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乾隆年間,新埔的開墾隨著漢人來者日眾,水利設施逐漸興置下,土 地扶養力提升,因而聚落增多,移民逐漸進入定住成庄的階段。138故本節希 望藉由觀察聚落與街庄的興起,進一步了解到新埔地區農墾社會進展的過程。
一、聚落的形成
聚落的成長過程中,常受到地理環境與人文社會上無數因子的影響,
而塑造出不同聚落獨有的型態。以新埔為例,早期為竹塹社人游耕狩獵之 地,聚落景觀為非固定性的小型集村,蓋平埔族係處初級農業游耕狀態,土 地使用過後即放棄令其休養;且東南山區住有強悍的泰雅族、賽夏族人,為 防衛安全與農作方式之故,聚落採非固定性的小型集村為主。
明鄭時期,台灣行政劃分為二州,承天府以南稱萬年州,轄鳳山等處;
承天府以北稱天興州,包括曾文溪以北之地。然竹塹草莽未開,僅置通事辦 理番務,大陸內地人偶來沿海一帶與平埔族貿易,留居者少。故此時期新埔 地區的聚落仍是以平埔族聚落為主。
清雍正以後,漢人入墾本區漸盛,迫使竹塹社人游耕狩獵之範圍日益 侷促,甚或改變原有的生產方式。漢人以水稻定耕的農作方式,積極拓墾,
興修水利,使田園面積增加,土地單位生產量提升,人口滋繁迅速,漢人水 田定耕的聚落景觀因而逐漸取代平埔族游耕狩獵的自然景觀,街庄亦隨之出 現。
然聚落的型態是居民對其切身問題的一種反應,即持續的接受外來的 衝突與刺激,再逐次的修正聚落內部的生活型態。故在富田芳郎的研究中提 及由於受到地理和聚落型態上的因素影響,北臺灣屬於散村聚居。蓋北部雨 量較豐,水源到處可得,住家不須聚集而居。且因土地開墾方式採墾首制的 租佃制度,為便於耕作,乃細分若干「佃戶」,再由「佃戶」分為若干「小
138 戴炎輝:《清代臺灣的鄉治》臺北:聯經出版社,1962,頁 3。
佃戶」,墾首成收地租之地主,又稱「大佃戶」,佃戶成為包租人,又稱為小 佃戶,小佃戶則為現耕人,致使土地利用變的分散,住家也重覆此種聚落形 態發展。139
以清代新埔地區的聚落而言,大部份為早期墾殖時期的農村所轉變而 來。如鳳山溪中游河谷平原為水稻細作農業地帶,農村分布最為普遍,以散 村居多。丘陵地區則因地形破碎錯雜,故農村為就地耕種亦多零散分佈。140 至於清代漢人聚落形成的時間,察證史志發現,康熙年間,不見漢人 入墾新埔,未有成庄之載,直至乾隆二十八年(1763),《續修臺灣府志》中 始有入墾新埔漢人聚落之記載,建有枋寮莊。141
同治年間,《淡水廳志》載有:枋寮莊,新埔莊,六股莊,五分埔莊,
大茅埔莊。142(圖 3-2)
圖 3-2:同治年間新埔地區聚落分布
資料來源:根據陳培桂《淡水廳志》聚落繪製
139 富田芳郎:〈臺灣鄉鎮之研究〉,《臺灣銀行季刊》7(3),1955,頁 100。
140 李鹿苹:〈鳳山溪及頭前溪河谷地區聚落分布的地理基礎〉,《臺灣小區域地理研究 集》臺北:國立編譯館出版,1984,頁 276。
141 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南投:臺灣文獻委員會,1993,頁 77。
142 陳培桂:《淡水廳志》,臺灣文獻叢刊第 172 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頁 58。
