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沙發家具動態逸散模擬試驗
第三節 推動健康家具評定系統標章化之策略研擬
一、健康家具評定系統說明
「健康家具評定系統」參考國內外家具標章及標準,包括美國 ANSI/BIFMA
、GreenGuard、U.S.EPA、ISO 國際標準、日本 JIS 工業規格、歐盟 EU 標準、德 國 Blue Angel 及我國 CNS 國家標準、環保標章及綠建材標章等,以及內政部建 築研究所累積之家具及建材研究成果,搭配本土條件因子及產業需求,優先訂定 技術部分之健康家具評定項目、評定基準、範圍、評定方法及程序,以利推動健 康家具標章化之目的,有效管制室內家具之健康品質與協助產業性能提升。
(一)、評定項目
健康家具評定系統之評定項目,分為「一般通則」及「性能評訂項目」兩類
,以下為一般通則及評定項目之說明:
【一般通則要求】:
1.一般要求
(1)健康家具材料應於原料取得、生產製造、成品運輸及使用等階段皆不 造成環境污染;生產製造廠於申請前一定期間內不得因違反環保法規
應另提出其所符合之國際標準;若亦無國際標準者,則應敘明其所符 合之規格標準或規範,以供查驗。
(3)健康家具之品質及安全性應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2.限制物質
限制性物質評估,係對於有害物質含量之限制。將可能危及環境及人體之物 質(指標污染物),依材料之種類擬定相關評估基準,並於組成材料之定量評估中 加以分析、管制禁用,以確保居住空間之安全健康及維護生態環境。限制物質評 估項目包括:
(1) 非金屬材料任一部份之重金屬成份,依據「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 序(TCLP)」檢出值不得超過表 6-1 規定。【需檢附試驗報告書】
(2) 不得含有石綿成份。【需檢附試驗報告書】(註:完全以木材、竹材等天 然纖維之家具材料,且完全無含有石綿成份之可能性者,得採書面聲明
「不含石綿」的方式為之)。
(3) 不得含有放射線【加馬等效劑量在 0.2 微西弗/小時以下(包括宇宙射 線劑量)】。【需檢附試驗報告書】
(4) 不得含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
(5) 不得含有無機鹵化物及其他蒙特婁公約管制化學品。
【性能評定項目】:
健康家具性能評估項目,參考 ANSI/BIFMA 及 Green Guard 標準,將家具常 見逸散 VOCs 分為 12 大類(62 種 VOCs 物質),包括芳香烴類、脂肪烴類、環烷烴
表6-1. 重金屬成份TCLP檢出值標準表
成份 檢出值標準(mg/L)
總汞 (T-Hg) 0.005
總鎘 (Cd) 0.3
鉛 (Pb) 0.3
砷 (As) 0.3
六價鉻 (Cr+6) 1.5
總銅 (Cu) 0.15
總銀 (Ag) 0.05
類、萜烯類、醇類、二元醇類、醛類、酮類、鹵化碳合物類、酸類、脂類及其他
Benzene (苯) 、Toluene (甲苯) 、Ethylbenzene (乙苯)、
m/p-Xylene( 間 / 對 二 甲 苯 ) 、 o-Xylenen( 鄰 二 甲 苯 ) 、 propylbenzene(丙基苯) 、 1,2,4-Trimethylbenzene (1,2,4-三甲基苯) 、 1,3,5-Trimethylbenzene (1,3,5-(1,2,4-三甲基苯) 、 2-Ethyltoluene (2- 乙 基 甲 苯 ) 、 Styrene ( 苯 乙 烯 ) 、 Naphthalene (萘)、 4-Phenylcyclohexene (4-苯基環己烯)
Aliphatic Hydrocarbons (脂肪烴類)
n-Hexane (正己烷) 、n-Heptane (正庚烷) 、 n-Octane (正 辛 烷 ) 、 n-Nonane ( 正 壬 烷 ) 、 n-Decane ( 正 癸 烷 ) 、 n-Undecane ( 正 十 一 烷 ) 、 n-Dodecane ( 正 十 二 烷 ) 、 n-Tridecane(正十三烷) 、 n-Tetradecane (正十四烷) 、 n-Pentadecane (正十五烷) 、 n-Hexadecane(正十六烷) 、 2-Methylpentane (2-甲基戊烷) 、 3-Methylpentane (3-甲基 戊烷) 、 1-Octene (1-辛烯) 、 1-Decene (1-癸烯)
Cycloalkanes (環烷烴類) Methylcyclopentane (甲基環戊烷) 、 Cyclohexane (環己烷)
、 Methylcyclohexane (甲基環己烷)
