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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的倫理行為:倫理的理論

倫理困境有助於說明倫理學理論的本質。當代各種倫理學理論主張提供一種 能用以解決倫理困境的基本原理。假如在維克多·雨果所描寫的冉阿讓的困境中,

我們要考慮那些對所有受影響者都有利的因素,並讓這種考慮優先於對公正的考 慮,那麼,我們採取的態度是所謂"功利主義論者"的態度。對功利主義論者來說,

證明某一行動正當的最根本理由是該行動給大多數人帶來的好處大於危害。但另 一方面,如果在冉阿讓的困境中,我們考慮公正性,並讓這一考慮優先於對行動 結果的考慮,那麼,我們採取的是所謂"義務論者"的立場,他們認為不管行動的 結果如何,行動本身要符合倫理。對義務論者來說,目的不能證明手段正當。最 後,如果我們只讓自己考慮什麼對自己有好處,只讓利己主義的關心占上風,而 將利他以及何謂公正的考慮置於次要地位,那麼,我們就是採取的所謂"利己主義

"論者的立場。談論一種優先考慮私利的"倫理學"理論,似乎給人一種奇怪的感 覺,但是利己主義的辯護士的確存在,所以我們需要對此作簡要瞭解。

於是,倫理學理論規定了一條原則,為遵循任何行動路線提供高於一切的正 當理由。利己主義和功利主義都將結果是否有利視為一個行動在倫理上可否接受 的最終決定因素。利己主義首先考慮的理由是"這對我有利"。當某事在對我有利 與對社會有利之間發生衝突時,或者,當某事在對我有利與公正之間發生衝突時,

利己主義者建議採取自利的行動。因此,我們可以將利己主義定義為這樣一種理 論,它主張"一個人應該永遠為自己的最大利益而採取行動。"

功利主義優先關心是否對所有人有利,包括對他自己是否有利。但是他的一 己利益是整體利益的一部分。如果一個人的私利與整體利益相衝突,那麼私利就 會擱置一邊。因此,功利主義主張的是:"應該採取那些能夠為最大多數人們帶來 最大利益的行動"。

最後,有一種理論認為,公正、權利與承諾才是第一位要考慮的問題,這種 理論主張,正確的事情就應該去做,不管于己、於人是什麼後果。這叫做義務論。

這種理論會提出這樣的主張:"目的不能證明手段正當"。

簡言之,很多時候,人們在決定要採取什麼行動時,並沒有相互衝突的理由。

在很多情境下,對我有利的行動也對社會有利,並且又是公正、正義的。這時,

我們有充分理由去實施這一行動,而且以上三種不同的倫理原則都得到了遵從。

但是在出現衝突和戲劇性倫理困境的時候,會發生究竟遵從哪種原則的爭執。應 該優先考慮哪種理由呢?如果我們總是為自己考慮,我們多半是利己主義者。如果 我們熱衷於對社會有利的考慮,我們就有功利主義的傾向。如果我們被公正和正 義等問題所感動,我們則是在遵循義務論的路線。以上每一種理論之所以似乎都 有理,是因為各自都依賴於這樣的事實,每種理論都為選擇一個行動路線賦予一 個非常重要的理由。

所有這三種理由我們都會用到。因為有時候,理由會發生衝突,我們不確定 該做什麼。這時,一些人得出結論,說我們不能證明倫理信念是正當的,並對倫 理知識可能產生的結果表示懷疑。然而,我們的論點是,令我們左右為難的倫理 困境並不常見。在其他情況下,通過系統性研究能夠導致該問題的一定解決。我 們能夠決定該做什麼。

現在讓我們簡略瞭解一下以上各種立場,對當代倫理學理論做一探討。

利己主義

我們在上文己經提及,利己主義者主張的普遍準則如下:"一個人應該永遠為 私利而行動"。大多數人遇到這樣的準則都認為這是不符合倫理的。這種準則看起 來是提倡自私自利,至少在我們的社會如果不是在所有的社會自私自利被認為是 錯的。一項主張自私自利的準則怎麼可能是一種倫理學理論呢?我們會爭辯說這不 是倫理學理論,我們將很快說明我們的理由。

但為什麼一些人會追尋這樣一種錯誤的理論?利己主義者看透的是什麼?通常 利己主義者反對那些強調利他主義勝過追求私利的倫理學家。利己主義者想要主 張我們己經提到的那種追求私利的行為是對的。然而,我們將看到利己主義者已 走得太遠,因為永遠追逐個人利益有時必然導致自私自利,而自私自利是不道德 的。

為了更明確理解這一點,有必要給自私自利下一個定義,並且將它同私利作 一個對比,因為後者有很大的不同。追求私利不是壞事,是好事。如果每個人追 求自身利益,這是健康的現象。心理學家已經指出人必須自愛和自尊,應有堅定 追求個人目標和夢想的願望。畢竟,我不追求自身利益;誰會呢?那就是為什麼對 你有益的行動就是一種好行動,做某事的正當理由是因為那樣做將對你有益。

