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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創造力理論

自 Guilford(1950)在美國心理學會的演講開始,創造力的研究已超過半個

世紀。創造力和智力之間的關係密不可分,但智力並非創造力的充分條件,創造

力有其獨立於智力之外的特徵,例如:創造力需要的是擴散思考能力(Guilford,

1987)。然而,要對創造力精確定義是一件相當困難的工作(Torrance,1988)。

由過去的研究,Rhodes(1961)提出創造力 4P,由四個向度來探討創造力:

I. 產品(product):由作品本身來探討創新的內容與方式

Amabile(1983)認為,從創意產品具有什麼樣的特徵來衡量創造力,是最

直觀的方式,因為創造性產品是整個創造過程中唯一可被觀察到的實體,例如文

字、畫作,和樂曲。什麼樣的特徵會被認為是具有創造力的產品?Bruner(1962)

認為具有創意的產品要能讓人產生驚奇感;Barron(1955, p.274)則是提出了具

有原創性(originality)的產品,必須滿足兩個條件:首先是該產品在其特定領

域之中讓人覺得有不尋常之處;其次是產品不能脫離現實環境。Newell et al.(1962)

更明確地指出新奇性(novelty)與適切性(appropriateness)是衡量創意產品是

否具有價值的兩個指標。

Amabile 認為不同領域的產品,要由該領域的專家發展出一套共識評量

(consensual assessment),共識評量有別於一般測驗量表的編制,並不建構客觀

的題項,而是要求專家使用主觀的評價。例如,使用共識評量的繪畫評審們可能

會收到以下指示:「請根據主觀感受,根據畫作的原創性高低給予1-5 分」(Hickey,

2001)。Brinkman(1999)使用共識評量,要求 3 位評審對 32 位高中音樂班學生

創作的樂曲,根據原創性、技巧性(craftsmanship),以及美學價值(aesthetic value)

三個指標進行評分,結果這三個指標的信度都在 .77 到 .96 之間。

同樣是共識評量,Webster(1994)編制音樂創造力評量第二版(Webster’s

Measure of Creative Thinking in Music II)時,邀請作曲家、音樂教育和心理學專

家,制定出音樂創造力的四個指標:(1)音樂的廣度(extensiveness):指創作曲

子的長度,以秒為單位計算;(2)音樂的變通性(flexibility):包括動態的改變

(軟弱-強烈)、節奏的改變(慢-快)、音高的改變(低-高);(3)音樂原創

性(originality):指作品能產生獨特的聽覺感受;(4)音樂的語法(syntax):指

音樂編寫的邏輯和語法,包括屬性的重複、對比,或序列。這四個指標是音樂創

意的評量依據,評分時由專家主觀認定每個指標的優劣,量表中並沒有明確指出

每項音樂屬性該如何表現,才稱得上具有創意。  

Hickey(2001)為驗證 Webster 編制的量表信度,分別要求多位作曲家、音

樂教師、音樂學家,以及二年級和七年級的學生當評審,以Webster 的音樂創造

力量表,評量11 位學生創作的樂曲。結果發現,共識信度最高的組別是音樂學

家,相關係數達到 .73;而信度最低的組別是作曲家,相關係數為 .04。由此發

現,即便領域相近的專家,評價同樣的作品時也可能產生歧異。

研究創造性產品一向被認為是評量創造力最有效的方式,然而評量方法卻一

直具有爭議,因為量表編制者或評分者的個人立場、態度、領域偏好,這些主觀

影響都無法完全排除。因此我們需要探討創造力的其他研究向度,以彌補創造性

產品評量不夠客觀的問題(Amablie, 1983)。

II. 個體(person):由個人特質、性格、智力等因素探討影響創造力的因素

創造力研究探討為什麼人可以創造出新的產品,其中的一個假設是創意來自

某些具有特殊天份的人。Guilford(1963)的智能結構理論將創造力視為是人的

智力的一部分,他認為人的智能結構有三個向度:(1)思考運作,包括認知、記

憶、擴散思考(divergent thinking)、收斂思考(convergent thinking),和評價;(2)

思考內容,包括圖形、符號、語意,和行為;(3)思考產物,包括單位、類別、

關係、系統和轉換的因素。這當中,擴散思考是產生創意所必須的因素,因此

Guilford 認為創造力是被包含於智力之內的能力。創造力曾被視為是天賦異秉,

少數天才的特權,然而 Guilford & Christen(1972)的研究卻發現,智力只是創

造力展現的必備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天生的能力並不足以讓人產生創意表現,

還需要加入其他的因素,例如:經驗、知識和動機。

Amabile(1983)指出創造產出還需要當事人具備三個條件:創造相關技能

(creativity-relevant skill)、領域相關技能(domain-relevant skill)、以及動機

(motivation)。創造相關技能是對於創造工作的基本認識;領域相關技能則是特

定領域所需的特有知識,這些條件具備下,當事人的工作動機為調節變項,三者

互動而影響一個人的創造力表現。

Maslow(1959)從需求層次來解釋個人的創造動機,當下層的需求被滿足

之後,人們才會向上追求另一階層的需求。其中與創造行為相關的動機,包括面

對問題、自主思考、創造與發揮潛能的慾望,在Maslow 的理論中這些都是高層

次的需求,這些需求是在環境能滿足個體的基本生存需求情況下,才比較有可能

出現創造的動機。

創造性成就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持續性(continuity)(Guilford, 1987),要有

