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本研究描述統計基本資料
本節將依據問卷調查所得結果,就全樣本及新住民家庭背景變項,以平均數 及標準差來瞭解目前現況。
一、受試者背景變項分析結果與討論
依據回收之新住民家庭及本籍家庭之母親的有效樣本,分析受試者 的背景變項中,所佔人數及百分比,經統計分析結果如下:
(一) 依幼兒年齡層區分
如表4-1 所示,本研究之全樣本中,依幼兒年齡有效樣本人數為 490 人,
就讀大班的幼兒有219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44.7﹪;就讀中班的幼兒有 175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35.7﹪;就讀小班的幼兒有 96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19.6
﹪。而新住民家庭有效樣本為245 人,其子女屬於「大班」的有 108 人,佔 其有效樣本為44.1﹪;其次為「中班」有 89 人,佔其有效樣本為 36.3﹪;最 少是「小班」48 人佔其有效樣本為 19.6﹪。由上可知,本研究新住民家庭子 女取樣中,目前台東地區就讀幼稚園及托兒所之新住民家庭子女為大班幼兒 為最多,其次為中班,最少則為小班。
表 4-1 幼兒年齡層分析
變項 人數(百分比﹪)
幼兒年齡層 新住民 本籍 總計
大班 108(44.1﹪) 111(45.3﹪) 219(44.7﹪)
中班 89(36.3﹪) 86(35.1﹪) 175(35.7﹪)
小班 48(19.6﹪) 48(19.6﹪) 96(19.6﹪)
總計 245(100﹪) 245(100﹪) 490(100﹪)
(二)依幼兒性別區分
如表4-2 所示,本研究之全樣本中,依幼兒性別有效樣本人數為 490 人,
男童有254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51.8﹪;女童有 236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48.2
﹪,顯示本研究有效樣本男童多於女童。而新住民家庭之幼兒性別有效樣本 為245 人,「男生」為 138 人,佔其有效樣本為 56.3﹪;「女生」為 107 人,
佔其有效樣本為 43.7﹪。由上可知,本研究樣本中,目前台東就讀幼稚園或 托兒所之新住民家庭幼兒性別中,男童多於女童。
表 4-2 幼兒性別分析
變項 人數(百分比﹪)
幼兒性別 新住民 本籍 總計
男生 138(56.3﹪) 116(47.3﹪) 254(51.8﹪)
女生 107(43.7﹪) 129(52.7﹪) 236(48.2﹪)
總計 245(100﹪) 245(100﹪) 490(100﹪)
(三)依家庭型態區分
因著本研究配對所需,在家庭型態樣本中只選取「小家庭」、「三代同堂」
及「大家庭」三種家庭型態為主。而回收問卷之有效樣本中,如表4-3 所示,
本研究之全樣本中,依家庭型態有效樣本人數為490 人,以小家庭為主的有 251 個家庭,佔有效樣本數的 51.2﹪;三代同堂為主的有 229 個家庭,佔有效 樣本數的46.7﹪;大家庭為主的家庭型態為 10 個家庭,佔有效樣本數的 2﹪。
因此本研究中,幼兒居住的家庭型態類別較多為小家庭、其次為三代同堂家 庭,大家庭仍佔少數。而新住民家庭之母親國籍有效樣本為245 人,由於配對 之關係,故家庭型態只選取「小家庭」、「三代同堂」及「大家庭」等三類,
新住民家庭型態之有效樣本為245 人,「小家庭」有126 人,佔有效樣本為 51.4
﹪;「三代同堂」有114 人,佔有效樣本為 46.5﹪;「大家庭」有 5 人,佔有 效樣本為2﹪。由上可知,本樣本選取最多的為小家庭,最少的為大家庭。
表 4-3 家庭型態分析
變項 人數(百分比﹪)
家庭型態 新住民 本籍 總計
小家庭 126(51.4﹪) 125(51.0﹪) 251(51.2﹪)
三代同堂 114(46.5﹪) 115(46.9﹪) 229(46.7﹪)
大家庭 5(2.0﹪) 5(2.0﹪) 10(2.0﹪)
總計 245(100﹪) 245(100﹪) 490(100﹪)
(四)依母親國籍區分
如表4-4 所示,本研究之全樣本中,依母親國籍有效樣本人數為 490 人,
在樣本中最多者為本省閩南籍母親有180 人,佔有效樣本數為 36.7﹪;其次 為越南籍母親有102 人,佔有效樣本數為 20.8﹪;母親為大陸、港、澳有 78 人,佔有效樣本數為15.9﹪;原住民籍母親有 40 人,佔有效樣本數為 8.2﹪;
印尼籍母親有36 人,佔有效樣本數為 7.3﹪;母親為本省客家人有 25 人佔有 效樣本數為5.1﹪;菲律賓籍母親有 18 人,佔有效樣本數為 3.7﹪;最少的為 泰國籍與柬補寨籍的母親各有5 人,佔有效樣本數為 1﹪。