迄至,光緒二十年(1894),新埔漢人聚落計有:石頭阬莊,土地公埔 莊,大旱阬莊,水汴頭莊,六股莊,五分埔莊,大茅埔莊,打鐵阬莊,鹿鳴 阬莊,汶水阬莊,汶水阬中莊,汶水阬尾莊,汶水阬口莊,深窩莊,石門莊,
照鏡莊,九芎湖莊,四座屋莊,新埔街,上下樟樹林莊,上下田心子莊,旱 阬子莊,太平窩莊,新耕田莊,枋寮莊。143共二十五個漢人聚落。以下根據 方志中的聚落數藉以觀察本區街莊增加發展之概況。(圖 3-3)
圖 3-3:光緒年間新埔地區聚落分布
資料來源:根據鄭鵬雲、陳朝龍《新竹縣采訪冊》聚落繪製
由圖 3-3;3-4 可見,本區早期聚落多沿鳳山溪河谷平原東進拓墾而 建立,慢慢拓及於霄裡溪河谷流域,且聚落形成時間與開墾進程相當一致。
143 鄭鵬雲、陳朝龍:《新竹採訪冊》,臺灣文獻叢刊第 145 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 研究室,1962,頁 73,89。
表 3-11:清代新埔地區街莊增加的情形 年代 乾隆二十八年
(1763)
同治十年
(1871)
光緒二十年
(1894)
街莊數 1 5 25
增加街數 0 0 1
資料來源 a b c
資料來源: a: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南投:臺灣文獻委員會,1993,頁 77。
b:陳培桂《淡水廳志》,臺灣文獻叢刊第 172 種,臺北:臺灣銀行經 濟研究室,1963,頁 58。
c:鄭鵬雲、陳朝龍《新竹縣采訪冊》,臺灣文獻叢刊第 145 種,臺北: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 73,89。
上表中,乾隆朝至光緒時期,聚落變遷數字,雖嫌簡陋,然卻顯示了 自乾隆二十七年(1762),淡水同知胡邦翰實施開荒後,凡「番人」不能自墾 者,允招漢佃合作墾耕開發土地之政策,使粵籍移民得以在竹塹社人為前導 的拓墾下,大規模進入枋寮墾耕。乾隆二十八年(1763),陸豐縣人二十餘 戶建莊後,業戶陳石生等四十三人,並於乾隆三十一年(1766),在四座屋(今 新埔鎮四座里)引霄裡溪水,灌溉三角埔(新埔鎮新民里),窩口(新埔鎮 南平里),枋寮莊(上下枋寮里)一帶水田二百餘甲。144促使位居鳳山溪河 谷平原的枋寮一帶最早形成漢人聚落。
繼而乾隆四十六年(1784),有鎮平人八名進墾新埔,是年又有鎮平人十 餘戶,三十人來拓新埔與番雜居,建新埔莊。乾隆五十一年(1789),衛阿貴(即 衛什班)招漢佃進墾田心仔荒埔(今新埔鎮田新里)。145尤其在同治以後,因 漢人社會的建立,新埔經濟的開發,所以如將同治年間以後發展出的聚落和 光緒年間的《新竹採訪冊》中出現的聚落相較,可發現本區街庄呈穩定增加 現象。
144《新竹文獻會通訊》9,新竹:新竹文獻委員會,1953,頁 7。
145《新竹文獻會通訊》9,新竹:新竹文獻委員會,1953,頁 7。
二、街市的興起
隨著墾務的開展,水利的建設,人口聚落的增加,居民生活消費品亦 隨之增加,逐漸形成區域分工的現象,社會文化趨於複雜化,146使得街市經 濟活動與文化機能漸備。觀之《彰化縣志》中載曰:
凡有市肆者曰街,闤闉囂塵,居處叢雜,人煙稠密,屋宇縱橫。
街旁衚同曰巷,郊野之民,群居萃處者,約村莊,又約草地。147
顯見了街市與周遭草地,依存著經濟與文化的關係,街市不僅是草地所生產 的農產品集散地,同時也是人群聚集,文化活動匯集之處。
