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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官校教育與課程現況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海軍官校教育與課程現況探討

一、沿革

中華民國為四周環海之海島型國家,發展強大的海防力量來保衛國家安全是海軍建 軍主要目的,而軍官教育即為海軍建軍之重要根基。海軍軍官學校(以下簡稱海軍官校) 於 1946 年創建於上海,後歷經三次遷校至左營現址,由先總統 蔣公親兼首任校長。海 軍於兵力整建百廢待興之際,參酌海軍先進國家軍官教育制度,復審我國國情,確立 4 年航輪兼修通才教育之學制。遷台後,歷任校長除積極投資整建教育設施外,更精心擘 劃課程設計,建立航輪兼習之 4 年修習學制,民國 43 年經教育部驗證授予理學士學位,

自民國 56 年起實施遠航訓練,以強化知行融合,並增廣學生見聞。為與民間大學接軌,

於民國 89 年調整教學編制成立一般學科部下設 5 大學系,使畢業學生得以繼續進修深 造,培養海軍優秀人才。

此外,海軍為科技化之國際軍種,隨著時代環境的變遷,及科技戰的堀起,當新科 技的發現引導新武器系統的發展,海軍的專業性也需與時俱進。因此,海軍的人力需求 也由量的補充轉化為質的提升,以達成海軍培育現代化優質軍官之教育使命。自 90 年 起,前國防部長李先生於擔任海軍司令任職期間,致力於推動及主持多次教育改革,針 對世界各國軍校特色及高等教育發展趨勢,結合海軍官校傳統及軍種特色,在既有的基 礎上,完成教育改革與課程設計工程。

二、校務發展及教育目標

海軍官校校務發展係依據國軍「軍事教育條例」、教育部「大學法」暨高等教育等 相關法規,結合「為用而訓」、「訓用合一」之教育目標,秉「航輪兼習、德術兼修」之 精神,融匯哲學、科學、兵學於一體之軍事教育,在通才中求取專長發展為原則;學年

教育與民間大學相同,均採大學四年學制,規劃「學系教育」採「學程」制之精神,以 奠定一般科學基礎,並擴大「通識教育」內涵,以傳承海軍優良傳統及發揚親愛精誠校 風;另統整「軍事專業教育訓練」,以充實海軍基本戰術概念及軍事專業技能,進而培 養學生成為具備「科技知識」、「明晰的思維邏輯」、「創造能力」與「領導統御風範」的 現代化海軍軍官。

圖 2-3 海軍官校校務發展及教育目標

資料來源:海軍軍官學校網站 www.cna.edu.tw/upload/CMS/20150326183754634.pdf

軍事校院與民間校院相較之下,其獨特性在於了培育的學生畢業後即投入職場之 外,也多了「軍官人格養成教育」,海軍官校軍官養成工作可區分為「德行教育」、「幹 部特質培育」及「軍事領域教學」等 3 個部份,另規劃初官返校座談、校際交流、暑期 訓練、艦艇實習等活動,藉見習、輔導、活動等層面實施軍官養成課程,潛移默化學生 氣質,培養具正向人格特質之海軍幹部。

三、課程設計

國內學生余書麟(1972)定義課程(curriculum)即是教育的實質活動,並強調課程與教 材是實現教育目的手段,而教育目標則是指導課程與教學的方針。課程規劃設計發展之 特性在於需要有具體內容,更要講究實施方法(郭為籓、高強華,1998)。課程設計不僅 攸關教育目標之達成,更關係者學生之學習動機與成就,一般以教育思想(課程理念)、

學生需求(就業導向)及社會需求(企業發展)為課程改進規劃之基礎。

林昌榮(2001)則認為學校之課程設計在不同企業間其仍存有需求的差異情形,有關 學校因策略目標、學校特色所設計之相關課程,仍須拉近與企業界需求,提升學校之畢 業生於就業市場的競爭優勢。部分學者(劉煒仁等,2003)認為國軍在訂定課程時要有顧 客需求及任務需求之導冋考量,尤以提供教育服務培養人才之軍事院校而言,要重視軍 校教育的內外部顧客,內部顧客包括學生及教(官)師,外部顧客則為國防組織人力需求 單位與部隊,而任務需求即是培育國軍幹部應具備之技能。

更有學者指出,海軍官校的學程與課程設計,應在考量官校特色和教育目標下,讓 學生在彈性空間下依其興趣及志願需要形成主副修專長,以培養學生多方面基礎(鍾凡 遲等,1994),所以官校為了使學生能同時成為建立艦隊所需之專業軍官,以及擁有與 一般大學生相同的知識與技能,即與一般大學教育之體系,趨向通才與專才並重的教育 體系。

