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水利的開發
一、 水利開發的自然基礎
新埔地區因受氣候與地形之影響,對水利的需求主要在「陂」「圳」的建 造,進而開鑿灌溉溝圳,即貯水、疏浚工程灌溉。然「陂」「圳」主要水源來 有二:一是「潭」、「湖」、「池」、「坑」、「溝」、「窟」等。;二是天然溪流。
根據《諸羅縣志》載言:
凡築堤瀦水灌田水,謂之埤;或決山泉,或導溪流,遠者數十里,
近亦數里。不用築堤,疏鑿溪泉引已灌田,謂之圳;遠者七八里,
近亦三四里,地形深奧,原泉四出,認已桔槔,用資灌溉,謂之湖
(或謂之潭);此皆旱而不憂其泅者也。又有就地勢卑下,築堤以 積水,曰泅死陂;小旱亦資其利,久則泅矣。124
可知堵水灌溉之設施,謂之陂;引水灌溉之設施,謂之圳。陂常指稱為 圳水之源頭,圳則為一般灌溉之溝渠,通稱為「陂圳」125。本區之地質屬紅 土礫石臺地,水分保持不良,加以溪流短細,故平時水流減緩。然颱風豪雨 季節,山洪來時,往往氾濫田園,庄田受害。因此水量增減顯著,端賴天然 溪流提供灌溉實屬不易;此外,水利設施需大量資金與人力,故大規模開發 水利資源必在拓墾完成時為之,故先民早年常在溪流中放置沙石、草袋擋水,
修築簡易之埤圳以供灌溉。
123 王世慶:〈從清代農田水利的開發看農村社會關係〉,《清代臺灣社會經濟》,臺北:
聯經出版社,1997,頁 200-201。
124 周鍾瑄:《諸羅縣志》,卷四〈規制志.水利〉,臺灣文獻叢刊第 141 種,臺北:臺 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 34。
125 周璽:《彰化縣志》,卷二〈規制志.水利〉,臺灣文獻叢刊第 141 種,臺北:臺灣 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 54。亦提及「陂者何,因溪水山泉,勢欲就下,築為堤 防,橫截其流,瀦使高漲,乃開圳於側,導水灌田,及古堤防遺法也,圳者何,相 度地勢高處,導水引入水溝,用資灌溉,古溝洫遺法也。」
本區位丘陵、臺地分布地帶,地勢由東向西傾斜,先民多利用高地傾斜
崁下四座屋圳 四座屋 霄裡溪 28 道光間(1821) 業戶黃載松 等二十四人 二崁圳 大茅埔 引油羅坑水入
口在大茅埔
30 咸豐 3(1853)
廣源記圳 打鐵坑 引油羅坑水入 口在打鐵坑
19 光緒 9(1883) 吳文德、蔡景 熙、朱廷輝 田心仔圳 縣東二十二里 石頭坑引新埔
溪水
10 光緒間(1875-)
大茅埔圳 縣東二十九里 上游五里 山夾水引水
30 光緒間(1875-)吳伍芳、蔡景熙
、朱廷輝、
林大椿
資料來源:蔡志展:《明清臺灣的水源開發》,《臺灣文獻》49(3),南投:臺灣省文獻會,
1998,頁 29-57。
說明:原《明清臺灣的水源開發》文中所列新埔地區水圳包括新陂圳,然據查新陂圳 應自犁頭山下起灌溉番仔坡、新社,至溝貝頂溪洲為盡,故不在新埔範圍內。
清代新埔地區既有水圳中之水源,除來自陂塘外,尚有來自天然溪流。
由(表 3-9)發現新埔地區的水圳水源主要取源於鳳山溪水系、及其支流霄裡 溪,在二十一條水圳中,達十五條之多。如果以灌溉面積來看,取源於兩大 溪流的水圳灌溉面積達 704 甲,佔全部灌溉面積 915 甲的 76.94﹪,其中取源 於鳳山溪的三條水圳,平均每條水圳灌溉面積為 42 甲;取源於霄裡溪的十一 條水圳,其平均每條水圳灌溉面積為 52.54 甲。灌溉面積超過 100 甲以上,只 有枋寮圳、土地公埔圳。
