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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的時間概念

要 正 確把 握海 德 格的時 間 概念 ,先 要 刪除一 些 不適 當的 前 見 (Vorurteil, prejudgement)。首先,在海德格,時間不是客觀的,這是說,時間不是正如一般 人所瞭解,是一條客觀自在的時間流(flux of time)。在客觀的時間流中,「當前」

(Jetzt, now)是最真實的,3因為它正出現於前。不過,雖然它是最真實的,它卻正 消失到「過去」(Vergangenheit, past)裡。「過去」沒有「當前」那麼真實,因為它 已經過去了。再者,「將來」(Zukunft, future)是指它尚未來到「當前」。它正如「過 去」那樣,沒有「當前」那麼真實,因為它尚未來臨。時間流就是指這條從「將 來」到達「當前」,再轉到「過去」裡的流變。在這條時間流裡,事物分佔在不 同的時間裡,各自擁有自己的時間。在海德格的《存有與時間》裡,他稱這樣的 時間為「當前時間」(Jetzt-Zeit, now-time)。(SZ 557, BT 474)不過,雖然一般人皆 接 納 這 個 時 間 意 義 , 但 海 德 格 認 為 它 出 自 非 本 真 的 時 間 性 (uneigentliche

2 當海德格仍在世時,高達美甚少在他的著作裡批評他的這位老師。或許因此,他在這篇文章裡,

完全沒有提到海德格的時間概念。但我們仍可相信,作為一位哲學家,高達美不會憑空說出他 的時間概念,既然這篇文章是慶賀海德格生日的,則它顯然是針對海德格哲學而來的。

3 在海德格,有多個不同意義的詞彙都與中文的「現在」相關。德文的 Jetzt(英譯通常是 now), Gegenwart(英譯通常是 present), Anwesen(英譯通常是 presence 或 present)都是中文的「現在」。 但在海德格,它們的意義是不同的。我為了區別它們,把 Jetzt 譯作「當前」,Gegenwart 譯作

「現在」,Anwesen 譯作「呈現」。至於它們的意義,下文會加以解說。

Zeitlichkeit, inauthentic temporality),故不是時間的原初意義。

再者,海德格認為,時間不是主觀的,這是說,時間不是如康德所說,是主 體的內在形式,由主體投射到事物去,把它們安排在不同的時間裡。在海德格,

人不主體,人的存有是在世界中的存有(In-der-Welt-sein, Being-in-the-world),4這 是說,人與世界是統一的整體。那麼,人既然不是主體,則根本沒有所謂客體的 事物,也沒有主觀與客觀之別,更沒有由主體投射到客體去的主觀時間了。

時間既不客觀,也不主觀,那要如何瞭解它呢?我認為,正如海德格的著作 名稱《存有與時間》及《時間與存有》那樣,時間概念必需在時間與存有的關係 中,才能得到正確的瞭解,這是說,時間不是自存的東西,不是海德格所說的手 前存有(Vorhandenheit, presence-at-hand),因此我們不能正如瞭解手前存有的方式 去瞭解它。從這種實在論的立場,無法正確瞭解海德格的時間概念。再者,我們 也不能如康德那樣,預設時間作為自然界的內在先天條件。從這種唯心論的立 場,也無法正確瞭解海德格的時間概念。反而,由於海德格哲學任務是要探索存 有,因此,我們必需根據時間與探索存有的關係,將時間與存有意義密切關連,

才能正確瞭解時間概念。

在海德格哲學的發展中,時間與存有意義的關係有兩種不同的詮釋,前者是 在《存有與時間》,後者在《時間與存有》,故要分別討論它們。

(一)《存有與時間》的時間概念

海德格在此書中指出,他的哲學工作是要具體完成存有意義的探索(Frage nach dem Sinn des Seins, question of the meaning of Being),而且要以時間為瞭解 存有的視域。(SZ 1, BT 19)但是,我們難免要問:為何在探索存有意義的過程裡,

要以時間為視域呢?為何他不根據別的概念去探索存有?時間概念有何優點,能 使我們正確瞭解存有呢?

