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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面沖蝕度 (20)

第四節 案例驗證

本研究針對前述所建立山坡地社區環境風險評估準則,進行各項案例驗 證,第一年先以所蒐集曾發生重大災害案例之山坡地社區及未發生災害社區 邊坡資料進行驗證,而第二年再蒐集有關坡地社區之邊坡案例進行分析驗證 玆說明驗證結果如下。

一、第一年驗證成果

(一)曾發生重大災害山坡地社區

本研究所蒐集之發生重大災害山坡地社區其基本資料已於第二章有所說 明,在此不加以贅述,而應用本研究所建立之評估準則之評估結果如表 5-4-1 所示,而如扣除 921 地震車籠埔斷層活動所導致破壞之大台中華城,則最低 之評分為 530。

(二)無破壞邊坡

本研究採用何明錦、蔡光榮(2004、2005)有關大高雄地區山坡地社區 環境風險之調查研究資料作為無破壞邊坡驗證資料,該研究共計調查 156 處 邊坡,本研究則取其中判定為無受損邊坡 33 處作為驗證之用,其基本資料如 表 5-4-2 所示,應用本研究之風險評分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 147 條評分結 果如表 5-4-3 所示。

表 5-4-1 發生災變坡地社區環境風險率

第五章 評估準則建立及驗證

邊坡 2527902 194235 四級坡(31~40%)

膠結不良之礫岩

高雄縣 阿蓮鄉 南峰31-2號南向邊坡 2530676 182888 三級坡(16~30%) 粉砂岩夾泥岩 無法判斷 砂質土(S) 1~4m 半重力式擋土牆 高雄縣 田寮鄉 福德祠南側邊坡 2530646 183159 四級坡(31~40%) 石灰岩 無法判斷 砂質土(S) 1~4m 懸臂式擋土牆 高雄縣 田寮鄉 崗安路94號西南邊坡 2530545 183327 四級坡(31~40%) 石灰岩 無法判斷 砂質土(S) 1~4m 自然植生邊坡 高雄縣 田寮鄉 崗安路73號西側邊坡 2530407 183398 四級坡(31~40%) 石灰岩 無法判斷 砂質土(S) 1~4m 重力式擋土牆 高雄縣 田寮鄉 田寮鄉公所西側邊坡 2530165 183442 三級坡(16~30%) 石灰岩 無法判斷 粘質土(C) 1~4m 懸臂式擋土牆 高雄縣 田寮鄉 崗安路57號西側邊坡 2529722 183532 三級坡(16~30%) 粉砂岩夾泥岩 無法判斷 砂質土(S) 1~4m 重力式擋土牆 高雄縣 田寮鄉 崗安路52-2號西側邊坡 2529551 183521 四級坡(31~40%) 粉砂岩夾泥岩 無法判斷 粘質土(C) 1~4m 重力式擋土牆 高雄縣 田寮鄉 高37縣道1K+900m處邊坡 2528870 183343 五級坡(41~55%) 粉砂岩夾泥岩 無法判斷 砂質土(S) 1~4m 自然植生邊坡 高雄縣 田寮鄉 高37縣道2K+100m處邊坡 2528663 183241 四級坡(31~40%) 石灰岩 無法判斷 粉質土(M) 1~4m 自然植生邊坡 高雄縣 田寮鄉 朝元寺西北側邊坡 2528433 183098 五級坡(41~55%) 石灰岩 無法判斷 砂質土(S) 1~4m 自然植生邊坡 高雄縣 田寮鄉 高37縣道2K+900m處邊坡 2527938 183196 三級坡(16~30%) 粉砂岩夾泥岩 無法判斷 砂質土(S) 1~4m 自然植生邊坡 高雄縣 田寮鄉 高37縣道3K+200m處邊坡 2527491 182992 三級坡(16~30%) 粉砂岩夾泥岩 無法判斷 粘質土(C) 1~4m 自然植生邊坡 高雄縣 田寮鄉 高14縣道5K+850m處邊坡 2526934 182751 四級坡(31~40%) 粉砂岩夾泥岩 無法判斷 粘質土(C) 1~4m 重力式擋土牆 高雄縣 岡山鎮 山隙路105巷3號東側邊坡 2525803 181699 三級坡(16~30%) 粉砂岩夾泥岩 無法判斷 粘質土(C) 1~4m 重力式擋土牆

表 5-4-2 無破壞邊坡基本資料表(續)(何明錦、蔡光榮,2004 及 2005)

第五章 評估準則建立及驗證

(三)初步驗證分析

而將本案所蒐集之發生災害案例社區及未受損社區邊坡案例資料,以水土保 持技術規範第 147 條進行評分判定,其結果如表 3-3-1 及表 5-3-3 所示。曾發生 災害案例社區其評分為 7 至 11,而未受損社區邊坡之評分亦為 7 至 11,其比較 結果如圖 5-4-1 所示,由比較結果所示,其間並無明顯區隔,而以作為環境風險 之判識而言,判釋結果並不成功。而本研究所發展之評估準則之比較分析結果如 圖 5-4-2 所示,發生災害案例社區及未受損社區邊坡案例之邊坡判釋結果有明顯 區隔,曾發生災害社區邊坡之評分最小為 530,而未受損社區邊坡案例為 450,