依海軍官教育發展規劃,海軍官校課程設計是以航輪兼習、德術兼修,並重視學系 學術專業的前提之下,擴大「通識教育」內涵、規劃「學系教育」採「學程」精神,及 統整「軍事專業教育訓練。其課程架構大致可區分為「大學教育」、「軍事訓練」及「軍 官養成教育」:

(一)大學教育 1.學系教育

海軍官校軍官正期班計有海洋科學系、船舶機械系、電機工程系、應用科學系及資 訊管理系等 5 大學系,該校學系教育採「學程制」精神,以整合課程,跨越數個學系共 同設計一套完整而精簡實用之專業教程,僅針對海軍專業所需知識採精緻教學,學生於 修習後就可獲得一項專業技能或知識。

學系課程區分「軍事核心」、「基礎科學」、「海軍工程」及「主修學程」等 4 類,「主 修學程」由各系主導開設一個或多個契合海軍軍事科技發展相關整合學程供學生修習,

目前已開設有「海洋聲學與反潛」、「海軍機械動力系統」、「海軍武器系統」、「海軍應用 科學」及「國防資訊管理」等 5 個學程,強調建立官校學術特色,並形成學系之重點發 展方向與計畫性教育投資,全學程修習 143 學分。

2.通識教育

國內大學通識教育係來自於西方傳統的「博雅教育」,強調全人教育,目的在培養 健全的人格,並對生命意義、歷史文化、政治素養和人類前途等建立群體精神價值,而 國外博雅教育則強調各種基本能力的養成。海軍官校參考博雅教育的理念及美國海軍官 校核心課程的精神,將通識教育擴大為全人培育暨海軍基本能力養成,課程內容計區分

「一般核心」及「軍事核心」兩類。「一般核心課程」包括語文、社會、政治及自然科 學領域,另透過「知識的統整」,再達到「人格的統整」,以造就出具有整合知識、均衡 人格、堅苦卓絕及圓融人生的知識份子。「軍事核心課程」包括海軍人文、科學及戰略 戰術領域,培養健全人格、富責任榮譽、懷通達器識、有人文素養、創新精神,具備國 際觀及海軍基礎知識與技能之優質領導幹部。

(二)軍事訓練

軍校辦學之特色即為軍事教育,同樣也是海軍官校完整教育中的重要一環,該校軍 事教育以統整軍事領域教學之方式實施,由海軍人文科學教育起步,其次接受電力、電

機工程等基礎理論及海洋環境、航輪進階等課程,最後完成兵器、戰鬥、動力系統、水 中聲學、海洋氣象等全般海軍科技知識的深度學習,並輔以寒、暑期之潛水,泳訓、廠 訓、艦艇見習、遠航訓練等軍事訓練,使學生經由生動、多元之實習體驗,獲得足裕之 海軍專業技能,遠到軍事理論與實務相結合之要求。

(三)軍官養成教育 1.德性教育

將愛國教育、精神教育、德行教育融入各學年訓育課程,建立學生愛國思想,提高 政治認識,砥礪軍人武德,陶冶忠貞志節,希望在五育均衡地發展下,培養文武合一,

德術兼備之幹部。

2.幹部特質培養

為訓練學生領導指揮能力及軍官養成教育、階級服從與職務服從之觀念,海軍官校 採學習幹部制度,以學生領導學生,養成自尊、自覺、自動、自治之自我啟發與守法重 紀的精神,培養其在精神上勇敢、活潑;態度上謙和、愉快;生活上整齊、清潔;行動 上團結、服從之風氣。同時樹立高年班學生強烈之榮譽感與責任心,作為日後擔任領導 階層之基礎。

學習幹部體系之編組均以最高年班學生擇優擔任,並由學習總隊長督導各級學習幹 部推展生活管理、行政規劃、勤務編排等工作能力,並以增進效率、強化服務、貫徹紀 律為要求重點,幹部享有相當之懲處建議權及相對管理責任,軍官站在輔導立場給予工 作指導,防範管教過當情事發生,並依其表現實施評核,另亦由學習總隊長擔任主席,

編組「學生榮譽委員會」,執行違反榮譽信條案件之調查、審理及召開榮譽法庭,經調 查委員陳述調查結果,委員詢問、聽取違規學生答辯及表決後,由主席作成決議,必將 評議結果呈報校部「榮譽審議委員會」,依權責執行懲處,以培養學生自律、自治的觀 念,加強學生團結榮譽精神,並藉以使學生相互約束,貫徹榮譽與紀律的自我要求,落 實學習幹部制度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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