4 對於「在世界中的存有」一詞,下文簡稱為「在世存有」。

根據海德格,存有本身不是存有者(Seiendes, entity),它是存有者的存有(SZ 8, BT 26),這是說,存有不是正如存有者那樣,像對象(Gegenstand, object)似的放 在觀察者的手前;再者,它也不是存有者之上的另一個存有者,否則它淪為海德 格所稱的存有者性(Seiendheit, beingness),不再是本真的存有了。存有與存有者 互相統一,不獨立自存,但它們依然可以彼此區分,而且我們必需正視它們本質 上的區分。對於這種存有與存有者的本質區分,海德格稱之為存有學區分 (ontologische Unterscheidung, ontological difference)。

如何理解這樣的存有學區分呢?我認為,要正確理解存有,必須放棄實體形 上學(metaphysics of substance)的預設,5這是說,在理解存有時,我們不能根據 實體的觀點,預設存有具有實體的性格。或許,從動態的方式去瞭解存有會更為 適當。我們可以說,存有(Sein, Being)的基本意義是「去存有」(zu sein, to be),

用較簡單的話說,這是指「延續下去」。於是,一物的存有是指它的「延續下去」

的基本方式。我們若把存有的名詞意義,改變為動詞意義,便較契合海德格的意 義了。一個東西若只是剎那的「在」,則它是不可瞭解的,因為假若它無法「延 續下去」,它就是不存在的。換言之,一個東西要成為一個東西,它必須能夠「延 續下去」。更恰當的說,由於它能夠「延續下去」,所以它才「在」。但我們不能 反過來說,由於一個東西「在」,故它才延續下去,因為一個只有「在」的東西,

不一定會「延續下去」的。於是,討論一個東西的存有,是討論它的「延續下去」

的基本方式。各物──「人」、「用具」、「客觀事物」等等──或許各有不同的「延 續下去」的方式,那麼它們各有不同的存有。但是,對於萬事萬物,既然它們已 經呈現,則它們也有一種「延續下去」的基本方式,這就是它們的存有了。海德 格在《存有與時間》就是企圖探討萬物的存有──它們「延續下去」的基本方式。

海德格認為,人不同於其他事物,因為他的存有擁有一個非常獨特的性格─

5 這裡所說的實體形上學,在意義上相同於海德格在 SZ¶43 的主張:反對從實有(Wirklichkeit, reality)的觀點理解存有。根據海德格後來的主張,「實體」是指希臘文的 ousia,它是指「在」

或「在場」(Anwesen, presence),因此凡事物的存有模式是「在」或「在場」的,皆可稱為實 體。

─瞭解存有(Verstehen des Seins, understanding of Being)。(SZ 16, BT 32)基於這個 特性,他稱人為 Dasein。6Dasein 的字面意義是“存有在這裡”,它是指,存有 呈現在人的存有中,被他瞭解。對於海德格,Dasein 不僅表示人的獨特性格,它 更表示,在存有探索的過程中,人具有優先性,因為既然存有只呈現在人的存有 中,而人又瞭解著它,則相對於其他存有者的存有,人的存有便有被探索的優先 性,這是說,我們只要能瞭解人的存有,便可以進而瞭解呈現在其中的存有自身 了。於是,在《存有與時間》,海德格所採取的探索方向是從 Dasein 存有的存在 分析(existenziale Analytik, existential analytic)開始,以求得到存有的意義。

然而,《存有與時間》的探索方向是否可行?因為,既然海德格的工作是要 探索存有,為何他不直接分析存有呢?為何他反而先分析人的存有,再根據人的 存有進而探索存有的意義呢?這樣的繞路(detour)是否恰當?是否反而會讓他無 法本真的瞭解存有呢?我認為,《存有與時間》的探索方向使海德格的哲學工作

