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教育評鑑的意義與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教育評鑑的意義與內涵

評鑑(Evaluation)是最近半世紀以來,深受教育界重視的一個課題,評鑑 活動是一個系統化資料蒐集與複雜之價值判斷過程,包含事前規劃、事中運 作與事後檢討(Stufflebeam, 1974a),教育當局與學校可藉此瞭解辦學績效之 良窳。我國實施教育評鑑的年代,始於民國 52 年教育部與聯合國兒童教育基 金會簽署國民教育實施方案,在方案中規劃評鑑計畫(盧增緒,1995)。嗣後,

教育行政機關陸續局部辦理小學評鑑、高中評量與輔導工作評鑑,民國 64 年 才有教育部對專科學校實施全面性的評鑑,此後,各個教育層級的學校陸續 開始實施評鑑,可知教育評鑑的重要性。因為教育評鑑結果的良窳關係到國 家教育革新與發展,進而影響國家國民素質與整體競爭力。我國 88 年訂定的

「教育基本法」第十三條條文中,明訂政府與民間應加強教育評鑑工作(李 國偉,1996;吳清山,1999;顏國樑,2000),亦顯示評鑑對教育的重要性。

大學法第五條、專科學校法第六條均明白揭示教育部應定期辦理大學評鑑、

專科學校評鑑,相關評鑑辦法亦均已由教育部訂定發布實施。

壹、教育評鑑的意義

Stufflebeam 在 1966 年提出評鑑的定義在於「提供有用資料以作決定的歷 程」(黃光雄,2005),當時並獲得美國教育署、部分大學區、研究發展機 構的認同,接著發展出 CIPP 模式,並在 1971 年提出正式定義為:「評鑑是 一種劃定、獲取,及提供敘述性與判斷性資訊的歷程。那些資訊涉及研究對 象之目標、設計、實施,及影響的價值與優點,以便指導如何作決定,符合 績效的需求,並增進對研究現象的瞭解。」

依據吳清山、王湘栗(2004)對評鑑所蒐集各學者定義如表 2-1-1:

表 2-1-1 國內外學者對評鑑的定義彙整表

學者 評鑑的定義

Stufflebeam(1973)

評鑑是為了判斷可用的決策所做的描述、獲取及提供有用資 訊的過程。

Tenbrink(1974) 評鑑是獲得資訊進而形成判斷,並據以作決定的過程。

Chelimsky(1985) 評鑑是應用系統化研究方法以評估方案的設計、實施與效益。

Stufflebeam 和 Shinknfield(1985)

評鑑不在證明,而在改進。評鑑是一種計畫、獲取和提供敘 述性、判斷性資訊的過程。這些資訊涉及研究對象的目標、

設計、實施和影響的價值及優缺點,以便指導如何決策,滿 足教學效能核定的需要,增加對研究對象的瞭解。

Worthen 和

Sanders(1987) 評鑑是決定某件事情的價值。

Alkin(1990) 評鑑涉及系統化地蒐集、分析及報告一些可以用來改變態度 或改進方案運作資料的活動,其中系統化指評鑑需經過規劃。

學者 評鑑的定義

McLauaglin(1990)

評鑑是提供決策者有關於方案運作或效能的可信、有效、相 關且有用的資訊。

House(1993) 評鑑是依據適當的標準來決定事物的程度或價值。

Worthen, Sanders 和Fitzpatrick(1997)

Boulmetis 和 Dutwin(2000)

至於教育評鑑的定義,根據目前國內外學者的陳述,歸納如表 2-1-2:

Hamilton(1976) 衡量教學方法的價值,其過程就是課程評鑑。

Jenkins(1976) 教育評鑑是在描述所取得的有效資料,以提供決策參考。

Parlett & Hamilton

(1976) 評鑑是對內容加以解釋闡述。

Cronbach(1980) 評鑑是有系統檢驗當前教學方案或隨之發生的事件—目的 在協助改善受檢驗的教學方案或其他方向相同的教學方案。

Nevo(1986) 評鑑是評估功績及價值的機制。

Hopkins(1989) 評鑑能提供方法以實踐教育理念,並監督及加強課程發展。

Norris(1990) 教育評鑑與社會規劃、社會控制有關。

北美「教育評鑑標 準聯合委員會」

(The Joint Committee on Standard for Educational Evaluation, 1994)

