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本研究於台南某醫學中心中醫門診搜集經病理檢查確診為惡性腫 瘤的患者,依照日本寺澤捷年於 1983 年之氣虛與血瘀診斷標準 26,分析 癌症患者在不同分期及不同模式治療下的氣虛證與血瘀證的發生率,以 探討其相關性,另外在門診及到院之一般民眾徵求無癌症診斷者作為對 照,本研究進行模式為開放式,受試者納入標準及排除標準如下︰

一、癌症組

(一)納入標準︰

1.癌症一組:

(1)經病理檢查確定為惡性腫瘤或持有癌症重大傷病卡者。

(2)年齡大於 14 歲而小於或等於 70 歲

(3)經醫師詳細解釋整個試驗流程和目的後同意加入並簽署受試者同 意書者。

(4)由兩名有 3 年以上經驗之中醫師依診斷標準進行評分,兩人分數 相差 10 分(含)以內才納入研究。

2.癌症二組:

納入條件同癌症一組,但收案時 2 週內未在中醫門診就醫者 納為癌症二組,於服藥前和服藥後 2 週再進行評分。

(二)排除標準︰

癌症二組若服藥中斷 3 天以上則不再進行第 2 次評分。

二、對照組(非癌症組)

(一)納入標準︰

收案時無證據顯示患有癌症,經醫師詳細解釋整個試驗流程和目的後 自願參加研究並完成簽署受試者同意書者。

(二)排除標準︰

不簽署受試者同意書者。

三、診斷標準︰

氣虛證與血瘀證的診斷標準採用日本寺澤捷年於 1983 年發表之

「氣虛診斷基準」和「血瘀診斷基準」26

氣虛診斷基準:身體脫力感(10 分);無氣力(10 分);容易疲勞(10 分);白天想睡(6 分);食慾不振(4 分);容易感冒(8 分);對事物容 易驚嚇(4 分);對開眼、發聲無力(6 分);舌淡白紅.胖大(8 分);

脈無力(8 分);腹力軟弱(8 分);內臟無張力(胃、腎、子宮下垂或 脫肛)(10 分);小腹軟弱無力(6 分);下痢傾向(4 分),總共 100 分。

若 30 分以上則為氣虛證。

血瘀診斷基準:眼臉部的色素沈著(男 10 分,女 10 分);顏面的色素 沈著(男 2 分,女 2 分);皮膚的甲錯(男 2 分,女 5 分);口唇的暗紅 化(男 2 分,女 2 分);齒肉的暗紅化(男 10 分,女 5 分);舌的暗紅 紫化(男 10 分,女 10 分);細絡(微血管的擴張)(男 5 分,女 5 分);

皮下出血(男 2 分,女 10 分);手掌紅斑(男 2 分,女 5 分);臍旁壓 痛抵抗感 左(男 5 分,女 5 分);臍旁壓痛抵抗感 右(男 10 分,女 10 分);臍壓痛抵抗感 正中(男 5 分,女 5 分);迴盲部壓痛.抵抗感(男 5 分,女 2 分);乙狀結腸部壓痛.抵抗感(男 5 分,女 5 分);季肋部 壓痛.抵抗感(男 5 分,女 5 分);痣瘡(男 10 分,女 5 分);月經障 礙(女 10 分),總共 100 分。20 分以下為非血瘀證;21 分以上為血瘀 證;40 分以上為重症的血瘀證。

癌症一組與癌症二組,除記錄第 0 週(W0)的氣虛分數、血瘀分 數、氣虛證、血瘀證外,還包括其他項目如下:

(1)腫瘤分期:早期(1,2 期)和晚期(3,4 期)54

(2)化療:無化療、化療中、曾經化療。

(3)放療:無放療、放療中、曾經放療.

(4)中醫治療:是否 2 週內曾於中醫門診服用中醫方藥。

將所得資料進一步分析氣虛分數與血瘀分數,或屬氣虛證或屬血瘀

四、統計方法︰

1. 數值以”平均值 ± 標準差“來表示 2.以 Student's t-test 檢視︰

(1)癌症組與非癌症組的氣虛、血瘀分數差別

(2)癌症組中氣虛、血瘀分數分別與癌症分期、中醫治療的關聯 3.用 one-way ANOVA 檢視化療與放療不同時期的分數差別

4.以卡方檢定(Chi-square test)檢視以下類別變項︰

(1)癌症組與非癌症組分別與氣虛證、血瘀證的關聯性

(2)癌症組中氣虛、血瘀證分別與癌症分期、化療、放療、中醫治療 的關聯性

如 sub-group 的樣本數太小,用 Fisher’s exact test。

5.用 paired-t test 比較中醫介入兩週前後(W0 與 W2)的分數差異 6. p 值小於 0.05 被認為有統計上的意義。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