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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文獻回顧

馬詩瑜(2013)〈台灣搖滾樂反抗論述的音樂場景分析:Live House 音樂展演空間、

社會運動、音樂祭〉一文中,利用「場景」(scene)與「場域」(field)的概念分 析空間、場域、網絡對能動者造成的影響,將搖滾樂置於台灣的歷史文化脈絡之 下檢視,破除搖滾樂「能動性高、作為反抗者總代表」的神話,並提出在台灣的 社會與搖滾樂歷史發展的脈絡下,搖滾樂陷入許多主流與非主流間的矛盾以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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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剝削的衝突。如: Live House 的場地品質不佳與薪資不穩,使得樂手必須適 度揚棄反叛的心理與作為而在反抗論述的本質中有不可反抗性,並在需要累積社 會資本的情況下而繼續投入這樣的矛盾中;Live House 展演空間與法規之間的差 異,以及社會對此空間的意象,將之與 pub 連結,而使得搖滾樂的生存空間遭打

音樂與認同相關的論題有 Ray Hudson(2005)〈Regions and place: music, identity and place〉一文,作者認為音樂不論在生產或是消費的過程中,對於人建立與人 群、地方的認同感,都是重要的媒介,而此認同感有時是正向的,但有時卻又可 能因現實狀況,特別是經濟方面,與音樂形塑出的想像不同,而有危險性。

Aaron Kingsbury(2008)〈Music in the Fields: Constructing Narratives of the Late 19th Century Hawaiian Plantation Cultural Landscape〉提出,音樂在形塑地方時扮演 著重要的角色,而音樂中的歌詞是傳達空間中社會意涵的媒介,作者藉著分析移 居到夏威夷種植甘蔗的日本人,在工作及生活時傳唱的歌曲,來解讀「渴望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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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帶」的特色。另喬建中(1998,同上)於文中引用薩波奇‧本采(Bence Szabolch)

《旋律史》的觀念──音樂的保存多以「邊沿地帶」為主。因邊沿地帶人煙稀少、 內的民歌如何發揮地區特色並使地域民歌社會化和現代化的矛盾。John Connell、

Chris Gibson(2004)〈World music: deterritorializing place and identity〉更提到了隨 著全球化的發展與音樂的商品化,被包裝行銷的音樂商品,與強加其上的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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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要素彰顯其風格,透過前人研究,得到一些基本的概念,但多數研究對於形 塑的「因」少有深刻的論述,這也是本研究欲嘗試探討的部分。

二、江南絲竹相關研究

「江南絲竹」一詞,是由「江南」、「絲竹」兩個名詞所組成,就字面上的意 思為存在「江南」這個地區的「絲竹」音樂,因而稱作「江南絲竹」。以下分就 江南位置與範圍、絲竹與江南絲竹作相關研究成果的敘述:

(一)江南位置與範圍

對江南的研究中,皆會先討論江南究竟在哪裡及其範圍。多數文史學家皆認 為江南的位置隨時代的演進,有由西至東、由大至小,由泛稱到特指的趨勢。黃 愛梅、于凱(2012)的研究中指出,在秦漢之前,「江南」一詞為一自然地理區 的概念,指的是江以南的地方,而上古時期所說的「江」,並不定指長江,古沂 水、淮水、漢水都曾被叫做江,因此在古代,「江南」可泛指任何一條江以南之 地。但至秦漢時期,「江」漸漸定指為長江,但「江南」的範圍還是有相當大的 彈性。吳海慶(2010)亦認為隨著中國大一統政權與疆域確認之後,「江」定指 為長江,「江南」便理所當然地是指長江以南的地區,更進一步提出長江自古只 有宜賓以下的河段才稱為長江,因此「江南」是指位於長江中下游南岸的地區。

至今日江南的區域範圍尚無統一看法,就唐力行(2009)的說法大致可包括今日 的蘇南、浙北、上海和皖南,其核心為蘇州、松江、常州、嘉興、湖州、杭州、

徽州等地區。而「江南」一詞代表著地表上某一範圍之區域時,有以下之意涵:

1. 行政區域劃分

「江南」在歷史上曾被作為行政區的名稱,以下依朝代敘述如下:

(1) 初唐(貞觀元年,627 年):行政區分為十道,其一道為江南道,包括現今 的浙江、江西、湖南、福建等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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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唐(開元十五年,733 年):將初唐時的江南道分割為江南東道、江南西 道與黔中道。其中江南東道範圍約為今浙、閩兩省與蘇南。

