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傳統哲學的靈魂與身體論
第一節 柏拉圖:靈肉分離的觀念論
蘇格拉底是《斐多》中的主要角色,蘇格拉底的所說所言道出了靈魂與身體 之間的關係,是柏拉圖個人的想法或者蘇格拉底的想法已經不是那麼重要。從蘇 格拉底因審判而接受死刑的場景開始,到蘇格拉底引酖赴死結束。
靈魂在柏拉圖的思想當中,擁有相當重要的存有學意涵,標題所提及的觀念 論,正是他最核心的理論:理型世界。理型世界中的觀念是獨自存在的,乃靈魂 最終的歸處,同是一切真理的來源,換言之,理型有別於我們的意識,就其靈肉
分離的觀點來看,靈魂與身體的二元論就好比理型與感覺,前者總是朝著善的方
(purification)24的狀態才能夠和純粹之物同在,藉此才得以獲得真正的真理之 光,身體會阻礙靈魂看見真理,所以當身體和靈魂未分離時,靈魂便無法獲得全 部的真理,即是說受身體之礙在生前是不可能獲得全部真理,反之,死後當靈魂
19 “…… our souls must have existed before they were in the form of man-without bodies, and must have had intelligence.” Phaedo, 76c.
20 Ibid., 64c.
21 Ibid., 65a.
22 Ibid., 65b.
23 Ibid., 65d.
24 Ibid., 67c,69c.
和身體分開,對知識的獲得才得以完備,這樣看來身體可以說是哲學家的敵人(在 追求真理的意義上),這也是為何他會提到死亡才真的是哲學家所欲求的,因為 在死後才得以獲得完備的知識。
上述之所以要從「死亡的定義」開始談論,主要原因在於 Cebes 質疑也有人 認為當人死後,靈魂離開身體便一無所處25。若照蘇格拉底的說法,對於死亡之 後靈魂仍存在且具有知性能力這點假設之上,尚須證明。當然接續的段落蘇格拉 底提出了靈魂的輪迴轉世概念26,再來討論出自運動變化的「互相取代」關係來 證明靈魂不朽,如善與惡、正義與不正義、大與小互相對立關係是一方因為另一 方而產生,即只要具有這樣的關係,兩者中之一項定是從相反的一項而產生,反 之亦然,一個會變成較大的東西先前一定先是較小的東西然後才變成較大的東 西,兩兩互相對立而且互相生成27。然而在 Cebes 同意這種關係之後,更提問說:
「那麼假設說你用同樣的方式來分析生與死,死不就是對立於生嗎?」28從這樣 的看法中,可以發現死亡之後靈魂便獨立出來,那麼不禁要問什麼是從生當中被 產生出來?,Cebes 回答是死,後來也同意蘇格拉底「生是從死而產生」29的說 法。換言之兩者具有可逆推的特性:生可以從死而產生,死可以從生而產生(前 者就是死亡,後者即重獲新生),如同大小一樣,可由小變成大或由大變成小。
現在回頭去看前面的論述,不難發現在這樣的定義與辯論之下,蘇格拉底的 對話所及的,如身體的阻礙與腐朽來說明透過身體認識真理的困難;而從輪迴概 念的轉世循環,即生而走向死,死而走向生,還有互相對立與互相生成的談論來 看,不難發現柏拉圖在為他所預先設定前題提出論證。在對死亡的定義當中,「死 亡即靈魂自身存在」的前題本身就無法從感官經驗去證明,畢竟柏拉圖認為感官
