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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線上型車輛派遣模式探討

3.4 模式運算模組

ij ij

ij

T W Delay

COST

= + ⋅ , 其 中W設 為 一 很 大 之 正 數 。

步 驟 三 : 建 立 匈 牙 利 成 本 矩 陣 。 若 批 次 內 訂 單 數 小 於 所 有 車 輛 數 時 則 增 加 虛 擬 訂 單,虛 擬 訂 單 的 成 本 值COSTij皆 設 為 0;若批次內 訂 單 數 大 於 所 有 車 輛 數 時 則 增 加 虛 擬 車 輛 , 虛 擬 的 成 本 值

COSTij皆 設 為 0。

步 驟 四 : 進 行 匈 牙 利 演 算 法 求 解 。

步 驟 五 : 利 用 求 解 結 果 , 進 行 車 輛 與 批 次 內 訂 單 配 對 指 派 。

在 圖 3.2 中,車輛 1 在現況下被指派了 3 張訂單,因此我們在車

輛 1 的使用時間記錄表裡將此三張訂單所需要服務的時間區段記錄下

來 , 待 又 有 新 訂 單 欲 指 派 給 車 輛 1 時,可利用其時間記錄表來輔助判 斷 是 否 符 合 新 增 訂 單 及 已 有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而 實 際 的 車 輛 使 用 記 錄 表 裡 會 記 錄 著 同 一 車 輛 所 服 務 的 訂 單 間 之 順 序 關 係 及 上 下 訂 單 間 地 理 位 置 、 距 離 、 行 駛 時 間 等 資 料 , 以 圖 3.1 情況為例,如表 3.1 所示:

表 3.1 車輛使用時間記錄表

欄 位 說 明 資 料 內 容

服 務 順 序 1 2 3

車 輛 編 號 1 1 1

服 務 訂 單 編 號 1 3 2

上 一 筆 訂 單 迄 點 Depot D1 D3

上 一 筆 迄 點 至 起 點 距 離 4555.25 公尺 45815 公尺 16660 公尺 上 一 筆 迄 點 至 起 點 行 駛

時 間 量 6 分鐘 55 分鐘 20 分鐘

訂 單 起 點 O1 O3 O2

訂 單 迄 點 D1 D3 D2

起 迄 點 距 離 35836 公尺 158270 公尺 49980 公尺 起 迄 點 行 駛 時 間 43 分鐘 190 分鐘 60 分鐘

收 貨 時 間 30 分鐘 30 分鐘 30 分鐘

卸 貨 時 間 30 分鐘 30 分鐘 30 分鐘

要 求 服 務 時 間 08:30 11:30 15:20

訂 單 完 成 時 間 10:13 14:40 17:20

最 晚 出 發 時 間 08:24 10:25 15:00

延 遲 時 間 0 分鐘 0 分鐘 0 分鐘

二 、 時 窗 判 斷 運 算

本 研 究 利 用 車 輛 使 用 時 間 記 錄 表 來 進 行 判 斷 車 輛 是 否 符 合 訂 單 時 窗 限 制 , 其 判 斷 步 驟 如 下 所 示 , 流 程 圖 如 圖 3.3 所示:

符 號 說 明 :

