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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教師情緒智力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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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教師情緒智力之探究

本研究旨在探究幼兒教師人格特質、情緒智力與幼兒情緒能力之現況、相關 及預測力,其中,教師情緒智力、幼兒情緒能力皆提及情緒,故本節先對情緒的 定義、理論加以論述,進而深入闡述情緒智力定義及內涵、情緒智力理論、情緒 智力相關研究。

壹、 情緒之定義

情緒(emotion)是與生俱來的生理、心理、認知、行為反應,其為一種複 雜的心理歷程,隨不同觀點而有所差異,因此心理學、哲學之各家學者為此爭論 多年,至今尚未有一致看法。就字面解釋,牛津英語線上辭典將情緒定義為:「情 緒是一種強烈的感覺,如:愛、恐懼或生氣,亦是人的性格的一部分」;就心理 學方面而言,《張氏心理學辭典》將情緒定義為:「情緒是受到某種刺激所產生的 身心激動狀態,此狀態包含複雜的情感性反應,與生理的變化」(張春興,2006)。

國外學者 Ellis(1979)認為情緒是人類行為反應與知覺統整後的複雜狀況,

也就是一種「認知-知覺」的狀態。Plutchik(1984)認為情緒是對刺激的一種複 雜而連續的反應。Hothersall(1985)認為情緒是主觀之經驗或感覺,目標導向 的行為(如:攻擊、奔逃)、表達的行為(如:微笑、咆嘯),及生理反應(如心 跳加速、出汗、排便等)。Strongman(1987)則認為情緒是可以意識到以及有區 別的主觀經驗。Lazarus(1991)以為情緒是複雜的心理歷程,由特定型態的事 件所引發,如:悲傷是由於個人喪失與某人的聯繫或喪失所有物,生氣是因為挫 折或受傷(引自許鶴議,2010)。Goleman(1995)認為情緒是感覺及其特有的 思想、生理與心理的狀態及相關的行為傾向(張美惠譯,2006)。

國內學者王春展(1999)將情緒定義為各種基本或複雜的心理反應,除了關 心個體的內在情緒認知之外,也包含個體的外在情緒行為反應,將情緒視為與情 感、感覺、心情等相互涵括並交互轉換的一種身心狀態。黃惠惠(2002)認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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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是由個體周遭環境的外在刺激或本身內在身心狀況所引起的個體自覺的心理 失衡狀態或主觀的激動狀態,並由生理的反應、心理感受、認知評估與行為反應 等四種成分交互作用而成。王淑俐(2005)認為情緒包含心理感受、心理衝動等 內在感受,以及生理反應、臉部表情、聲音變化、肢體動作等外在表現。蔡秀玲、

楊智馨(2007)認為情緒由刺激引發,經由個體認知判斷後得到的主觀經驗,且 情緒會因身心成熟、知覺經驗的修正而具有相當的可變性。

綜上所述,國內外學者所持觀點,情緒乃是指個體意識到並評估內、外在刺 激後,引發個體產生連續性內在情緒自覺或外在情緒感受之反應變化。情緒可視 作個體主觀的內隱性生理、心理狀態,藉由行為彰顯於外的語言、非語言反應,

且情緒的反應會經由認知、經驗的轉變而有所調整,故可知情緒乃是生理反應、

心理感受、認知評估和行為反應交互作用而成。

貳、情緒智力之定義

一、情緒智力定義之發展

情緒智力(Emotional Intelligence)概念由 Salovey 和 Mayer(1990)提出,

其指出情緒智力包括情緒覺察、情緒調節及情緒運用三層次,是能覺察、區辨 自己與他人感覺或情緒,並能進而處理情緒、運用情緒訊息,以引導自身思考 與行動的能力(蔡秀玲、楊智馨,2007)。Goleman(1995)歸納 Salovey 的情 緒智力概念後,提出情緒智力是一種能保持自我控制、熱誠和堅持,且能自我 激勵的能力,其能力可分作「認識自己的情緒、管理自己情緒、激勵自己、認 知他人情緒及處理人際關係」等五構面。1997 年,Salovey 和 Mayer 認為早期 定義缺乏「感覺思考」的範疇,修正後提出新的定義「情緒的覺察、評估與表 達能力;情緒對思維的促進能力;理解、分析、運用情緒知識的能力;成熟的 調節情緒進而促進情緒和理智發展的能力」。2000 年,Salovey 和 Mayer 為與 Goleman、Bar-On 的情緒智力定義加以區別,將情緒智力的結構簡化為「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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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知覺、情緒的整合、情緒的理解與情緒的管理」等四部分。(張美惠譯,2006)

二、情緒智力是一種有助於個體人際、社會互動的能力

Bar-On(1997)將情緒智力和社會智力進行區分,把情緒智力看成是個人 管理能力,如衝動控制;而把社會智力看成是關係技能。Bar-On(2000)提出,

情緒智力是影響人應付環境需要和壓力的一系列情緒的、人格的和人際能力的 總合。他認為情緒智力是決定人在生活中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並直接影 響人的心理健康。而王春展、詹志禹、李良哲(2000)則提出情緒智力是可協 調個體認知之範疇,以利個體知覺、理解、推理、判斷各種不同的情緒意涵,