而新住民家庭之母親國籍有效樣本為245 人,母親國籍為「越南籍」的 有102 人,佔其有效樣本為 41.6﹪;「大陸港、澳」的母親為 78 人,佔其有 效樣本為31.8﹪;「印尼籍」母親有 36 人,佔其有效樣本為 14.7﹪; 「菲律 賓籍」的母親有18 人,佔其有效樣本為 7.3﹪;「泰國籍」的母親有 6 人,佔 有效樣本為2.4﹪及「柬埔寨籍」的母親為 5 人,佔其有效樣本為 2﹪。
由上可知,本研究樣本中,台東縣新住民家庭之母親國籍方面,以越南 籍母親為最多,其次為大陸、港、澳籍,最少的為泰國及柬埔寨籍的母親。
這與國內研究中,台灣於1997 年隨著開放越南觀光及台商投資後,大部分選 擇其配偶為越南籍為主,因此,近年來越南籍配偶成為台灣新住民家庭的主 要來源(蕭昭娟,2000;王宏仁,2001)。此外,內政部統計資料處(2006)
中,提到目前台灣東南亞外籍配偶以越南籍最多,其次為印尼、泰國、菲律 賓,與本研究發現台東地區新住民家庭母親國籍大致相同。
表4-4 母親國籍分析
總計 245(100﹪) 245(100﹪) 490(100﹪)
(五)依父親職業區分
牧工作人員」有77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31.4﹪,其次為擔任「服務工作人員
服務工作人員及銷售員 42(17.1﹪) 42(17.1﹪) 84(17.1﹪)
農林漁牧工作人員 77(31.4﹪) 75(30.6﹪) 152(31.0﹪)
總計 245(100﹪) 245(100﹪) 490(100﹪)
(六)依母親教育程度區分
如表4-6 所示,本研究全樣本中,依母親教育程度有效樣本人數為 490 人,以母親教育程度區分,發現此類樣本最多為高中或高職畢業的母親,最 少的為研究所畢業的母親,以下依序說明:高中或高職畢業的母親為233 人,
佔有效樣本數的47.6﹪;國中畢業的母親為 118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24.1﹪;
專科或大學畢業的母親為60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12.2﹪;小學畢業的母親為 59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12﹪;未受過教育的母親為 17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3.5﹪;研究所畢業的母親為 3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6﹪。李宗文(2003)研 究中指出,台東縣五歲幼兒母親教育程度為「未受學校正式教育」佔1.1﹪、
「小學」佔8.3﹪、「國(初)中」佔 23.2、「高中職」佔 52.6﹪、「大專」佔 9.3﹪、「大學」佔 5.0﹪、「碩士」佔.6﹪及「博士」佔.1﹪。由上可知,本研 究3~6 歲幼兒的母親教育程度比台東縣五歲幼兒的母親教育程度上,比例有 偏低的趨勢。
而新住民家庭之母親教育程度的有效樣本為245 人,「國中畢業」的母親 為85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34.7﹪;「高中或高職畢業」的母親為 82 人,佔有 效樣本數的33.5﹪;「小學畢業」的母親為51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20.8﹪;「專 科或大學畢業」的母親為13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5.3﹪;「未受過教育」的母 親為14 人,佔有效樣本數的 5.7﹪。
整體而言,在本研究樣本中,台東縣新住民家庭之母親的教育程度,大 部分皆有受過國、高中的教育,但較少成為高成就的知識份子,而不可忽視 的現象,仍有百分之六的新住民母親未受過任何教育。若以台東縣五歲幼兒 調查研究相比較,本研究中,全樣本之母親教育程度較低,而新住民母親教 育程度與全樣本比較後發現亦有偏低的情況。
表4-6 母親教育程度之背景變項描述統計
變項 人數(百分比﹪)
母親教育程度 新住民 本籍 總計
未受教育 14(5.7﹪) 3(1.2﹪) 17(3.5﹪)
小學 51(20.8﹪) 8(3.3﹪) 59(12.0﹪)
國中 85(34.7﹪) 33(13.5﹪) 118(24.1﹪)
高中或高職 82(33.5﹪) 151(61.6﹪) 233(47.6﹪)
專科或大學 13(5.3﹪) 47(19.2﹪) 60(12.2﹪)
研究所 3(1.2﹪) 3(.6﹪)
總計 245(100﹪) 245(100﹪) 490(100﹪)
(七)依家庭年收入區分