25 Ibid., 70a.
26 Ibid., 70d.
27 Ibid., 71c-71d.
28 Ibid., 71d.
29 Ibid.
經驗本身如蘇格拉底所言是不正確與不可靠的,但這樣的定義本身所做的預設是 否得到合理的證明仍舊存有疑問,那麼接下來所做的談論,其能否為真,仍依附 在此定義的預設前題之上。對柏拉圖的靈魂存有學是否應該視作一種神話,這的 確有待討論。現在假設我們已經跳脫對話情境,當我們來看這樣的談論時,因為 無法從感官經驗著手,我們也能夠清楚看出蘇格拉底接下來的論述是透過理性思 考來證明其靈魂不朽的預設。但進一步思考,蘇格拉底是要向 Cebes 證明在死後 靈魂仍存在而且具有知性能力,這亦可說是要證明靈魂不朽,但是從我們的前題 所預設的來看,「死亡即靈魂自身存在」,要得出我們最後所要之「靈魂不朽(死 後存在)」的結論,從前題到結論不難發現是一種套套邏輯(恆真句),因此蘇格 拉底的談論也開始轉向互相對立關係發展。
接下來,延續前面的談論,從互相對立關係所得出的結論來看,生可變成死,
反之死可再生,或許在這一點上需要置上問號。從生變成死這裡,我們可以觀察 到身邊的人或者是動物、植物等等,出生後便走向死亡,這裡似乎找不到一些讓 人懷疑之處;反之,從死後再生,這裡我們便無從得知,難道死後靈魂會繼續存 在,然後伺機再生嗎?此處也是對柏拉圖所提出的的互相取代關係所做出的質 疑,我們通常不會否認善與惡、大與小、正義與不正義,甚至是睡著與醒著之間 兩兩具有對立關係,但此處對於生與死之間,似乎此種對立關係類比的力量就相 當薄弱,的確我們知道出生後就走向死亡,因為照蘇格拉底的談論只要死後得以 再生,便可以獲得靈魂存在的理由,因為在等待靈魂再生的期間便是靈魂獨立存 在的時候,不過我們何以得知靈魂會獨立存在且伺機再生呢?所以依照這樣的說 法,並不能夠合理的證明靈魂獨立存在。或許我們可以用先前蘇格拉底所提出的 一個問題來質問正義與不正義兩兩對立的性質何以得知,因為正義本身是看不見 的,那我們怎麼知道這樣對立的性質兩兩相生呢?或許這邊可以在「正義與不正 義之間」加上「在運動變化當中」就可以明白的了解這個質疑本身是在談論不同 的東西。然而在這邊會提出這個反駁的用意是因為這裡的正義與不正義的兩兩對
立是可以從運動變化當中看到正義與不正義,即從比較正義的跟比較不正義的觀 點來看,所以在對立關係上並沒有問題,但是生與死便無法類比到這樣的關係之 上,或許在這裡的談論無法成功的類比到對立關係上,因此筆者認為從兩兩對立 關係並無法真正的證明靈魂不朽。
總而言之,從兩個面向去看:首先,從死亡的定義來看,談論靈魂不朽本身 有套套邏輯的問題;第二,從互相對立關係到生與死之間關係的類比,並無法給 出合理的類比理由,靈魂不朽的證明也不是如此強而有力。雖說如此,但也不損 柏拉圖《斐多》的價值。在《斐多》當中我們可以發現輪迴的觀念若從現在的角 度去看當然會覺得這樣的談論是不太有說服力的,但是設想現在處於柏拉圖時 代,靈魂輪迴的觀念正好可以補足 Cebes 的質疑,在此對柏拉圖的靈魂不朽談論 仍舊抱持正面的態度。
柏拉圖概念下的靈魂與身體,若不去討論人死後靈魂的狀態,我們可以歸結 出一個結論,即靈魂乃柏拉圖存有學當中的基礎。當然這個結論,並不是廣義下 的結論,而是縮小在靈魂與身體的範圍上。柏拉圖這位觀念論哲學家,其形上學 基礎在於理型,然而這裡討論靈魂與身體的意義在於探討他靈魂與身體的關聯。
