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文獻分析與回顧
到衡平的效果。1985 年利比亞訴馬爾他大陸礁層劃界案中比例即 被用來考量島嶼在海域劃界時可能造成的影響。
為了避免達到不成比例的情形,國際法院曾經將比例檢驗置 入劃界程序中的最後一個環節,在有關情況、劃界方法、劃界結 果、比例或其他檢驗這四個步驟之中證明劃界結果的公平性。此 時比例關注的重點在於劃界的結果而不是劃界的程序。但這個檢 驗步驟出現了兩個問題:相關海域難以定義以及海岸長度的比率 與所獲得的海域面積不協調的衝突。這兩個問題在結果已決定的 情況下再進行合乎比例與否的檢驗反而會引發當事國對於程序 上的爭議,使得證明結果為公平性的手段失去效用。
但最終,國際法院還是引用英/法大陸礁層仲裁案中法庭所言:
「比例的真正用途是作為一個在評價某個地理特徵時…適用等 距離方法劃界的影響是否衡平時需要考量的因素。」2後來在1993 年格陵蘭與揚馬延島海域劃界案中國際法院建立了以衡平原則/
相關情況規則劃界的程序,再由比例概念檢驗劃界結果是否符合 衡平原則。
第二節 文獻分析與回顧
2 United Nations (U.N.), Delimitation of the Continental Shelf between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French Republic (UK, France), Reports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l Awards, p. 57, para.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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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比例概念的書籍中,中文著作主要以分析劃界程序時所 需考量的因素為主,其中即有章節包含比例的討論,但較少有單 獨探討比例概念的專書。例如中國大陸的高健軍教授所著之《國 際海洋劃界論-有關等距離/特殊情況規則的研究》介紹了等距離/
特殊情況規則的產生、應用以及與衡平原則之間的關係,後段則 介紹了等距離/特殊情況規則的劃界程序以及與習慣法的連結。
本書主要在衡平原則/相關情況規則的劃界程序討論中以一 節專門討論比例,其中解釋到比例的由來是自 1969 年的北海大 陸礁層案開始,為了驗證海岸比例是否達到對爭端雙方皆為合理 的狀態故加以引進。接著則是在英/法大陸礁層仲裁案中限制了比 例的功能與可適用的範圍,定義出了比例可作為驗證等距方式劃 界是否衡平時的因素之一。1982 年的突尼西亞訴利比亞大陸礁層 案中比例則更進一步的作為檢驗劃線結果衡平與否的因素,並認 定海岸現場度與海域面積的比例可作為衡平原則的檢驗因素之 一,在之後的案例中國際法院均採用了這樣的認定,定義出比例 概念適用之範圍;作為證明工具的實用性以及比例對相關國家海 岸長度之間的差別。
另外則有三民書局出版,傅崐成教授所著之《國際海洋法-衡 平劃界論》,傅教授在書中詳細解釋了衡平原則的歷史演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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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國際法院如何逐漸從司法與準司法的裁判中引導出劃界的驗 證程序,試圖尋找出海洋劃界的衡平原則。而國際法院為了達到 衡平所做的考量中也包括了比例在內,以避免不成比例的問題發 生。本書一樣提到國際法院是從 1969 年北海大陸礁層案開始將 比例概念納入考量之中,並以隨後數個國際法院的案例解釋為達 到衡平的效果,如何使用比例作為驗證結果的方法。逐漸定義出 所謂的合理程度內的比例分配,包括海岸線長度的比例及海域分 配面積比例之因素,其中的討論包括了「比例性」標準所要求的 合理結果;建立適用衡平原則的完整考量因素;以及其他在各種 不同類型的海域劃界問題上能達到「衡平的解決」劃界問題的劃 界方法。並藉由這些考量因素逐漸形成一系列的驗證步驟在劃界 時用來評估判決是否達到衡平結果。
期刊文獻雖也較少有對比例概念的探討,但對於海域劃界以 及國際法中衡平劃界所需要考量的因素則有相當多元的資訊。
孫國祥(2012),〈黃海大陸礁層劃界問題之探討〉,《臺灣國際法 季刊》,第 9 卷(第 2 期),頁 149-190。
本文討論到中國、北韓以及韓國三個黃海週邊國家對大陸礁 層和專屬經濟區的爭議。特別的地方在於,由於地理環境的不同,
中國與北韓是相鄰重疊國,而中國與韓國則是相向重疊國。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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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對北韓主張為中間線原則對南韓則是自然延伸原則。佐以韓國 與中國在東海的劃界作為對照。先討論國際法中,各國對於相向 與相鄰國家之間大陸礁層劃界的案例,以及劃界法律對爭端各國 的意涵,接著探討三國雙邊的大陸礁層主張,最後則是未來在黃 海共同探勘資源與合作的可能選項。
其中提到各國對於等距線劃分原則的應用,並討論國際法上 關於相向或相鄰國家間大陸礁層劃界的規定,進一步探討對經濟 海域的劃界與資源的分配。也分析了爭端各國應用等距離線-中間 線原則以及陸地領土自然延伸原則的態度與使用時機。其中有一 個章節對於國際法中劃界原則和案例的討論相當詳細,並對於判 例歸納出衡平原則已經成為目標而非實際性的標準。
