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 證
三、 提升國高中(職)學生就業準備力計 畫
為加強國高中(職)青年在學期間的職涯 引導,協助其提早認識自我與工作世界,使 其接觸並了解職涯規劃的重要性,及早思考 個人生涯定位,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 署與轄區內各級學校建立合作機制,共同推 動強化青年就業先備知能,包括職涯講座、
提供職業心理測驗、參訪活動、認識就業市 場發展趨勢資訊等相關活動,協助及早規劃 就業準備,進而提升就業準備力。
四、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
為 提 升 大 專 生 的 就 業 知 識 、 技 能 、 態 度,針對畢業前1年在校大專校院學生,引 進業界專業人士開設實務導向的專精訓練課 程、辦理職場體驗及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協 助大專生提高職涯規劃能力,增加職場競爭 力 及 順 利 與 職 場 接 軌 。 本 計 畫 訓 練 領 域 為 流 通 業 、 財 務 金 融 、 經 營 管 理 、 數 位 內 容 與資訊、觀光與餐旅服務、醫療保健與照顧 服 務 、 人 文 社 會 與 文 化 創 意 、 造 型 與 時 尚 設計、營建工程與機電、生態環保與生物農
業科技相關產業等十大領域,並由各大專校 院就科系特色、配合資源、產業發展趨勢及 業界所需人才,規劃以就業為導向的訓練計 畫。
五、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
為促進大專青年就業,擴大及深化青年 就業媒合管道,針對各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學 生等,辦理校園徵才活動、座談會與講座、
其他就業促進相關活動。由勞動部勞動力發 展署各分署補助轄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 立 大 專 校 院 , 辦 理 企 業 參 訪 、 校 園 徵 才 活 動、座談會與講座(包括雇主座談會、創業 座談會、就業相關講座)、提供校園駐點職 涯諮商、職涯諮詢服務、以及其他與就業促 進相關的活動等。藉由結合大專校院推動就 業服務業務,強化校園就業輔導功能提供青 年就業及職業訓練各項服務資訊,協助大專 青年畢業後順利進入就業市場。
(貳)離校部分
一、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針對15歲至29歲缺乏工作經驗或專業技 能的青年,由訓練單位依據產業用人需求,
規劃辦理「工作崗位訓練」,提供青年務實 致用之職業訓練,並提升事業單位僱用青年 的意願,增加就業機會。其工作崗位訓練(最 長3個月)模式為:係指有用人需求的訓練單 位所辦理的訓練,應含共通核心職能如職場 認知與協調溝通、問題反應與解決等課程時 數至少4小時及工作實務訓練。
[ 就 業 服 務 ] 青 年 職 涯 發 展 與 促 進 就 業
二、青年職訓專班訓練
為提升青年訓後就業成效以促進勞動力 運 用 , 協 助 青 年 能 獲 得 適 性 、 適 訓 職 業 訓 練,由訓練單位結合產(事業單位)、訓資源 辦理職業訓練,以提升青年工作技能,使訓 後學員的職能可符合事業單位需求,且僱用 後能穩定就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 邀請相關經建部會、產業公(協)會、研發單 位,以及有職缺需求產業相關的事業單位,
共同組成青年專班諮詢小組,針對適合15歲 至29歲青年規劃訓練職類(班),課程內容亦 針對青年人技術養成所需而設計,訓練時數 為300小時(約2個月)以上,且由訓練單位結 合產(事業單位)訓資源,以「訓練與實作」
或「訓練與實作」輔以「職場體驗實習」模 式進行訓練,並於青年受訓期間輔導其參加 相關職類技能檢定,俾利青年訓後可獲得就 業職缺所需技能,並能穩定持續就業,進而 展開積極職涯發展。
三、明師高徒計畫
為提升青年專業技術能力,針對15歲至 29歲非在學的未就業青年,透過經驗豐富的 資深師傅帶領參訓青年學習技能,以為期一 年師徒緊密教導的訓練,傳承工作技能及經 驗,協助徒弟於實務訓練環境建構職涯發展 及就業能力,提升青年專業技術能力,促進 其就業。是一種跳脫以往集中於教室集體授 課、或與企業合作辦理工作崗位訓練的培訓 模式,強調自主、彈性、個別化及長期的訓 練作法,讓民間優秀的職業技能,透過制度 化推廣,達到技術傳承的目的。師傅與徒弟
經配對成功後,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 署輔導協助,共同完成訓練綱要、簽訂訓練 契約,並提出徒弟結訓標準,以依青年技能 需求客製專屬課程並提高青年參與程度。
四、青年就業讚計畫
為強化青年技能及提升就業能力,以促 進就業,提供青年參加訓練學習課程自付額 補助,協助其順利就業,針對18歲至29歲青 年凡其初次尋職者、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