創造表現的一個人通常必須在特定領域有連續的投入和產出。因此,從性格的角

度尋找產生創造性產品所具備的為人處世的特質(trait)、態度(attitude),以及

氣質(temperament),是另一個研究的取向(Guilford,1987)。

Torrance(1993)綜合其三十多年的長期追蹤研究指出,一般被視為有創造

力的人具有下列十個共同的特質:(1)喜愛深度思考(Delight in deep thinking);

(2)能夠容忍犯錯(Tolerance of mistakes);(3)熱愛自己的工作(Love of one's

work);(4)有明確的目標(Clear purpose);(5)能享受自己的工作(Enjoying

one's work);(6)當自己成為少數群體時能感到舒適自在(Feeling comfortable

as a minority of one);(7)勇於標新立異(Being different);(8)無法面面俱

到(Not being well-rounded);(9)具有使命感(Sense of mission);(10)具

有創造的勇氣(Courage to be creative)。

III. 歷程(process):探討創意出現的認知歷程

從人們思考歷程探討創意是經由和種認知操弄才產生的,Guilford(1967)

認為創造力是擴散性思考(divergent thinking)的一種,擴散性思考的因素包括

流 暢 力 (fluency):創作者在一定時間內能產出想法的數量多寡;變通力

(flexibility):創作者產生想法的類別多寡;獨創力(originality):創作者想法

的新穎程度;精進力(elaboration):對於創作的解釋、修飾與想法細節的精緻度。

從這四個向度可以衡量個體在創作歷程中的思考方式,以及是否能藉由這些思考

途徑獲得創新的產出。

Wallas(1926)根據一些創作者的個案研究,將創意出現的歷程分為四個階

段:(1)準備期(preparation):分析問題、蒐集並組織訊息和相關知識。當遇

到定義不明的問題時,邏輯推理受到阻礙,進入下一個階段;(2)醞釀期

(incubation):若上一階段無法解答,則進入醞釀期。此時注意力已不再聚焦於

原有的問題上,在意識層面停止思考,這樣的過程短則數分鐘,也可能長達數十

年;(3)頓悟期(illumination):經過一段醞釀期之後,意想不到的解題想法浮

現,進入到意識層面;(4)驗證期(verification):使用邏輯推理檢驗頓悟期

所得的解答正確性並進行批判。若解法仍有不妥,則又回到準備期和醞釀期。

結合 Wallas 的四階段論和 Guilford 的智能結構,收斂思考對應到準備和驗

證期,透過邏輯和數學方法對資料進行反覆的處理與檢驗;擴散思考發生在醞釀

與頓悟期,事物或概念在長期記憶裡產生變質(metaphoric),而使得原本關連

性低的兩個物件具有產生連結的可能,進而發生頓悟。Wallas 的四個階段通常不

是直線進行,以作曲的過程為例,可以發現許多遞迴和平行處理的思考路徑,作

曲家可能會在處理旋律或節奏這類音樂屬性時,同時回頭思考主題和目標是否需

要修改(Collins, 2005)。

Campbell(1960)則由進化論的觀點探討知識的獲取過程(Knowledge

process)。新知識的獲取過程主要經由歸納推理(induction),以產生新的概念連

結。歸納法當中最重要的機制包含盲目變異(blind variation)、選取(select),

和保存(storage)三個階段。根據 Darwin(1838)自然選擇論來推論,知識的

創造來自於新的想法隨機組合,這些組合再經過一系列的決策以決定是否要將新

產出的概念保留下來。因此創造的歷程需要累積大量的資訊,並經歷隨機組合和

變異,以產生創新且具有意義的知識。

Mednick(1962)認為,創造是把有用的、不尋常的、具有原創性的想法,

互相連結的過程。為了達成某種需求或是為了某些實用上的目的,而將某些事物

聯想在一起的過程,稱之為遠距聯想(remote association)。被聯想在一起的事

物彼此關聯的距離越遙遠,表示問題的解答或是思考歷程越有創造力。他以上述

的想法編製了遠距聯想測驗(Remote Associates Test, RAT),測驗題目由三個

英文字所組成,例如: rat、blue、cottage,要求參與者找出能分別與前三個字

對應的第四個字,也就是三者的聯繫 cheese。遠距聯想測驗施測時間較短,且

評分較為客觀,測驗在 289 位女大學生與 215 位男大學生的信度分別為 .92

與 .91,顯示遠距聯想測驗擁有良好的信度。

遠距聯想和 Campbell 所提的歸納推理,共同運用到的是概念結合(conceptual

combination)的機制。概念(concept)是指對具有共同屬性事物的概括認識;

而概念結合主要考量同時具有兩個或多個概念的情況下,如何適配地合成一個新

的概念(Wisniewski, 1996)。

Costello & Keane(2000)以限制理論(constraint theory)解釋概念結合的基

本構件:(1)人們需有足夠的知識用以建構概念;(2)概念結合得到新產物需有

實用性 ;(3)概念結合(conceptual combination)受到三個條件限制:診斷性

(diagnosticity)、可信性(plaussibility)、信息性(informativeness)。診斷性意指

概念結合後的產物需符合原先兩個概念的特徵,例如「仙人掌—魚」被詮釋為長

滿刺的魚,長滿刺的特徵是具仙人掌的診斷性指標。可信性是產出的新概念是要

能符合常理的,例如「西瓜—刀」的解釋通常是「用來切西瓜的刀具」,而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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