廖文章(2006),〈島嶼在海洋劃界中效力的研究〉,《研究與動態》, 第 13 期,頁 75-96。
本文討論的是如何定義島嶼在劃界時所獲得的效力,其中分 為全效力、半效力與零效力。島嶼獲得效力與否受到相當多的因 素所主導,包括其位置、面積、人口、總體地理、政治、經濟等 因素制約和影響,而這些因素又有不同的輕急緩重之分,故島嶼 在不同情況下可享有全效力、部分效力或者是零效力。
從前面幾位老師的著作中,可以瞭解到國際法院在歷經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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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的解釋後,已經將等距離/特殊情況規則做為劃界時達到衡平 原則的方案,而比例概念便是衡平原則其中所需要考量的程序之 一。隨後比例被用來評估到島嶼在海域劃界時造成的影響,因為 有許多因素都可能會影響島嶼所獲得的領海以及經濟海域有若 干程度的差異。
接著則是進一步解釋到未來亞洲各國海域劃界時,不論是訴 求第三方仲裁或是直接由國際法院裁決,爭端各方都需要對裁決 過程中的決定因素有進一步的理解。瞭解比例的內容與應用方法 對於解決與週邊各國的爭端將有一定的幫助。
詹勇銘(2006),〈從國際法觀點分析中日東海大陸礁層劃界爭端 解決之途徑〉,《國際關係學報》,第 31 期,頁 151-242。
本文中,作者整理出國際法院在大陸礁層劃界時會考量的相 關情況或特殊情況。同時介紹了英法大陸礁層劃界仲裁案、突尼 西亞訴利比亞大陸礁層案、厄利垂亞與葉門劃界仲裁案、卡達與 巴林間海域劃界及領土問題案與烏克蘭與羅馬尼亞間的黑海劃 界案之中討論涉及其中的島嶼之效力。
外文文獻包含了以下數篇期刊論文;
Clive Schofield, and Dustin Kuan-Hsiung Wang, “The Regime of Islands under UNCLOS: Implications for the South China Sea”
Maritime Energy Resources in Asia: Legal Regimes and Co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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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pp. 61-77.
本文選擇了 1982 年的突尼西亞訴利比亞大陸礁層案、1984 年的美國/加拿大緬因灣地區海洋疆界案、1985 年的利比亞/馬 爾他大陸礁層案、1993 年的格陵蘭與揚馬延島海域劃界案、2009 年烏克蘭與羅馬尼亞間的黑海劃界案以及 2012 年尼加拉瓜訴哥 倫比亞領土與海洋爭端案中的國際法院判決來討論,討論的重點 在於島嶼對於海域劃界的影響。也由於島嶼的出現,使的以往海 域劃界只針對於海岸線長度或是經濟海域面積比例的討論進一 步延伸。從前三個案例的判決中探討國際法院在劃界時是如何考 量比例概念,以及比例是如何作為驗證結果是否符合衡平原則的 工具。最後再以黑海劃界案的判決來分析裁決過程中國際法院如 何應用畫出臨時等距線、考量衡平原則以及為避免不成比例而調 整界線等三個步驟後做出裁決。
Lawrence L. Herman, “The Court Giveth and the Court Taketh Away: An Analysis of the Tunisia-Libya Continental Shelf Case”
The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 Vol. 33, No. 4 (Oct., 1984), pp. 825-858.
本文主要討論突尼西亞訴利比亞大陸礁層案中的劃界考量,
特別是島嶼所造成的不成比例問題所造成的影響。進一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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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在海域劃界時所應該擁有的效力。同時也討論了比例概念在 劃界時出現特殊情況的解決方式。
Nuno Sérgio Marques Antunes, “Towards the Conceptualisation of Maritime Delimitation: Legal and Technical Aspects of a Political Process”, Ocean Development: A Series of Studies on the International, Legal, Institutional and Policy Aspects of the Ocean Development, Vol. 42, pp. 301-304.
本書以一個小節討論了海岸線的長度與合理的比例之間處在 一種比較的關係上。並提出三個比例的基礎議題,首先比例實際 上是一種主觀的看法,故其適法性需要受到法院評估。雙方海岸 長度的比較在透過比例檢驗時只是一種加權的過程。同時也需要 確認比例概念可否使用於所有的地理特徵。
以上的期刊主要是以案例的方式討論國際法院為了使劃界結 果達到衡平,而利用相關情況考量中的比例概念進行驗證的考量。
另外一方面則是對比例的內容進行思考,試圖瞭解其對於衡平原 則的影響,以及在實際劃界的應用上需要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