或從事部分工時者,均可享有2年內最高12 萬元訓練學習自付額的補助額度。青年至公 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資格認定後,應每2個 月接受推介就業、職涯導引、訓練學習計畫 諮詢、安排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或提供選擇職 業、或協助工作適應的專業服務,藉此讓青 年進入就業服務體系,以透過提供職涯諮詢 及引導等相關就業服務,期協助青年釐清職 涯方向,提供就業資訊及媒合服務,以縮短 青年尋職期間,給青年提升能力的「釣竿」
,透過自主訓練學習後順利就業,避免青年 成為怯志或長期失業者。
五、青年就業達人班
為了協助即將步入職場的青年學子縮短 職 場 探 索 期 及 學 習 適 應 過 程 , 釐 清 個 人 職 業興趣、規劃職涯方向,及強化個人職業能 力,針對具有就業意願青年,依其特性與就 業需求,協助規劃就業前應有的準備工作,
包 含 職 業 興 趣 探 索 、 職 業 價 值 觀 與 就 業 態 度、生涯規劃、求職面試技巧及求職陷阱辨 識、職場趨勢,及提升青年就業認知與能力 等相關課程外,另安排職場參訪活動,增加
學員體驗職場臨場感,協助認識職業環境實 況,及邀請不同職場工作者,分享職場中經 歷、就業準備與職涯規劃經驗、產業發展動 態等,協助青年順利進入職場。
六、青年專櫃
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就業中心設 置「青年專櫃」,針對初次尋職或就業方向 不明確的15歲至29歲有就業意願青年,提 供青年求職者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失業給 付、技能檢定、創業資訊等「單一窗口」、
「 固 定 專 人 」 、 「 預 約 制 」 一 案 到 底 的 客 製化就業媒合及諮詢服務,由專人提供相關 就業資源及管道訊息、履歷及應徵技巧諮詢 等,並依青年求職屬性及需求共同討論,訂 定就業服務計畫,提供深度個別諮商服務、
職業心理測驗、協助青年探索職業興趣、釐 清尋職方向,進而媒合就業、推介參加職業 訓練或轉介創業諮詢服務,與青年建立信賴 及 長 期 陪 伴 關 係 , 並 運 用 相 關 就 業 促 進 工 具,排除就業障礙,持續追蹤及輔導至順利 進入職場穩定就業。
七、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為加強青年職涯引導,儘早確認就業方 向以做好就業準備,勞動部於102年3月29 日在高雄設置青年職涯發展中心,以全人服 務概念,提供青年在創業、職訓及就業等職 涯諮詢、心理諮商輔導、職涯測評、企業菁 英面談模擬等服務,進而引導其進行職涯規 劃,使青年適性且穩定就業。該中心提供青 年 職 涯 探 索 使 用 空 間 及 服 務 , 以 青 年 職 涯 探索、深度就業服務、創業等需求為導向,
結合產、官、學、研資源成為一資源整合平 臺,提供青年更貼心的服務。
高雄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8樓 電話:07-2313232
網址: http://210.209.13.48/CareerGuide/
index.aspx
為推廣全民終身職涯觀念,於103年4月 29日在新竹全新設置全國第一間提供職涯教 育、職涯發展的「賈桃樂學習主題館」,館 內不僅提供職涯諮詢、職涯體驗、心理測驗 與諮商服務、名人分享職業內容、達人面試 講座、造型講座、求職求才就業服務外,另 規劃主題展示、虛擬職場體驗、正確職業觀 念教育劇場,提供更全面性、多元化的服務 內容,是臺灣第一座以全民終身為對象,整 合職涯發展服務、職涯教育推廣及勞動力發 展的職涯發展中心。
新竹賈桃樂學習主題館
地址:新竹市光華東街56號 電話:03-5343011
網址:http://cdc.thmr.evta.gov.tw/home
[ 就 業 服 務 ] 青 年 職 涯 發 展 與 促 進 就 業
除高雄、新竹外,陸續於103年12月12 日在臺中成立青年職涯發展中心,也是中彰 投地區第一個幫助青年職涯定錨,專屬青年 職 涯 探 索 、 職 涯 諮 詢 、 職 涯 活 動 、 創 業 診 斷、就(創)業資訊整合連結,提供就業促進 活動等多面向的服務場域。該中心在整個空 間規劃從青年人嶄新角度出發,有專屬青年 的休憩空間,不但有職涯書籍可供閱讀,還 有免費電腦、咖啡、討論室、休閒雅座等,
讓青年有歸屬感,可以彼此交流與互動的空 間。
臺中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地址:臺中市北區錦平街40號 電話:04-37007777
網址: http://210.209.13.55/CareerGuide/
index.aspx
八、就業博覽會及徵才活動
提供廠商求才及民眾求職的就業媒合平 臺,由雇主與求職者直接面對面溝通互動,
提升媒合效率;有效整合資源,提供就業及 訓練專業技能資訊與管道,協助民眾解決就 業或轉業的問題,達到協助雇主求才及求職 者就業目的。
九、缺工就業獎勵
鼓勵失業青年受僱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 行業從事工作,提供津貼補助。失業期間連 續達30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勞工,向公立就 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後,經公立就業服 務機構諮詢及推介,受僱於符合規定的雇主 (即3K3班或機構照護服務業)連續達30日以 上,願意從事特定製程、特殊時程或機構照