當你追求自身利益只能以他人利益為代價時,問題獻出現了。如果我只能通 過勸說無力支付貨款的顧客來購買某件商品,否則無法達到我的推銷目的,那麼 這就是自私自利行為,而如果你說這對我會有幫助,以此來證明這是正當的行為,

這等於從利己主義出發證明這種行為是正當的。因此,一種鼓吹"永遠做符合自己 利益的事"的準則必然是提倡自私自利的準則這種準則是以必須犧牲他人利益為 代價來獲得我們的利益,這往往是不道德的行為。既然自私自利行為很可能是最 普遍的不道德行為的例子,並且利己主義允許自私自利,所以作為一種倫理理論 它是受到排斥的。顯然,在會計這一類行業中,利己主義是不可接受的,因為會 計倫理規範要求承擔"以某種行為方式為公眾利益服務的義務"。

還能夠提出其他一些更正式的理由來反對利己主義。第一,利己主義和許多 公認的人類活動水火不容,如,提出忠告和建立真正的友誼,以及為他人俄商業 代理。自問:假如告誡他人會傷害忠告者本人,那麼,一個永遠為自己利益著想的 人怎麼會向別人提出忠告呢?對會計師而言,有時候,他們可能不具備為客戶提供

最佳服務的必要專業能力。在這種情況下,會計師可能必須推薦另一名專業人士,

從而使自己喪失這筆業務。你這樣做不僅因為你是在為自身的長遠利益考慮,還 因為這是你作為專業人士的義務,即,體育義務關心客戶的最大利益。

不難說明利己主義與友誼也是不相容的。如果人們知道一位 "朋友"只是為了 從友誼中撈到好處開出現,誰會把這位朋友看做"真正的"朋友?我們希望朋友能對 我們拔刀相助,我們同時希望自己能為朋友兩肋插刀。可想而知,一貫堅持利己 主義的人是不會相信友誼的。

利己主義更大的困境在於它不能解決爭端。如果每個人都只顧自己,那麼,

當兩人都需要同一樣東西時他倆該怎麼辦?說雙方都應該為自己的利益考慮,這並 沒有解決問題。利己主義不能提出可行的建議。對有些人來說,倫理的任務是幫 助解決爭端,所以,一種不能起裁決作用的理論其用途何在?

再說,利己主義天生就是一個奇怪、反常的異物。它不能被宣揚 (即,不能 出版、不能傳授、甚至不能直言)。假如我作為一個利己主義者深信我應該為自身 利益去行動,並期望永遠如此,那麼,你把你所深信的這一套教給別人會是什麼 結果?當我的利益與他人的利益發生衝突時,這會令他人小心提防,那自然對我不 利。如果你是一名利己主義者,你的教義告誡你不要將你的理論傳授他人,因為 將你的理論傳授他人不符合你的利益。按照利己主義理論,傳授這種理論本身就 是不符合倫理的行為。

哲學家反對利己主義的標準理由是,他們認為利己主義無法用任何一種既非 不合邏輯又不荒謬的方式來闡明自己。譬如,假如我說"每個人的行動都應該符合 他們的自身利益",這意味著,兩個人都需要同一樣東西的情形是無法出現的。如 果我們將它重新表述為: "每個人都應該為我的利益而行動",那麼,這個"我"指 的是誰?如果是指任何說"我"的人,那麼這與第一種表述是同一回事,但如果"我"

是指某個具體的人,那麼這是荒謬的。例如,假如這人是約翰,而且他還說:"每 個人都應該為我的(也就是約翰的)利益行動",難道這不荒謬嗎?為什麼世界上所 有人都要為約翰的利益行動?天下人根本不認識約翰。就算是那些認識約翰的人,

他們又為什麼應該為約翰的利益去行動?也許這句話可以重新表述為"我應該永遠 為自己的利益行動"。但如果"我"指的是每個說這話的人,它與第二種表述仍然一 樣。如果這個"我"不是指每一個人,那它根本不再是一種準則,因為準則是具有 普遍應用能力的。

還有最後一個反對利己主義的理由。利己主義基於一種歪曲了的以自我為中 心的宇宙觀。我當之無愧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謂,一切皆我。我永遠屬 於我自己,我用我的眼睛和我的視角看世界。因此,以我的立場看,我是宇宙之 中心。但這種視角是多麼狹隘啊!道德觀要求我們超越這種視角。有一種客觀、超 然的觀點認為,世界上有億萬其他人,這些人多少如我一樣,都有各自的主觀看 法。那麼,為什麼客觀上我會如此重要呢?答案當然是我並不重要。哪怕是有史以 來權勢最大者也沒有那麼重要。他或她僅僅是數十億分之一。既然利己主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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