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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文化教學

2005)。人類學的鼻祖泰勒 Edward Tylor 是現代第一個對文化進行明確定義 的學者,他於 1871 年出版了《原始文化》一書中對文化所下的定義:文化 是一個複雜的總和,包括:知識(knowledge)、信仰(faith)、藝術(art)、

14 關於「文化」的定義,舉例如下:

( 1 ) "Most social scientists today view culture as consisting primarily of the symbolic, ideational, and intangible aspects of human societies. The essence of a culture is not its artifacts, tools, or other tangible cultural elements but how the members of the group interpret, use, and perceive them. It is the values, symbols, interpretations, and perspectives that distinguish one people from another in modernized societies; it is not material objects and other tangible aspects of human societies. People within a culture usually interpret the meaning of symbols, artifacts, and behaviors in the same or in similar ways." (Banks, J.A., Banks, & McGee, C. A. , 1989)

( 2 ) "Culture: learned and shared human patterns or models for living; day- to-day living patterns.

these patterns and models pervade all aspects of human social interaction. Culture is mankind's primary adaptive mechanism" (Damen, L. , 1987 : p. 367).

( 3 ) "By culture we mean all those historically created designs for living, explicit and implicit, rational, irrational, and nonrational, which exist at any given time as potential guides for the behavior of men." (Kluckhohn, C., & Kelly, W.H. , 1945, pp. 78-105)

( 4 ) " Culture consists of patterns, explicit and implicit, of and for behavior acquired and transmitted by symbols, constituting the distinctive achievements of human groups, including their

embodiments in artifacts; the essential core of culture consists of traditional (i.e. historically derived and selected) ideas and especially their attached values; culture systems may, on the one hand, be considered as products of action, and on the other as conditioning elements of further action." (Kroeber, A.L., & Kluckhohn, C. , 1952)

道德(moral)、法律(law)、習俗(custom)以及作為一個社會成員所獲得 的 能 力 與 習 慣 的 複 雜 的 整 體15。 由 於 泰 勒 的 文 化 定 義 缺 少 “ 物 質 文 化

(material culture)”的內容,後來一些社會學家及文化人類學家對泰勒的 定義進行了修正,補充進了“實物”的文化現象。如,一位文化功能學派的 創始人文化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Bronislaw Kaspar Malinowski,引自費 孝通,1987)發展了泰勒的文化定義,他指出:文化是指那一群傳統的器物

(implements),貨品(types of goods),技術(technology),思想(thought),

習慣(habit)及價值而言的,此一概念包容著及調節著一切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

另外,美國社會學家波普諾(David Popenoe)則從抽象的定義角度對文 化作了如下的定義:一個群體或社會共同具有的價值觀和意義體系,它包括 這些價值觀(values)和意義在物質形態上的具體化,人們通過觀查和接受 其他成員的教育而學到其所在社會的文化。筆者認為,波普諾之定義概括了 泰勒與馬林諾夫斯基所下的定義,而從波普諾對文化的觀點顯示:人類所創 作的一切,如:事物(object)、技術(technology)、思想(thought)、語言

(language)、行為(behavior)等都包含在文化之中,換言之:所有事物都 包含在文化之內。我們再從此說法歸納出語言與文化的關係(金惠淑,

2005)。十八、九世紀洪堡特(W. von Humboldt,1767-1835)提出「語言相 關論(linguistic relativism)」,他認為:語言反映了一個民族的社會、文化、

心理結構,同時個人的世界觀又受到語言的控制。美國人類語言學家薩披爾

(Edward Sapir,1884-1939)和沃爾夫(B. L. Whorf,1897-1941)比較美洲 印第安語(American Indian languages),證實了:各個民族的時間觀念、空 間觀念、色彩觀念、親族觀念、主語賓語觀念都不一樣,這些民族觀念反應 在語言上。因此,語言與文化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學習一種外語等於學習 一種文化,熟悉文化體系,有助於語言使用得當及整體性掌握語言結構。

正如美國 Edward Sapir(1921)所說:「語言的背後是有東西的。並且,

語言不能離文化而存在。所謂文化就是社會遺傳下來的習慣和信仰的總和,

15 英文定義為:“Culture is that complex whole which includes Knowledge, belief, art, moral, law,

由它可以決定我們的生活組織。L. R. Palmer(1936:151)也同樣指出:「語 言的歷史和文化的歷史是相輔而行的,它們可以互相協助和啟發」。

綜上所述,眾多學者對語言與文化之論點雖大同小異,但是無論如何,

至少我們能得知:語言與文化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相輔相成的作用,並可 以知道它們所涉及的範圍是相當廣的。對於文化的定義,或許我們能從最基 本與最原始的觀念思考,如:文化的定義,應從日常生活多表現的特有生活 方式、表達方式和價值觀這個層面來決定(曾金金,1997)。

二、 外語教學與文化的角色

從前一節所探討得知,文化與語言是密切相關,語言承載了文化,文化 內蘊於語言,語體交際中常是文化與語言之間的交互作用(陳懷萱、舒兆民、

林巧婷,2008)。程棠(2008:226)在《對外漢語教學—目的、原則、方法》

一書強調:語言是人類交際的最重要的工具,語言是文化的載體,語言教學 自然要涉及文化內容和文化背景知識。特別的是,當我們提出培養交際能力 的教學目的之後,文化背景知識的傳授就是必不可少的了。劉珣(2000:22)