OT

new: 新 訂 單 的 要 求 服 務 時 間 。

+1

OT

new :依 要 求 服 務 時 間 排 序 後,新 訂 單 的 後 一 筆 訂 單 要 求 服 務 時 間。

CT

new: 新 訂 單 完 成 的 時 間 。

1

CT

new : 依 要 求 服 務 時 間 排 序 後 , 新 訂 單 的 前 一 筆 訂 單 的 完 成 時 間

T : 由 車 輛 現 在 所 在 位 置 (

oi o)新訂單前一筆訂單迄點( i )的旅程時間

T : 新 訂 單 前 一 筆 訂 單 迄 點 (

ij i)到新訂單起點( j )的旅程時間。

T : 新 訂 單 迄 點 (k)到 新 訂 單 後 一 筆 訂 單 起 點 (l)到 的 旅 程 時 間 。

kl

步 驟 一:將 欲 判 斷 的 車 輛 編 號 及 訂 單 屬 性 傳 入(要求服務時間、起迄點 等),然後取出該車輛的車輛使用時間記錄表。

步 驟 二 : 檢 查 車 輛 使 用 時 間 記 錄 表 內 是 否 有 記 錄 。 若 無 記 錄 , 則 表 示 此 車 輛 尚 未 受 到 任 務 的 指 派 , 進 行 步 驟 三 ; 若 有 記 錄 , 則 將 新 訂 單 與 原 有 訂 單 作 排 序 , 排 序 準 則 為 訂 單 的 要 求 服 務 時 間 , 進 行 步 驟 四 。

步 驟 三 : 計 算 從 車 輛 現 在 的 位 置 到 新 訂 單 的 起 點 所 需 之 旅 程 時 間 , 判 斷 此 現 在 的 時 間 T 加 上 此 段 旅 程 時 間

T 是 否 小 於 新 訂 單 的 要

oi 求 服 務 時 間

OT

new。若 是,則 表 示 該 車 輛 符 合 此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若 否 , 則 表 示 該 車 輛 不 符 合 此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步 驟 四 : 判 斷 新 訂 單 加 入 後 的 排 序 位 置 。 若 為 第 一 筆 , 進 行 步 驟 五 ; 若 介 於 已 有 訂 單 之 間 , 進 行 步 驟 六 ; 若 為 最 後 一 筆 , 進 行 步 七 。

步 驟 五 : 計 算 從 車 輛 現 在 的 位 置 到 新 訂 單 的 起 點 所 需 之 旅 程 時 間 , 判 斷 此 現 在 的 時 間 T 加 上 此 段 旅 程 時 間

T 是 否 小 於 新 訂 單 的 要

oi 求 服 務 時 間

OT

new。若 否,則 則 表 示 該 車 輛 不 符 合 此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若 是 , 再 判 斷 新 訂 單 迄 點 到 新 訂 單 後 一 筆 訂 單 起 點 到 的 旅 程 時 間

T 加 上 新 訂 單 完 成 的 時 間

kl

CT

new是 否 小 於 新 訂 單 後 一 筆 訂 單 的 要 求 服 務 時 間

OT

new+1。 若 是 , 則 表 示 該 車 輛

符 合 此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若 否 , 則 表 示 該 車 輛 不 符 合 此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圖 3.3 時窗限制判斷流程圖

步 驟 六 : 計 算 從 新 訂 單 前 一 筆 的 完 成 時 間

CT

new1加 上 車 輛 現 在 的 位 置 到 新 訂 單 的 起 點 所 需 之 旅 程 時 間Tij是 否 小 於 新 訂 單 的 要 求 服 務 時 間

OT

new。若 否,則 則 表 示 該 車 輛 不 符 合 此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若 是 , 再 判 斷 新 訂 單 迄 點 到 新 訂 單 後 一 筆 訂 單 起 點 到 的 旅 程 時 間

T 加 上 新 訂 單 完 成 的 時 間

kl

CT

new是 否 小 於 新 訂 單

後 一 筆 訂 單 的 要 求 服 務 時 間

OT

new+1。 若 是 , 則 表 示 該 車 輛 符 合 此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若 否 , 則 表 示 該 車 輛 不 符 合 此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步 驟 七 : 計 算 從 新 訂 單 前 一 筆 的 完 成 時 間

CT

new1加 上 車 輛 現 在 的 位 置 到 新 訂 單 的 起 點 所 需 之 旅 程 時 間Tij是 否 小 於 新 訂 單 的 要 求 服 務 時 間

OT

new。 若 是 , 則 表 示 該 車 輛 符 合 此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若 否 , 則 表 示 該 車 輛 不 符 合 此 訂 單 之 時 窗 限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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