Terpenes (萜烯類) 3-Carene ( 烯 -3) 、 alpha-Pinene (alpha- 蒎 烯 ) 、 beta-Pinene (beta -蒎烯) 、 Limonene (檸檬烯)
Alcohols (醇類) 2-Propanol ( 異 丙 醇 ) 、 1-Butanol ( 丁 醇 ) 、 2-Ethyl-1-hexanol (2-乙基己醇)
Glycols/Glycol Ethers (二元醇類)
2-Methoxyethanol (甲氧乙醇) 、 2-Ethoxyethanol (2-乙氧 基 乙 醇 ) 、 2-Butoxyethanol (2- 丁 氧 基 乙 醇 ) 、 1-Methoxy-2-propanol ( 單 甲 基 醚 丙 二 醇 ) 、 2-Butoxyethoxyethanol (二乙醇單丁醚)
Aldehydes (醛類) Butanal (丁醛) 、 Pentanal (戊醛) 、 Hexanal (己醛) 、 Nonanal (壬醛) 、 Benzaldehyde (苯甲醛)
Ketones (酮類)
Methylethylketone (甲基乙基酮) 、 Methylisobutylketone ( 甲基異丁酮) 、 Cyclohexanone (環己酮) 、 Acetophenone ( 苯乙酮)
Halocarbons (鹵化碳合物類)
Trichloroethene (三氯乙烯) 、 Tetrachloroethene (四氯乙 烯 ) 、 1,1,1-Trichloroethane (1,1,1- 三 氯 乙 烷 ) 、 1,4-Dichlorobenzene (1,4-二氯苯)
Acids (酸類) Hexanoic acid (己酸)
Easters (脂類)
Ethylacetate (乙酸乙酯) 、 Butylacetate (醋酸丁酯) 、 Isopropylacetate (乙酸異丙酯) 、 2-Ethoxyethylacetate (2-乙氧基乙酸乙酯) 、 TXIB(Texanolisobutyrate)
Other (其他類) 2-Pentylfuran (2-戊基呋喃) 、 THF (Tetrahydrofuran) ( 四氫呋喃)
(二)、評定基準
定,例如,ANSI/BIFMA、Green Guard、LEED 及 ISO 標準等規定,以室內空氣品 質(IAQ)及人員健康風險(Health Risk)為基準,分別訂定「大型(組合)家具」、「 小型(單一)家具」及「兒童專用家具」之逸散量,作為健康家具評定基準,以下 為評定基準規定:
表6-3 健康家具評定基準
化學物質 大型(組合)家具 小型(單一)家具
TVOC(as Toluene) ≦0.5 mg/m3 ≦0.25 mg/m3
Formaldehyde ≦50 ppb ≦25 ppb
總醛類 ≦100 ppb ≦50 ppb
化學物質 兒童專用家具
Individual VOCs < 1/100 TLV and ½ CREL Formaldehyde < 0.013 ppm
總醛類 < 0.043 ppm
TVOC < 0.215 mg/m3
基準說明:管制 62-VOCs、TVOC(As Toluene)及總醛類物質,若檢出
4-Phenylcyclohexene(4 苯基環己烯),則進行 4-Phenylcyclohexene 定量檢測
(三)、評定範圍
健康家具評定順序考量「家具產業主要進出口項目」、「國外家具標章認證項 目」、「國際 ISO/TC136 標準項目」、「國內家具產業誘因項目」、「具高度健康危害 家具」及「一般室內常見家具」等條件,配合健康家具標章推動時程,訂定出「
優先評定家具種類」及「一般評定家具種類」,如下表所示:
表6-4 健康家具評定範圍
評定順序 評定家具種類
優先評定家具
辦公家具(椅子、辦公桌、儲存櫃、屏風等)、木製家具(櫥 櫃、床組等)、床墊、兒童專用家具(床組)、學校教學用課 桌椅等
一般評定項目
家用廚具、沙發、塑膠製家具、移動桌椅(餐桌椅、休閒桌 椅等)、健康照護家具、宿舍家具等其他評定項目
金屬製家具、石造家具、玻璃製家具、衛浴用家具(衛生器 具)、其他家具等(四)、評定方法及設定條件
本測定標準之方法參考 ASTM D6670-01 及 ISO 16000 等標準規定,試驗艙體 容積為 20 至 55(m3),溫度為 25±0.5℃、相對濕度為 50±5%、負荷率為 0.4 (m2/m3) 以上、換氣率為 0.5(h-1),至少進行 3 天(72 小時)之逸散測試(若濃度未達穩定 狀態時持續測試至 168 小時),採樣頻率前 24 小時每 1 小時採樣 1 次,24 小時 候每 2 小時採樣 1 次,並分析家具逸散 VOCs 及甲醛濃度及其逸散速率,其試驗 艙新鮮空氣進氣品質需符合 TVOC(as Toluene)≦20μg/m3、單一 VOCs≦2μg/m3、艙內 空白背景濃度≦20μg/m3。