整體而言,清代新埔地區的二十一條水圳,平均每條水圳的灌溉面積為 43.57 甲。顯見本區雖年雨量高達 2000 公釐左右,然受丘陵地形影響,地勢 太高,取水不易,難以築堤,地勢太低,洪水氾濫,陂圳不易維持。固本區 水利開發以小規模,水租額亦小的水利設施型態為主,是墾佃合資開闢小型 陂塘蓄水,進而發展出小型地緣性的水利組織,以致呈現出私有、小規模經
營、密集無規律的特性。126
二、 水利的興築
以稻作農耕的漢移民,土地拓墾與水利開發常相伴而生,因此從水利興 修的歷史過程將更能確定區域拓墾之完成。茲依照各朝代水利開發時間的先 後順序予以分期,以概覽新埔各地土地開發的經過次序及水資源的利用。本 區的水利興修,可考之資料約有二十一條,現就不同時期新埔地區的水利興 築概況做一分期比較。
1. 乾隆年間(1761-1795)開設的水圳
開設於乾隆年間的水圳計有九條,其中枋寮圳係由業戶陳石生等四十二 人出資開闢,引新芎田知小溪出太平窩至枋寮入鳳山溪。灌溉面積二百餘甲,
年可收水租一百八十餘石,充作埤圳長,巡丁薪餉以及修築之用。127
土地公埔圳則開設於乾隆五十年,由業戶簡金連等二十四人開築。由圓 潭仔庄引霄裡溪水,經土地公埔、犁頭山等庄穿龍脛溪。灌溉面積一百餘甲,
年可收水租二十四石,充作埤圳長,巡丁薪餉以及修築之用。128
清代新埔地區於乾隆年間開設的水圳除土地公埔圳、枋寮圳的灌溉面積 較大外,其餘各圳灌溉面積均未超過一百甲。顯見,新埔地區雖於雍正年間 即有漢人入墾,但遲至乾隆年間才有水利的興修,尤其是所開水圳數佔總數 的三分之一,總灌溉面積為 581 甲,在已知的灌溉面積中佔 65.19﹪,可見漢 人此時已大量入墾新埔,是新埔地區水利最發達的時期。再就水利興修的模 式而言,土地公埔圳、枋寮圳皆為領導土地拓墾的業戶與親墾小農共同築修,
正反映出新埔地區拓墾初期,雖由業戶領導土地拓墾,然當土地拓墾告一段 落後,業佃共同開陂築圳,拓墾工作才告完成。
126 楊淑玲:〈桃園臺地之水利社會空間的演化〉,臺北:臺灣師範大學地理所碩士論 文,1978,頁 49。
127 《新竹文獻會通訊》9,新竹:新竹文獻委員會,1953,頁 7。
128 《新竹文獻會通訊》9,新竹:新竹文獻委員會,1953,頁 7。
2. 嘉慶年間(1796-1820)開設的水圳
嘉慶年間開設的水圳,共有五條:北打鐵坑圳、鹿鳴坑圳、黃梨園圳、
小茅埔圳、水汴頭圳。灌溉面積共 132 甲,僅佔總灌溉面積面積的 14.43﹪,
灌溉面積、規模均不大。從水圳開設區位看,皆位於丘陵臺地邊緣,如鹿鳴 坑、小茅埔區。可見,本區河谷平原地,在乾隆晚期以後多已墾透,進而於 嘉慶年間向東北山邊坡地積極進墾 。
3. 道光年間(1820-1850)開設的水圳
道光年間開設的水圳,計有五分埔圳、四座屋圳、閻王崎圳、崁下四座 屋圳四條。灌溉面積共 133 甲,僅佔總灌溉面積面積的 14.53﹪,灌溉面積 不大。其中,五分埔圳係引霄裡溪水,經六股石坑仔等圳道至五分埔庄,復 入霄裡溪,道光三年(1823),由各業戶出資共設,後歸陳朝剛等十三人所共 有。光緒二十四年(1898),洪水崩壞,同年九月重修,灌溉面積 25 甲。
崁下四座屋圳,係經箭竹窩口、四座屋諸庄入霄裡溪,建於道光年間,
