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二、研究架構

第一章 緒論:包含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流程以及 ECFA 相關內容等。

第二章 文獻回顧:蒐集國內有關 ECFA 論文、期刊以及相關模型之文獻。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實證分析:依照臺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進出口貿易額作比對 分析,簽署 ECFA 前後是否進出口有差距變化。

第四章 ECFA 發展現況對臺灣經濟影響之分析:對臺灣近年來經濟成長、 ECFA 早期收貨清單之使用率以及 ECFA 後續談判及未來發展提出見解。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針對簽署 ECFA 後,對政府及中小企業應如何因應提出建 議。

6

第三節 研究動機

因世界貿易組織(WTO)在多邊貿易自由化談判進行相當緩慢,各國紛紛進行 雙邊或區域型之經濟整合,簽署雙邊或多邊的自由貿易協定。例如:美洲自由貿 易區(FTAA)、歐盟(EU)、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等。簽署 FTA 的可能產生之 影響有貿易創造效果、貿易移轉效果、增強經濟體強化貿易財金政策之透明度、

增加外資等。自由貿易下所產生貿易創造效果與貿易移轉效果著實非常重要,以 下將列出其優劣。貿易創造(Trade Creation Effect)與貿易移轉(Trade Diversion Effect)由 Viner(1950)提出,他認為區域經濟整合會產生這兩種效果。

一、貿易創造

簽署貿易協定之成員國的一些國內生產品,被其他生產成本更低的進口產品所替 代,因此使資源的使用效率提高,擴大了生產所帶來的利益。貿易創造的結果是 成員國的社會福利水帄提高

二、貿易移轉

原本是從世界上生產效率高、成本低的國家進口產品。而貿易協定成立後,

國內產品轉由成員國內生產效率最高的國家進口,進而造成損失。貿易移轉使消 費支出擴大,使成員國的社會福利水帄下降。

為了避免臺灣受到東南亞地區較低成本國家所取代,臺灣政府積極推動簽署 ECFA,本研究將檢視其成效是否對臺灣是否有利,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

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中國大陸自從1980年代改革開放以後,臺商紛紛至中國大陸投資。因中國大 陸投資成本相較臺灣低,吸引不少臺商前進中國大陸。但是也遭遇到不少貿易障 礙,不外乎是中國大陸給予外資申請合資流程繁複且費時、營運門檻太高、業務 開放營運範疇過小,影響獲利來源,限制其極多、大陸中央政策與地方政策不一 致、營運法規不明確、影響臺商權益。所以必須要定例條款來保護臺商在大陸之 權益(劉大年,2010)。而在臺灣方面,對於臺商到中國大陸進行投資,勢必也 將影響臺灣經濟,所產生的問題將為臺灣經濟帶來衝擊(楊曼君,2002)。

自從 2000 年以來,東亞地區開始區域經濟整合,不只是中國大陸、日本或 是韓國,甚至連新加坡、印度和泰國等東協十國 (汶萊、印尼、柬埔寨、寮國、

緬甸、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都相繼簽訂 RT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且中國大陸於 2003 年 7 月與香港及 2003 年 10 月澳門簽署 CEPA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東協十國加三(中國大陸、日本和韓 國),其所產生之經濟規模已經足以和全球其他任何一個區域性自由貿易區相比

(林祖嘉,2005)。而臺灣卻只有和零星幾個東南亞的國家,如瓜地馬拉、巴拿 馬、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宏都拉斯等五個國簽訂 FTA,而這些國家出口貿易量 也占當時我國出口不到 0.2%。如果當下不參與區域經濟整合,臺灣將面臨貿易 移轉之危機(劉碧真,2010)。若中國大陸與東協成立 FTZ(Free Trade Zone)後,

不只是會排擠來臺之外資,也將會吸引更多臺商進入中國大陸與東協投資,此為 投資移轉效果造成的磁吸效應,將會對臺灣經濟造成不利之影響(胡巖,2010)。

面臨中國大陸、日本、韓國及東協十國的威脅,兩岸經貿關係自由化與經濟合作 將會是解決臺灣經濟困境的一線生機(ECFA 研究團隊,2009)。另外,東協中 國大陸經濟合作官方小組利用 GTAP 模型研究顯示,若東協與中國大陸建立自由 貿易區,中國大陸和東協之間的進出口及實質 GDP 都將相互成長(詹滿容,

8 2003)。

中國大陸簽署ECFA的目的,戴肇洋認為兩岸簽署ECFA依據WTO規範,十 年之內必須完成開放九成以上產品項目,提高臺灣對中國大陸的依賴度,兩岸進 入共同市場的經濟整合,形成一中共同市場。邱俊榮認為兩岸簽署ECFA將因小 失大,雖然在某些產業可因降稅而獲利,但付出代價卻是讓臺灣經濟更加過度依 賴中國大陸,而且將擴大國內貧富差距,對臺灣衝擊相當大。

由於 ECFA 係屬於架構協議,與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內容仍有相當大之差 異。雖然兩岸已簽署 ECFA,但屬於早期收貨清單部分,比較其他已簽訂完整 FTA 國家仍嫌不足。CEPA 在 2003 年簽訂後,包含服務貿易項目部分是中國大陸在 其他 FTA 簽訂中是最完整的,而 ECFA 中之服務貿易部分,建議可以參照 CEPA 的部分,加速提升臺商在中國大陸之競爭力(譚瑾瑜,2012)。

而在簽訂 ECFA 後,2012 年遇到歐洲債務與美債的威脅,全球景氣衰退,

導致臺灣之進出口都相較於 2011 減少,以至於 ECFA 在 2012 年上半年成效不 彰。但在下半年之後慢慢逐漸好轉,加上 ECFA 簽署,臺灣投資及外資漸漸帶動 景氣回升(譚瑾瑜,2013)。未來政府如果可以妥善利用 ECFA 去談判關於服務 業服務貿易協定這一塊部分,將會提升臺灣服務業之競爭力(劉大年,2013)。

目前兩 岸 服 務 貿 易 協 定 談 判 完 成 。 中 國 大 陸 對 臺 灣 作 出 了 65 項 特 定 開 放 項 目,已 超 出 中 國 大 陸 對 WTO 的 項 目( 聯 合 新 聞,2013)。以 上 文 獻 整 理 如 下 表 2-1:

表 2-1 中國大陸與臺灣的貿易相關文獻

年代 作者 研究目的與內容 研究結果

2002

楊曼君 臺商赴中國大陸投資 對臺灣進出口貿易之 影響

臺商赴中國大陸投資之

後造成臺灣地區資本大

量外流,而使臺灣地區貨

幣供給額減少,使得臺灣

9

10

有利。

2012 譚瑾瑜/財團法人國 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參照 CEPA 速簽服務 貿易協議

建議參照 CEPA 協議方 式去規劃臺灣整體服務 業發展方案

2013 譚瑾瑜/財團法人國 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CFA 第二階段降稅 成果及 ECFA 後續談 判的發展

臺灣已獲得 ECFA 早期 收貨清單的具體效益,雖 有受到歐洲債務危機影 響,但仍應繼續完成 ECFA 後續協議。

2013 劉大年等人/中華經 濟研究院

利用 ECFA 服務貿易 協定 促使臺灣轉型

2009 年後,臺灣投資比 重逐年減少。服務業投資 比重則逐年攀升。如何利 用 ECFA 進入大陸市場 著實非常關鍵。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11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