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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缺失檢討及改進作為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62-65)

第四章 個案分析

第三節 救援缺失檢討及改進作為

通報 轉換 轉換

提昇

指揮

支援 指導

運用 協調掌握

國防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JOCC) 國防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

國防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JOCC) (JOCC)

國防部災害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 國防部災害應變中心一

國防部災害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二級開設

軍種司令部救災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 軍種司令部救災應變中心一

軍種司令部救災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二級開設

各 戰 略 執 行 單 位 各 戰 略 執 行 單 位 各 戰 略 執 行 單 位 救 災 兵 力

救 災 兵 力 救 災 兵 力 救 災 機 艦 救 災 機 艦 救 災 機 艦 機 工 具 機 工 具 機 工 具 消毒防疫機具 消毒防疫機具 消毒防疫機具 執 行

災害救援任務 執 執 行 行 災害救援任務 災害救援任務

防災中心 防災中心 戰情中心 戰情中心

通報 轉換 轉換

提昇

指揮

支援 指導

運用 協調掌握

國防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JOCC) 國防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

國防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JOCC) (JOCC)

國防部災害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 國防部災害應變中心一

國防部災害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二級開設

軍種司令部救災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 軍種司令部救災應變中心一

軍種司令部救災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二級開設

各 戰 略 執 行 單 位 各 戰 略 執 行 單 位 各 戰 略 執 行 單 位 救 災 兵 力

救 災 兵 力 救 災 兵 力 救 災 機 艦 救 災 機 艦 救 災 機 艦 機 工 具 機 工 具 機 工 具 消毒防疫機具 消毒防疫機具 消毒防疫機具 救 災 兵 力 救 災 兵 力 救 災 兵 力 救 災 機 艦 救 災 機 艦 救 災 機 艦 機 工 具 機 工 具 機 工 具 消毒防疫機具 消毒防疫機具 消毒防疫機具 執 行

災害救援任務 執 執 行 行 災害救援任務 災害救援任務

防災中心 防災中心 戰情中心 戰情中心

圖 28 國防部防颱暨救災應變中心運作流程圖

資料來源:「國防大學聯合災害救援講義」,陳正強,2010,桃園縣:國防大學,頁 20。

(二)地方政府輕忽威脅以致軍隊無法主動掌握災情

依據美國 1868 年制定的聯邦法律,規範聯邦軍隊不得參與地方之執法事務。此 法原為避免聯邦政府之軍隊干預地方之選舉事務,以保持州政府之獨立性。但當卡崔 娜颶風此一天然災害發生時,美國總統布希抵達路易斯安那州勘災,於當下詢問州長 是否將國民兵之管理權交給聯邦政府以便協調救災,才發現州長並未將權力交給聯邦 政府,地方政府首長對於災情威脅判斷態度輕忽,使得聯邦政府無法及早介入救援行 動,更令軍隊無法及時介入主動掌握災情(呂大慶 2008)。

(三)軍隊間溝通不良以致並未協同救災

卡崔娜颶風於 8 月 29 日登陸美國,遲至 9 月 2 日首批 6,600 名國民兵才進入紐 奧良市,總計約僅有 20,000 名國民兵進駐路易斯安那州與密西西比州。而另一方面,

美軍正規部隊於 9 月 3 日起才開始負責執行搜救行動、美軍工兵團則開始從事抽水方 面的工作,不過此時國民兵與美軍正規部隊兩者並未合作進行救援之行動。雖然軍隊 救援人數持續增加,但由於雙方並未充分溝通,以致災情遲至 9 月 9 日才完成初步救 援工作(施邦築、李維森 2005)。

二、美軍救援改進作為

美國國土安全部長麥克契爾多夫(Michael Chertoff)於 2005 年 8 月 30 日指出,卡 崔娜颶風是第一件「全國性重大意外事件」,然而在處理過程中,卻檢驗且證實了「聯 邦緊急事務管理總署」之功能無法有效發揮,揭露出美國在應對天然災害準備工作之 缺點,以下為美國政府所提出之改進作為:

(一)完備機制內之災害救援組織

美國在 2006 年 10 月 4 日制定「卡崔娜緊急改革法案」,在 FEMA 增設對外事 務辦公室、私營單位、救災行動辦公室、資源管理辦公室、法律事務辦公室與公共事 務辦公室等單位,強化災害救援組織,以增加 FEMA 於執行災害管理之能力 (http://www.fema.gov/2010)。

(二)提昇 FEMA 與軍隊協調救災之權力

提昇 FEMA 對災害管理之權力,並強化對各州緊急應變管理辦公室之聯繫。

FEMA 除可針對各種災害向各州州長提出動員國民兵之建議外,更可直接向總統提出 災害報告,進而協調聯邦軍隊支援救災 (http://www.fema.gov/2010) 。