因此,在鳳山溪與頭前溪河谷平原人口密集區,出現了較具規模的米、
柴、炭、樟腦、果等市集。市集意指,米、魚、蔬、果、柴草、家畜、小販 集中之區,蓋因早期聚落沒有固定攤位的形式,交易多在空曠地上進行,久 之,同類相聚,集中一處。故市集的行成與該地四周的環境有很大關係。
市集販售的對象有二:一是當地居民;二是外來的商販、香客、遊客 為主。當地居民以家庭實用品如米、蔬、柴市集區為主。外來的商販、香客、
遊客則以果市集區等為主。《新竹采訪冊》竹北堡中載有新埔街市,計有:
1.街:新埔街 4.市:
a.米市:在竹北二堡新埔街,距縣東北二十二里。各村莊農人用竹 籃挑運至此,排設街中為市。
b.柴市:在竹北二堡新埔街。柴為日常用品,多由牛車運送至街
146林滿紅:〈貿易與清末臺灣的社會經濟變遷(1860-1895)〉,《臺灣史論叢》第一輯,
臺北:眾文書局 1970,頁 242。
林氏提出因受限於初期移墾農業經濟規模及地區氣候限制,故而彼等很難生產自 身所需一般用品。因此諸如布帛、田器、鍋具及築室所需之木、瓦、石等皆仰需 內地;另一方面,臺灣盛產米、糖,遂漸形成臺灣與中國大陸間區域分工現象。
因而,兩岸貿易建興,街市在此背景下,所提供的文化與經濟功能逐漸產生。
147周璽:《彰化縣志》,臺灣文獻叢刊第 156 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
頁 39。
莊邊緣的空地上卸下,再由居民來此購買。
c.炭市:在竹北二堡新埔街。
d.果市:在竹北二堡新埔街。148
此外,十九世紀中葉,淡水開港後,鳳山溪與頭前溪中上游流域所產 樟腦與茶葉,均運往淡水與艋舺出口,因陸運路況不佳,盜賊橫行,故竹塹 往臺北通道主要以水運為主,陸運為輔。然陸運主要道路有:一由南北官路,
即竹塹城,經大湖口、楊梅壢、中壢、桃園至臺北;二是由鹹菜甕北經龍潭 陂、中壢、桃仔園至臺北;三是由由鹹菜甕北經龍潭陂至大科崁,再由大科 崁溪運至下游的艋舺、大稻埕。149新埔雖居竹塹地區半邊陲地帶為一個地方 性鄉街,然因東南丘陵盛產之樟腦、茶葉等貨品有相當部份挑運集散於新 埔,漸成為聯絡港口市街與內山南北要道的東西向交通網絡。(圖 3-4)
集散於新埔地區之樟腦、茶葉等農作物不僅可經由大湖口暢通於北 臺,同時亦可經由龍潭載運至大科崁,利用水運至下游的艋舺、大稻埕輸出,
逐漸成為僅次於竹塹城的次核心市鎮。
早期新竹商號分「行」及「郊」,「行」係指批發商,「郊」則為進口商。
嘉慶年間,新埔街內已有蔡家的興隆號、潘家的金合號,劉天爐的天德號、
郭大有的錦勝號、榮和號、金和號、振利號、詹姓的雲錦號、慶和號、永興 號、蘇家的義利號、戴朝楨之義勝號、羅際清之和昌號、羅清錦之協和號、
范嘉鴻之廣生號、曾清瀾之捷勝號、藍家之行行號,經營種類計有:布店、
染房、中藥、米糕、醬菜、餅類、焗油、白粉、五金、木器、鐵具等使得新 埔街商況鼎盛。150其中以黃元和、張雲龍之製油業;蔡景熙的油車、製酒、
礱間;潘榮光之今和百貨;劉爐養之天德餅糕;郭大有之錦勝百貨,號稱新 埔六大商號。151
148 鄭鵬雲、陳朝龍:《新竹縣采訪冊》,卷一〈街市〉,頁 103-105。
149林玉茹:〈清代竹塹地區的在地商人及其活動網絡〉,頁 47。
149林玉茹:〈清代竹塹地區的在地商人及其活動網絡〉,頁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