並用於表達、調節、激勵與反省自己情緒或他人的情緒狀態,亦即情緒智力為 有利於個體營造良好情緒生活與人際關係的情緒能力。

三、情緒智力是可以學習的能力

情緒智力並非一種固定不變的能力,Goleman(1995)曾提出情緒智力是 結合思考和情緒的一種可學習能力(引自葉連祺,2010),對此,Coper 與 Sawaf 於 1996 年提出,情緒智力可使個體運用情緒能力於生活中,進而對自身、他 人有更深層的了解,因此,情緒智力在任何年紀皆可習得(引自陳騏龍,2000)。

蔡秀玲、楊智馨(2007)曾提出情緒具有可變性,隨著身心的成長與發展、

對情境的知覺能力,以及個人的經驗與應變行為而改變,亦即個體的情緒智力 在適當的學習機會與環境下,是可以經由學習而加以提昇的。

四、情緒智力是人格特質的一種

Plutchik 於 1980 年,觀察人們在社交情境中複雜的情緒之反應,將人格特 質與八種基本情緒配對,得知人格特質會反映出其情緒(引自蔡秀玲、楊智馨,

2007)。另外,Simmons 和 Simmons 於 1997 年提出情緒智力是一種人格特質,

他將人格區分為 13 種面向,並進而將這些面向界定為 26 種基本情緒智力的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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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引自陳雅玲,2011)。而情緒智力高者具有能與人競爭與合作、樂觀進取、

善於與人溝通、具有堅強毅力、對新奇事物努力探究之特質(葉重新,1998)。

小結

綜上所述,情緒智力是個體能對自己、他人感覺或情緒狀態有所覺察、瞭 解,進而進行推理及判斷,並能對其加以處理、運用與反省,其可以引導個體 展現積極、正向的行為(歐慧敏,2010),利於個體在人際關係、社會互動上 有好的發展。情緒智力亦是一種人格特質,不同的情緒智力會具備不同的人格 特質面向,然而,情緒智力並非一成不變的能力,其具有可變動性、可學習的 能力,個體經由學習經驗的擴增,認知解讀型態的轉變,亦可使情緒智力提昇。

本研究認為教師情緒智力可使教師在和幼兒相處時,能經由理解、推理、

判斷以了解幼兒的情緒意涵,經由情緒智力的表達、調節、激勵作用,使教師 能予以幼兒適切的情緒回應及調適行為。故教師情緒智力是促使教師能營造良 好的情緒生活、協調幼兒情緒狀態的社會互動能力。

參、情緒智力之理論

情緒智力理論自 1990 年發展,由於《EQ》一書的出版,使得情緒智力在全 球受到重視,引發許多專家學者研究。各學派以不同觀點加以詮釋,豐富了情緒 智力的理論與內涵,其中主要的情緒智力理論代表性架構有三:(1)認知能力觀 點、(2)工作表現觀點、(3)人格特質觀點。茲分述如下。

一、Salovey 與 Mayer 認知能力觀點論

耶魯大學的心理學家Salovey和希罕布希爾大學的心理學家Mayer(1990)

提出「情緒智力」之概念以來,其情緒理論與情緒智力結構有新的發展與變化。

情緒智力原始架構包含三個層次(如圖2-1),分別為:(1)情緒的評估與表達、

1.自己的情緒(emotion in the self)

能知覺、辨識自己的情緒乃是情緒健康的重要基礎,個體可覺察 本身的情緒,理解情緒的來源及分析、判斷情緒可能帶來的結果或影 響。具備此情緒能力的個體較能有效控制情緒,並採取較佳的語言、

非語言方式呈現情緒與行為反應。

2.他人的情緒(emotion in others)

非語文覺知及同理心是評估他人情緒的重要因素,非語文覺知即

圖 2-1 Salovey & Mayer1990 年的情緒智力理論結構

資料來源:”Emotional intelligence”, by P. Salovey & J. D. Mayer, 1990, Imagination, Cognition, and Personality, 9, 190.(引自林文婷,2008,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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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在他人角度思考,有助於理解、判斷他人情緒反應的意涵,進而選 用較合宜的方式與他人進行溝通,展現較佳的情緒對應能力。

(二)情緒的調節

情緒的調節是指當個體面對情緒失衡或問題時,能運用方法或策略來調 適自己或他人情緒的能力,以維持身心平衡的能力。

1.調節自己的情緒(regulation of emotion in the self)

當個體知覺自身情緒狀態失衡時,能積極用不同的調節策略、方式,

如:藉由從事其他活動或有效的支持網絡,轉變自己情緒的能力。

2.調節他人的情緒(regulation of emotion in other)

一種處理他人情緒的能力。個體遇到他人不同情緒時,可以適切地 因應或處理,以協助他人調整情緒感受,恢復心理平衡的能力。

(三)情緒的應用

情緒的應用是指個體以彈性化的情緒加以思考,以應用於進行計畫、改 變思緒、轉移注意力、促發行動,使問題解決能力提昇。

1.彈性的計畫(flexible planning)

情緒具有變化性,使個體對未來規劃及對事件結果的預測,會因 情緒彈性變化而改變,打破既往的固定模式。

2.創造性思考(creative thinking)

對情緒感受的不同解讀會影響個體因應的態度、方式,如:情緒 正向者比較可能會有不凡或是有創造性的聯想。

3.轉移注意力(mood redirected attention)

情緒可讓個體將注意力導向更重要刺激上,使之重新審視、判斷 事件核心,讓注意力有效用於解決問題。

4.激勵動機(motivating emotions)

情緒可以激發動機,促使個體產生行動力,如:當遭遇困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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