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推理

一、推理的意涵

推理也稱為邏輯推理,此乃因為有效的推理過程,必須合於邏輯,所以說邏 輯推理,亦即是合乎邏輯性的推理。所謂邏輯思考為一個人邏輯結構的精神運作 表現,將思考程序及規則,運用於對活動的理解、解釋和執行上(林俊華,1986)。

張氏心理學辭典(1989)對推理的解釋是按照邏輯規範推理思考的歷程,或解決 問題時合理思考的歷程。Angell(1964)指出,推理(reasoning)是人類的一種 動態活動,推理是我們做的一些事,他也是一種心理活動,這種活動包括解決問 題、想出某事。它有四個特點:1.推理是過程、有目的;2.依據推理目標而採取 特定的推理方式;3.屬於個人的;4.是一種心智及內心的活動(引自郭靜芳,

1997)。廣義來說,推理是以某種原則為基礎,由已知之事實,推求未知之結果

(張春興,1996)。「推理能力」則是指個體具有使用邏輯規範和將先前所學經驗 運用至新情境的能力(Spitz, 1979)。

表2-3-1列舉了國內外學者對推理的定義,雖各有異同,但綜而言之,推理是 人類的一種心智活動,因某種目的而思考,用已知的事實,去推想未知的結果。

推理是一種心智能力,當面對問題情境時,運用本身已有的經驗、知識做合乎邏 輯的思考,解決問題。推理亦是一種學習,解決問題的同時,將新經驗融入舊經

驗,或者改變原有的知識架構。

表2-3-1 推理的定義 (引自周家卉,2006)

提出者 推理之定義

Broadbent(1958)

訊息處理模式就是一種以心智處理來思考與推 理的模式,也就是說思考與推理在人類大腦中的 運作便像電腦軟體在電腦裏運作相似。

Newell和Simon(1972) 指出推理是發現解題策略前,對問題情境知識的 發展歷程。

韋氏大譯典(1976) 一種邏輯性思考或陳述的歷程。

Sternberg(1985) 認知發展論中的推理就是個人解題或作決定 時,對整個歷程的理解及監控的能力。

Holland,Holyoak, Nisbet 和 Thagard

(1986)

在不確定性之下經由推理擴展知識的歷程。

張春興(1989) 按邏輯規範推理思考的歷程,或說是解決問題時 合理思考的歷程。

張春興(1992) 是以某種原則為基礎,由已知之事項,推求未知 之結果。

Rosser(1994) 推理是由舊資料引出新訊息的思考歷程,個體需 根據系統性的原則,在前提間建立起特殊關係。

Hogan和Keller(2000) 用推理去建構知識,用知識去推理。

心理計量學 推理能力被視為傳統智力的中心因素。

二、推理與認知

根據Piaget的認知發展論,他將兒童的認知發展歷程分成四個階段,即感覺 動作期(sensorimotor stage)、前運思期(pre-operational stage)、具體運思期(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形式運思期(formal operational stage)。在感覺動作期和前運思 期的兒童尚無法進行邏輯的思考和推理。具體運思期的兒童,已有質量、容積等 保留的觀念,也有可逆性的觀念,他們已經能進行簡單的邏輯思考,能排列次序,

能用不同的特性分出類群,但仍須透過具體的實物或教具方能理解。形式運思期 的青少年大多已脫離依賴直接感覺階段,他們具有系統的和抽象的邏輯思考,可 以和成人一樣反省,也可以根據假設進行演繹推理(deductive reasoning),並在理 論的考慮下設計實驗進行控制變因的實驗。依Piaget 的認知發展歷程來看,兒童 的推理能力隨著年齡的增長會逐漸的發展、改變,直到進入形式運思期後才會趨 於成熟。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屬形式運思期的學生,其思考方式已能擺脫知覺的約束,

進而從事抽象思考和概念化活動。他們除了能夠藉外在的、立即的具體事物,並 運用語言和符號,進行有系統的和抽象的邏輯思考,此時期的思考特徵如下:

(1)具有反射性思考:意指學生在思考問題時,能反覆的重新思考其曾經想 過的問題.並加以評鑑。

(2)具有演繹推理能力:指學生可以根據問題的性質,提出自己的假設,再 根據假設進行演繹推理。

(3)具有實驗的能力:此階段學生已能運用實驗方法,進行控制變因的實驗,

以驗證假設的真偽。

(4)具有科學的歸納能力:當學生面對問題時,在內心裡會想出各種不同組 合的解決方式,並歸納出一個有組織有系統的分類組合。

(5)命題思考:能處理描述具體事物的陳述句或命題,即使命題是與事實相 反的,也能以假定它成立的方式,再據以推理。

(6)組合思考:在解決問題時,能獨立出個別的因素,並將這些因素做

某種組合,來思考問題的解決。

綜合Piaget的認知發展階段的思考特徵,兒童隨著年齡的增加,思考的方式 由完全主觀到客觀推理,由動作知覺到抽象概念形成,由具體而抽象,由呆板而 富彈性思考,由外表判斷事理而進入實體空間概念。由集中固著而進入多元化觀 點建立,由靜態而動態思考,由不可逆而到可逆推理,使認知發展逐漸增加且擴 大(陳李綢,1992)。

