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善復舊事業
3.1 改善復舊事業的重點
以寬闊的視野、長期的觀點處理河川的問題。
《說 明》
.對改善復舊事業而言復舊區間的總長度經常比災害復舊事業(單一災害)長,河川的改變也比較 大。因此,從治水與環境兩種角度,如何意識到對象區間在整個流域的定位至為重要。比如,流 域的林地砂防設施、林地管理狀況、下游區域的都市分布狀況等,都是擬定改善復舊事業時必須 注意問題。此外,應從生物、景觀、水邊利用的角度掌握,了解實施改善復舊事業區間的河川環 境在整個水系是否屬於「良好等級」。
.改善復舊事業有必要在有限的計畫期間內完成,但其結果可能持續影響當地數十年。因此,改善 復舊事業必須能讓地區民眾足以安心地面對洪水,並且也應實施具有魅力的河川營造,讓民眾日 常能舒服的親水、戲水。
.此時,河道會因為水流作用、土砂運移、植物生長等而產生變化,河道計畫擬定應考慮長期維持 河川的機能。
「平常有所準備」才能在災害之後迅速擬妥改善復舊計畫。
《說 明》
.改善復舊計畫的擬定要求迅速性。因此,河川整治技術人員應平時就應了解標的河川的環境特性、
地區特性以及過去災害歷史或復舊方法,全面掌握整個河川與附近地區。
.特別是平時進行河川巡視應注意河川的現況流下能力,並事先掌握發生洪水時很可能出現淹水與 溢堤的地點,提早想好該河川實施整治的可行方向,如此就能在災害發生後更迅速地擬定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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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復舊事業基本上參考多自然型河川營造構想,除了防止再度發生災害之外,從河川環境保全與 維護管理的角度評估其經濟性,進行河道計畫與設計。此外,流下的土砂掩埋河道或漂流木堵塞河 道釀成災害等致災原因,也應搭配砂防設施,防範再度發生災害。
《說 明》
.多自然型河川營造為達成治水與環境融和而應有河道計畫與設計構想之認知,進行下列觀點之河 川營造。
1)避免流速增大
.流速增大會造成加下游洪水負擔增加,或河床降低造成護岸受損等問題。因此河道計畫,基本 上應避免流速大於災前。
.此外,河道較窄、設置護岸必要之場合,粗糙度小的護岸影響較大。因此應謹慎處理河岸、護 岸與濱水帶計畫與設計的注意事項,避免採用可能導致粗糙係數變小的護岸設置範圍或護岸材 料等工法。
2)確保河床穩定性與連續性
.縱斷面形狀之計畫,應確保河床穩定性與上下游之間生物移動的連續性。除了檢討拓寬河道為 主的河道計畫之外,若現況良好,基本上應維持現況縱斷面形狀。因此,可能妨礙水生生物上 溯與下降的固床工等橫向構造物,設置的數量越少越好。
3)容許河川變化
.不限於河寬不大之河川,坡面設置太緩而讓河床寬變窄,水邊以硬質材料作護岸等,會妨礙深 槽線移動,使河川功能無法活化,形成形狀單調之河川。
.容許河川有些變化,避免岸邊僵化,同時確保河寬特別是河床寬。
4)現況良好的河岸與深槽線予以保全
.自然河川所呈現的多樣化河岸與河床形狀,係河川作用長期形成,一旦破壞,復原很慢。
.此外,人為河道截彎取直,很難恢復原狀。為此,現況形成良好河岸與河床的地方,河道治理 計畫線(中心線),應避免改變其位置。
5)將維護管理納入考量
.河川營造工作並非工程完工就已結束,而應持續監測後續各種規模洪水對工程的影響,以及自 然環境變化等,並因應管理之。為此,除了設置管理用道路或連接水邊的通路,也應與居民等 合作,共同維護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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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大規模災害時,常出現土砂過度供給而掩埋河道、漂流木大量流下阻塞橋樑,引發更複 雜且大規模的災害。
.這類狀況下,應分析流域地形、地質或砂防設施整備狀況、樹木管理狀況等,掌握流入河道的 土砂與漂流木之影響,必要時評估是否應在流域內設置沉砂池或漂流木捕捉場等,全面實施河 道計畫檢討,這點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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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良復舊事業應就水系整體取得計畫流量與土砂平衡計畫之調和,與相關的其他計畫協調,針對 河川整體擬定適當的計畫。
《說 明》
.應與其他相關事業協調的項目包括計畫流量方面與土砂流出平衡方面。改善復舊計畫的擬定,應 從流域整體角度掌握河川,並與其他治水事業乃至於砂防事業、海岸保全事業等協商。
.砂防有「綜合土砂管理計畫」,以興建防砂壩等抑制土砂流出的計畫時,應擬定減少土砂供給量 為前提的改善復舊計畫。
.另一方面,坡面崩塌等伴隨產生大量土砂與漂流木可能流下的河谷平原,必要時應評估在流域內 設置沉砂池或漂流木攔阻工等,同時以能取得流暢河道治理計畫線(中心線)的土地來擬定計畫。
.下游海岸事業在土砂明顯流出(漂砂等)時,應從水系整體,調整土砂供給量。
發生超過預期洪水的狀況應重視,並檢討改善復舊計畫。
《說 明》
.改善復舊事業旨在改良河道,依據災害流量設定改善計畫流量,讓洪水能安全流下。
.但須了解,未來可能出現超過上次災害流量流下狀況,擬定改善計畫應避免未來災害規模還大於 改善計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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