護服務工作者,每月發給獎勵。第1個月至 第6個月,每月5,000元;第7個月至第12個 月,每月6,000元;第13個月至第18個月,
每月7,000元;每人最長發給18個月,合計 最高10萬8,000元。
十、跨域就業津貼
提供搬遷補助金、租屋補助金及異地就 業交通補助金等3種津貼補助,以鼓勵失業 青年儘速重回職場。
(一) 搬遷補助金: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 上或非自願性離職的失業被保險人,經 公立就服機構媒介到離家30公里之外地 區工作,因就業而需搬離原日常居住處 所,搬遷後有居住事實,並符合相關規 定,則核實發給搬遷津貼。每人每次最 高以30,000元為限,核實發給。
(二) 租屋補助金: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 或非自願性離職的失業被保險人,經公 立就服機構媒介到離家30公里之外地區 工作,因跨域就業而需租屋,且有居住 事實,並符合相關規定,則於就業期間 核實發給租屋津貼。自就業且租賃契約 所記載的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 列租金總額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 給5,000元,每人最長以12個月為限。
(三)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失業期間連續達 3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的失業被保 險人,經公立就服機構媒介到離家30公 里之外地區工作,因跨域就業而有長距 離交通往返事實,並符合相關規定,則
於就業期間內發給異地就業交通津貼。
就 業 地 點 與 原 日 常 居 住 處 所 距 離 3 0 公 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發給1,000元;
距離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發給 2,000元;距離70公里以上,每月發給 3,000元,每人最長以12個月為限。
十一、僱用獎助措施
鼓 勵 雇 主 僱 用 連 續 3 個 月 以 上 失 業 青 年,或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身心障礙青 年等特定對象,發給僱用獎助。雇主僱用經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受託單位推介失業期間 連續達3個月以上失業勞工或失業期間連續 達30日以上身心障礙者等特定對象,並連續 僱用滿30日以上,且符合相關規定者,依受 僱勞工人數及身分,每人每月發給雇主8千 至1萬2,000元(按月計酬者)或每人每小時 發給45元至65元(非按月計酬者),最長以 發給12個月為限。
十二、輔導青年創業
推動辦理「創業諮詢輔導服務計畫」,
協助青年創業,藉由辦理一系列創業課程,
培養創業知識與建立正確創業觀念,並提供 創 業 前 中 後 的 創 業 諮 詢 輔 導 服 務 與 創 業 陪 伴,協助青年創業者克服創業經營困難,降 低創業風險,提高成功機率。
推動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協助女性青年 創業,提供低利率、免保證人、免擔保品的 創業貸款,解決女性創業者不易取得貸款資 金的問題。
十三、運用就業服務通路協助就業
青 年 如 有 尋 職 困 難 或 相 關 就 業 協 助 需 求,應多利用政府提供的免費資源,索取及 運用相關就業服務,協助排除就業障礙,除 可透過實體就業服務通路,親洽全國350餘 個就業服務據點提供就業諮詢服務外,更可 運用「台灣就業通」網站(www.taiwanjo-bs.gov.tw)查詢職業訓練課程及就業服務 活動、四大便利商店10,000多個觸控式服務 系統查詢工作機會及徵才活動與職業訓練、
以及全年無休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有專業客服人員提供線上最即時 的查詢服務與解答,讓求職求才零障礙,提 供青年「無所不能、無往不利」的訓練及就 業機會。
伍、結論及未來展望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料顯示,103 年15歲至29歲失業者為20萬 9,000人,較 102年22萬3,000人,減少1萬4,000人;另以 平均失業率觀之,103年為9.06%,較102年 9.41%,下降0.35%,青年失業率已有下降 趨勢,政府協助青年就業具成效。
「投資青年,就是投資未來」,青年是 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能否持續創新與進步的動 力來源,雖然政府協助青年就業作為已具成 效,青年失業率已有下降趨勢,但仍較整體 失 業 率 偏 高 , 另 依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推 估 , 我國因少子化、高齡化及晚進早出的特殊現 象 , 工 作 人 口 平 均 每 年 將 減 少 1 8 萬 人 , 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