如表4-7 所示,本研究之全樣本中,依家庭年收入有效樣本人數為 490 人,家庭收入以「300,001~700,000 新台幣」為最多有 216 人,佔有效樣本人 數的44.1﹪;其次為「300,000 新台幣以下」的有 167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34.1﹪;接著為「700.001~1,200,000 新台幣」的有 72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14.7﹪;「1,200,001~1,800,000 新台幣」的有 23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4.7﹪;
「1,800,001~2,500,001 新台幣」的有 10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2﹪;最少人 數的為「2,500,001 新台幣以上」的有 2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4﹪。」因此,
本研究樣本,大部分在家庭年收入來說普遍偏低。但在李宗文(2003b)針對 台東縣五歲幼兒入園所率的調查研究中,發現台東縣家庭年收入都在「840,000 新台幣以下」也有偏低的趨勢。
而台東縣新住民之家庭年收入之有效樣本為245 人,以「300,000 新台幣 以下」的有105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42.9﹪;「300,001~700,000 新台幣」有 95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38.8﹪;接著為「700.001~1,200,000 新台幣」的有 28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11.4﹪;「1,200,001~1,800,000 新台幣」的有 8 人,
佔有效樣本人數的3.3﹪;「1,800,001~2,500,001 新台幣」的有 7 人,佔有效樣 本人數的2.9﹪;「2,500,001 新台幣以上」的有 2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8﹪。
由上可知,台東縣新住民家庭收入以中、低收入的人數最多,但仍然有 44.89﹪家庭年收入超過百萬。以年收入的差距來看,發現新住民家庭年收入 差距較大,分布於300,000~1,200,000 間,而本籍家庭年收入較平均,集中在 300,001~1,200,000 間。
表4-7 家庭收入之背景變項描述統計
變項 人數(百分比﹪)
家庭收入(新台幣) 新住民 本籍 總計 300,000 以下 105(42.9﹪) 62(25.3﹪) 167(34.1﹪)
300,001~700,000 95(38.8﹪) 121(49.4﹪) 216(44.1﹪)
700,001~1,200,000 28(11.4﹪) 44(18.0﹪) 72(14.7﹪)
1,200,000~1,800,000 8(3.3﹪) 15(6.1﹪) 23(4.7﹪)
1,800,001~2,500,000 7(2.9﹪) 3(1.2﹪) 10(2.0﹪)
2,500,001 新台幣以上 2(.8﹪) 2(.4﹪)
總計 245(100﹪) 245(100﹪) 490(100﹪)
(八)依家中成人數區分
佔有效樣本人數的10.2﹪;最少的為「1 位成人」的有 4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
2 位成人 76(31.0﹪) 104(42.4﹪) 180(36.7﹪)
3 位成人 55(22.4﹪) 44(18.0﹪) 99(20.2﹪)
4 位成人 57(23.3﹪) 54(22.0﹪) 111(22.7﹪)
5 位成人 28(11.4﹪) 25(10.2﹪) 53(10.8﹪)
6 位成人 25(10.2﹪) 16(6.5﹪) 41(8.4)
總計 245(100﹪) 245(100﹪) 490(100﹪)
(九)依每星期母親照顧幼兒時數區分
50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20.4﹪;「49~84 小時」與「13~48 小時」的各有 36 人,各佔有效樣本人數的14.7﹪;「157 小時」的有 32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13.1﹪;「少於 12 小時」的有 18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7.3﹪。由上可知,台 東新住民家庭中,大部分以母親為主要照顧者。
