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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性統計分析與相關分析

4.2.1 敘述性統計分析

表3 列示各變數的敘述性統計值。從表 3 中,可發現上市公司的控制股 東對於被投資公司的現金流量權,平均數為18.4765%、中位數為 15.0600%、

最小值為0.68%、最大值高達 62.38%,相近於林明謙(民 90)所發現之平均 數 19.692%,但是略高於 Claessens et al.(2000)中台灣上市公司之平均數 15.98%。控制股東平均約持有被投資公司 22.2666%的投票權,最大值達 69.0700%,皆大於控制股東所持有的現金流量權比率,顯示控制股東透過金 字塔結構及交叉持股的方式,以增加其投票權,提高對被投資公司的影響力,

而此也可看出國內上市公司股權結構有集中的現象,這同時也與La Porta et al.

(1999)的說法一致:全世界除了英、美國家外,其餘大部分公司的股權並 不是很分散的。另一方面,若由實際負責公司業務執行單位的董事會及監督

表 2 樣本公司之產業分佈表

產業名稱 樣本個數 樣本比率

水泥 7 1.52%

食品 22 4.77%

塑膠 20 4.34%

紡織人纖 44 9.54%

機電 31 6.72%

電線電纜 14 3.04%

化學 28 6.07%

玻璃陶瓷 7 1.52%

造紙 7 1.52%

鋼鐵金屬 23 4.99%

橡膠輪胎 8 1.74%

運輸工具 3 0.65%

資訊電子 189 41.00%

營建 31 6.72%

運輸 0 0.00%

觀光 0 0.00%

金融保險 0 0.00%

證券 0 0.00%

百貨 3 0.65%

綜合 1 0.22%

其他 23 4.99%

全部 461 100.00%

業務執行的監察人席次來看,控制股東平均約掌握了被投資公司過半數之董 監事席次(64.3099%),與葉銀華等人(民 91)、Claessens et al.(2000)的發 現一致,即台灣上市公司的控制股東掌握了過半數董監事席次。這個結果同 時代表控制股東除了藉由持股來影響被投資公司外,也透過參與管理的方式 影響被投資公司。不論從股份控制權(亦即投票權)或席次控制權(亦即董 監事席次)的觀點來衡量控制股東對於被投資公司的控制力,結果均顯示控 制股東的控制權與現金流量權呈現偏離的現象,而這也將使得控制股東剝奪 小股東權益所獲得的利益大於必須承擔的成本,提高控制股東代理問題發生 的可能性。投票權比率與現金流量權比率之間的偏離程度(3.7901%),則遠 小於董監事席次比率與現金流量權比率之間的偏離程度(45.8025%)。表 3 顯示投票權比率與現金流量權比率之間的偏離程度平均約為 3.7901%、最小 值為0%、最大值為 38.5600%,可以看出雖然控制股東所持有投票權比率大 於現金流量權的比率最大可達38.5600%,然平均而言,僅 3.7910%。反觀董 監事席次比率與現金流量權比率之間偏離的程度,平均約為45.8025%、最小 值為-5.4400%、最大值為 93.7620%,顯示若由董監事席次的角度來衡量控制 股東對於被投資公司的控制力時,控制股東能掌握大於其直接投資(即現金 流量權)45.8025%,最大可達 93.7620%,此結果也反映了上市公司可能存在 著較大的利益衝突問題。在台灣,股份有限公司同時設有董事會及監察人,

公司治理內部機制係以董事會為業務執行單位,主要職責包括監督經營績 效、防制利益衝突及確保公司遵循各種法令,而監察人負責監督董事會業務 執行與公司會計之審計。因此,掌握董監事席次比率愈大時,不僅能對於公 司的經營決策有重大影響力,也可規避監察人之監督,換言之,對於公司的 控制力會遠比投票權來得大。2004 年國內所爆發董事長掏空公司資產的案例 即為最佳的例證,例如博達科技,控制股東掌握了全部四席的董事,然而控 制股東的持股比率則早已由2000 年 3 月底的 15.5%,一路下降到 2004 年 2 月的7.8%。訊碟科技則是另一個實例,控制股東掌握了五席董事中的三席,

二席監察人中的一席,然而控制股東家族的持股卻僅佔7%。

董監事持股之質押比率平均約為 16.5824%,中位數約為 2.02%。中位 數較低代表多數上市公司董監事持股之質押比率較低,而少數上市公司質押 比率較高9。機構投資人持股平均約為7.9147%,即國內資本市場上三大法人

9全部461 家上市公司樣本中,有 212 家公司(約佔全部樣本 45.99%)的董監事持股之質押比

(外資法人、投信基金、自營商)的持股率合計平均約為 7.9147%,顯示在 以散戶為主的國內資本市場,機構投資人對公司似乎也能有一定的影響力。

董事會人數平均約為7.1518 人、規模最小的董事會僅 3 人,而最大者可達 19 人。董監事會中獨立董監事的席次比率平均約為3.62%、最小值為 0%、最大 值為40%,可以看出大多數的公司皆未設置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且獨立董事 及獨立監察人數佔董監事會總人數比率相對較低,這或許是因為獨立董事制 度在我國屬新制,且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十二款僅要求初 次申請上市、櫃公司至少需設置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獨立監察人,以致於大 多數原已上市的公司並未設置,且即使設置(強制性及自願性)也多以二席 獨立董事及一席獨立監察人為主。

