示某人大限已到,立刻死亡。
(二)Muatiukutiuku:女,住在 Muakai 的隔壁,與 Muakai 家一窗相通。當她 看到 Muakai 在創造人的時候,會大聲喊叫,問 Muakai 在做什麼事?聽到聲
92 田哲益,2007:32-34。
音後,Muakai 會停止工作,因此,胎兒即告死亡。筏灣人皆相信胎死腹中的
根據吳燕和在《台東太麻里溪流域的東排灣人》(1993:120)中提到,人在要 死之前,有時候會顯現「魂出殼」的預兆,這種現象就比如說有人看見某一個朋 靈(Nakuja Tsemas),並且會徘徊在死去的地方,進而成為幽靈,並向路過的人作 祟。死靈走到遠處他所喜歡的地方,若原居其地死靈的歡迎他,則可以在其地成
(一)「室內葬」改為「室外葬」:日本人在統治台灣時期,看見排灣族喪葬行 室內葬,基於改善環境衛生之理由,因此勸導及強迫改變此種風俗,遂改成 室外葬公墓制。
(二)採用基督新舊教葬禮:光復後,基督教新舊兩派94相繼傳入,不但主張行 室外葬, 還採用棺材,不再行屈肢葬,埋葬的形式採用了基督新舊教的喪 葬儀式。
(三)埋葬方位之變更:排灣族依習俗,埋葬死者的方位,其面要朝東方太陽 出來的方向,如今因墓穴之位置以及地形之限制,因此目前只要「頭在高處,
腳朝下」的原則即可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