以知識論的角度來看,柏拉圖並不否認身體也是認識外在對象的主要媒介,只不 過對於真理,他認為靈魂才能夠絲毫不差地認識到真理。身體居於外在世界與靈 魂的中間,身體卻是誤使我們認識外在對象的主要原因。雖然一般認為感官乃是 認識外在世界的主要媒介,但柏拉圖對於真理的堅持恐怕也損失了身體與世界的 關聯,外在世界如何單獨與靈魂互動恐怕不光光只是靈魂就能達成,看不見的靈 魂只能跟看不見之物(或者說不是可見的物)互動,那麼這些看不見之物就是真 理嗎?身體的欲望若都是身體產生的例如性慾,若沒有身體光只有靈魂,靈魂真 的能夠從理型世界當中認識到嗎?或許在理型世界與真實世界中概念是相同 的,這裡要質疑的一點在於當一種欲望或概念是需要透過物所產生的,能否純然
只由精神性的認識獲得,這顯然是需要再討論的。
在柏拉圖的理論當中,活著的當下身體限制了意識能力的完全發揮,就已阻 礙真理認識的意義來說,身體所具有的感覺能力對柏拉圖而言,相形之下就顯得 不是那麼重要,粗淺地說,追求真理乃是樂於死亡。當然的想法並不是這簡單一 句話就可完全表達,認識能力在這樣的意義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身體與靈魂 結合的認識,一類是純粹靈魂的認識。當然這個問題必須先預設了死後有所謂的 死後世界,很遺憾這個部分我們無從得知,不過就按照這兩個分類的討論,純粹 意識的靈魂認識能力其所擁有的存有性勢必得建立在這個死後是否存在的議題 上,或許我們暫時同意這個說法,以便進行討論。就以梅洛龐蒂的觀點來看,第 一類的模式來認識世界似乎不太有什麼互相排斥的地方,這裡不是試圖將柏拉圖 與梅洛龐蒂畫上等號,就以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有名的洞穴喻30來看,被囚犯 受到枷鎖的束縛就好比身體對意識能力的限制,對影子的認識就如同人的身體與 意識合作,共同認識到外在世界中的對象,不過擺脫枷鎖之後,猶如人擺脫了身 體的束縛而得以認識到太陽的真理,換言之正是脫離枷鎖與束縛,靈魂回歸到純 粹的觀念的理型世界當中,得以獲得真正的真理。在這樣的脈絡當中,雖說身體 阻礙了認識真理的通道,但不可否認,身體作為一種阻礙,人去認識世界時,身
在柏拉圖的理論當中,活著的當下身體限制了意識能力的完全發揮,就已阻 礙真理認識的意義來說,身體所具有的感覺能力對柏拉圖而言,相形之下就顯得 不是那麼重要,粗淺地說,追求真理乃是樂於死亡。當然的想法並不是這簡單一 句話就可完全表達,認識能力在這樣的意義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身體與靈魂 結合的認識,一類是純粹靈魂的認識。當然這個問題必須先預設了死後有所謂的 死後世界,很遺憾這個部分我們無從得知,不過就按照這兩個分類的討論,純粹 意識的靈魂認識能力其所擁有的存有性勢必得建立在這個死後是否存在的議題 上,或許我們暫時同意這個說法,以便進行討論。就以梅洛龐蒂的觀點來看,第 一類的模式來認識世界似乎不太有什麼互相排斥的地方,這裡不是試圖將柏拉圖 與梅洛龐蒂畫上等號,就以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有名的洞穴喻30來看,被囚犯 受到枷鎖的束縛就好比身體對意識能力的限制,對影子的認識就如同人的身體與 意識合作,共同認識到外在世界中的對象,不過擺脫枷鎖之後,猶如人擺脫了身 體的束縛而得以認識到太陽的真理,換言之正是脫離枷鎖與束縛,靈魂回歸到純 粹的觀念的理型世界當中,得以獲得真正的真理。在這樣的脈絡當中,雖說身體 阻礙了認識真理的通道,但不可否認,身體作為一種阻礙,人去認識世界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