表6-5 健康家具評定方法及設定條件
試驗內容 健康家具試驗設定條件
試驗艙容積
z 20~55m3實驗條件
z 25±0.5℃、50±5%%;負荷率 0.4(m2/m3)以上
z ACH 0.5(h-1)
z 至少 3 天(72 小時)之逸散測試(若濃度未達穩定狀態時 持續測試至 168 小時)
檢測項目
z 62 種 VOCs 及 TVOC
z 甲醛
z 總醛類
艙內空白基準
z TVOC(as Toluene)≦20μg/m3
z 單一 VOCs≦2μg/m3
z 艙內空白背景濃度≦20μg/m3
收件標準
z 家具完成後 10 天內送至實驗室z 4 天內進行測試
檢測方法
z 符合 ASTM D6670-01 及 ISO 16000 等標準規定二 、 推 動 健 康 家 具 標 章 化 策 略 (草 案 )
推 動 健 康 家 具 標 章 化 策 略,依 據 97 年 09 月 25 日 召 開 之「 健 康 家 具 評 定 系 統 說 明 會 」 結 論 與 建 議 , 認 為 應 需 考 量 「 政 策 」 及 「 誘 因 」 因 素 , 並 搭 配 產 業 配 合 意 願 , 方 能 有 效 推 動 標 章 化 , 因 此 , 可 透 過 與 既 有 標 章 及 標 準 (例 如,綠 建 材 標 章、環 保 標 章、CNS 國 家 標 準 及 正 字 標 記 等 )整 合 推 動,或 新 增 與 國 際 家 具 標 章 相 同 之 獨 立 標 章 方 式 推 動 , 以 下 為 參 考 相 關 資 料 後 , 擬 定 之 推 動 健 康 家 具 標 章 化 策 略 :
表 6-6 推動健康家具標章化策略(草案)
(方案一)延續既有標章 (方案二)新增家具標章
評定作業 A 評定作業 B 評定作業 C
健康家具標章與綠建材標章 整合推動
新增健康家具 標章方式推動
專業授權方式 推動健康家具
標章
《方案一》評定作業 A- 健康家具標章與綠建材標章整合 推動
健 康 家 具 標 章 與 既 有 綠 建 材 標 章 整 合 推 動 , 可 直 接 沿 用 完 善 之 綠 建 材 標 章 作 業 流 程 及 審 查 發 放 機 制 , 包 括 相 關 作 業 流 程 、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成 、 審 查 程 序 、 標 章 核 發 程 序 及 標 章 使 用 查 核 等 , 減 少 新 增 標 章 之 重 複 支 出 成 本 , 並 可 快 速 推 動 健 康 家 具 標 章 化 , 帶 動 相 關 產 業 發 展 與 維 護 室 內 環 境 健 康 , 直 接 建 構 家 具 (產 品 )與 建 材 (裝 修 )之 完 整 室 內 環 境 管 理 機 制 。
【 市 場 誘 因 】: 綠 建 材 標 章 從 94 年 推 行 至 今 (97 年 10 月 ), 已 核 發 169 件 標 章 產 品 共 1405 種 產 品 , 有 效 建 立 市 場 誘 因
機 制 , 其 中 「 健 康 綠 建 材 」 核 發 128 個 標 章 (比 例 約 佔 75.7%),「 高 性 能 綠 建 材 」核 發 25 個 標 章 (比 例 約 佔 14.8%),「 再 生 綠 建 材 」核 發 15 個 標 章 (比 例 約 佔 8.9%),「 生 態 綠 建 材 」核 發 1 個 標 章 (比 例 約 佔 0.6%)
。因 此,推 動 健 康 家 具 標 章 化 以 此 作 為 市 場 誘 因,可 直 接 擴 大 推 動 。
【 政 策 執 行 】: 綠 建 材 標 章 之 政 策 推 動 , 建 築 技 術 規 則 -設 計 施 工 編 第 321 條 規 定 -「 建 築 物 之 室 內 裝 修 材 料 及 樓 地 板 面 材 料 應 採 用 綠 建 材,其 使 用 率 應 達 室 內 裝 修 材 料 及 樓 地 板 面 材 料 總 面 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 」, 而 其 室 內 裝 修 材 料 定 義 -係 指 固 著 於 建 築 物 構 造 體 之 天 花 板 、 內 部 牆 面 或 高 度 超 過 1.2 公 尺 固 定 於 地 板 之 隔 屏 或 兼 作 櫥 櫃 使 用 之 隔 屏,使 用 之 材 料。其 中「 家 具 」多 為 室 內 櫥 櫃 使 用 , 可 直 接 配 合 政 策 推 動 。
