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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理論回顧
在新媒體中,影響力最強的並不是傳統大眾媒體或知名人物,而是一 般網路上的使用者。正如2006 年《TIME》雜誌所選出的風雲人物,不是 別人,而是「你」(you)。透過網際網路所串連而成的使用者與使用經 驗,已經不只是一個新的媒體形式,也是新的媒體文明正在誕生。這種以 使用者為中心,以使用經驗為主題,以分享為樂趣的網站形式,成為媒體 研究不容忽視的現象。
面對網路發展日漸成熟,許多觀察者宣稱網路的傳散模式從1.0 至進 展2.0,例如 BLOG、Wikipedia 及 Facebook 等社群媒體,已經成為使用 者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然而,面對這些快速變化的新媒體,卻沒有一個 合適的傳播論述足以詮釋新媒體的傳播現象?甚至新媒體的定義與使用 對象,都存在著許多連續與斷裂,需要重新審視新媒體的變化與轉型。
從表面上觀察,新媒體的形式除了具有過去媒體的特質外,更值得注 意的是,新媒體的內容產製與傳散轉向了使用者,以使用者經驗為素材、
以使用者興趣為導向、以使用者與使用者的關係為文本,形成了所謂的新 媒體與傳統媒體的重要分野。例如,由使用者所編寫的「維基百科」
(Wikipedia),取代了由專家學者所編撰的傳統百科全書。由使用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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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的「全民新聞」(Civic Journalism),讓傳統新聞增添更多意見與元素。
由使用者所集結而成的社群網站及使用經驗,豐富人們日常生活中的交集 與互動。
從傳統資訊的傳散來看,使用者是資訊接收的末端,只能選擇接受或 不接受。然而,在新媒體當中,使用者不只是資訊的接收者,而且能夠創 造資訊,分享給其他的使用者。這種資訊接收使用與創作分享的雙元性,
正因為UCC 網站的普及性,讓各種使用者的實踐與經驗不斷透過新媒體 的中介而傳遞,也引起了許多研究者重新思索使用者在新媒體中的角色與 定位。特別是在文化上、社會上及經濟面向上,使用者已經不只是純粹的 資訊接受者。
然而,過去傳播學對使用者研究,大多以「傳送模式」、「使用與滿 足」或「創新傳佈理論」等觀點出發,已經無法跟上新媒體的變化與挑戰。
本研究也嘗試提出一個以新媒體與使用者為出發點的概念,解讀新媒體與 使用者所帶來的挑戰,特別是從使用者意義建構與實踐取徑角度,重新思 考網路使用者如何發揮資訊詮釋的能力,解釋傳播者所設定的內容本質,
再次賦予新的詮釋空間與能動性,成為有意義的社群互動形態。
本研究認為當代的傳播研究欲深入探討新媒體中使用者的多重面 向,可借科技的社會建構論、意義建構方法論、實踐取徑等論述截長補短。
雖然,這些論述在認識論、方法論及本體論等後設觀點有所爭論,但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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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及使用者研究上具重要立論,故暫且「辨而不辯」,12待多方討論之 後,或許對新媒體及使用者能有更多認識。
12 本文意指在不同典範之間加以明辨,暫不辯駁,更多討論可參考劉駿州(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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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新媒體何新之有?節點技術與網絡媒體崛起
本研究嘗試建構新媒體中以使用者與使用經驗為主的溝通模式,並 取社群網站的文本為例。然而,新媒體的概念十分廣泛,一般而言,新 媒體意指於相對於傳統媒體(印刷、電視、電影、廣播等)的新興媒體形 式與內容表現。於當代所謂的新媒體,通常用以指涉二十世紀末所出現電 腦、網路與手機等新科技,以及這些新科技所衍生的藝術創作、產業發展、
技術應用、互動方式與社會形態等。例如,傳播學者Silverstone(1999)
在《New media & society》創刊號中指出,新/舊媒體之間有所「連續」
(continuity)與「變異」(change),帶來了新的力量、物質條件、心智 活動與研究方法,所以才會用新媒體一詞,但更重要問題是新媒體對當代 生活帶來什麼樣的質變與挑戰。
同樣地,Manovich(2002)在《The language of new media》中主張 新/舊媒體間最主要界線是「電腦化」(computerization)後才逐漸顯現,
具有五個重要的差異,包括「數位運算」(Numerical representation)、「模 組形態」(modularity)、「自動化」(automation)、「變異性」(variability)
及「轉換編碼」(transcoding)。此外,針對新媒體的討論,Gane & Beer
(2008)認為新媒體一詞難以定義,其中最主要概念應包括「網絡」
(network)、「資訊」(information)、「介面」(Interface)、「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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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互動」(interactivity)及「模擬」(simulation)等六個,
但目前並沒有一個合適字詞可以完全統涉變化萬千的媒體現象,故暫且仍 用新媒體一詞稱之。
