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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廠商對外投資實況分析

第五節 海外事業之技術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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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海外事業之技術來源

廠商若因總體環境惡化而進行之對外投資,其主要係欲降低成本以維 持國際競爭力,這亦代表著企業進入海外市場目的在於運用海外低成本的 生產資源,而廠商若為技術之取得、資訊之蒐集、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以及 排除貿易障礙者,進行海外投資,其海外事業之技術來源可推知為海外事 業自行研發,此才符合其投資動機,且可以提升企業本身的競爭力以及技 術。

我國製造業之國外投資事業主要技術來源以母國公司提供為主(T1) 的產業中,從表 3-5 可發現,台灣整體製造業之海外子公司的技術來源由 母公司所提供之平均比率值,普遍大多都在八成以上,最低者為其他工業 製品業(61.80%),其中平均比率值最高者為成衣服飾品及其他紡織製品 業(93.96%)。

另一方面,台灣製造業之海外投資事業主要技術來源是由海外事業自 行研發(T2)的產業中,大部份的產業的平均比都在兩成以下,最高為家 具及裝設品業平均值達到 48.07%,最低者為紙、紙漿及紙製品業平均值 僅有 11.69%,台灣製造業有著超高比率的海外子公司的技術來源是由母 公司所提供,這亦似乎可以顯示出,廠商從事海外研發活動的主要目的仍 較偏向於技術應用 (technology exploitation),而非技術擴展(technology augmentation)。

此外表3-5 也說明了海外事業之技術來源等變數與廠商對外投資後提 升其國內所生產產品品質之比率之相關性,從表中資料可知,相關係數都 很低,皆不超過0.2,其中海外技術以母國公司提供為主之變數與本研究之 被解釋變數之相關係數為 -0.18,由海外事業自行研發則與被解釋變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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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海外公司與母公司關係

劉仁傑(1995)認為在產業分工型態中,水平分工是指產業內的分工,

即在相同製程的分工,垂直分工則是產業間的分工,即產品前後製程的分 工,例如產品與零組件之間的裝配。依據前述定義,本研究將經濟部所調 查之問卷內容,區分為垂直分工及水平分工。

倘廠商海外投資模式為水平分工,子公司與母公司因各個投資地區需 求的不同將會有不同程度之品質產品之生產,此將無助於母公司與子公司 之間技術交流。另一方面,倘台灣廠商海外投資模式為垂直分工,基本上 子公司與母公司與子公司所生產之產品為同性質,但製程不同,例如台灣 母公司生產零組件與半成品,海外事業裝配及生產成品,母公司與子公司 將以產品前後製程的分工為主,此時,若子公司欲提升其產品品質,在一 定程度上在台灣母公司亦需要提升其所生產之產品品質。

若以分工模式來看的話(表3-6),台灣製造業對外投資均以水平分工 模式(R2)為主,普遍都超過五成以上,平均比率值最高者為橡膠製品業,

高達81.97%,最低者為皮革毛皮及其製造業(53.48%)。另一方面,台灣 製造業對外投資以垂直分工模式(R1)的平均比率值,整體產業均普遍在 一成上下,平均比率值最高者為運輸工具製造修配業(22.35%),最低者 為橡膠製品業(3.52%)。

上述兩變數與廠商對外投資後提升其國內所生產產品品質之比率之 相關性,從表3-5 中可知,廠商海外投資模式為水平分工(R2)與本研究 之被解釋變數有很低的負相關性(-0.04),不過,對外投資以垂直分工模 式(R1)與本研究之被解釋變數則有高度的正相關性(0.52),此變數可供 本文作為研究之解釋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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