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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柏拉圖主義哲學和神秘主義傳統下的隠修主義

第二章 聖女耶穌大德蘭生平與思想

第四節 新柏拉圖主義哲學和神秘主義傳統下的隠修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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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是羅馬後期「幸福生活」的代名詞,他根據這種流行理解,把基督宗教 當作是「真正的哲學」,且是達到幸福生活的唯一途徑。他稱自己皈依基督宗教 的行動是爲了「到達哲學的天堂」。奧古斯丁所提出的「基督宗教學說」是對以 往教父關於理性與信仰關聯思想的總結。他認為二者的思想對象有三種情形,對 於歷史,只能相信不需理解;對於數學公理,相信和理解並行;關於天主的道理,

只有先信仰才有理解的對象。奧古斯丁堅持「信仰,然後理解」的基本態度,但 二者的先後秩序不是絕對的。在信仰之前亦需要某種程度的理解,否則將不會以 贊同的態度思想;信仰之後,更需要對信仰做更深入的理解。他的論述乃構成中 世紀宗教哲學之意識形態的基本模式。20

奧古斯丁也將真理和理性做一論證,認為真理高於理性。因為若真理低於 理性則真理將要被理性所判斷;真理作為確定的規則,如數學、邏輯,就不能被 理性判斷。真理也不可能等於理性,理性作為人的心理狀態和過程,是處於隨時 變化的情況,而真理一旦確定是不可能變動的。所以說,真理高於理性。奧古斯 丁將真理解釋為廣義的「光」和狹義的「天主」,他認為一切的真理都存在於天 主之中且以光的形式照耀出來。這種「光照」(illumination)是人類獲得真理的 途徑,一般來說,眼睛在太陽的照耀下看見可感事物,或稱俗物;而心靈在真理 的內在的光照下卻可把握住可見事物,或稱靈物。21

第四節、新柏拉圖主義哲學和神秘主義傳統下的隠修主義

基督宗教神祕主義源於新柏拉圖主義的發展,而新柏拉圖主義由中期柏拉圖 主義發展而來。柏拉圖雖然在《國家篇》和《斐多篇》等多處著作,用物質轉向 精神的運動、真善美的理型等,來解釋靈魂上升過程和靈魂不朽,但柏拉圖並未

20趙敦華:《基督教哲學 1500 年》,頁 138-144。

21趙敦華,同上書,頁 14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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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天主」的概念做清楚概念的解說。22 直到西元三世紀,普羅堤諾(Plotinus)

提出:「太一產生一切,但它本身什麼也不是,既非物非質非量,亦非理智非靈 魂;既非運動亦非靜止;既無位置也無時間;它自我規定,形式獨ㄧ,或更恰當 地說毫無形式…」23 的說法 把「太一」看做天主。

普羅堤諾提出本源(hypostases)最高一層的開始是太一或善(the One or the Good);其次是理智(nous);再來就是靈魂。靈魂處與我們所知的生活層次,

這是一個感知的、知識的推論領域。再高一層的理智領域即是柏拉圖的理型世 界,這個柏拉圖的終極世界,對普羅堤諾來說還不是。依照普羅堤諾,超越理智 領域尚有太一,太一是絕對獨存,不需要任何它物,是所有一切的本源。普羅堤 諾提出的流溢說(emanation,或稱光照說/illumination),即理智從太一流溢出來,

進而靈魂從理智流溢出來,為神秘主義的重要學說之一。24 因為從早期的教父 神秘主義開始,天主的觀念已經存在。教父時期神秘神學一直延續至西元五世紀 為它的形成期,這段時期也是教理神學(dogmatic theology)的形成期,這說明 兩個方面在根本上是相互連繫在一起的。