有系統的評估某一對象的價值或優點。

學者 教育評鑑的定義

資料來源:Evaluation Methods in Research (p.5),by J. Bennet, 2003. London:

Continuum.,郭昭佑(2006)

一、目標達成模式(Goal-attainment model)

此模式係由教育評鑑之父 Taylor 所倡導,並運用於 1930 年代所進行的

「八年研究」中,又稱為目標本位模式(Goal/ Objective-based model)或目標 導向模式(Goal/ Objective-oriented model)。評鑑的第一個步驟是清楚界定方 案或活動的目標,然後確定目標達成的程度。此評鑑模式的步驟如下:1.建立 廣泛的目標或行為目標,2.將目標加以分類或排序,3.以可觀察的詞句界定目 標或行為目標,4.尋找可達成目標的示範性情境,5.發展或選擇測量的技術,

6.蒐集成就資料,7.將成就資料與所陳述的行為目標相比較。如發現成就與目 標存有差異,則需修正或補強,以促進方案的效能,修正之後,重複評鑑過 程,明確決定方案的優點與價值。

二、全貌模式(Countenance model)

此觀點由 Stake 於 1967 年所提出,以量化的觀點為主,論及二個評鑑方 法的重點,一是評鑑資料蒐集的矩陣,二是以蒐集的資訊判斷教育方案優點 的歷程。此模式主張評鑑應兼具描述與判斷的成份。評鑑者必須要蒐集課程 方案的先在因素、過程因素、結果因素,作為描述與判斷的依據。

嗣後 Stake 又在 1973 年發表反應式評鑑(Responsive evaluation),

是從全貌取向的觀點推衍而成,在評鑑資料的蒐集上,由量化方法的主

張轉移到以質化為主,量化為輔,因此,評鑑人員的任務不在以量化的

方法計算數值,也不在獲取描述性的評分等第,而是要將對方案所觀察

到的種種綜合性陳述與特定人士所選出的參考標準相比對,並說明令這

些人滿意與否的參照情形,換言之,評鑑人員的責任在於提供一個參照

架構,以便於鼓勵讀者做出自己的解釋。

三、差異模式(Discrepancy model)

此模式又稱「差距模式」,由 Provus 於 1969 年所提出,將之定義為「在 方案標準獲得一致性同意的基礎上,決定在所設的標準及方案的外觀間,是 否存有差距的過程」,旨在比較「標準」(standards) 和「表現」(performance),

分析其中的差距,作為改進的依據。實施評鑑時,不可避免的會進行比較,

在評鑑前都必須先有一項標準,然後再將標準和實際狀況作比較,評鑑就是 根據標準和實際狀況之間的差異訊息,判斷評鑑對象的價值或適當性。差異 模式在教育方案上的應用,第一個任務就是建立標準,也就是一種目標應用 和價值澄清的活動。一般而言,透過成效分析建立標準,可以將教育方案細 分為主要活動、功能或成分,每一個成分又可分為次要成分,一直到方案所 需程度為止。這種分析包含成分之間的網絡系統、關係,最後產生一個詳細 的方案設計,也可以視為標準,清楚點出方案應包含的內容及趨勢走向。

差異模式的評鑑包含一項標準和一個資料蒐集計畫,透過此一方法,比 較標準和實際表現的差異,能夠建立內部的回饋週期,也就是系統化評鑑基 礎。此模式的主要特性在強調自我評鑑和系統化方案的改進。

四、背景輸入過程成果模式(Context、Input、Process、Product;

CIPP)

此模式由 Stufflebeam 在 1965 年在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組成評鑑中心,