推理能力是屬於一種高層次的認知能力,以學習的觀點而言,有問題等待解 決,是思考產生與持續的主要條件,而推理是個體解決問題時思考的方式(張春 興,2003)。而Gagne(1970)認為問題解決可視為一種過程,結合且運用先前 所學的規則去解決新的情境,並且在過程中產生新的學習。由此可知,知識與推 理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Novak和Gowin(1984)認為良好結構的知識基礎比拙劣 結構的知識更能支持較高層次的推理。

張景媛、陳萩卿(2003)提到,思考是用來表示有意圖與審慎反思的心智活 動,在認知歷程中,思考包括推理與問題解決等認知能力,這些能力使個人在面 對複雜困難的問題時,能找到有效的問題解決途徑,以適應未來多變的社會環 境,個人運用正式邏輯規則的能力會受年齡、生活、經驗、學習與知識獲得等因 素影響而有所不同,所以發展推理思考是增進問題解決能力所不可或缺的。推理 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有如下的關係:

1.推理思考是問題解決情境知識的發展歷程,個人愈能精確掌握問題情境的因果 關係,就愈能進行較佳的推理思考。

2.推理能力能幫助個人獲得解決問題的規則並選擇適當策略,較小的學童雖能在 特定情境下獲得具體規則,卻常在將規則遷移至其他情境時,受限於學習經驗 與推理能力的發展,影響其解決問題的表現;較大的學童則較能運用強勢與抽 象的解決策略或規則,並將這些規則成功推論至其他情境脈絡,而有較佳的解 題表現。

3.促進推理思考是增進問題解決情境能力不可或缺的歷程,在整個問題解決歷程

中,須持續不斷運用推理思考來幫助個人發展問題情境知識,並獲得規則或策 略,透過推理思考能力,個人在面對問題時,方能正確掌握問題的表徵方式並 推理問題解決步驟。

三、推理的類型

教育百科辭典(1994)中描述「推理由判斷所組成。他可以是由許多特殊情 形引出一般結論的活動,即由特殊到一般,這是歸納推理。但也可以是從一般規 律、規則、原理到特殊情形並作出新結論的活動,即由一般到特殊,這是演繹推 理。」

陳祖耀(2003)於「理則學」一書中,對於推理形式之分類整理如下:

(一)直接推理:從原命題主詞與謂詞之關係,直接推得一個新的命題,不需要 第三者概念作媒介。直接推理又可分為兩種:

1、加辭(Contribution):加一個名詞於原命題中,作成一個新的命題。例 如「羊是動物」→「白羊是動物」。

2、轉變(Transformation):指變換原命題的質或變換一命題主詞與謂詞 的位置。例如「凡馬是動物」→「有些動物是馬」,「有些馬是白的」

→「有些白的是馬」→「有些白的不是非馬」。

(二)間接推理:已知的命題與推知的新命題,其主詞謂詞間並無直接聯繫,必 須由第三者概念居間作媒介。間接推理又可分為三種:

1、演繹推理:是由普遍以推知特殊,是概念的運用。由三個命題所組成,

又叫三段推理或三段論法。

(1)定言三段推理:三段推理成自三個定言命題。

大前提 凡動物是生物 小前提 凡馬是動物 結 論 故凡馬是生物

(2)假言三段推理:三個命題中有一個或三個是假言命題。

大前提 如天下雨,則地濕。

小前提 今天下雨。

結 論 故地濕。

(3)選言三段推理:以選言命題做大前提,以肯定或否定大前提中的任 何一個選支作小前提與結論。

大前提 人是男或是女。

小前提 此人是男。

結 論 故此人不是女。

2、歸納推理:由特殊事實以推知普遍原理的一種思維方法,即是依據一部 份既知事物之如此,以論定該事物之全部亦必如此。歸納推理是獲得「經 驗知識」的方法,以經驗為出發點,必須經驗正確,推理又無錯誤,推 理所得結論才能確定不移。

3、類比推理:由特殊事物以推知特殊事物的一種推理。亦即從兩個特殊事 物間發現其有一種或多種類似之處,比而同之,由此一事物的真,推知 彼一事物亦或真。類比推理雖然很簡單,可說是一種原始的推理方法,

但在人類日常生活中,卻佔有極重要的地位。例如兒童本不知火之可 畏,但當其手碰觸燈火感到炙熱以後,再看見類似燈火的東西,便自知 逃 避 了 。 類 比 推 理 的 應 用 雖 廣 , 但 其 所 得 結 論 只 具 有 蓋 然 性

(Probability),並無必然性。類比推理對於兩事物間的類似點須為本 質屬性,同時要力求多數,如此推理所得的結論始可較為正確可靠。

張春興(2003)認為推理(reasoning)是指在思維時遵循某種邏輯法則,以 已知的事實或假設條件為基礎,推演出有效結論,從而對事理間之關係獲得理解 的歷程。推理是遵循邏輯法則進行的思維歷程,故推理一詞有時也稱為邏輯推

張春興(2003)認為推理(reasoning)是指在思維時遵循某種邏輯法則,以 已知的事實或假設條件為基礎,推演出有效結論,從而對事理間之關係獲得理解 的歷程。推理是遵循邏輯法則進行的思維歷程,故推理一詞有時也稱為邏輯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