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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資料敘述

3.3 樣本分析

為將本文之研究樣本進一步與母體資料進行比較,以了解後續樣本迴歸結果 是否足以推論母體,故在表 5 中我們先行整理五科之迴歸樣本數,以國語科樣本 為例,TASA 釋出資料筆數為 8,485 筆,我們限定父親國籍為本國籍者並排除未回 答性別之樣本後,筆數為 7,989 筆,接續排除回答母親國籍為我不知道者之樣本 54 筆、未回答母親國籍之樣本 59 筆、未回答父母親教育程度或父親職業地位之樣 本 64 筆,與排除母親國籍為其他國籍者之樣本 28 筆後,國語科最終迴歸樣本數 為 7,784,同理英語科迴歸樣本數為 7,481、數學科為 7,436、社會科為 7,487、自 然科為 7,536,而各科最終迴歸樣本數均佔原釋出樣本數九成以上。

表 5 各科迴歸樣本數一覽表

科 別 國 語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釋出樣本數 8,485 8,246 8,146 8,168 8,214

限定父親國籍為本國籍者並

排除未回答性別者之樣本數(A) 7,989 7,700 7,641 7,699 7,738 排除回答母親國籍為

「我不知道」之樣本數(B) 54 62 71 56 42

排除未回答「母親國籍」之樣本數(C) 59 54 53 49 55

排除未回答父母親「教育程度」

父親「職業地位」之樣本數(D) 64 77 57 82 74

排除回答母親國籍為

「其他」之樣本數(E) 28 26 24 25 31

迴歸樣本數(F)

(F) = (A)-(B)-(C)-(D)-(E) 7,784 7,481 7,436 7,487 7,536

在表 6 中我們呈現本文之五科樣本數與民 96 學年度國小六年級學生資料之國 籍別分析,後者資料係來自教育部統計處之主要統計表項下之「外籍配偶子女就 讀國中小學人數統計」,我們進一步將此表所列之外籍配偶子女區分為中國籍、東 南亞國籍、與其他國籍者等三類,且為便於與樣本資料做比較,我們將各國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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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之人數,除以當年度國小六年級學生總人數後得出各國籍人數比例。我們發現 民 96 學年度國小六年級之外籍配偶子女總數為 8,655 人,約佔當年國小六年級學 生總數之 2.72%,其中以東南亞國籍比例最高,其值為 1.61%,中國籍次之,其值 為 0.97%,而其他國籍約佔 0.14%,對照本文所使用之樣本資料我們可以發現以數 學科樣本之外籍配偶比例 2.70%,最接近母體資料之 2.72%,其餘國語、英語、社 會、自然等四科之外籍配偶比例分別為 2.75%、2.99%、2.69%、2.61%,均與母體 比例 2.72%類似,故本文假設未回答母親國籍與回答母親國籍為我不知道者之樣本 係為隨機發生,在產生迴歸樣本時予以排除。另在五科樣本中,我們皆可以發現 東南亞國籍者之比例略高於中國籍者,且在東南亞國籍中以印尼籍所佔比例為最 高,此二特徵與母體資料一致。

本文之研究重點係指一般認為較弱勢、輿論較關注的外籍配偶子女,如中國 籍及東南亞國籍者,故並不包含問卷中回答母親國籍為其他國籍者之樣本,然本 文研究樣本中之其他國籍者比例皆高於母體所呈現出之比例,高於幅度為 0.19%至 0.26%之間,推測可能有部份學生於不確定母親國籍究竟為十一個國籍選項之一時 而回答為其他,故此樣本資料呈現出較母體高之其他國籍比例。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我們整理出如表 5 中(A)列所揭示之限定父親國籍為本國籍 者,並排除未回答性別者之樣本後,原欲再接續排除未回答各相關變數或回答各 相關變數為我不知道者之樣本,然我們發現於五科樣本中回答父母親教育程度為 我不知道者之樣本數均佔各科樣本數之比例達 25%~27%,以國語科為例,表 5(A) 列之樣本數為 7,989,回答父親教育程度為我不知道者之樣本數為 2,148、回答母 親教育程度為我不知道者之樣本數為 2,057,此明顯遠高於未回答者之樣本數,如 未回答父親教育程度之樣本數為 14、未回答母親者為 20,故於產生各科迴歸樣本 時,我們得排除未回答父母親教育程度之樣本,卻無法任意將回答父母親教育程 度為我不知道者排除。

