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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行政業務查核

建立一套對評定單位執行評定業務之能力、評定委員邀集情形及各區 評定工作之監督、查核機制,同時將查核結果確實回饋評定單位,若有評 定機構評定業務疏失情況發生時,要求評定專業機構改善。查核工作如下:

一、 查核受理業務情形

二、 查核評定會議召集情形(包含會議流程及內容) 三、 查核相關作業之標準化、制式化及表格化 四、 確認服務滿意度及客戶訴願

五、 查核專業機構人員訓練計畫 六、 確認追蹤查核機制

根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發佈之「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 作業要點」之規定,以及參考 ISO17065 規定設計評定專業機構評定業務查 核表單,由本計畫查核人員查核後填寫案件查核意見,並將查核意見提供 予評定專業機構承辦人員填寫查核意見回覆表單,完成案件查核之程序。

109 年度已辦理評定業務查核時間與查核內容如下:

1、109 年 4 月 24 日第一次評定業務查核。

2、109 年 9 月 4 日第二次評定業務查核

有關二次評定業務查核意見與回覆彙整,如表 2-3。

表 2-3 評定業務查核結果表 3. TA-IB-QP-002人員教育

訓練與能力管理程序 4. TA-IB-SH-122年度教育

訓練計畫(擬定教育訓 練計畫)

5. TA-IB-SH-120專任人員 培訓記錄表(記錄成員 參與狀況)

6. TA-IB-SH-125適職能力 考評表(每年1月進行前

2. TA-IB-QP-004記錄管制 程序(建立QM、QP、SH 三階文件,並確立文件 權責劃分。)

3. TA-IB-QP-001智慧建築 標章暨候選智慧建築證 書申請作業程序(於第 7.4:案件紙本文件保 存5年,電子檔案8 年。)

4. TA-IB-SH-128文件調閱 申請暨保密切結(如為 授權開放之文件,仍需 簽屬保密切結後才可翻

閱)

6. TA-IB-QP-007矯正及預 防管理程序(持續進行) 7. TA-IB-QP-007矯正及預

防管理程序(持續進行)

的部分不熟悉,年度教 育訓練請他們去參加例 如ISO9000的訓練。

5. 作業時程管制月報表, 已經使用到 EL3600-9,綜

案件指標查核:

回應杜國良委員意見:

案件一:108CIB081 高雄市 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重建

案件二:109CIB008 達麗建 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店

合以上這些問題會認為是

案件一:108CIB081 高雄市 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重建

案件二:109CIB008 達麗建 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店

機需檢附優於經濟部

案件一:108CIB081 高雄市 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重建

案件二:109CIB008 達麗建 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店

圖說中,希望日後在

安全防災指標審核5次,合

所,精進計畫要進行

構訂正後歸檔。

研究所核備後,做為

2. 謝謝委員指導與建議,

上述項目將持續精進改 善並於下次查核會議提 出修正結果,再請委員 予以指導。

(資料來源:TIBA 社團法人台灣智慧建築協會彙整)

第三節 小結

以目前智慧建築申請的數量,確實逐年增加當中,可看出政府政策與 專業評定機構推廣的成效。並以申請分級的比例來看,合格級居大宗也是 合理因為公有建築的比例依然超過 7 成,不過也看得出民間申請的比例有 在增加,並且銀級的比例有提升。另外以地理位置來看,六都還是主要的 申請城市,但北部數量多於中南部都有 3 倍之譜,但未來政府推展大南方 政策,應該也會對產業的推廣有正面效益。因此,專業評定機構未來的服 務量能上,可能也需考慮量能的增加之外,地理位置的差異是否有需要服 務量能的投入,或許是未來可值得注意的地方。

在行政業務查核上,與去年相比可明顯看到專業評定機構的用心與努 力,尤其在文件的管理程序與制度上,雖已有改善但還是有進步的空間,

例如對紀錄管制程序,綠建築和智慧建築調閱資料的方式要一致。另在對 評定委員的考核與延聘方面需要再仔細評估與執行。專任人員對於品質管 理的部分不熟悉,年度教育訓練可去參加相關課程,例如 ISO9000 等。另 外,申請單位是否對評定機構有申訴或抱怨,依然還是沒有任何紀錄,雖 說是好的表現但也令人質疑,評定機構雖有做每年的客戶滿意度調查,但 亦具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所以未來的客戶或申請方的調查,建議應由第 三方單位來負責較為公正與適切。未來專業評定機構的持續改進才能承擔 更大量的申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