這幾個世紀形成的三位一體和道成肉身的教義,可說是神祕教義的教理化表 述。就是說,神秘神學提供了直接領悟天主的語境,這個天主既藉著基督以啟示 了自己,又通過聖靈居住在我們裡面。25 然而,神秘主義者並不滿足於認識天 主,他更渴望與天主的合一。神秘主義者放掉自己所有感覺而達到入神,直到更 深層的合一體驗視為愛的完美,其中愛者與被愛者強烈意識到自己與愛的對象。

因為天主的緣故尋求祂或是終極;除了祂不滿足於任何他物;尋求直接經歷那靈 魂所渴求的對象;這似乎可看做是神秘主義的核心。

西元四世紀時,在君士坦丁時的羅馬帝國,基督宗教已經取得合法的社會地 位。教徒們獲全面的安定和平,為了尋求更深刻的信仰生活-徹底跟隨基督,與

22 安德盧‧洛斯:《神學的靈泉》〈導言〉,游冠輝譯,北京:中國致公出版社,2001。

23 普羅堤諾:《九章集》第六卷 9 章 3 節。

24 安德盧‧洛斯:《神學的靈泉》,游冠輝譯,北京:中國致公出版社,2001。頁 49-53。

25安德盧‧洛斯:《神學的靈泉》〈導言〉,游冠輝譯,北京:中國致公出版社,2001。

義和隱修主義由希臘教父俄利根(Origen, 184-254)建立理論架構。三世紀沙 漠教父聖安東尼(St. Anthony, 251-356)提出一條實踐之路:從「退隱」

(withdrawal)到「淨化」(purgative struggle)再到「轉變」(tansformation),此 即隠修生活的標準模式。320 年,聖派克米(St. Pachomius,292-346)鑑於隠修 生活需要藉著團體的幫助,而寫的「修院團契隱修」得到大巴塞爾(St. Basil the Great/of Caesaea,330-379)的認同,使隠院生活有了基礎。 西元四世紀的隠修 主義說明瞭神祕神學就是一種禱告過程或靈魂與天主合ㄧ的過程的一種反映,也 修生活。還有帕拉馬斯(Gregory alamas,1296-1395)的「靜修主義」(Hesychasm)

也是「隱修-神祕主義」的一種實踐方式。所謂「實踐」就是「確實地相信基督」, 就是「祈禱」並在祈禱的頂峰而沈默。

26 輔仁神學著作編譯會:《神學詞典》,臺北:光啟文化,1998。頁 682-683

隠士退到沙漠曠野去隱居苦修,聖安東(Antonius, 約 251-356)認為這種各自為政的獨居方式,

有其基本上的缺點與困難;漫無節制的齋戒苦工,也會使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聖帕科米烏斯

(Pachomius,約 287-347)有鑑於此,首先編寫了《團體生活規章》,使隠修生活藉著團體的幫助,

每個人都能在身心方面獲得需要的照顧與保護。另有聖巴西略(Basil,約 329-379)更完善的《隠 院生活規章》。聖本篤就是在這些規章與生活的影響下,寫成了《本篤會規》。

27 同上書,頁 683。第十世紀初,隠修生活於法國東部的克呂尼(Cluny)顯示了新的活力。這 座隱院於 910 年創建,徹底遵守本篤會規,特別重視禮儀、靜默,專心以「祈禱與工作」事奉天 主。聖歐棟(Odo, 約 878-942)、聖馬越(Majolus,約 906-994)等幾位院長的聖善領導與感召,

在歐洲各地紛紛建立分院,百年之中就有上千座隱院隸屬於克尼總院。聖勃魯樂(Bruno of Querfert, 約 974-1009)在法國格勒諾布附近建立了加都先(Chartreuse)隠修院;他的俢會會 士 Chartusians 度著最嚴格的隠修生活。1098 年聖羅伯(Robert of Molesme, 約 1027-1111,)在熙 篤(Citeaux)另建隱修院,渴望度更貧窮的、更刻苦的補贖生活。聖伯納(Bernard of Clairvaux, 1090-1153)及再此入會,在明谷(Clairvaux)建立新院,使教會的隠修生活大放異彩,其影響 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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