觀察評鑑活動,作為聯邦政府補助經費的決策依據。該模式的發展歷經五個 階段逐漸修正,認為「評鑑乃系統化地探討任一方案、計畫、服務或其他關 注對象的價值及/或優點。就操作面而言,係針對某一現象的價值與優點,進 行描述、獲取、報導及運用其描述性與判斷性資訊的一種過程。那些資訊涉

及研究對象之目標(goals)、設計(design)、實施(implementation),及 影響(impacts)的價值與優點,以便指導如何作決定,符合績效(accountability)

的需求,並增進對研究現象的瞭解。」。

第五期的 CIPP 模式在 2002 年提出,凸顯成果評鑑的後續使用。包含 10 大要素,1.契約同意,指評鑑需在取得當事人事先同意基礎下進行;2.背景評 鑑旨在評估一個已定義情境中的需求、資產與問題;3.輸入評鑑在依據已選定 的方向,進行整體策略、工作計畫與預算的評估;4.過程評鑑在監督、文件化 及評估方案的活動;5.影響評鑑在評估對方案預定服務對象的影響;6.效能評 鑑在評估成果的品質與重要性;7.穩定度評鑑估方案能成功及繼續維持制度的 貢獻程度;8.可轉移性評鑑在評估方案具有可接受度並應用於其他領域的程 度;9.後設評鑑在評估方案與評鑑標準之間的一致程度;10.評鑑報告旨在將 所有的評鑑發現綜合在一起。

CIPP 模式評鑑使用一個關鍵概念,即:利害關係人;亦即包括意圖使用 評鑑發現者、可能受評鑑影響者、期望對評鑑有所貢獻者。因此,全體利害 關係人應該共同參與互動並分享資訊。「評鑑最重要的目的不在證明,而是 改進」(the most important purpose of evaluation is not to prove, but to improve)

是此模式最基本的觀點。

五、評鑑研究中心的模式(Center for the study of Evaluation;CSE)

此模式由美國洛杉磯加州大學校區的評量研究中心所提倡。他們認為:

評鑑是一種過程,藉以確認決策者必須從事的決定、選擇、搜集、分析作決 定所需要的資料,向決策者提出報告。本模式包含了系統評估、方案計畫、

方案實施、方案改進、方案授證五種評鑑。系統評估旨在協助決策者瞭解教 育系統的現況,並找出需作何改變;方案計畫旨在協助決策者自許多變通方

案中選擇其一,以便採納於教育系統中,藉以滿足教育需求;方案實施旨在 確定所實施的方案是否符合原來的計畫;方案改進旨在提供方案各成份是否 成功運作的資料,供方案計畫者修正之參考;方案授證旨在確定方案是否終 止、修正或推廣。

六、認可模式(Accreditation model)

此模式由 Anderson、House、Popham 等人倡導,他們認為教育評鑑係在 建立認可的最低標準,由受評學校自評後,專家前往訪視,如發現學校缺失 則予學校補助或改進機會,並安排複評。此模式強調專業自主、希望運用專 業知識與經驗以保障教育品質。以美國為例,認可的程序包含六大步驟: 1.

由認可機構與被認可學校合作建立標準,2.由學校或學程進行深度自我評鑑,

以測量與所建立標準相比較的成果,3.由認可機關擇聘團隊訪視學校或學程,

直接決定申請認可者是否符合已建立的標準,4.將符合標準的申請者公告於官 方刊物中,5.認可機構在被認可學校或學程的認可期間,監督以驗證該學校或 學程持續符合所建立的標準,6.認可機構週期性再評鑑每個學校或學程,以確 保該學校或學程處於認可狀態。

七、闡述評鑑模式(Illuminative evaluation model)

此模式由 Koppelman、Parlett、與 Hamiltony 等人於 1970 年代所倡導。

他們認為教育評鑑旨在描述與解釋,而非測驗及預測,其實施套裝程式含探 索、探究、解釋三個步驟。強調不在定出排行榜,而在瞭解教育現況,藉以

他們認為教育評鑑旨在描述與解釋,而非測驗及預測,其實施套裝程式含探 索、探究、解釋三個步驟。強調不在定出排行榜,而在瞭解教育現況,藉以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