表3 同樣可看出樣本公司總資產平均數為 6,258 百萬元(取自然對數後 為 15.6494),負債比率平均數為 41.6160%、中位數為 41.24%,顯示在上市 公司的資本結構中,負債具有一定程度的比重。審計品質平均數為2.3332,

有15.84%的上市公司曾在海外資本市場上發行存託憑證或可轉換公司債,相 較於過去,國內公司選擇在海外資本市場(美國、盧森堡)發行存託憑證或 可轉換公司債有逐漸增加的趨勢。此外,上市公司多為集團企業(75.92%),

而總資產報酬率平均約為3.4831%。

表 3 實證變數之敘述性統計值

Variable Mean Std. Dev. Min Q1 Median Q3 Max DSCORE 4.5969 0.4963 3.1658 4.2863 4.5936 4.9009 6.0040 VOTE(%) 22.2666 14.2299 0.6800 10.6200 19.8300 31.1000 69.0700 CV1(%) 3.7901 8.2904 0.0000 0.0000 0.0000 0.8800 38.5600 COLLATER(%) 16.5824 24.3722 0.0000 0.0000 2.0200 26.8900 91.7700 INS(%) 7.9147 10.5415 0.0000 0.3441 3.8909 10.5710 48.9278 DIRECTOR(%) 64.3099 22.1993 12.5000 50.0000 61.1111 83.3333 100.0000 CV2(%) 45.8025 24.1088 -5.4400 27.6500 45.2129 61.9778 93.7620 BOARDS 7.1518 3.0479 3.0000 5.0000 7.0000 8.0000 19.0000 IDS 0.0362 0.0932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4000 CASH(%) 18.4765 13.9516 0.6800 7.6400 15.0600 26.3400 62.3800 SIZE 15.6494 1.1489 13.5776 14.8546 15.4695 16.2237 19.0580 LEV(%) 41.6160 16.1025 8.8140 30.7600 41.2400 51.3900 80.2840 AQ 2.3332 2.3042 0.0081 0.2727 1.2850 4.0555 7.3528 LIST 0.1584 0.3655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GROUP 0.7592 0.4280 0.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ROA(%) 3.4831 7.6459 -20.4390 0.2700 3.3600 7.9100 22.5200 附註:

樣本數:461。

DSCORE:針對年報之揭露項目建構出揭露索引表,並利用內容分析法衡量各公司 2002 年 年報的揭露分數。

VOTE:以控制股東成員的直接持股比率加上各控制鏈之末端的間接持股比率衡量。

DIRECTOR:以控制股東成員擔任董監事席次佔全體董監事席次之比率衡量。

CV1:以控制股東成員掌握的投票權比率減除現金流量權比率衡量。

CV2:以控制股東成員擔任董監事席次佔全體董監事席次之比率減除現金流量權比率衡量。

COLLATER:以公司全體董監事持股質押股數除以公司全體董監事持股數之比率衡量 INS:以投信基金、證券自營商及外資於年底所持有公司普通股股數佔公司年底流通在外普

通股總股數比率衡量。

BOARDS:以董事會中全體董事人數衡量。

IDS:以獨立董監事人數佔全體董監事人數之比率衡量。

LIST:為虛擬變數,當樣本公司於國外資本市場發行存託憑證或可轉換公司債時,LIST 值 為1,反之為 0。

GROUP:為虛擬變數.當樣本公司為集團企業之關係企業時,GROUP 值為 1,反之為 0。

ROA:以[2002 年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2002 年平均總資產帳面值衡量。

4.2.2 相關分析

表4 分別為各變數之間的 Pearson 相關係數及 Spearman 相關係數。從 表4 中可發現各解釋變數之間的相關係數皆小於 0.5,顯示變數之間的共線性

程度並不嚴重,以致於在後續的多元迴歸分析中,並不會因解釋變數之間嚴 重的共線性問題,而導致係數估計不精確及影響實證結果的推論。

由相關係數矩陣表中,可發現資訊揭露水準和董監事持股之質押比率、

控制股東所掌握之董監事席次比率與現金流量權比率的偏離程度呈顯著負相 關,初步支持本研究的假說1-2 與 1-4,顯示控制股東的代理問題會導致公司 的資訊揭露水準降低。資訊揭露水準和機構投資人持股比率、獨立董監事席 次比率呈顯著正相關,初步支持本研究之假說1-3 與 1-6,顯示機構投資人、

獨立董監事的監督機制有助於提升公司的資訊揭露水準。此外,在董事會人 數小於七人時,增加董事人數將有助於提升董事會運作效率,對於資訊揭露 水準是有正面提升的效果存在,支持假說 1-5。至於控制變數,則可發現控 制股東所持有之現金流量權比率較低、大公司或由高審計品質會計師事務所 查核的公司,資訊揭露水準會較高,而於國外資本市場融資的公司或獲利能 力(以總資產報酬率衡量)相對較高的公司,資訊揭露水準也會較高,均與 本研究預期一致。然相關分析僅能檢視變數之間的關聯性,而無法檢定因果 關係,因此,公司治理結構與資訊揭露水準之間的關聯性仍有待迴歸分析驗 證之。

4.3 公司治理結構與資訊揭露水準之間關係的片段線性迴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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