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3.2.3 避難疏散之規劃與執行
一、避難疏散規劃
對於校內人員平時應加強防災演練,藉由演練各種災害應變演習,加強人 員對於疏散動線的熟悉程度,避難引導組每學期規劃每棟建築物舉辦一次避難
災害發生
假日 非假日
校長判斷情勢
發布警急應變 輪值人員向校長通
報並先做臨時應變
休假教職員工
應盡快返校 校長返校並視災情聯
絡相關應變人員到校
應變人員到校 並向領隊報告 教職員工向
所屬領隊報到 各班導師執行 緊急應變動作
開始應變程序
縣、市政府教育局 教育部校安中心
通報
疏散演練,使得在實際災害發生時,能有效增加緊急疏散的效率。避難引導組每 學期末前,應擬定緊急疏散地圖(疏散路線和疏散地點),避難疏散路線可結合 早上升旗路線、班級集合地點進行規劃,並調查避難路線是否暢通,如有障礙物 時應立即清除,並於新學年度公告周知教職員工、避難引導人員及相關人員。資 源班是屬避難時較為弱勢之ㄧ環,需將教室規劃在一樓方便逃生。
(一)避難疏散原則及流程
校園疏散主要以人員疏散為主,因此在規劃疏散計畫時,對疏散時機之認 定非常重要,而疏散時機為意外狀況有擴大之虞或對人員可能造成生命威脅時,
須即刻通知人員進行疏散。本校避難引導組規劃之緊急疏散流程如圖3-2-3 所示。
考量本校特殊師生之需要,給予必要之疏散協助。
(二)避難疏散動線規劃
疏散路線的規劃不應只有一條(尚需規劃替代路線),以因應災害情境變化,
校園疏散路線應盡量避開有潛在地震危險的地方,並於規劃後標示於逃生路線 圖上。集結地點的選擇宜考慮適當之安全距離,選擇附近沒有潛在危險地區及可 容納部分或全部師生疏散人員之場所,於事故發生時能依疏散路線,各棟建築 物應規劃避難引導人員作適當管制進行人員疏散引導。各棟建築物應規劃避難引 導人員如表3-2-2 所示,疏散路線如圖 3-2-4。
(三)避難疏散集合場所之配置
避難疏散集合場所應選擇無地震災害威脅之場所,儘量以空地或綠地為宜,
第一時間疏散集合場所為空地,最終疏散集合場所為運動場如圖3-2-4。
二、避難疏散之執行
(一)指揮官在接受教育局的命令或自行判斷災情之下,可決定發布疏散命令之 時間,並回報至其教育主管單位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二)緊急疏散時各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應確認該班學生出席狀況及學生安全狀況,
並依指示就地避難或依避難逃生路線將學生帶領至安全地點集合。
(三)避難引導人員在引導避難時,應注意行動不便或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四)避難疏散過程發現學生、教職員工發生意外時,救護人員應迅速實行救護行 動。
(五)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如學生避難情形調查表如表 3-2-3。
表3-2-2、教學大樓建築物避難引導人員表(地震災害範例)
樓梯 分配人員 備註(位置) 逃生圖標號
A 鍾愛蒨
彭垂沅 3 樓
1 樓 1
B 曾智暉
塗永樑 3 樓
1 樓 2
C 劉理枝
盤怡均 3 樓
1 樓 3
D 高昌志
楊愛琪 3 樓
1 樓 4
E 鍾明燉
方素娥 3 樓
1 樓 5
F 邱森德
賴雅琴 3 樓
2 樓 6
大門口 方毓鴻、張婕妤
警衛 家長導護志工
2 人配合 7、8、9、10 健康中心 李正芳
鄭佩佩 於健康中心成 立救護站 操場司令台 楊雅琪、林長佑
莊佳伶 ─滅火組 林宜靜 ─安全防護組
校長暨各處室 主任成立指揮
中心
表
3-2-3 、 學生 避難疏散 情形調查表 ( 地震災害 )
班 級 班級導師
應到人數 實到人數
學生安全情形報告
學生姓名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安全情況 備註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死亡□失蹤□請假未到校 受傷人數
死亡人數 失蹤人數
請假未到校人數 共計人數
圖3-2-3、緊急避難疏散流程圖 地震發生
指揮官判斷災情決定 發布就地避難或疏散
各班上課老師確認 學生安全無虞
導師安撫學生 等待指揮官指示 維持避難或放學回家 疏散
學生 至指 定避 難場 所
維持就地避難
清點學生人數並上報指揮官【表3-2-3 】 依照指定的疏散路線到指定的避難地點
【圖3-2-4 】
就地作緊急避難 身體保護動作
圖3-2-4、避難路線圖 3.2.4 緊急救護與救助
校園周遭醫療資源大多無法與該都市區域行政里界相符合,因此緊急救護 組應研議跨行政區、里界及其鄰近區域醫療單位,協調相互支援機制,建立臨時 救護站(保健室),學校平時於防災演練上宜加強宣導,以增加師生們防災意識 與救助效率。
一、建立校內急救物資、搶救器材及周遭醫院聯絡清冊
緊急救護組將校內備有之急救物資、搶救器材登錄造冊(表 3-2-4),詳細記 錄數量及放置地點,急救及搶救器材通常包含:個人防護具、搶救工具、急救器 材等。建立周遭醫院(診所)之聯絡清冊(表 3-2-5),內容需詳實記載聯絡方式及地 址,災時能將重傷患即時送往能夠進行救護之地點。
