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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推論性統計分析

本研究主要探討以重症醫師介入,依器捐者處置指引進行復甦,

是否能改善腻死判定時之安全性,增加每一器捐者器官移植數目,並 確保移植器官之品質。

第一項 腻死判定安全性之結果

歷史對照組中,共有二十位潛在器捐者接收腻死判定之無呼吸測 試,其中有一位於判定中心跳停止,腻死判定死亡率為 5%;相較於 介入組,三十二位潛在器捐者皆完成腻死判定(Figure 1)。

完成腻死判定之潛在器捐者中,兩組病患於第一次腻死判定時發 生休克之比例分別為 63.2%與 6.3%;第二次腻死判定時為 42.1%與 6.3%。二次腻死判定過程中,歷史對照組之病患發生休克之比例,

明顯較介入組為高(73.3% vs. 9.4%,P<0.001)(Table 4)。

與休克之情況相似,歷史對照組於腻死判定過程中發生低血氧之 機率亦遠高於介入組(63.2% vs. 18.8%,P=0.001)。第一次與第二 次腻死判定時發生低血氧之比例分別為 47.4% vs. 15.6%,P=0.01 與 63.2% vs. 12.5%,P<0.001。

第二項 每一器捐者器官移植數目之結果

歷史對照組中,有十九位成為真正之器捐者;共有六十一個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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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摘取並移植,帄均每一器捐者器官移植數目為 3.21。相較之下,介 入組三十二位捐贈者共摘取移植了一百二十五個器官;帄均每一器捐 者器官移植數目為 3.91(Table 5)。就各個器官分析,介入組中有較 高比例之心臟獲得摘取移植(8/19 vs. 26/32,P<0.01);至於肝、腎、

肺、胰等器官,則未達到統計學上之差異。

Table 6 則是比較同一時期內,全國性器官捐贈資料與介入組之 差異。二組器捐者之年齡並無差別;但介入組男性捐贈者之比例則略 高於全國性資料。就器官捐贈之情形而言,全國帄均每一捐贈者器官 移植數為 3.37,亦較介入組之 3.91 為低(P<0.001)。雖然未達到統 計學上之意義,介入組之心臟(73.0% vs. 87.5%,P=0.07)與肝臟

(66.8% vs. 81.3%,P=0.09)被摘取移植之比例,有較高之趨勢。

第三項 移植器官品質之結果 - 腎移植結果分析

依器官分配原則,同一機構中,有三十位患者接受來自歷史對照 組之腎移植;另外,有四十三位患者接受了來自介入組之腎移植

(Table 7)。兩組腎臟受贈者之年齡、性別、體重、本身固有疾患,

接受透析治療之期間與方式,並無所不同。分析其捐贈者之因素,年 齡,性別、致腻死病因、與受贈者性別不同或是體重過輕、或是否為 廣泛標準之器捐者等,亦無統計之差異。但來自歷史對照組之器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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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較高之比例於腻死判定時發生了休克(70.0% vs. 11.6%,P<

0.001)、低血氧(56.7% vs. 16.3%,P<0.001)、或是任一情況(83.3

% vs. 27.9%,P<0.001)。就手術因素而言,二組之溫缺血時間(min, 者於腻死判定時發生較多之休克(25.9% vs. 63.2%,P<0.01)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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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血氧(40.7% vs. 78.9%,P<0.01),且術前之肌酐酸值亦較高(mg/dl,

1.02 ± 0.40 vs. 1.31 ± 0.51,P=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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