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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第三節 政策建議

我國政府在風險治理已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職責,積極努力規劃與執行,達到保護生態環境、

維護經濟永續發展與強化人民衛生健康的目標與任務。然而,動植物防疫檢疫規範介於管制與 保護的界線,就貿易角度來看,所採取的措施必須遵守以科學證據為基礎、參與及遵守國際標 準;又必須避免貿易保護主義的障礙。就人民福祉角度,爭取人民貿易與活動的便利性,但卻 又必須面臨科學不確定性的長遠風險,加上民眾對於風險意識的具備以及風險感知能力的提升,

也提升風險溝通與政策制定的複雜度。因此,為了維護我國在生態上、經濟上與人類衛生健康 的永續發展及權益,在政策制定之時,民眾的風險感知能力的提升、國際合作與交流、政府的 調適機制與風險降低能力,則關乎風險治理良窳的關鍵。歸納以下四點並以此為政策建議,期 望對於政府後續政策規劃與推動能有所助益。

壹、 建立跨部會與全民合作的全方位風險管理與溝通機制

我國政府雖然已針對外來入侵之物種、農業生產疫病蟲害與人畜共通疾病的危害情形等可 能風險,進行多年的研究、管制、監督與宣導;但是將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可能造成風險的研 究仍顯不足,也因此我國與國際社會仍無法全面將農產品電子商務之消費、貿易行為、邊境管 理可能造成之風險進行連結,並使相關政策推動之全面性與急迫性仍有待精進。因此,建議政 府應該將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納入風險分析機制,俾使後續政策推動更為周全。

我國各部會針對入侵外來種的危害研究、宣導與監督,以及動植物防疫檢疫等措施,目前 有農委會林務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林業試驗所、特有生物保育中心;教育部、中央研究院 等相關機關執行;然而各機關內部(例如農委會)應加強所屬機關內的縱向連結,所屬機關間也 應該進行橫向整合,部會與部會之間也應加強針對不同任務內容進行橫向溝通、合作與分工;

此外,政府更應納入私人企業、法人團體與民眾的參與之4Ps 夥伴關係,就農產品跨境電子商 務之可能的風險情境與危機處理進行滾動評估、監督與溝通,健全全方位的風險治理網絡。

貳、 建立全民風險意識與型塑風險感知能力,提高風險治理效率

隨著風險社會概念提出以來,帶動人們正視人類以進步為由,造成環境與生存的災難,進 而促使政府針對相關風險建立法規管制,並嚴正考驗公民參與對於政策規劃的重要性。由於農 產品跨境電子商務的風險具備非即時性與個案發生的特性,而產生之影響除了人畜共通疾病有 切身影響外,其生態影響本地物種與相關食物鏈關係部分,民眾若無相關專業與認知,無法直 接感受,而經濟影響的族群又多屬於產業層面,也降低民眾對於風險感知的警覺。加上許多事 件的發生多屬於地區性與當地性,又涉及地區的消費型態、產業模式與民眾對於風險及地區脆 弱度(vulnerability)的共同風險感知。因此,建議政府加強與教育機構合作,強化民眾的風險教 育與宣導,並提供個案與區域面臨風險之脆弱度感受以及處理方式,建立人民風險意識,並健 全全民風險感知能力,提升風險治理效率。

參、 強化法規調和與標準制定參與之國際交流

基於重要國際組織以及相關重要電子商務國家對於維護國家免於遭受相關風險危害的關 切,咸對於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制定相關法規與措施進行周延的管理;因此,在農產品跨境電 子商務的日漸蓬勃,國際社會的規範日趨穩定趨勢下,確實需要一致性的標準與法規調和。因 此,建議將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之邊境管制規範在規劃相關區域貿易協定、自由貿易協定,以 及參與相關國際組織規範和雙邊及區域經貿談判諮商時,納入考量,包括採納國際組織規範之 內國法化(incorport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參與國際標準制定並與相關國家針對法規與相關 措施執行部分進行調和、同等效力、適當保護水準、風險評估、區域性條件以及透明化等,力 求我國在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的風險治理與國際同步,並與他國之管制規範建立對等管理的機 制與共識。

肆、 提升以參與式評估強化政府調適機制與風險降低能力

我國風險治理在溝通上已有向人民單向宣導、宣傳的作業;但仍應加強建立全民互信、透 明的夥伴關係,並提升政策課責、可信與包容的內涵時,確保公眾關切、關懷在地風險、改變 公民想法與改善政府服務品質上,政府應該更重視參與式評估的動能,才能在政府施政作為的 調適與風險降低上,建立系統性與整合方式的風險治理方式,上達政策目標,下接相關管理機 制運作。有了健全的全民參與機制,才能滾動檢討政府施政,全方位滾動評估電子商務運作與 政府施政的脆弱度,提出有效因應解決方案,才能帶動全民認知以風險為主體,協助政府加強 跨部會、跨部門合作與分工,建構執行與規劃人員治理能力,提升人員因應例行性與即時性任 務的能力,並透過自行組建或與相關學研機構合作成立專家與研究團隊,建立緊急應變防禦機 制,以因應緊急事件發生之應變能力,為風險治理建構安全、綿密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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