【 推 動 標 章 化 策 略 】: 透 過 既 有 綠 建 材 標 章 之 行 政 作 業 流 程 , 增 訂 或 修 訂 一 般 通 則 或 性 能 評 定 基 準,由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委 託 執 行 單 位 辦 理 標 章 之 申 請 作 業 及 核 發,在 既 有 四 項 綠 建 材 分 類 之 外 , 新 增 一 類 「 健 康 家 具 標 章 」,
直 接 納 入 並 受 理 產 品 申 請,符 合 效 率 及 成 本 考 量,並 可 擴 大 綠 建 材 標 章 市 場 產 值 , 帶 動 產 業 發 展 。
圖6-31 健康家具標章與綠建材標章整合推動示意圖
《方案二》評定作業 B- 新增健康家具標章方式推動
有 鑑 於 國 家 經 濟 與 產 業 發 展 政 策 , 以 新 增 健 康 家 具 標 章 方 式 推 動 , 標 章 訴 求 目 標 明 顯 , 消 費 市 場 極 具 誘 因 能 夠 迅 速 帶 動 國 內 產 業, 並 可 直 接 配 合 國 內 產 業 需 求 與 發 展 訂 定 適 切 標 準 , 與 國 際 家 具 標 章 快 速 接 軌 帶 動 產 業 發 展 。
【 市 場 誘 因 】: 根 據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及 財 政 部 關 稅 總 局 之 統 計 資 料 顯 示,從 92-96 年 的 統 計 結 果 顯 示,台 灣 家 具 類 產 品 及 相 關 零 組 件 主 要 以「 出 口 貿 易 」為 產 業 發 展 導 向
, 出 口 金 額 從 508 億 元 (92 年 )增 加 至 527 億 元 (96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委託綠建材標章 執行單位 (台灣建築中心)
綠建材標章 (GBML)
生 態 綠建材
健 康 綠建材
高性能 綠建材
再 生 綠建材
健 康 家 具
審查委員會 審查
核發綠建材標章
報所 核定
年 )。 而 「 進 口 輸 入 」 供 內 需 發 展 部 分 , 進 口 金 額 從 108 億 元 (92 年 )增 加 至 164 億 元 (96 年 )。 顯 示 台 灣 家 具 類 產 品 整 體 呈 現 穩 定 增 加 的 發 展,出 口 值 為 進 口 值 之 3.2 倍 , 進 出 口 之 總 值 (96 年 )為 691 億 元 , 具 有 極 大 之 市 場 誘 因 。
【 推 動 標 章 化 策 略 】: 新 增 健 康 家 具 標 章 方 式 推 動 , 透 過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或 其 他 主 管 機 關 )委 託 辦 理 執 行 標 章 推 動
,新 訂 相 關 行 政 流 程 及 評 定 標 準 等,以 獨 立 標 章 形 式 核 發 , 快 速 與 國 際 家 具 標 章 接 軌 。
圖6-32 新增健康家具標章示意圖
《方案二》評定作業 C- 專業授權方式推動健康家具標章
透 過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或 其 他 主 管 機 關 )授 權 多 個 專 業 單 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委託健康家具標章 執行單位
健康家具標章 (HFL)
審查委員會 審查
核發健康家具標章
報所 核定
可 分 北 中 南 東 等 地 區 ),分 別 辦 理 執 行 標 章 之 推 動 業 務,並 新 訂 相 關 行 政 流 程 及 評 定 標 準 等 , 分 別 組 成 多 個 審 查 委 員 會 , 在 審 查 標 準 相 同 條 件 下 , 並 可 互 相 協 同 審 查 , 執 行 上 主 管 單 位 以 授 權 為 主 , 透 過 自 負 盈 虧 的 經 營 管 理 方 式 由 執 行 單 位 辦 理 , 其 標 章 之 相 關 限 制 條 件 之 調 整 彈 性 最 大 , 政 府 支 出 成 本 最 低 , 產 業 經 濟 效 益 較 高 , 可 跨 大 產 業 發 展 面 域 加 速 標 章 化 推 動 。
圖6-33 專業授權方式推動健康家具標章示意圖
審查委員會 審查 審查委員會
審查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授權健康家具標章 執行單位(2)
核發健康家具標章
報所 核定 授權健康家具標章
執行單位(1)
授權健康家具標章 執行單位(3) 健康家具標章 (HFL)
審查委員會 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