二、定期檢視急救用品並更新
第一集合點 最終集合點
緊急救護組每月應確認急救器材之內容,檢查是否短缺並將放置日期過久 之用品進行替換,須保持存放急救用品容器之清潔,確保急救用品不受污染。
三、教導學生簡易包紮急救助之知識
健康教育課或軍訓課時,由上課導師教導學生簡易包紮、搬運傷患之知識。
在災害發生時,藉由身邊之同學相互幫助增加獲救之機會;視災害情形,由教 導課程之導師引導學生於災害中協助救護。
四、建立緊急救護及救助流程
災害後至避難地點確認師生人數,由搶救組偕同緊急救護組之人員前往受 災地區搜尋未逃出之師生,並進行初步之急救措施,爾後再送至避難地點,救 護救助流程如圖3-2-5。
五、執行救助及救護作業
(一)尋找傷患並搬運至緊急救護場所
搶救組前往避難地點確認失蹤人數,基本上以3 人為一團隊,視失蹤人數 由指揮官決定派遣團隊前往,團隊應攜帶擔架及急救箱。至現場後進行人員搜救 搜救出之人員由團隊中之緊急救護人員進行初步包紮,之後將傷患送往避難地 點。
(二)緊急包紮、外送
搶救人員將傷患送達避難場所,緊急救護人員仔細檢查傷患之傷勢並包紮,
人手不足可從學生中挑選有能力之自願者協助救護,若傷患傷勢嚴重須聯絡附 近醫院(診所)將重傷之傷患送往。
表3-2-4、急救、搶救器材一覽表(地震災害)
類別 應變器材 數量 單位 存放位置 備註 個 人
防 護 具
簡易式口罩 1000 個 健康中心 工作手套 100 雙 健康中心
耐有機溶劑手套 20 雙 實驗室 可置於各使用地點或校內應變器材儲放
區存放。
編 02-2871212 1 02-2826440 0
一、警戒標示流程
在地震災害過後,許多建築物可能會產生結構上之破壞,難以於第一時間 內進行補強,故須劃定危險區域拉起警戒線,必要時定時派員前往巡視,確認 無學生進入拿取物品,流程圖如圖3-2-6。
二、警戒線(警告標示)設置
地震災害過後,由搶救組確認建築物無師生滯留,安全防護組若認定此建 築物與設施為危險時,安全防護組之人員須立即設立警戒線(警告標示),警告 師生不可靠近,並且定時派遣人員進行巡視,派遣巡視之人員以2 人為一組為 原則,警戒設置判定如表3-2-6。
圖3-2-6、警戒流程圖
表3-2-6、建築物危險判定表
損壞狀況 有(中度、嚴重) 無(輕微)
1 建築物整體塌陷、部分塌陷、上部結構與基礎錯開 2 建築物整體或部分樓層明顯傾斜
3 建築物柱、梁損壞,牆壁龜裂 4 墜落物與傾倒物危害情形
5 鄰近建築物傾斜、破壞,影響本建築物之安全
6 建築基地或鄰近地表開裂、下陷、邊坡崩滑、擋土牆倒 塌、土壤液化
地震災害過後
檢視建物與設施
繼續使用
派員定時巡視 拉起警戒線 及設置警告標示
安全 危險
7 其他(如瓦斯管破裂瓦斯外溢、電線掉落、有毒氣體外溢 等)
資料來源:震災後危險建築物緊急鑑定作業基準
3.2.6 啟動社區住戶與家長之協助
由指揮官主導並偕同通報組與社區志工、家長會或校友會,協調災時所能提 供的搶救災資源及人力部署支援,通報組需建立支援機構之通訊錄(表 2-1-4),
以便於災時得以第一時間請求所需支援。指揮官亦可請求社區提供具有專長的社 區志工名單,協助學校搶救災之進行。
第四篇 颱風、水災災害減災與應變事項
4.1 平時預防工作事項
一、風災
為降低颱風來臨時所造成之損失,針對戶外之懸掛物及校內之樹木,總務 處需派員定期查看,固定懸掛物、修剪樹枝,避免遭強風吹落造成災害。
二、水災
總務處應調查校內容易受風害及容易淹(積)水之區域、校園設施等資料,並 對校園儀器、設備與建築物進行危險評估並將所調查出危險之項目進行改善,降 低災害來臨時可能帶來之危害,自主性調查流程如圖4-1-1。
圖4-1-1、自主性調查流程圖
4.1.1 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性調查 一、調查範圍
檢視校園內之建物及其周邊於災害時是否有產生危害之可能,並且利用校 園環境安全檢查表(表 4-1-1),針對建築物中之結構進行檢視,並勾選建物是否 符合安全若不符合安全,簡述須改善之內容。
二、調查時機與原則
總務處每學期開學前應進行校園環境安全維護狀況評估,並記錄評估結果 留存,不合格項目將立即改善處理。若不合格項目之改善需專業人員協助時,由 總務處聘請專業技師或專業技術輔導團體進行改善協助,以確保全校教職員工
校園環境自主性調查
合格 不合格
校園環境安全改善 ( 邀請專業技師協助 )
生之安全。若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總務處須立即進行校園環
社 103 年
適當位置設自動抽水機,以供隨時水之用。 電 梯 /
電梯坑
電梯坑有無砌磚阻水或加設止水墩。 無
車廂有無事先提升至高樓層停放。 無
電梯坑內有無抽排水系統,若有積水自動予以
排除。 無
走廊 走廊地面是否平坦,有無裂縫凹洞情形。
走廊排水是否正常,未見積水。
屋頂 屋頂有無漏水現象。
102 年 已 進 行 耐 震 補強作業
102 年 已 進 行 耐 震 補強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