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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減洪設施分類與定義表(續)

表 2-2 國內現行法定設置滯洪設施之法規彙整表

貳 、 國 內 相 關 維 護 管 理 制 度 探 討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於 2005~2006 年完成「滯洪設施模式分析評估與規 劃設計標準作業程序之研究(1/2)」及「滯洪設施模式分析評估與規劃設計標準作業程 序之研究(2/2)」,該研究案主要以水利署所屬河川之滯蓄洪池設計提出建議方法與流程,

並製作滯洪設施規劃設計參考手冊。另於 2011 年完成「滯洪池之功能檢討與管理評估 計畫(1/2)」,該研究案主要針對水利署所屬區排之滯蓄洪池設計,提出建議方法與流程,

並根據國外案例進行滯洪池歸納與分類建議,再配合國內滯洪池在地條件與特色,修 正滯洪池歸納與分類方式;研究中分析已完工滯洪池特性,依功能及維護管理工作選 定台南三舍滯洪池、嘉義內田考試潭滯洪池、雲林南公館滯洪池及台北大湖滯洪池等 4 處作為研究案例,並挑選南科迎曦湖為對照案例。2012 年完成「滯洪池之功能檢討 與管理評估計畫(2/2)」,針對雲林南公館及台北大湖滯洪池進行滯洪池成效訪談與調查,

另從防洪、水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地下水補注、景觀綠美化等功能進行檢討,綜整現 況問題及重要維護管理經驗回饋至該計畫,並提出「滯洪池規劃設計及管理參考手冊 (草案)」(經濟部水利規劃試驗所, 2012) ,該手冊涵蓋滯洪池之調查作業、設施規劃設 計與操作維護與管理,主要架構如表 2-3 所示。手冊並提供一案例以利使用者參考,但 主要針對區排之滯/蓄洪池為主,而非針對社區及建築基地之小型滯/蓄洪設施。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2013 年「社區及建築基地減洪防洪規劃手冊」,針對雨水入滲 型、雨水貯留型、雨水貯留/入滲型研擬規劃手冊,並就各類型滯洪設施研擬相關管理 維護需知,其管理維護需知內容摘要如表 2-4 所示。

而依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2013 年「都市防洪設施管理維護機制及相關規範之研 究」成果,為落實雨水入滲型設施、雨水貯留型設施、雨水貯留/入滲型設施之管理的 維護管理,必需建立操作管理規範、紀錄操作管理相關資料及檢查表等。其社區及建 築基地滯洪設施操作管理規範建議內容如表 2-5 所示。

表 2-3 水利署「滯洪池規劃設計及管理參考手冊(草案)」架構內容

表 2-4 「社區及建築基地減洪設施防洪規劃手冊」維護管理須知彙整(續)

表 2-5 社區及建築基地滯洪設施操作管理規範建議內容(續)

參 、 國 外 相 關 維 護 管 理 制 度 探 討

表 2-6 日本滯(蓄)洪池法定管理規則一覽表 1(續)

項目 內容

整備 工作

 防災滯(蓄)洪池區域內不允許設置有阻礙滯洪功能的設施,亦不允許種 植樹木或栽植,但若為管理上必要的設施則不受限。

 在防災滯(蓄)洪池設置水尺,可掌握降雨狀況。

 維持監視系統正常機能。

 巡視中發現異常狀況時需立即恢復原狀。

洪水整備工作:

 洪水時負責機關(單位)需成立監視小組,蒐集氣象局相關情報,觀察到 異常狀況時,根據地區防災計畫畫進行整備。

 洪水後放流設施及滯洪池堆積的垃圾及土砂需清除。

資料 保存

管理負責人須就防災滯(蓄)洪池管理進行適當處理,如前述各項檢查、整備及 其他必要的處理,並紀錄當時的時間、位置、理由、內容等必要的事項,並 妥善保管相關資料。

通報 機制

防災滯(蓄)洪池及相關設施因豪雨、地震造成周邊地區發生損害、或有可能 發生損害時,防災滯(蓄)洪池管理負責人應立即與直屬上司及有關機關聯 繫,並且必須為防止災害採取必要且適當的措施。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都市防洪設施管理維護機制及相關規範之研究, 2013)

此外,日本栗原洪氾區及大相模調節池法定使用規則,其規範項目包括目的、對 象、開放時間、禁止事項、水面利用、使用限制、使用者遵守事項、復原義務、事故責 任、使用禮節等。相關內容彙整如表 2-7。

表 2-7 日本滯(蓄)洪池法定使用規則一覽表 2

表 2-7 日本滯(蓄)洪池法定使用規則一覽表 2(續)

而美國低衝擊開發(Low Impact Development, LID)暴雨管理規劃與設計指導手冊,

基地開發之滯洪設施維護管理須知彙整如表 2-8。

表 2-8 美國滯洪設施管理須知一覽表 (Barraudet al., 1999; Norrstrm, 2005)。

透水 性舖 面

透水性舖面需要定期檢查和維護,以確保其功能正常。維護良好的 透水路面磚,預估可以持續至少20年 (諸如,應用研究協會 Applied Research Associates,2008)。限制透水路面磚使用年限的主因是在聚合 層、過濾帶、或暗渠的堵塞,鋪磚本身可以重覆使用。對於在私有財產

表 2-8 美國滯洪設施管理須知一覽表(續 1) 路面系統中移除。在新罕布夏大學雨水中心(University of New Hampshire Stormwater Center)的試驗性研究發現,一般典型的 冬季中,透水鋪面比起傳統鋪面需要減少75%的鹽(UNHSC,

表 2-8 美國滯洪設施管理須知一覽表(續 2)

持續的維護工作應該每年至少做兩次(Magco, 2003),並應包括:

 除草: 移除雜生的樹木和灌木幼苗,大部分的屋頂綠化在設計 上並未考量這些植物的重量,同時這些植物的木質根可能會破 壞防水功能。

表 2-8 美國滯洪設施管理須知一覽表(續 3)

Sabourin and Associates, 2008)。

生態

表 2-8 美國滯洪設施管理須知一覽表(續 4)

設施 管理須知

生態 滯留 (雨水 滯留 的景 觀規 劃)

除了屋主本身發起的雨花園專案計畫,對於私有財產的生態滯留設 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維護協議是必要的。協議應載明財產所有人的責 任、以及市政當局未檢驗或改正行動進入該地產的權利;協議也應要求 定其的檢查和維護,並參照檢查清單。施工合約應包括保養與更換的保 固,確保適當地建立植被以及建設後第一個生長季節的存活。

滲透做法的生命週期有多長並不是很清楚,然而,可以預期的是這 會取決於預處理實務的維護頻率,以及來自於排水的沉積物結構和負 載。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都市防洪設施管理維護機制及相關規範之研究,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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