──存有意義的探索──無法完成。我從兩方面討論這個論點。

1.預設時間為探索存有的視域乃違反現象學方法的規定

在《存有與時間》,海德格認為現象學是:「讓那顯示自身者在其自身且正如 其自身顯示般的被看見。」(SZ 46, BT 58)這個定義看來平凡無奇,因為無論那種 哲學方法,都會號稱它能看見它討論的事物本身。難道有一種哲學方法,會自稱 它無法正如事物顯示自身般的去瞭解它嗎!難道有一種哲學方法,會認為它自己 歪曲事物的意義嗎!但我卻認為,海德格的現象學定義其實蘊涵一個相當革命性 的意義。然而,大部份的海德格學者都沒有正視它的革命性意義,因為他們在不 適當的觀點下詮釋它。

很多學者是從胡塞爾(E. Husserl, 1858-1938)現象學的觀點下詮釋海德格的

6 “Dasein”一詞是由 “Da”(意指這裡或那裡,亦即英文的 here 或 there 之意)和 Sein(意指存有,亦 即英文的 Being)兩部份組成,它的字面意義是「存有在這裡」。從存有而言,它是指存有呈現 在人的存有中。從人方面而言,它是指人的存有瞭解存有,因為既然存有呈現在人的存有中,

則人的存有沒有理由不瞭解存有的。

現象學方法。由於胡塞爾哲學強調現象學是嚴格的學問,追求絕對無誤(apodicitic) 的真理,因此胡塞爾要求在探索事物前,先行把獨斷的意見和未被證成的理論放 入括號、存而不論,以使它們不致干擾事物的意義,保持事物的純粹性。但是,

海德格不是要建立嚴格的學問,也不是追求絕對無誤的真理,更反對胡塞爾的存 而不論的方法論步驟,所以,從胡塞爾現象學的觀點來詮釋海德格現象學是不恰 當的。

L. Versenyi 在詮釋海德格現象學時就是採取以上的觀點,他說,

因此,現象學是一種方法,它要求直接的把握和毫無偏見的開放性,揭露 和不干預研究對象自身。它是單純的開顯或不受成見影響下的描述。它的 相反是外來的規定或建構性的詮釋,及基於先在的體系或設計來構成事物 的意義。7

我們可以看出,這種詮釋早已預設人是有前見的,而且也預設前見妨礙對象的知 識,因此它認為,要保障知識,則必需先將前見放入括號、存而不論。從這個觀 念而論,則海德格的現象學也是強調先擱置已有的觀念,使人不受干擾,以看到 事物自身,但這僅是在胡塞爾現象學追求嚴格知識的觀點下所作的詮釋,它忽略 了海德格現象學特有的深義。

也有很多學者是從存有學的觀點來詮釋海德格的現象學方法,我的意思是 指,他們認為海德格現象學能讓我們能直接把握存有。這一方面強調現象學能直 接通達其研究對象,另方面強調現象學的對象是存有。R. Waterhouse 就是採取這 個觀點,他說,

7 L. Versenyi, Heidegger, Being, and Truth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5), p. 8。另外,J.

Kockelmans 也是採取相同的觀點。請參考他的 Martin Heidegger: A First Introduction to His Phenomenology (Pittsburgh, Pa.: 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 1965), p. 18。

因此,現象學是唯一的方法:它讓我們看見,而我們看見的,是事物本身 的存有。8

基本上,這樣的詮釋毫無新意,因為它僅是《存有與時間》現象學定義的字面解 釋。它根據此書中的兩句話:「要認識“現象”,就是要直接揭露和展示那個被

基本上,這樣的詮釋毫無新意,因為它僅是《存有與時間》現象學定義的字面解 釋。它根據此書中的兩句話:「要認識“現象”,就是要直接揭露和展示那個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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