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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峰來臨前放流量需逐步增加限制必要性檢討

第五章 案例應用

5.4 防洪減淤操作最佳規畫模式應用成果分析

5.4.2. 洪峰來臨前放流量需逐步增加限制必要性檢討

本章節針對規劃模式中,防洪操作第二階段其中放水量需大於 前一時刻之限制式進一步分析,在 Hsu and Wei(2007)所提出之水庫防 洪優選模式以及謝(2010)年之研究利用遺傳演算法訂定操作規線方 法等,皆在防洪操作第二階段(洪峰來臨前)使其放流量需逐步增加之 限制式,希望在水庫入流量上升段(洪峰來臨前)減少水庫壩體安全性 及下游因潰壩造成的危險。但在本研究發現,其限制式可能造成入流 洪峰及放流洪峰發同時間發生,也就是減少利用水庫剩餘空間來減洪 或是滯延的空間,在此利用本章節作此問題的探討,在不違反曾文水 庫運用要點之規定下,規劃出更加完善的防洪操作之放水歷程。

分析結果呈現上,利用辛樂克颱風為說明的案例,並調整起始 水位呈現出高及低兩種起始水位來探討。以加入第二階段放水量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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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前一時刻放水之限制式 CASE-A 以及取消限制式 CASE-B 兩者比 較放水歷程。

I. 低起始水位

圖 5-42 不同限制式設定下放流量之結果比較(辛樂克颱風)

圖 5-43 不同限制式設定下下游河道水位之結果比較(辛樂克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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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放流量來看,如圖 5-42 所示。加入此限制式之 CASE-A 在尖 峰放水量過高,而在退水段放水量下降不及,因此放出過多的水量,

以致期末蓄水位與目標蓄水位相差 4 公尺左右;比較其取消此限制式 之 CASE-B,因提早降低了尖峰放水量,以至於在退水段時期,放水 量下降得比較快,可避免放出過多的寶貴的水資源,其期末蓄水位是 滿足目標蓄水位。

而在下游河道控制點的水位來看,如圖 5-43 所示。加入限制式 之 CASE-A 因放流尖峰時間點與入流尖峰時間點相互重疊,也就是在 下游側入流較大的時間點也相互重疊,故造成下游控制點最高溢堤約 1 公尺左右,且溢堤延時發生近 10 小時之久;因此相較於取消此限 制式之 CASE-B 可避免掉上述之問題,在下游控制點發生溢堤的情況 可減免至 0 公尺甚至低於堤防 0.2 公尺以上。

II. 高起始水位

圖 5-44 不同限制式設定下放流量之結果比較(辛樂克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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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45 不同限制式設定下下游河道水位之結果比較(薔蜜颱風)

放流歷程結果呈現上,如圖 5-44 所示。在起始水位較高的情況 下,加入此限制式 CASE-A 及取消此限制式 CASE-B 在放水歷程前 段,都以本研究補充高臨前水位之放水原則進行處理,但在入流量進 入尖峰段之時期,CASE-B 相較 CASE-A 之放水尖峰較提前了 7~8 小 時;在退水段的歷程也有所不同,但期末蓄水位皆滿足目標蓄水位。

在下游控制點水位的部分,如圖 5-45 所示。可看出其差異性,

加入此限制式之 CASE-A 無法避免其放水尖峰與入流尖峰重疊的問 題,造成下游溢堤高度最多 1 公尺多且延時近 10 小時左右;取消此 限制式之 CASE-B 可避免放水尖峰與入流尖峰重疊,造成下游溢堤的 問題,而提前提高放水量並在入流尖峰有效降低,且利用水庫剩餘空 間將過多的水量移置退水段來排放,如此便可減免下游控制點溢堤的 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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