由業戶黃載松等二十四人出資一千五百元,灌溉面積共 28 甲,箭竹窩口係林 阿仁、林阿金共有,置陂圳長一人,水租年收七十八石。129
道光年間所開設的水圳,多位於四座屋、五分埔一帶,水圳規模不大,
屬於墾佃合資開闢居多,從水圳開設區位看,位於東南區丘陵臺地邊緣。顯 見,漢人在河谷平原地墾盡後,遂逐漸冒險進墾東南山區,以謀生計。
4. 咸豐以後(1851-)開設的水圳
咸豐朝開設之水圳僅有二崁圳,灌溉面積只有 30 甲,規模小,引油羅坑 溪水灌溉。光緒年間開設之水圳計有:廣源記埤圳、田心仔圳、大茅埔圳、二 崁圳。其中,廣源記埤圳係引大茅埔水,灌田十九甲,由吳文德、蔡景熙、朱
129 《新竹文獻會通訊》9,新竹:新竹文獻委員會,1953,頁 7。
廷輝等人出資一千四百元開闢。後由蔡鳳秀等出穀十六石,充作經費,共推埤 長一人,處理圳務。130
綜觀咸豐朝以後所開設水圳僅四條,灌溉面積只有 89 甲,僅佔總灌溉 面積面積的 9.32﹪。除田心仔圳其灌溉區在鳳山溪中游田心庄外,其餘三條 均位於新埔、關西交界邊區。此期開鑿之水圳規模更小,多由地方鄉紳倡建,
平均每條水圳灌溉面積只有 22 甲。顯見,新埔地區早已無新耕地可墾,因此 咸豐朝之農民只好往治安不佳的近山地區進墾。
表 3-10:清代新埔地區水圳數表 開設時間 乾隆年間
(1761-1795)
嘉慶年間
(1796-1820)
道光年間
(1820-1850)
咸豐以後
(1851)
水圳數 9(581) 5(285) 4(133) 4(89)
資料來源:同表 3-9。
說明:括號內為灌溉面積(甲)。
綜言之,新埔地區的水利開發在清代有史可徵的二十一條水圳,開設於 乾隆年間就有九條之多,占三分之一強。若就灌溉面積而言,已知總灌溉面 積為 915 甲,而開設於乾隆年間的灌溉面積即有 581 甲,占總灌溉面積的 60.84
﹪,充分顯示大規模的水利開發集中於乾隆年間(表 3-10)。然就開設區位而 言,大部份水圳開設於鳳山溪、霄裡溪兩河的河谷平原區,顯示出,河谷平 原區因水源取得簡易,地利較肥,成為水田化的優勢地位。此外,三百公尺 以上的丘陵地帶,不僅貯水不易,又近山區,故至嘉慶以後,因可耕地日漸 貧乏,漢移民始陸續進墾。然因受地形影響,水利建設仍以小規模、私有經 營的小型地緣性的水利組織為主要型態。
三、 水利開發的模式
清代新埔地區的埤圳,多由漢移民自行投資開鑿,民間投資興築的模
130 《新竹文獻會通訊》9,新竹:新竹文獻委員會,1953,頁 7。
式,大致為獨資開鑿、合股興築、業佃共築、佃民合築等方式。其中獨資開 鑿之水圳,係由業戶獨資興建,所需工本浩大,故本區可考之獨資興建設者,
僅一人林坤,引霄裡溪水瀦為埤,灌溉二十餘甲,規模不大。
至於合股興築則由關係田園主(業戶)或水利企業者,共同出資或一方 出資一方供地興築水圳以降低風險。觀之,新埔地區合股興築的埤圳計有廣源 記圳、大茅埔圳,由吳文德、蔡景熙、朱廷輝等業戶集資,合股興築。
業佃共築則由業戶和實際耕種的佃民共同出資興建。因圳地為業戶所 有,故一般興圳 成本,依例採業三佃七。131本區計有枋寮圳、土地公埔圳由
業佃共築則由業戶和實際耕種的佃民共同出資興建。因圳地為業戶所 有,故一般興圳 成本,依例採業三佃七。131本區計有枋寮圳、土地公埔圳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