(3) 北宋(天禧四年,1020 年):將唐代的江南東道劃分為兩浙路、福建路與江 南東路,兩浙路的範圍約為今蘇南及浙江省,今安徽省南部則劃歸為江南東 路。

(4) 南宋(建炎三年,1129 年):江南東路、江南西路僅邊界有些許變化,兩浙 路分為兩浙東路與兩浙西路。

圖 1-1 唐代「江南」行政區圖

資料來源: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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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化江南

劉士林(2010b)研究中,提出「詩性江南」的概念,認為「江南」是一種 有著與中國北方不同文化性格的地方,受到詩性文化影響,並以此文化為社會主 幹者,皆可視為「江南」,因此在文化各有論述的情形之下,文化江南的範圍眾 說紛紜,往北可延伸到皖南、淮南的緣江部分,往南則可到達今福建一帶。

3. 經濟江南

李伯重(2003)採用施堅雅模式,認為一個區域在地理上必須要有完整性,

以水系作為一區域的概念,因此「江南」此一區域即為太湖流域區,包括位於太 湖東側地平多水的蘇州、松江、太倉,以及位於太湖西側、北側與南側的江寧、

鎮江、常州、湖州、杭州與嘉興,雖境內多山,但精華區與太湖平原相連因而劃 為同一區域,並且在這樣的自然環境之中導致其經濟亦為一體,而認為「江南」

範圍大致為明清時期的八府一州(見圖 1-4、1-5),形成一個以蘇州為高級中地,

南京(清稱江寧,今為南京)、杭州、松江(今上海)等為次級中地的經濟區。

徐茂名(2002)論述「江南」範圍時,認為多數學者從事江南經濟史研究時,多 圖 1-2 北宋「江南」行政區圖

資料來源: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

圖 1-3 南宋「江南」行政區圖

資料來源: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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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太湖平原西部的江寧(南京)與鎮江革除在「江南」之外,多集中研究太湖平 原東部的蘇州、松江(上海)、嘉興、湖州與常州。

圖 1-4 明代環太湖區之八府位置圖

資料來源: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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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5 清代環太湖區之八府一州位置圖

資料來源: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

今日所言之「江南」則多贊同李伯重所提出之範圍,而本研究主要探討的對 象為一與消費生活相當有關係的音樂活動「江南絲竹」,因此本研究中定義之「江 南」,便以藉由經濟而形成之範圍,即李伯重所言之明清時期八府一州之環太湖 區作為主要論述之「江南」區域。

「江南」隨著中國王權實際的治理漸漸到達南方,於唐代時開始設置行政區 管理,「江南」始有較為確定的指涉空間範圍與位置,但從行政區的劃分來看,

名為「江南」的行政區與從經濟發展的角度所認為的「江南」,二者的空間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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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且合作的演奏風格。此種樂曲風格的樂種便稱為「江南絲竹」,以其特殊 之韻味「小、輕、細、雅」而有別於其他地區的絲竹樂。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即為作為樂曲風格的「江南絲竹」,筆者欲探究其在中國 各地皆有以絲、竹類樂器演奏的音樂形式,為何在「江南」形塑出一種與他者有 所差異的樂曲風格。

(三)江南絲竹

對「江南絲竹」的研究中有一部分是針對音樂本身作旋律結構分析,如:葉 棟(1983)、李民雄(2007)、劉璇(2009)等,分析樂曲結構,發現江南絲竹之 樂曲有很多「變體」,即從「母體」樂曲利用板式變化、加花變奏、即興演奏等 方式,衍生出另首樂曲,並提出「江南絲竹」「八大名曲」的基礎即為〈歡樂歌〉、

〈六板〉、〈三六〉及〈四合〉所衍生而來。另尚有針對「江南絲竹」風格的研究 闡述,如:倪娜(2007)認為江南絲竹的樂曲表現是為接近人聲,此文中提及中 國傳統認為「絲不如竹,竹不如肉」,因此江南絲竹雖為器樂,但為符應人聲,

因而避免太大的音程跳動,亦少極強極弱,以橄欖形般弱起漸強、而後漸弱的方 式表現樂句。

「江南絲竹」於 2006 年時登錄為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地區為 江蘇省太倉市、上海市及浙江省杭州市,其流布的範圍為蘇南、浙北、上海一帶 環繞著太湖的區域;而在「江南絲竹」的源流,也提到其與環太湖區經濟發展相 關,「江南」與環太湖區、絲竹樂與「江南」又是如何產生連結,而環太湖區又 有什麼環境的因子使得「江南絲竹」能以其特殊韻味有別於其他的地方樂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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