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解決現行制度下於乾旱時期農業與工業用水調度的爭議,基於市場機制之 水資源再分配(market-based water reallocation)或為另一可行方案。基於過去以來水 市場運行的經驗,水市場機制具有作為氣候變遷調適策略的潛力(Kiem, 2013),即 便過去學者們對於水資源私有化(water privatization)有過諸多爭論(Harvey, 2003;
Barlow and Clarke, 2002;Bakker, 2007)。對於如何建立好的水市場交易制度,
Young(2014)提出水權交易制度六項設計原則(Unbundle, Certainty, Hydrological Integrity, Facilitate Trading, Efficient Investment, and Robustness),認為水市場之建立,
針對不同的標的應使用個別分開的方法工具(instrument),當一項方法工具被用於 一項標的時,則不該再使該項方法工具被用於追求其他標的。依據水資源如何被儲 存及其流向分布,來決定所有的水權(entitlement)及水資源分配量(allocation),使其 合乎該地既有之水文條件,並盡可能地降低水權或水資源分配量之交易成本。關乎 一水權或水資源分配量的所有風險應當全然分配於一實體(entity),例如一用水戶 應當全權負起管理供水風險的責任,如此一來,他的成功與否將由其是否妥善管理 該風險來決定。最後,確保這些方法工具及行政安排(administrative arrangements)是 足夠穩健(robust)、能經得起時間考驗的。
Grafton 等人(2016)認為水市場與社會、經濟、環境目標是可以兼容並進的,但 需要有適當的財產權(property right)、水文資訊(hydrological information)、市場規則 (market rules)與設計(design)。其研究提出三項基本條件為:
(1) 詳細瞭解水文條件與總用水量限制,且此限制是被有效地監管與執行的。
(2) 必要的話,限制跨地點和用途之交易或交易水量比率,以確保當水資源因交易 而再分配後,不會侵犯關鍵環境目標(key environmental objectives)。
(3) 透過許可協議清楚定義使用者責任與水的用途,以達有效監管。
以澳洲Murray-Darling Basin (MDB)水市場運作經驗為例,2008 至 2009 年遭 遇全面性乾旱時,平均交易水價每百萬公升超過澳幣400 元(約每立方公尺 8.8 元 台幣);而在2010 至 2011 年水量相對充沛時,平均交易水價每百萬公升下降至澳 幣20 元(約每立方公尺 0.44 元台幣),充分反映不同時空背景下的水資源價值差 異(Grafton and Horne, 2014)。MDB 水市場制度對於提供更好的環境結果有所助益,
讓灌溉需求戶具備對應氣候變遷影響的調適能力,同時增加農業的總增加值(gross value added),在監督管理下可滿足各項社會目標,檢討過去經驗使現行制度更臻 至完備(Grafton et al., 2016)。
MDB 水市場機制雖成功,但不代表該制度應用於其他地區能得到相同成果與 收益。社會、經濟、環境、制度等背景條件將影響水市場運行的可行性,Wheeler 等 人(2017) 提 出 一 套 水 市 場 準 備 評 估 框 架 (water market readiness assessment framework, WMRA framework),並以美國(Nevada’s Diamond Valley) 、西班牙 (Guadalquivir River Basin)、澳洲(Tasmania Island)案例作為框架應用示範。WMRA 框架包含三項主要步驟:
步驟一:評估水文環境條件、現有制度與計畫、財產權配屬等地區背景情境。
步驟二:市場價值評估,包括發展與實施。
步驟三:監控並持續回顧與評估。
由於台灣現行制度規定水資源為國家所有,由政府統籌分配,並不存在水權自 由交易機制,因此國內對於水市場交易相關研究相對較少。若以WMRA 框架評估,
應屬於第一步背景資料調查與評估的階段。闕雅文(2002)以高雄地區作個案研究,
從經濟學角度探討水銀行作為仲介機構運行水資源交易之各項情境分析。其研究 結果認為,基於市場的水資源再分配,適合用於水資源供給短缺時產業間用水再調 配。運行方式乃透過水銀行統一配置地區水資源,在不涉及水權登記量變更的情況 下,提供各用水事業單位短期水量交易。本研究則選擇桃園地區,同樣探討農業與 工業間面臨乾旱時水資源交易情形,以石門水庫操作計畫配水量之交易轉移,透過 遊戲模擬各利害關係人於市場機制下的決策結果。
圖2-1、WMRA 框架(Wheeler et al.,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