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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響學業成就之相關研究及其因素

第四節 本章結語

「教學」(teaching)一詞,包含了教導(instruction)與學習

(learning)兩個內涵層面。因此,如何安排一個適宜的學習環境、

有趣的教學活動、具結構性的課程規劃,以促進學生的學習成效,便 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責無旁貸的任務。

然而,學生的學習成效應從德、智、體、群、美等五育方面來加 以論斷,但台灣由於升學主義掛帥,所以一般社會大眾皆以智育(學 業成就)來評定學生在校學習表現的具體指標。

根據文獻資料顯示,研究者將影響學生學習態度的因素概括性地 分成下列三大因素:

一、個人背景因素:包含性別、公私立別、家庭社經地位等變項。

二、學習環境滿意度:包含學校環境、家庭環境、教材內容、教學方 法等變項。

三、智力因素。

此外,根據文獻資料顯示,影響學生的學業成就因素頗多且廣 泛,研究者將之概括性地分成下列四大因素:

一、學習態度因素:包含自我效能、學習動機或成就動機、學習習慣 等變項。

二、個人背景因素:包含性別、家庭社經地位等變項。

三、學習環境滿意度:包含學校環境、家庭環境、教材內容、教學方 法等變項。

四、智力因素。

從上述可看出,影響學生學業成就與學習態度之間似乎有共同的 變項存在,然而這些變項之間的前後影響關係如何?在文獻上並沒有 一致的看法。因此,研究者認為,對於學生學習態度與學業成就的前 因變項與後果變項之間的關係,有必要進一步加以澄清與驗證的必 要,故提出一影響學生學習態度與學業成就路徑模式之研究設計(請 參閱第參章第二節)。

再者,從影響學業成就的四大層面來看,學習態度與學習環境滿 意 度 等 變 項 可 以 透 過 外 在 環 境 來 加 以 影 響 或 改 變 學 生 的 知 覺

(perception);而個人背景變項則無法加以改變。換句話說,學習態 度與學習環境滿意度是可操弄的變項,而個人背景變項部分則是無法 選擇的,無法透過外在環境改變的。

然而,智力是不可改變的,亦或是可改變的?是先天遺傳的,亦 或是後天習得的?此一問題深具意義。如果認為智力是不可改變的,

是遺傳的,在教學上就顯得消極,教師在教學工作上只能配合學生的 智力,給予不同的教材;若認為智力是可改變的,是可透過後天環境 來改變的,在教學上就顯得積極,教師在教學工作上就能透過各種教 法、建構各種教學情境來發展智力。關於此一問題,張春興(1994)

認為個體的智力,在基本架構上是由先天遺傳決定的,再加上後天環 境影響智力發展的水平。在 Holden(1980)的智力研究中,其採取 孿生子對照法(co-twin control method),以推估智力受遺傳因素影響 的程度。研究中便發現兩點:(引自張春興,1994:351)

一、同卵孿生子且自幼生活在同一環境者,他們之間智力相關最高(相關係 數為 .87),這顯示遺傳是決定智力高低的重要因素。

二、無血緣關係但自幼生活在同一環境者,他們之間的智力高低也存在著相

當的相關程度(相關係數為 .24),這顯示後天環境也是影響的因素。

綜合以上所述,研究者認為智力的高低固然是遺傳決定了大部 分,但是後天環境的影響亦是扮演著關鍵的角色。因此,在學校方面,

教師應建構一個適宜的教學環境、配合適當的教材、教法;在家庭方 面,父母應多關愛而不溺愛,多鼓勵而少懲罰;在社會方面,政府應 對各級學校的教學品質進行把關,並倡導終身學習觀念;在個體本身 方面,應積極主動求知,組織知識,以累積自己的智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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