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不確定賽局架構下之整合互動效果
第一節 特定設置下之賽局均衡
三、 下游水平整合釋放信號-type A 廠商整合其他下游
(0.25 ) (0.0310) 0.0623
2 3 3
EA
2 1
0 (0.1878) 0.0626
3 3
‧
UAB=0.5 0.5=0.25
‧
(0.1582 0.0919) [ (0.1878 )] 0.0791
+0.0929-2 2 2 4
U
E p M p M
1 1
(0.0791 0.0460) (0.0033) 0.0396 0.0247
2 2
EA p p
B
1 1 1
(0.0396 0.0230) [ (0.1878 )] 0.0198 0.0350
2 2 4 8
‧
B 0.0396 0.0230
E p (由 type A 主動發起)
B 0.0198 0.0350 8
E p M (由 type B 主動發起)
因此,我們可以解不等式;有一機率可決定 type B 是否需主動發起水平整 合以達成較佳之利潤期望值:
0.0198 0.0350 >0.0396 0.0230 8
‧
(0.25 ) (0.0310) 0.0623
2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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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82 0.0919 EU p
我們可以發現一有趣的情況:若下游未進行水平整合但上游釋出信號遵守 垂直整合承諾,則上游利潤將不如完全沒有整合的廠商結構;但若 type A 廠商 進行水平整合,則在一定機率下,上游廠商會獲得較佳的利潤,利用不等式求解 出機率 p 之範圍:
0.1582p0.0919>0.1437
>0.3274 p
因此可以得到當p>0.3274時,上游才有誘因釋放垂直整合信號,反之則不 釋放,使廠商間呈現毫無整合之情況。而此情況與 type A 廠商發動水平整合的
條件p>0.2061並無違背。但若不依循模型之假設,下游可自由選擇是否進行水
平整合,則在0.3274 p>0.2061時,縱使上游未釋放信號,下游 type A 廠商依 然因利潤誘因而願意進行水平整合;不過由於我們關心的是,上游是否對進行水 平整合之下游廠商,有意願進行垂直整合,故不深入討論此類可能性。
第三節 小結
根據 5.1 與 5.2 兩節之推論,我們可以發現,下游整合時技術衰退與否的 不確定性,的確影響了下游與上游在做水平或垂直整合時之決斷。當 1
( , ) (0, ) a b 7 之條件下,且懲罰金額 M 很大(M>0.096)時,廠商最後的互動結果僅有兩種情
況:當p>0.3274時,上游釋放垂直整合信號,而下游僅有一家 type A 廠商有意
願主動進行水平整合,以做為信號釋放,刺激上游對其進行垂直整合;反之若 0.3274
p 時,上游未釋放垂直整合信號,而根據賽局結構,廠商間結構維持原 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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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總結與建議
第一節 總結
此模型之發想,起源於前人文獻:Matsushima(2012),若下游廠商間進行 水平整合,將會使上下游間,廠商結構將維持完全分離之狀態;此論文希望透過 特定之設計,在模型中加入現實中所存在之不確定性,來進一步驗證此現象是否 依然存在;而透過 Reisinger(2013)之啟發,本文透過設定下游廠商間不同之技 術結構,並得以一窺此模型中之上下游廠商,在進行整合決策時的互動行為是否 有所不同。
在上游為單一獨占廠商,下游存在兩種不同技術之廠商:type A 廠商(下游 僅一家)在生產最終財時,具有較佳之邊際成本 a ;type B 廠商(下游存在兩家) 具有較高之邊際成本。此整合賽局決策順序為:首先由上游決定是否發動垂直整 合,並釋放信息予下游告知其是否將進行此整合行為;下游接收到上游釋放之信 息後,可選擇是否進行水平整合;若下游發生水平整合,則上游將視水平整合為 一信號,上游廠商會先入為主地假設,發生水平整合時必有 type A 廠商之參與(亦 可視為由 type A 廠商主導水平整合)而對水平整合後的廠商進一步進行垂直整併。
上游廠商會對水平整合之廠商有如此假設,是根據 type A 廠商在水平整合時具 有較佳之條件,除了其必與 type B 廠商整合,並有一定的機率維持其技術能力 ( =0a );反觀 type B 廠商在水平整合時,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只能隨機選 取另外兩家下游廠商之進行水平整合,換言之,有一半的機率將整合到與自己相 同之技術較差,邊際成本較高下游廠商,並負擔一鉅額整合失敗懲罰金額。垂直 整合後之廠商,在生產最終財時,不需負擔購入中間財(生產要素)之成本。此模 型最重要之處為,其中存在著整合之不確定性。其不確定性有二:一為下游廠商 進行水平併構決策時之不確定性,技術較差之廠商(type B),合併到邊際成本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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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之廠商,根據此論文模型之設定,其機率恰為1