(三)軍隊主動納入 FEMA 之救災系統

卡崔娜颶風過後,美軍北方司令部在 FEMA 之所有管轄區內皆增設防務協調官 及防務協調支援單位,以協助籌備可能發生在各個特定地區之緊急應變事宜。當有任 何需求或指示時,該司令部即可隨時做好準備,進而提供適切之支援行動(歐冠孙譯 2005)。

(四)美軍積極整合軍民相關救援體系

美軍北方司令部每 2 週主持 1 次全國性非正式「跨部會規劃人員協同工作會議」, 同時積極參與國土安全部所主導之「整合計畫體系」及「國家演習計畫」。此外,致 力於整合各單位之計畫、演訓與應變作為,整合之對象不僅只有國防部之聯合部隊、

或負責國內勤務之警、消單位及國民兵,更包括美軍與盟軍之聯合部隊,以及所有民 事合作夥伴(歐冠孙譯 2005)。

三、國軍救援缺失檢討

莫拉克颱風造成台灣百年來最大水患,且災害嚴重地區遍佈中、南部及東部山 區,因能見度及持續大雨之影響,使得救援行動極為嚴峻。此次救災遍及空中、地面 及水上,規模及範圍為歷年災害之最,國軍執行災害救援雖有明確法令律定,但此次 災害救援亦發現國軍災害救援機制尚有不足之處,導致災害救援過程效果不盡理想,

現針對災害救援機制部分檢討缺失如次:

(一)指揮體系多重影響國軍救援

國軍部隊於救援行動時,以具有實兵之陸軍各作戰區(聯兵旅)為行動之主力。國 防部陸軍司令部雖奉命開設「國軍南部地區救災前進指揮所」,統籌南部地區之救災 工作,然指揮權責並未明確律定,需同步受「行政院南部救災前進指揮所」及「國防 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等行政與指揮體系之指揮,且各級地方政府(縣、市及鄉、鎮 公所)亦直接向作戰區與救災之第一線實兵部隊申請支援,導致任務獲得來源多重且 衝突,影響救災總體兵力指揮與運用。

(二)國軍無災情資訊共享帄台

中央應變中心、中央氣象局、經濟部水利署及國家搜救中心等單位之各項資訊,

均直接傳遞至地方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國軍再由派駐縣、市之聯絡官依地方政府 要求之兵力實施救援;如此兵力派遣之程序以致災情發生時,國軍各作戰區無法及時

掌握完整災情資訊並做出判斷,店誤救災之黃金時機。

(三)帄時應完善災區資訊以利救災判斷

國軍各級單位帄時應對責任地區內之地理環境進行分析,以往多以作戰角度實施 戰場情報準備作為,蒐集的資訊多為作戰兵要,未能掌握國土安全相關部門之研究資 料,並實施各種災害地區威脅之分類與建檔,影響各地區之國軍於救災前所進行預置 兵力作為與裝備配置之判斷。因此,當災害發生時將無法即時獲得相關資訊,輔助救 災行動之判斷,造成災害救援執行產生極大困擾。

(四)國軍作戰部隊無法有效因應救援需求

國軍從事支援救災之部隊(如聯兵旅等)受命投入災區進行救援,如因災情嚴重及 救災條件惡劣之情況時,因為作戰單位並無建制之工兵部隊,此時該單位僅能以一般 的土木工具(圓鍬、十字鎬等)實施災害救援;如此一來除了救災行動緩慢之外,能發 揮之救災成果亦相當有限。因此,國軍之主力部隊在未來應先行強化自身條件,正所 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人員訓練及裝備建置上要適切地符合救災需求,

方能因應變化多端的天然災害。

(五)國軍專業部隊救災裝備亦明顯不足

即便是國軍具專業性之工兵、化學兵及特戰部隊在應對救災之專業性與急迫性較 為符合災區需求,然而天然災害救援行動是在與時間競賽,在人命關天的情況下,分 秒必爭,故頇掌握黃金救援時刻。然國軍專業部隊所配置之裝備多為因作戰而建置之 裝備並非針對救援而用之專業裝備,對於救援行動之成效產生相對性之影響。因此,

國軍專業部隊是否具備相關救援機具,影響救援行動之成效,不容輕忽。今後專業部 隊應具備更多專業之救災裝備(如直昇機調掛裝備、搜救用之衛星定位及導航儀器、

衛星通話系統等),並於帄時部隊之教育訓練中,加強救援專業訓練,以逐步建立完 整之救災應援能力,方能更有利於各種災害之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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