也同樣指出:對外漢語教學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應該與文化因素緊密結合,

語言教學本身就應該包含運用目的語成功地進行交際所必需的文化內容。

以上的論點反映了外語教學與文化的必要性。對於外語教學與文化之間 的關係已有眾多學者提出不同的觀點。如,Oswalt(1970)提出了大文化

(Large Culture)與小文化(Small Culture)的概念,所謂大文化是指在一 個社會裡一般的或出色的個人作品、對社會的貢獻,包括:歷史、文學、哲 學、政治、經濟、科技等。小文化則是人們在社會裡的行為模式、生活 方式、價值觀、傳統與民俗以及出於溝通需求產生的文化。Kenneth Chastain

(1976)將大文化與小文化此概念延伸到外語教學之應用,他指出:在外語 教學上「小文化」為文化教學的基礎,「大文化」則為高級課程的主要內容 以便讓學習者具有跨國際性的眼光。

H. H. Stern(1992:208)根據文化的結構和範疇將文化分為廣義和狹義 兩種概念。廣義的文化即大寫的文化(Culture with a big C),狹義的文化即 小寫的文化(Culture with a small c)。廣義文化指的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 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它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心 理文化三個方面。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種種物質文明,包括交通工具、

服飾、日常用品等,是一種可見的顯性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分別指生 活制度、 家庭制度、 社會制度以及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審美情趣,它們 屬於不可見的隱性文化。包括:文學、哲學、政治等方面內容。狹義的文化 是指人們普遍的社會習慣,如衣食住行、風俗習慣、生活方式、行為規範等。

全建強(2001a)將大寫的文化稱作「介紹性文化」例如:地理、歷史、文 化、文藝、哲學、政治等方面的內容。他將小寫的文化稱作「交際性文化」,

即:普遍的社會習慣或某一社會成員對其文化的適應能力,如:詞語文化及 其他廣發的內容。全建強(2001b)的觀點認為「介紹性文化」課程不是以 交際為目的,也不具備交際的特徵,因此教師可以直接使用母語講授這些文 化知識,但是真正的文化交際能力並沒有得到提高。對外語教學更具有影響 力的應該是具有交際性的普遍文化,即「小寫文化」。

綜上所述,語言是文化的載體,也是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學習一 種語言,必須同時學習該種語言所負載的文化。正如美國語言學家 Kramsch

(1998:3)在闡述文化意識的同時指出:學習第二語言文化能夠促使學習 者更熟練地掌握第二語言。一個成功的語言學習者應該是一名成功的文化學 習者(Brown,1986)。

三、 文化教學的目標及階段

Seelye(1993)在 “Teaching Culture:Strategies for Intercultural Communi- cation” 一書中討論了在第二語言教學中融入文化指導的意義和方法。他們 提出了六個與此相關的具體目標:

1. 興趣(Interrest): 學生對另一種文化表示好奇,並且把對該文化的 好奇心移情至該文化圈中的成員。

2. 對象(Who): 學生了解到角色的預期和其他社會變數,如年齡、

性別、社會發展階段(stage of social development)、宗教、種族、

居住地等會影響到人們說話與行為的方式。

3. 什麼(What):學生能明確有效的溝通建立在文化的認知上,這種 認知來自於當他們對周圍的世界進行思考、行動、反應時,在心裡 喚起文化上被限制的現象。

4. 地點及時間(Where and When):學生認知到情境變化和交談行為的 重要。

5. 為什麼(Why):學生理解一般人的基本行為模式,是因為他們為了 滿足基本的物理和心理需要以及受社會制約的影響。

6. 探索(Exploration):學生能判斷文化內涵的表現,並且具有對於文 化相關的訊息進行組織與區分的能力。

此外,關於第二語言習得與文化習得,Hammerly(1982)在討論第二 語言能力時亦指出:第二語言能力是在溝通能力中發展的,而溝通能力又是 在文化能力下發展的。因此,語言學習者在語言學習的同時,開始認識並逐 步習得文化,進而累積文化知識的能力,語言習得無法脫離文化習得而存 在。可圖示如下:

圖 二-3 Hector Hammerly's Cones

(資料來源:Hammerly(1982,p.214))

四、 語言教學的文化導入

Seelye(1988)在「Teaching Culture」一書中提出了提高學生跨文化交 際的七大交際目標及五大交際教學原則。

其中七大交際目標如下:

1. 使學生逐漸意識到人們的行為無不受到有關文化的影響。

2. 使學生逐漸意識到人們的言行受到某些可變因素的影響,諸如:

年齡、性別、社會、階層、居住環境等。

3. 使學生進一步瞭解目標語文化在通常情況下的常規行為。

4. 提高學生用實例對目標語文化斤西瓜評價並加以完善的理解能力。

5. 增強學生對目標語中詞及片語在文化內涵上的瞭解。

6. 使學生具有必要的查獲及整理有關目標語文化資訊的技巧。

7. 激發學生對目標語文化的求知欲並鼓勵他們與該文化的人們有所 共鳴。

而提高學生跨文化交際的五大交際教學原則如下:

Cultural Competence

1. 通過所教授的語言瞭解其文化;

2. 使文化行為成為每課學習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 使學生獲得他們認為所需的缺德社會經濟地位的能力;

4. 使所有不同水準的學生對自身文化及目標語文化均有瞭解;

5. 要意識到並非所有的文化教學指在改變學生自身的文化行為,而是 要求學生認識到人們的某些行為是受其文化影響,並對那些行為 表 示理解。外語教學需要適時、適度地導入相關的文化知識,可以通

5. 要意識到並非所有的文化教學指在改變學生自身的文化行為,而是 要求學生認識到人們的某些行為是受其文化影響,並對那些行為 表 示理解。外語教學需要適時、適度地導入相關的文化知識,可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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