表4-9 每星期母親照顧幼兒時數之背景變項描述統計
變項 人數(百分比﹪)
每星期母親照顧幼兒時數 新住民 本籍 總計 少於 12 小時 18(7.3﹪) 6(2.4﹪) 24(4.9﹪)
13~48 小時 36(14.7﹪) 32(13.1﹪) 68(13.9﹪)
49~84 小時 36(14.7﹪) 37(15.1﹪) 73(14.9﹪)
85~120 小時 73(29.8﹪) 72(29.4﹪) 145(29.6﹪)
121~156 小時 50(20.4﹪) 68(27.8﹪) 118(24.1﹪)
157 小時 32(13.1﹪) 30(12.2﹪) 62(12.7﹪)
總計 245(100﹪) 245(100﹪) 490(100﹪)
(十)依每星期母親工作時數區分
如表4-10 所示,本研究之全樣本中,依每星期母親工作時數有效樣本人 數為490 人,母親工作時數「少於 12 小時」的有 162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33.1﹪;其次為「25~48 小時」的有 120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24.5﹪;接著 為「49~72 小時」的有 104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21.2﹪;「13~24 小時」的 有49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10﹪;「73~120 小時」的有 40 人,佔有效樣本 人數的8.2﹪;「120 小時」的有 15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3.1﹪;顯示母親大 部分工作時間較長。
而台東縣新住民家庭中,每星期母親工作時數為「少於12 小時」的有 79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32.2﹪;「49~72 小時」的有 52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21.2﹪;「25~48 小時」的有 48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19.6﹪;「13~24 小時」
的有32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13.1﹪;「73~120 小時」的有 22 人,佔有效樣 本人數的9﹪;「120 小時」的有 12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4.9﹪。由上可知,
台東縣新住民家庭中,母親每星期大部分有較長的工作時間。
表4-10 每星期母親工作時數之背景變項描述統計
變項 人數(百分比﹪)
每星期母親工作時數 新住民 本籍 總計 少於 12 小時 79(32.2﹪) 83(33.9﹪) 162(33.1﹪)
13~24 小時 32(13.1﹪) 17(6.9﹪) 49(10.0﹪)
25~48 小時 48(19.6﹪) 72(29.4﹪) 120(24.5﹪)
49~72 小時 52(21.2﹪) 52(21.2﹪) 104(21.2﹪)
73~120 小時 22(9.0﹪) 18(7.3﹪) 40(8.2﹪)
157 小時 12(4.9﹪) 3(1.2﹪) 15(3.1﹪)
總計 245(100﹪) 245(100﹪) 490(100﹪)
(十一)依幼兒排行區分
如表4-11 所示,本研究之全樣本中,依幼兒排行有效樣本人數為 490 人,
排行「老大」的有240 人為最多,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498﹪;其次為排行「老 么」的有200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40.8﹪;最少排行為「排行在中間」的 有50 名幼兒,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10.2﹪;顯示大部分的家庭以老大就讀幼稚 園托兒所比例最高,其次為老么。
而台東縣新住民家庭之幼兒排行有效樣本為 245 人,以排行「老大」的 有133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54.3﹪;排行「老么」的有 82 人,佔有效樣本
而台東縣新住民家庭之幼兒排行有效樣本為 245 人,以排行「老大」的 有133 人,佔有效樣本人數的 54.3﹪;排行「老么」的有 82 人,佔有效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