2,而若出現技術相同之廠商(此 指兩家 type B 廠商)相互合併,則視為水平整合完全失敗,將承受依據一巨大懲 罰金額 M;二為若出現兩間技術不同(type A + type B)之廠商相互水平併構之 情況,則有一定之機率 p ,其邊際成本為 type B 廠商之邊際成本(否則為 type A 廠商之邊際成本,可視為水平整合成功)。
我們首先透過計算一般均衡,以通式來觀察廠商間的互動情況,確認是否 有廠商會在特定情況下退出市場。而透過通式結果發現,無論 a 或b之值為何,
只要存在 a b 之現象,僅有 type B 廠商,可以觀察到其產量必為負值,並在以 下三種情況下會退出市場: 一為下游未發生水平併構之情況下,未被垂直整合 的 type B 廠商可能退出市場;上游釋放垂直整合信號,但下游沒有水平整合的 情況下,上游將沒有選擇之依據,將隨機從三間下游廠商中選擇一家進行合併。
若 type B 廠商發現自己未被選擇做為垂直整合之對象後,其最佳策略應為不生 產。二為發生下游水平併構後垂直整合成功,未被整合的 type B 廠商;若下游 進行水平整合,且下游 type A 廠商參與其中,則無論是否水平整合成功(模型設 定中,有一定的機率整合失敗),皆將造成孤立的 type B 廠商退出市場。三為發 生下游水平併構後垂直整合失敗,未被整合的 type B 廠商;透過通式可觀察到,
無論其他廠商是否水平整合成功,皆將造成孤立的 type B 廠商退出市場。
探討完模型中是否有廠商會退出市場,接著便可進一步探討廠商間的互動 情況。我們探討以下三種互動情況:一為如果 type B 廠商水平併構後被上游垂 直整合,其 payoff 是否會比被動讓 type A 廠商整合更優,二為如果 type B 廠 商水平併構後被上游垂直整合,其 payoff 是否會比不進行水平併構更優。最後 探討下游水平整合時的不確定性,是否會影響下游各廠商與上游廠商在進行整合 整合時的決策,以致於影響最後之均衡,透過 5.1 之整理,我們首先計算以上情 況之期望值,並透過變動模型中之兩參數 p 與 M ,觀察廠商間之整合結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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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下,只要當懲罰金額M 0.096時,type B 廠商就沒有意願進行水平整合;另 外技術不同之廠商間水平整合之成功機率 p 也會影響 type B 廠商對於水平整合 之意願,甚至影響上游獨佔廠商對於整合下游廠商之意願。透過計算可知,當機 率p0.3274時,上游有誘因釋放垂直整合信號,而在此機率區間中,下游必將 由 type A 進行水平整合。
而此論文之發想,主要欲透過特定的模型設定,觀察上游是否有誘因,在 下游進行水平整合後進行垂直整合。而我們一開始即設定,上游若欲對下游進行 垂直整合,必要釋放一信息給下游,讓下游廠商了解若其進行水平併構後,上游 將進一步對其垂直整合且上游必維持其承諾;而若下游無任何一間廠商進行水平 整合,則上游也必須維持其垂直整合之承諾,任選一間下游進行垂直整合。因此 上游在思考是否進行垂直整合時,需要考量到其承諾必須遵守;但思考到一開始 下游廠商便僅有三家,任意的兩家下游廠商進行水平整合,本來就會透過市場份 額之明顯改變,大幅影響下游對上游之議價能力(若市場趨近於完全競爭,水平 整合後之影響將不明顯),並且對下游市場之價格支配能力亦提高,上游對下游 在垂直整合時,將會考量到垂直整合後帶來之好處,包括消除雙重邊際化後,要 素成本消滅後將比其他下游廠商在市場上更具競爭優勢(此亦為下游考慮是否進 行整併以釋放信號給上游來整併之重要誘因);以及下游廠商數量減少所造成之 競爭態勢降低,雙重因素下,造成上游對於下游之整合意願提高,而模型設定上 游釋放信號下游即整合,則是要刺激下游水平整合之現象發生,來進一步增進利 潤,達成獨佔上游廠商與水平整合下游廠商雙贏之意願。而透過在模型中設定各 種不確定性,來思考廠商間是否會有完全分離之情況,各廠商間將完全不存在水 平整合與垂直整合之關係。而透過以上研究,在特定之機率區間中,各廠商間將 存在完全分離之情況,此與 Matsushima(2012)之模型設定並不相同(其設定上游 存在一獨佔要素供應商與一般要素供應商),但依然透過不同模型,發現類似之 結論,即完全分離之現象亦可能在本論文之模型中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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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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