17 表 6 96 學年度國小六年級與各科樣本數之國籍分析比較表

96 學年度國小六年級 國語科樣本(TASA) 英語科樣本(TASA) 數學科樣本(TASA) 社會科樣本(TASA) 自然科樣本(TASA)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原資料樣本數 8,485 8,246 8,146 8,168 8,214

國小六年級總人數 調整後資料樣本數

318,504

7,989 7,700 7,641 7,699 7,738

本國籍子女 309,849 7,656 7,354 7,311 7,387 7,439

外籍配偶子女 8,655 2.72 220 2.75 230 2.99 206 2.70 207 2.69 202 2.61 依國籍地區別

中國大陸 89 1.11 88 1.14 80 1.05 74 0.96 68 0.88

香港、澳門 5 0.06 3 0.04 5 0.07 5 0.06 4 0.05

中國籍 3,102 0.97 94 1.18 91 1.18 85 1.11 79 1.03 72 0.93 越南 1,112 0.35 14 0.18 14 0.18 17 0.22 10 0.13 8 0.10 印尼 2,494 0.78 53 0.66 62 0.81 52 0.68 57 0.74 56 0.72

泰國 370 0.12 6 0.08 11 0.14 11 0.14 9 0.12 10 0.13

菲律賓 625 0.20 13 0.16 11 0.14 8 0.10 12 0.16 10 0.13

柬埔寨 32 0.01 1 0.01 2 0.03 0 0.00 1 0.01 0 0.00

馬來西亞 211 0.07 4 0.05 6 0.08 5 0.07 3 0.04 6 0.08

緬甸 233 0.07 3 0.04 6 0.08 3 0.04 7 0.09 7 0.09

新加坡 23 0.01 4 0.05 1 0.01 0 0.00 3 0.04 2 0.03 東南亞國籍 5,100 1.61 98 1.23 113 1.47 96 1.26 102 1.32 99 1.28

其他國籍 453 0.14 28 0.35 26 0.34 25 0.33 26 0.34 31 0.40

我不知道 54 0.68 62 0.81 71 0.93 56 0.73 42 0.54

未回答 59 0.74 54 0.70 53 0.69 49 0.64 55 0.71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主要統計表,“http://www.edu.tw/statistics/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869”

1 教育部統計處之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小統計資料,統計項目定義外籍配偶子女係指學生父母中之一人持有有效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或已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以及申請入境停留、

居留及定居之大陸(含港澳)配偶。

2 調整後資料樣本數係指如本文表 5(A)列所揭示之樣本,限定父親國籍為「本國籍」者,並排除未回答性別者之樣本數。

3 外籍配偶包含:中國籍、東南亞國籍、其他國籍等。中國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等。東南亞國籍包含: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柬埔寨、緬甸、新加坡等。

18 國中畢業(含)以下 1,570 63.60 1,555 72.63 1,472 50.84 1,568 56.00 1,566 53.92

高中/職畢業 2,213 69.20 2,160 81.09 2,121 56.74 2,163 61.34 2,113 59.13 大學/專畢業 1,627 74.13 1,543 88.42 1,600 64.32 1,615 66.47 1,589 64.93 碩士(含)以上學位 417 75.96 358 90.38 376 68.72 338 69.83 384 70.91 我不知道 2,148 65.65 2,064 76.98 2,060 53.61 2,000 57.25 2,065 56.65 未回答 14 66.28 20 70.78 12 43.40 15 51.11 21 64.87

19 項則皆以東南亞國籍者為最高,其值分別為 90.53%、84.21%與 78.95%,表示東南 亞國籍母親之子女,其父母教育程度為高中/職畢業(含)以下,及父親職業地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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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2 72.66 75.06 59.71 7.61 2.37 9.17 10.30 2.44 9.97

1 上述平均值計算係為加權各分類之樣本數後之比例、得分。

2 父親低教育程度比例係指父親教育程度為高中/職畢業(含)以下佔該國籍樣本之比例。

3 母親低教育程度比例係指母親教育程度為高中/職畢業(含)以下佔該國籍樣本之比例。

4 父親低職業地位比例係指父親職業地位為技術人員(含)以下佔該國籍樣本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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