兩組資料並無交會混雜,顯見本研究所建立之初步評估準則能有效區隔發生災害 案例社區及未受損社區邊坡。

表 5-4-3 無破壞邊坡之評分結果

第五章 評估準則建立及驗證

圖 5-4-1 第一年社區邊坡應用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風險評估結果

圖 5-4-2 第一年社區邊坡應用本研究評估準則風險評估結果 100

300 500 700 900

無破壞邊坡 重大災害邊坡 0

2 4 6 8 10 12

無破壞邊坡 重大災害邊坡

評分權值

案例序號

評分權值

案例序號

二、第二年驗證成果

本研究於第二年度共計蒐集 18 個社區之 30 個邊坡資料資料進行案例分析驗 證,社區基本資料如表 5-4-4 所示。上述社區資料第 01~13 社區資料係採用楊雄 興(2002)對於台灣山坡地丙種建築用地社區潛在崩山災害之研究有關社區調查 資料,並經檢討分析後,選擇其中 13 個社區資料作為案例驗證分析之用,而第 14 至 18 個社區則為本所相關研究案之調查資料所得。而所驗證之案例中,位於 台北縣有 12 處、桃園縣 2 處、新竹市 1 處、苗栗縣 2 處、高雄 1 處,社區所處 之地層年代為更新世,地質分區為西部麓山帶,所處地層有店子湖層、頭嵙山層、

五指山層、卓蘭層、木山層、大寮層、南港層,而地層之岩性包括砂岩、頁岩、

泥岩、粉砂岩、砂頁岩互層、火山岩及紅土礫石,社區分佈及所處地層岩性已具 有一定之代表性。將上述社區資料分別以本研究所建立之風險評估模式及水土保 持技術規範第 147 條方法進行評分驗證,而將週圍曾發生崩坍等災害社區與未發 生災害案例社區評分結果,所得結果如表 5-4-5 所示。將本年度驗證結果與第一 年度驗證結果綜合比較如圖 5-4-3 及圖 5-4-4 所示。

第五章 評估準則建立及驗證

表 5-4-4 本年度坡地社區基本資料(續)

第五章 評估準則建立及驗證

表 5-4-5 社區邊坡評分結果

第五章 評估準則建立及驗證

圖 5-4-3 本研究準則評分結果

圖 5-4-4 水土保持規範評分結果 0

200 400 600 800 1000

0 20 40 60

發生破壞邊坡 未發生破壞邊坡

邊坡序號

評分結果

0 5 10 15 20

0 20 40 60

發生破壞邊坡 未發生破壞邊坡

邊坡序號

由分析結果顯示,本研究所建立之分析模式對於曾發生坡地災害社區案例具 較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 147 條有更為良好辨識結果。然本研究之判識結果中,曾 發生坡地災害案例(16 處邊坡)與未發生坡地災害案例(52 處邊坡)並未能如 同第一年案例分析中,明顯區分效果,對此作一說明如下

1、邊坡編號 03、06 及 07 之評分結果分別為 820、820 及 790,造成高評分結果 主要原坡度均超過 100%,土壤厚度均超過 4m(為風化土層),而岩性屬於 軟岩。未發破壞主要原因,應為其岩性為紅土礫石所致,風化程度高且膠結 良好之紅土礫石,具有極高土壤凝聚力,故能形成高陡邊坡而不致發生破壞,

現地最為明顯之例子為林口台地一帶紅土礫石常有 70 度以上高陡邊坡,而不 發生破壞,此類邊坡破壞主要係由於蝕溝發育擴大造成邊坡破壞,編號 05 邊坡其發生破壞應為蝕溝所造成(蝕溝小於 60 度)。

2、曾發生坡壞案例社區邊坡之最小評分為 500,而未發生破壞邊坡案例評分在 500 以上者共有 8 處,其中最高為 660(扣除 03、06、073 處邊坡),佔總體 未破壞案例之 15%。本研究認為並不代表模式誤判,造成此一現象原因為本 研究所建立環境風險評估模式,此一評分區域可視為具有一定風險,但並非 高度風險區域。

由上述討論說明可知,本研究所建立之環境風險評估準則對於台灣西部麓山 帶之社區邊坡具有良好風險判識結果,較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 147 條有關環境風 險率為優。此外,由本模式對於台灣西部麓山帶社區邊坡評分結果,可初步建立 環境風險辨識,500 以下應可視為低風險,500 至 660 為中度風險,而 660 以上 風險,而邊坡開發應可利用此一結果進行初步評估及管制,而既有坡地社區可利 用此一模式進行社區內及周圍邊坡環境風險評估,以作為日常監測及管理之依 據。

參考書目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