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善復舊事業
3.5 河道計畫的概念
3.5.1 河道計畫的基本概念
擬定河道計畫應讓改善計畫流量安全地往下流動,並且基本上應依據多自然型河川營造的概念。
《說 明》
擬定河道計畫應先究明災害原因,設定能讓改善計畫流量安全地往下流動的河道治理計畫線、
河川寬度、橫斷面形狀、縱斷面形狀。此時,河道治理計畫線等的設定,基本上應依據多自然 型河川營造的概念,除了注意深槽線所在淺瀨與深潭的保全、河岸與濱水帶植物或空隙、河畔 樹木等的保全之外,也須留意河川景觀、水邊利用、歷史與文化內涵、觀光資源等並檢討之。
判斷改善復舊區間內有重要物種棲息、生長之可能性高時,或確認已有重要物種在此棲息、生 長時,擬定河道計畫基本方針時,應明碓記載保全重要物種的方法。
改善復舊事業區間與重點區間、重點地點重疊而擬定河道計畫基本方針時,應明記維護自然環 境、提升水邊利用的方法等。
對多自然型河川營造,擬定河道計畫重點如下。詳細內容見「3.5.3 河道計畫的檢討」(p.186)
① 河道治理計畫線形的設定:治理中心線基本上設定為現況流路。
② 河寬的設定:拓寬河道基本上避免增加流速。
③ 增加河寬的方法:單側河岸拓寬,基本上應特別注意「深槽線」的狀況。
④ 橫斷面形狀的設定:在確保河床寬度的概念下設定河岸坡面坡度。
⑤ 河床疏浚的注意事項:河床疏浚時,基本上是挖深河槽。
183 3.5.2 河道計畫基本方針的擬定
應掌握河川特性、災害狀況、致災原因、環境特性、改善復舊之流量、沿岸居民與專家意見等,整 理該河川與改善復舊區間之課題與特徵,擬定河道計畫基本方針。
《說 明》
擬定具體的河道計畫之前,先整理該河川與改善復舊計畫區間之課題與特徵,活用該等特徵並 擬定能解決課題的河道計畫基本方針。課題或特徵之整理,應從治水面與環境面的角度,檢討 河道計畫基本方針的概念(參照表 3.3)。其次,應遵循基本方針的概念,分別對計畫洪水位與 河道治理計畫線等兩個項目擬定河道計畫之基本方針。此時也應整理維護管理面須注意的事項
(參照表 3.4)。
治水方面課題與特徵的整理,主要內容包括災害前河道流動能力不足、上游供給土砂與漂流木 導致河道阻塞、掩埋,以及長期河床降低造成護岸等構造物受損等狀況。
環境面課題與特徵的整理,主要內容為環境要素的分布狀況、生物(比如重要物種)的棲息、生 長與繁殖場所之分布、河川景觀與水邊利用、觀光資源等。
有可能有重要物種棲息,以及當地有應保全環境要素的狀況、標的區間為「重點區間」或「重點 地點」時,基本上應將這些狀況反應到基本方針。
此外,河川從上游到下游、連同附近陸域與水域的帶狀空間,包括周邊支流與水路、水田、樹 林等一同形成生物棲息、生長環境之網絡。因此,應確保維持上下游方向與橫向方向連續的環 境條件,不可和周邊環境網絡切斷,注意確保生物自由移動路徑的基本方針。
其次,為圖謀解決相關課題、運用其特徵的河道計畫基本方針時,應對計畫洪水位、河道治理 計畫線、橫斷面形狀、縱斷面形狀、護岸等的構造物、粗糙係數、河畔樹木、管理用道路、前 往水邊通路等予以擬定。
擬定基本方針應從維護管理面檢查內容是否適當。比如,拓寬河幅是否造成河床材料移動機會 減少,造成植物過度茂密,以及設在河道內的步道是否會被河水沖走,乃至於河沙堆積是否破 壞步道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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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3.5.3 河道計畫的檢討
(1)計畫洪水位的設定
若過去已設定計畫洪水位,最好延續該計畫洪水位地進行設定。但若大幅改變河道,須配合改善計 畫流量、河道的縱橫斷面形狀、相連的河川計畫洪水位、地形與土地利用狀況等區域特性,儘量將 高於沿岸地盤高程的高度降到最低,進行計畫洪水位的檢討。
《說 明》
以往已設定計畫洪水位區間,將計畫洪水位提高到比以前還高,等於大幅度重新整治河川。除 部分狀況之外,基本上這種作法並不務實,且違反儘量讓洪水以低水流量位往下流動的治水原 則。因此,一般而言應延續既有的計畫洪水位,即使不得已須部分提高計畫洪水位,也應儘量 縮小範圍,新設定的計畫洪水位也最好低於過去洪水的最高水位。
另一方面,若決定大幅度改變河道治理計畫線,應先掌握改善計畫流量規模、可確保的河川寬 度、相連的河川計畫洪水位與橋梁等的下緣高度,所設計的計畫洪水位應避免高於沿岸地盤高 程。
此外,計畫規模較小的河川,發生超過計畫洪水的可能性高,因此多半檢討採河道疏浚。但從 水系整體安全的角度看,過度疏浚上游河道,可能造成下游河道嚴重的安全問題。因此,實施 疏浚之前,應充分掌握下游河道條件。疏浚上游河道也須特別注意確保低水流量時的地下水 位、確保各種用水取水水位、維護其他水流正常機能的對策,以及河川環境的整備與保全。特 別是計畫規模較小的河川,即使配合下游河道條件仍能取得充分的水面坡度,計畫洪水位最好 設定在地盤高程左右的高度。此外,過去已將計畫洪水位設定為低於周邊地盤高程的疏浚河 川,若重新大幅拓寬或疏浚的河川整治,必要時應重新檢討修改計畫洪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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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道治理計畫線形狀的檢討
現況流路線型形成良好深槽線者,設定河道線形應予以尊重。
《說 明》
比較蜿蜒河道和直線河道,蜿蜒河道深槽線多半形成淺瀨與深潭等良好的自然環境。相對的,
直線河道河床縱斷面方向平坦,缺乏水深與流速變化,造成以魚類為中心等生物棲息環境惡 化。
因此,若現況河道蜿蜒且深槽線形成淺瀨與深潭,應予以尊重並依據現況河道線形設定河道治 理計畫線。特別是水流攻擊坡的山坡坡腳、沿河岸分布樹林帶以及河岸上岩石外露的地點,可 視為固定點,活用上述地形,或保留該線形設定的河道治理線。
圖 3.12 河道治理計畫線設定的概念
深潭
:現存河道治理計畫線
:拓寬後的河道治理計畫線 山坡坡腳
深潭 淺瀨
單側河岸拓寬
河畔林
深槽線 單側河岸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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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全河畔林等,應避免改變原來的河道與河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