在本研究中,新媒體是重要的一個關鍵概念,如果要對新媒體進行定 義,充其量只是在快速變化的媒體形式上,稍微掌握到「此時此刻」相對 於傳統媒體的相似與差異。若就此時此刻在媒體形式上的觀察而言,新媒 體意指於接續傳統大眾傳播媒體(電視、報紙、電影、雜誌等)的媒體特 質,又置外於傳統大眾傳播理論所能解釋的行動者、路徑與互動模式。具 體而言,當前的新媒體可以是網路、電腦、手機等,存有溝通能動性的媒 體形式,雖然沒辦法清楚定義,但可以說是在傳統媒體的基本概念下,發 展出的各種相對於傳統媒體的溝通形式與文本。
科技決定論與麥克魯漢的遺缺
1980 年 12 月 31 日,麥克魯漢在睡夢中過世;就在自古騰堡以來 預演最重要的媒體革命的一個十年之前夕。他未能親眼目睹電腦大量 販售的實況…揭開了個人電腦、網際網路、全球資訊網,與虛擬真實 的時代。他也無法插一腳於隨之而來的,有關電腦叛客(cyberpunk)、
後人類(posthuman)與「動物-人-機器」(cyborg)的討論,以及 學院中五花八門關於數位媒體的課程(Harrocks, 2000/楊久穎譯,
2001,頁 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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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傳統大眾傳播研究轉向當代的新媒體研究取徑,可以追溯到科技決 定論,將傳播科技及其形式置於研究主體。簡單來說,科技決定論的假設 是,科技的改變不可避免地會對文化和社會秩序產生極深遠的影響。例 如,麥克魯漢(1964)認為,媒介形式本身會影響人們對外在世界的認知、
思考與互動,這種影響比所傳達的媒體內容更為重要,因此媒體就是訊 息,科技決定論的關懷核心便是媒體形式對社會文化的影響。例如,麥克 魯漢承襲殷尼斯(Innis)對時間、空間論述,強調媒體本身(例如印刷、
文字或報紙)形塑了空間、時間與人類感知等面向。因此,他以一種文學 的方式,詮釋科技形式所形塑的歷史、文明與人類感知,尤其,他提出因 媒體形式變遷而帶來的「排版人」(Typographic man)、「地球村」(global village)等,啟發了傳播科技以及全球時、空關係上的想像。
麥克魯漢(1964)認為,媒介形式本身即訊息的意義所在,因此分析 媒介形式為其要務。在此論點中,本研究認為包含了兩個核心意義,第一 個是媒介形式承載了媒體研究的意義所在。對麥克魯漢而言,他認為媒介 形式就是人的擴充與延伸,而這種媒體的擴充與延伸也反過來塑造並控制 了人事關聯與人類行動的規模與形式。因此,媒體形式即人的延伸,人的 延伸即媒體訊息。他認為過去的媒體研究取向僅考量內容,被媒體的內容 與使用層面所蔽。而根本忽略了所有媒體本質,這些問題應該是回到科技 形式如何出現並影響人類與社會。例如活字印刷中的連續、線性等特質,
覆蓋了口說社會,因此法國大革命是由排版人所推動而成。所以認識該新 媒體形式就是認識排版人,分析新媒體形式就是分析被新媒體形式所形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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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的內容,因此過去的媒體形式即今日的新媒體訊息。進一步,Bolter &Grusin 從麥克魯漢的觀點另以延伸,認為根本沒有所謂新媒體,新媒體只 是在進行「更新」(remediation),13當代人們所能看到的新媒體,包括了 電腦遊戲、數位攝影、數位藝術、虛擬真實、網際網路等,其實都和過去 的媒體形式有所扣連(Bolter & Grusin, 1999)。也就是說,認識當代的新 媒體,就得回到麥克魯漢對媒體形式的系譜學分析,並加以思考這些新媒 體形式如何形塑當代的使用者。
例如,Marvin(1988)從傳播科技的發展史來觀察,他以 19 世紀以 來不斷推陳出新的科技為例,認為新媒體的實踐並非按照新科技的物質條
13 Bolter & Grusin(1999)提出 Remediation 概念並無恰當翻譯,又有譯為「再媒體」、
「媒入」、「轉引」等,本研究暫譯為媒體「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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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而行動,而是將舊有的實踐放在新的脈絡之下即興創作。就像網路史學 者Abbate(2000)認為,現今網際網路的生成,並不是按著原初設計者所 設想的目標而發展(例如網路最早是以軍事用途為主,而電子郵件是科學 家之間的溝通工具),而是被許多不同目的的使用者,將其轉化為被多數 人接收的新媒體,就如以Web 2.0 概念為基礎所發展出來的各種「社群媒 體」(Social Media,如 YouTube、flicker、face book 等),形成了不同於 網際網路設計者的原初想像。
因此,網路傳播模式,更重要應該是從使用者的角度來處理媒體形式 與內容的可能性,因為麥克魯漢並沒有觀察到網路媒體的特殊現象,是由 使用者分享內容、提供意義的新媒體。例如,Harrocks(2001)認為,麥 克魯漢在思想上的一個轉變為,麥克魯漢在早期將參與者視為透過媒體 而傳播,但後期著作卻將參與者視為媒體的主體。麥克魯漢在討論電腦 之時,放棄早期對於媒體即訊息觀眾、聽眾與閱聽眾的論述,轉向媒體
因此,網路傳播模式,更重要應該是從使用者的角度來處理媒體形式 與內容的可能性,因為麥克魯漢並沒有觀察到網路媒體的特殊現象,是由 使用者分享內容、提供意義的新媒體。例如,Harrocks(2001)認為,麥 克魯漢在思想上的一個轉變為,麥克魯漢在早期將參與者視為透過媒體 而傳播,但後期著作卻將參與者視為媒體的主體。麥克魯漢在討論電腦 之時,放棄早期對於媒體即訊息觀眾、聽眾與閱聽眾的論述,轉向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